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财务 > 我国钢材出口退税政策回顾与分析(doc6)
我国钢材出口退税政策回顾与分析一、我国钢材出口退税政策历史回顾出口退税是一个国家根据本国税法规定,对已报关离境的出口货物,将其在出口前生产和流通各环节已经缴纳的国内增值税或消费税等间接税税款,退还给出口企业,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从而促进该国家的对外出口贸易。在一国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会采取适当的出口退税率政策。如:为了帮助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增强外贸出口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则适当提高出口退税率;为了优化产业结构,改变贸易增长方式,促进进出口贸易平衡,则下调出口退税率。从1994年我国新税制实施以来,我国钢铁出口退税率先后经过了8次调整,如表1所示;而出口退税率也由1994年最高时的17%一路下调至2006年的8%,今年大部分钢材出口退税率则可能进一步调整到零。如表1及图1所示。表1:1994年至今我国钢材出口退税率调整概况日期出口退税调整比例备注1994年钢材出口退税率确定为为17%中国新税制实施1995-1996年钢材出口退税率下调至9%1998-1999年钢材出口退税率上调至15%2004年1月1日现行出口退税率为15%的钢材及制品,其出口退税率一律调低到13%2005年4月1日对税则号为7203、7205、7206、7207、7218、7224项下的钢铁初级产品,停止执行出口退税政策主要为生铁、钢坯等钢铁初级产品。2005年5月1日对税则号7208、7209、7210、7211、7212、7213、7214、7215、7216、7217、7219、7220、7221、7222、7223、7225、7226、7227、7228、7229项下的钢材,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为11%包括热轧、冷轧、镀锌、彩涂、盘条、型材、钢丝、不锈钢板卷、不锈钢盘条、不锈钢丝、合金钢板、合金盘条、合金钢丝等产品。2006年9月15日钢材(142个税号)出口退税率由11%降至8%。包括热轧花纹板、热板、冷卷、镀锌板、彩涂板、盘条、型材、不锈钢卷板、钢丝等2006年11月1日铁合金、生铁、钢坯等30项钢铁产品加征10%出口关税2007年4月15日部分特种钢材及不锈钢板、冷轧产品等76个税号,出口退税率降为5%;另外83个税号的钢材取消出口退税。如上表1所示,1994年中国开始实行新税制,对出口货物实行了零税率,钢材出口按17%的税率退税;此后由于出口退税规模增长过快,1995年和1996年连续两次调低出口退税率;1998-1999年,为了摆脱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的负面影响,增强钢材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和外贸出口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我国将钢材出口退税率由9%逐步上调至15%。从2004年开始,为减轻环境污染,优化产业结构,我国钢材出口退税政策共进行了三次较大的调整,出口退税率均为向下调整。2004年1月1日,国家将钢材产品退税由原来的15%统一下调到13%;2005年5月1日,国家再次下调板材、线棒材出口退税,由13%下调到11%;2006年9月15日,国家再次下调板材及线棒材出口退税,下调幅度为3个百分点。其中后两次出口退税调整,主要以板材和线棒材为主,目前无缝管等管材仍保持13%的出口退税政策。而2006年9月15日进行的出口退税调整,只针对了钢材142个税号,而非所有板材和线棒材,。另外,在钢材出口退税率不断下调的同时,我国于2005年4月1日取消了生铁、钢坯等钢材半成品的出口退税,并于2006年11月1日对铁合金、生铁、钢坯等钢铁产品加征10%出口关税。而从此次出口退税调整的情况来看,彻底取消了主要以热轧为主的83个税号的钢材出口退税率,并将部分特种钢材及不锈钢板、冷轧产品等76个税号的出口退税率降为5%,是力度较大的一次。总之,从上述一系列调整过程可以看出,随着钢铁产能的急剧扩大以及由此导致的出口冲动的与日剧增,国家下调钢铁产品、特别是低端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决心十分坚决。二、我国钢材出口退税政策分析仔细解读1994年至今,不同时期我国出台的钢材出口退税政策,可以发现以下特点。首先,不同阶段钢材出口退税政策的目的不同。在2004年以前,国家对钢材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是以我国整体外贸进出口为背景的,比如在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后,我国大幅度上调钢材出口退税率,最直接的目的就是为了促进外贸出口,增加外汇储备。但国家在2004年以来的几次钢材出口退税率的调整,则显得目的明确,那就是为了直接对钢铁工业进行调控。随着近年来我国钢铁工业产能的不断扩大,以及由此带来的出口冲动的与日俱增,国家不断下调钢材出口退税率;同时还相继出台了《钢铁工业2020年发展规划》和《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等一系列产业发展政策,其目的就是为了推动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提高钢铁产业整体素质,使我国钢铁产业具备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尽快成为钢铁强国。其次,钢材出口退税下调幅度正在不断增加。从2004年以来几次出口退税调整的情况来看,国家仍坚持以稳定,尽量不产生巨大波动的调整幅度为原则。如2004年1月下调2个百分点,2005年5月下调2个百分点,2006年9月下调3个百分点。但随着整个产业环境的不断变化,国家下调出口退税率的力度正在不断加大。2006年全年,我国累计出口钢材4301万吨,同比增幅109.1%。钢材出口的快速增加一方面造成了国际贸易摩擦如影随形,另一方面也受到过了国内的普遍质疑。由于目前出口产品普遍层次较低,当前钢铁出口是以消耗大量资源能源为代价的,可谓得不偿失。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业内人士普遍预期国家出口退税率下调力度会加大,很有可能将大部分钢铁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直接调整至零。如果还不能有效抑制低端钢铁产品的出口,那么甚至还有加征出口关税或者采取其它措施进一步调控的可能性。第三,出口退税率下调主要针对低附加值产品。据计算,去年我国每吨净出口钢材收取的外汇为271.7美元,仅与我国进口铁矿石和使用煤炭的费用相当,这还不包括在钢铁生产过程中带来的环境污染的代价。因此,近几年来钢铁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主要都是针对低附加值钢铁产品的出口而进行的。如早在2005年4月,国家就停止了对生铁、钢坯等钢铁初级产品执行出口退税政策,而在2006年底出台的最新政策中,更是宣布对铁合金、生铁、钢坯等30项钢铁产品加征10%的出口关税。而业界预期即将出台的最新政策中,管材等高附加值产品出口退税率将保持11%不变,但钢坯等极有可能被再次加征出口关税。总之,近几年来国家数次对钢材出口退税政策进行调整,都是基于以下目的,即希望通过出口退税率的不断下调,使得钢铁出口水平回落;而出口回落必将导致国内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进而推动钢铁行业内部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兼并重组,实现整个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相信这也是今后一段时期国家对钢铁业进行调控的主要思路。三、对我国频繁调整出口退税政策的反思虽然国家希望通过频频下调钢铁出口退税率来加强对钢铁工业的调控,促进其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但目前看来收效甚微。如2004年以来,中国已经连续三次降低了钢铁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甚至对钢坯产品增收了出口关税,但2006年钢材出口同比增长109.1%,钢坯出口同比也增长27.9%。究其原因,我们可以发现,推动中国钢材出口的是国际市场的旺盛需求,而不是税率的多少。2006年,我国钢材出口之所以能持续增长,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全球经济的快速增长,带动了国际市场对钢材的需求;而2007年,全球经济增长势头仍不会逆转,这是今年中国钢材出口的最大支撑。同时,需要注意的是,2006年我国钢铁产品的出口结构仍更多集中在线材等低附加产品方面,而与此同时我国钢铁行业产业集中度又有所下降,这意味着那些真正高耗能、高污染、生产低端钢材的小钢铁企业,正是通过出口获利生存下来。因此,如果国家单纯依靠关税的话,造成的结果就是国内设备简陋、不重环保的小厂商,在需求和“成本低”的刺激下,竞相出口,甚至在价格上恶性竞争;而高端钢材的出口竞争力反而被削弱。此外,这也无法体现出国家对钢铁业环保节能的要求。因此,国家在调整出口退税率方面,一方面要在政策中高端与低端产品出口进行严格区分,以免“错杀”高端产品;同时,可以考虑在钢材出口贸易准入方面设置门槛。目前的现状是,任何钢铁企业,包括应该淘汰的落后产能,都可以自行组织产品出口,或通过贸易商出口,这并不符合国家对出口控制“两高一资”产品的调节意图。如果对中国钢材的出口也可以从出口数量、企业环保节能情况,是否符合国家钢铁产业政策,注册资本状况等方面对出口企业进行资质认定,有望能制约那些不符合我国钢铁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继续滋生壮大。
本文标题:我国钢材出口退税政策回顾与分析(doc6)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8822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