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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摩根士丹利版权所有。未经摩根士丹利表示同意,不得抄袭或剪辑本文资料。创造效应–投资者关系最佳做法怎样向投资者推介您的企业本文件所载信息和意见不是旨在供全面研究、或提供财务或法律意见用途,及不应被依赖或用以取代任何有关个别情况的个别建议。©2006摩根士丹利版权所有。未经摩根士丹利表示同意,不得抄袭或剪辑本文资料。投资者关系的目的•与投资者建立良好的关系是所有上市公司的基本任务之一•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主要目的–为投资界创造一个投资“热点”–建立一个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即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和投资者的忠心追捧–显示管理层持续专注于通过行业及业务拓展,提高股东价值–管理投资者的期望,及确保卖方分析员作出客观评论–成为资本市场上的“宠儿”•沟通不足带来的负面影响可以十分巨大,成功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却能为股价攀升带来有力的支持将投资者关系视为公司的一个“核心”功能©2006摩根士丹利版权所有。未经摩根士丹利表示同意,不得抄袭或剪辑本文资料。怎样做好投资者关系的工作•投资者关系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建立投资者“商誉”需要时间若干通用原则•投资者关系是企业营销活动之一–及时发布信息和进行战略性沟通•投资者关系的工作必须充满活力并能应对变化–日新月异的公司与行业状况–各种不同的投资者和投资方法•投资者关系的工作必须是双向的–将管理层视为“股东的雇员”–聆听是重要的投资者关系工具•投资者关系的工作必须有规律性–必须预先界定与管理层接触的频率和程度©2006摩根士丹利版权所有。未经摩根士丹利表示同意,不得抄袭或剪辑本文资料。信息披露与会计原则•不会容忍含糊不清的信息披露–由于安然事件,投资者要求更深入的信息披露–投资组合趋向投资于风险容易识别的公司•确保盈利/现金流/净现金流–随着市场波幅扩大和风险溢价提高,盈利上的小小误解会对估值构成重大的影响•清晰的会计原则–成为行业的领导者!–认股权的入帐方式:你若不正视它,投资者便会采取行动!•总回报投资–投资者希望见到审慎的资产负债表管理–在回报偏低的投资环境下,股息收益尤为重要©2006摩根士丹利版权所有。未经摩根士丹利表示同意,不得抄袭或剪辑本文资料。国际投资者期望什幺?•在会议中,主要投资者提出的共同议题是希望能定期会晤高级管理层•投资者期望所有企业能朝着投资者关系最佳做法的方向迈进–每季报告业绩一次–高质量的信息披露–及时的沟通•每年会晤首席执行官一次•每年会晤首席财务官及投资者关系经理两次•接触营运管理层•良好的一般信息流通,及时提出盈利指引•在投资者与公司之间建立清晰的沟通渠道•接触高级管理层•针对股份及行业/监管法规发展的评论和信息•积极安排与“卖方”接触的活动•积极参与营运访问活动•财务申报必须具透明度全球前100大投资者的期望资料来源摩根士丹利研究部/销售部©2006摩根士丹利版权所有。未经摩根士丹利表示同意,不得抄袭或剪辑本文资料。概览:信息流程•精心策划的投资者关系计划将有助提高公司的评级和对公司股价带来持续的支持,帮助公司达成策略目标•管理层应注意与带领主流意见的人士保持接触•仔细考虑渠道运用的战略,包括同步在公司的网站上发布消息主要接触点•接触高级管理层•定期和作回应的对话•有效和清晰地传达重要的财务及营运信息行业分析员经纪商卖方研究分析员(有关连及无关连)财经/企业及贸易/科技发布媒体机构投资者(基金经理及买方分析员)私人投资者企业营销评级机构资料来源摩根士丹利研究部©2006摩根士丹利版权所有。未经摩根士丹利表示同意,不得抄袭或剪辑本文资料。内部的信息流程框架•处理投资者关系的人员必须能够接触最高管理层人员架构:汇报路线/内部信息流通•最佳做法是由最高层的人员(仅次于首席财务官)负责处理投资者关系事宜•必须让投资者及分析员感觉到,与他们接触的主要人员不但清楚理解他们的需要,也要能够回答投资者重视的所有问题–在投资者关系经理与机构所有营运部门的职员之间建立沟通途径–投资者关系经理应定期与营运部门的职员开会,确保熟悉机构的整体运作•初级投资者关系经理负责统筹常规会议、表明政策,以及处理所有刊物出版事宜•投资者关系经理必须向最终的决策人(即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直接汇报投资者关系活动•投资者关系经理知悉管理层的决策–管理层会议–主要投资者会议©2006摩根士丹利版权所有。未经摩根士丹利表示同意,不得抄袭或剪辑本文资料。外部的信息流程框架•高级管理层集中向一批优先股东作定期访问•制定架构,明确由谁负责发放什么信息:–投资者关系经理负责表明政策、战略,以及处理所有刊物出版事宜–对企业战略产生直接影响的公司活动(如收购、投资等),由高级管理层负责作出具体评论•建立公布未来盈利及其它预测的政策•仅限向经过谨慎界定的人士提供评论,以:–确保清晰和一致的沟通–确保及时向公众发布对资本市场有重大影响的信息–避免泄漏机密•及时回应分析员/投资者的信息要求•查阅分析员报告,以复核资料是否符合事实及准确,并符合美国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NASD)的限制©2006摩根士丹利版权所有。未经摩根士丹利表示同意,不得抄袭或剪辑本文资料。总结最佳做法•努力超越投资者的期望,令他们不但感到满意,而且喜出望外•投资者关系是一个持续的过程•财务申报必须具透明度•接触高级管理层是关键所在•处理投资者关系的人员必须可与最高管理层联系•管理公司的信息流出–使用有关科技–仅限于向特定人士提供评论•制定为期12–18个月的计划©2006摩根士丹利版权所有。未经摩根士丹利表示同意,不得抄袭或剪辑本文资料。联系我们本文件所载信息和意见不是旨在供全面研究、或提供财务或法律意见用途,及不应被依赖或用以取代任何有关个别情况的个别建议。本文所载资料仅供参考。有关本内容的详细建议,请咨询阁下的专业顾问。如欲获取进一步资料,请联系:北京:中国首席执行官孙玮女士电话:(8610)65058383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杨凯先生电话:(8610)65058383香港:中国投资银行业务主管吴长根先生电话:(852)28485688香港企业融资部主管刘哲宁先生电话:(852)28485688台北:台北分公司主席郭冠群先生电话:(8862)27302800
本文标题:投资者关系最佳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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