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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房产税法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计税依据与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征收管理与纳税申报房产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调整房产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1986年颁布)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依据房产价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税。对房产征税的目的是运用税收杠杆,加强对房产的管理,提高房产使用效率,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配合国家房产政策的调整,合理调节房产所有人和经营人的收入。第一节纳税义务人及征税对象一、纳税义务人房产税以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一)国有房产的纳税义务人为经营管理单位;集体和个人的房产由集体和个人纳税.(二)房产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三)产权所有人和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理人或使用者纳税.(四)产权末确定以及租典发生纠纷的由房产代管理人或使用者纳税.(五)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纳税单位房产的,由使用人代为纳税.二、征税对象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机构,能够遮风避雨,可共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第二节征税范围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1、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的市。2、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3、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4、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第三节计税依据与税率一、计税依据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的租金收入。按照房产计税价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一)从价计征:《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各地扣除比例按照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1、房产原值.2、与房产不可分的附属设备,计入原值.3、房产改扩建的,要在原来的原值基础上加上新增加的价值.4、投资联营的房产计税问题1)共担分险的,按原值计税.2)不担风险的,按租金计算.5、融资租赁房产按原值计税.(二)从租计征:《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租金可以是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二、税率1、从价计征的税率是1.2%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征。2、税率为12%.适用按出租房产取得的租金收入计征.3、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从2001年起按4%征收.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一、从价计征的计算: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例10-1某企业的经营用房原值为5000万元,按当地规定允许减除30%后余值计税,适用税率为1.2%。请计算其应纳房产税税额。应纳房产税=5000×(1-30%)×1.2%=42万元一、从租计征的计算应纳房产税=租金收入×12%例10-2、某公司出租房屋三间,年租金收入30000元,适用税率为12%.请计算其应纳房产税税额.应纳房产税=30000×12%=3600(元)第五节税收优惠(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等,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五)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六)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1、已损坏不能用的房产和危房,免税.2、大修理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房产,修理期间免税.3、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房产,完工前免税;完工后,从次月起纳税.4、地下人防设施免税.5、管理部门的经租住房征免税问题.6、高校后勤实体用房产免征.7、非盈利性卫生机构自用房产,免税.8、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免税.9、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免征.10、邮政部门房产的征税问题.在纳税范围内的邮政部门的房产征税,在纳税范围之外的邮政部门的房产,在单位财务账中能分清的,从2001年起免征.11、向居民供热并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暂免征收.12、2006-2008年,高校学生公寓按国家收费标准收取的租金免征房产税.第五节征收管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纳税申报第十一章车船税法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税目与税率应纳税额的计计算优惠政策征收管理车船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车船使用税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征收车船税目的:可以促使纳税人提高车船使用效益,督促纳税人合理利用车船;可以通过税收手段开辟财源、集中财力,缓解发展交通运输事业资金短缺的矛盾;可以借此加强车船的管理。第一节纳税义务人车船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车辆或船舶的管理人或所有人。第二节征税范围依法在我国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一、车辆:包括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二、船舶:包括机动船舶和非机动船舶。第三节税目和税率车船税实行定额税率。定额税率,也称固定税率,是税率的一种特殊形式。税目计税单位每年税额备注载客汽车每辆60元至660元包括电车载货汽车按自重每吨16元至120元包括半挂牵引车、挂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按自重每吨24元至120摩托车每辆36元至180元船舶按净吨位每吨3元至6元拖船和非机动驳船分别按船舶税额的50%计算车船税税目及税率表载客汽车各子税目的每年税额幅度(一)大型客车,480元至660元;(二)中型客车,420元至660元;(三)小型客车,360元至660元;(四)微型客车,60元至480元。船舶具体适用税额:(一)净吨位小于或等于200吨,每吨3元;(二)净吨位201吨至2000吨,每吨4元;(三)净吨位2001吨至10000吨,每吨5元;(四)净吨位10001吨及其以上,每吨6元。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计税依据车船税以《车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车船为征税对象,以征税对象的计量标准为计税依据,从量计征。一、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一)载客汽车的应纳税额=车辆数×适用单位税额(二)载货汽车的应纳税额=自重吨位数×适用单位税额(三)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应纳税额=自重吨位数×适用单位税额(四)摩托车应纳税额=车辆数×适用单位税额(五)船舶应纳税额=净吨位数×适用单位税额例11-1:A运输公司有载货汽车15辆(货车载重净吨位全部为10吨);乘人大客车20辆;小客车10辆.计算A公司应纳车船税.(载货汽车每吨年税额80元,乘人大客车每辆年税额500元,小客车每辆年税额400元)答案:(1)载货汽车年应纳税=15×10×80=12000(元)(2)乘人大客车年应纳税=20×500=10000(元)(3)小客车年应纳税额=10×400=4000(元)(4)A公司全年应纳车船税=12000+10000+4000=26000(元)例11-2:B航运公司有机动船30艘(其中净吨位为200吨的12艘,2000吨的8艘,5000吨的10艘).单位税额如下表.净吨位单位税额20032000450005答案:B公司应纳车船税=200×12×3+2000×8×4+5000×10×5=7200+64000+250000=321200(元)对车船税税额的确定应注意:1、车辆自重尾数在0.5吨以下(含0.5吨)的,按照0.5吨计算;超过0.5吨的,按照1吨计算。2、船舶净吨位尾数在0.5吨以下(含0.5吨)的不予计算,超过0.5吨的按照1吨计算。3、1吨以下的小型车船,一律按照1吨计算。4、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2马力折合净吨位1吨计算征收车船税。第五节税收优惠一、法定的免税车船(一)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二)拖拉机;(三)捕捞、养殖渔船;(四)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五)警用车船;(六)按照有关规定已经缴纳船舶吨税的船舶;(七)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二、特定减免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给予定期减免税.第六节征收管理与纳税申报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二、纳税期限:车船使用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三、纳税地点和征收机构: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一般为纳税人所在地。四、纳税申报表(见P233)小结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税目与税率应纳税额的计计算优惠政策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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