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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九江学院会计学院蔡报纯Page2主要内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3耕地占用税九江学院会计学院蔡报纯Page3计税依据与税率征税范围征税对象纳税义务人房产税基本原理第一节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征收管理九江学院会计学院蔡报纯Page4一、房产税基本原理概念特点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2.征税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九江学院会计学院蔡报纯Page5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1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2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有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3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4二、纳税义务人56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有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由房产使用人纳税九江学院会计学院蔡报纯Page6它是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遮风避雨,可供人们生产、学习、工作、生活的场所。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施或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也属于房屋,应一并征收房产税;但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水塔、围墙等)不属于房屋,不征房产税。三、征税对象房产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九江学院会计学院蔡报纯Page7城市县城工矿区建制镇四、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九江学院会计学院蔡报纯Page8从价计征计税依据是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的扣除比例后的余值。税率为1.2%从租计征计税依据为房产租金收入。税率为12%五、计税依据与税率九江学院会计学院蔡报纯Page9融资租赁房屋的从价计征房产联营投资的(1)以房产联营投资,共担经营风险的,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2)以房产联营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收入的,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因此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计税依据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租赁期内该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九江学院会计学院蔡报纯Page10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经营性房产从价计征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计税规定(1)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2)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计税依据由实际经营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其中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征,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业主共有房产与其他房产的原值准确划分开的,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出租的,依照租金收入计征。九江学院会计学院蔡报纯Page11六、应纳税额的计算计税方法计税依据税率税额计算公式从价计征房产计税余值1.2%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从租计征房屋租金12%(个人为4%)全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个人为4%)九江学院会计学院蔡报纯Page12某企业2008年1月1日的房产原值为3000万元,4月1日将其中原值为1000万元的临街房出租给某连锁商店,月租金5万元。当地政府规定允许按房产原值减除20%后的余值计税。该企业当年应缴纳房产税()。A.4.8万元B.24万元C.27万元D.28.8万元【答案】C。自身经营用房的房产税按房产余值从价计征,临街房4月1日才出租,1至3月仍从价计征,自身经营用房应纳房产税=(3000-1000)×(1-20%)×1.2%+1000×(1-20%)×1.2%÷12×3=19.2+2.4=21.6(万元);出租的房产按本年租金从租计征=5×9(月)×12%=5.4(万元),企业当年应纳房产税=21.6+5.4=27(万元)。【例题·单选题】九江学院会计学院蔡报纯Page13赵某拥有两处房产,一处原值60万元的房产供自己和家人居住,另一处原值20万元的房产于2008年7月1日出租给王某居住,按市场价每月取得租金收入1200元。赵某当年应缴纳的房产税为()。A.288元B.576元C.840元D.864元答案】A【解析】应纳房产税=1200×6×4%=288(元)【例题·单选题】九江学院会计学院蔡报纯Page14某企业有一处房产原值1000万元,2003年7月l日用于投资联营(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投资期为5年。已知该企业当年取得固定收入50万元,当地政府规定的扣除比例为20%。该企业2003年应缴纳房产税()。【答案】C【解析】以房产联营投资,不担风险,只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应纳房产税=1000×(1-20%)×1.2%÷2+50×12%=10.8(万元)【例题·单选题】A.6.0万元B.9.6万元C.10.8万元D.15.6万元九江学院会计学院蔡报纯Page15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1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2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3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4七、税收优惠56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产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九江学院会计学院蔡报纯Page16八、征收管理房产用途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此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从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当月起)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自建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九江学院会计学院蔡报纯Page17期中考试(自编题)1.涉及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10分)2.涉及增值税出口退税;(10分)3.进项税额中涉及运费、免税农产品;(10分)4.涉及增值税、消费税进口业务;(10分)5.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涉及到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10分)6.涉及到混合销售;(10分)7.计算正确。(40分)九江学院会计学院蔡报纯Page18计税依据与税率征税范围纳税义务人城镇土地使用税基本原理第二节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征收管理九江学院会计学院蔡报纯Page19一、城镇土地使用税基本原理概念特点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国有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1.征税对象是国有土地;2.征税范围广;3.实行差别幅度税额。九江学院会计学院蔡报纯Page20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使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华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及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及个人也是纳税人。纳税义务人纳税人通常包括以下几类:(一)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二)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三)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四)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九江学院会计学院蔡报纯Page21下列可以成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有()。A.土地使用权人B.土地实际使用人C.土地代管人D.共有土地使用权的各方【答案】ABCD【例题·多选题】九江学院会计学院蔡报纯Page22城市县城工矿区建制镇三、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自2009年1月1日起,公园、名胜古迹内的索道公司经营用地,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九江学院会计学院蔡报纯Page23四、应纳税额的计算计税依据税率税额计算公式土地面积有幅度的定额税率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九江学院会计学院蔡报纯Page24土地面积以测定面积为计税依据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以申报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适用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纳税人。适用尚未组织测量土地面积,但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纳税人。适用于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纳税人。九江学院会计学院蔡报纯Page25某城市的一家公司,实际占地23000平方米。由于经营规模扩大,年初该公司又受让了一块尚未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土地3000平方米,公司按其当年开发使用的2000平方米土地面积进行申报纳税,以上土地均适用每平方米2元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该公司当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为()。A.46000元B.48000元C.50000元D.52000元【答案】C【解析】应纳税额=(23000+2000)×2=50000(元)【例题·单选题】九江学院会计学院蔡报纯Page26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有较大提高。最高与最低税额之间相差50倍,同一地区最高与最低税额之间相差20倍。税率经济落后地区,税额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税率表中规定的最低税额30%。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可适当提高,但需报财政部批准。九江学院会计学院蔡报纯Page27五、税收优惠《暂行条例》或其他法规中规定的统一免税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的减免税项目九江学院会计学院蔡报纯Page28六、征收管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2.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3.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4.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5.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6.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因土地的权利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土地权利发生变化的当月末。7.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九江学院会计学院蔡报纯Page29一、征收管理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征收机构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土地所在地f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缴纳。九江学院会计学院蔡报纯Page30促进技术创新、科技进步享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免税中小企业投资基础设施、环保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7、《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8、符合条件的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技术改造等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企业所得税方面9、中小企业一个纳税年度内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九江学院会计学院蔡报纯Page31促进技术创新、科技进步享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免税中小企业投资基础设施、环保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7、《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8、符合条件的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技术改造等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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