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财务 > 所得税纳税申报代理实务
2008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务代理实务第1页第八章所得税纳税申报代理实务题量:历年分值,2005年约30分;2006年约20分;2007年约12分。题型:单选、多选、简答、综合。去年本章内容变化较大,更换了新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计税工资标准自2006年7月1日起也作了调整。另外在税法二中新调整的所得税政策还有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研发费用的税前扣除办法等。但是由于这个申报表只能用两年且与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不相符,因此在2007年的命题中占的分值并不高。所得税申报的综合题考的是涉外企业所得税,内资企业所得税新的申报表只考了几个小题。今年的考试命题仍存在与去年类似的问题,考旧的知识,新法已经出台并实施;考新的知识,配套办法未出台,暂无法进行具体操作。本章内容增加了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新旧主要知识点都会考,但分值不会太高。第一节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代理实务☆一、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季度预缴时不作纳税调整,以当期实现的利润额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年终汇算时要作纳税调整。(二)境外所得抵免税额的计算1.税收限额抵免法2.定率抵扣法☆抵免注意事项(三)境内投资所得抵免税额的计算我国的企业所得税实行属地征收,分回的股息红利是税后所得一般不再征税,只就有税率差的补税。具体规定归纳如下:①投资方适用税率33%,被投资方适用税率33%,不补。②投资方适用税率低于被投资方适用税率,不退。③投资方适用税率33%,被投资方适用税率18%、27%,不补。④投资方适用税率33%,被投资方适用税率33%,但处于减半征收期,不补。⑤投资方适用税率33%,被投资方适用税率15%、24%,补。二、代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操作规范(一)纳税企业从企业所得的各组成项目上进行账证核对,然后确定调增调减应纳税所得额,确定适用税率,确定可抵免的税额。教材这部分内容只是提供一个思路,靠领会和练习变成自已的能力。(二)减免税企业核查企业减免税的政策依据和审批文件,确认其是否是减免税范围内的项目,再确认其减免幅度和期限。据以计算税款填制申报表。三、代理填制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方法国家税务总局以国税发[2006]56号文颁布了新的《企业所得税申表》。该申报表简化了主表的栏目,细化了附表,既有所有纳税人通用的附表,又有分行业的附表,便于各类纳税人填报,并可减少填报差错。56号文颁布的年度申报表共有1张主表20张附表。其中附表3~13为通用附表,附表1、2、2008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务代理实务第2页14为行业附表(一般行业3张,金融业4张,事业单位2张)。国税函[2006]1043号文取消了原附表九《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额明细表》。教材中附表重新进行了排序。【提示】根据教材中的表格排序,目前的行业附表为附表1、2、1319张附表中1~9为二级表,10~13为三级表。填报时应从三级表依次往前填。实际考试中一般只考主表,附表的内容通过考生自己的计算来完成。今年的复习考表的可能性很小,但主附表中主要栏目的计算要求要清楚,会通过所得税审查业务的形式进行考核。《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填报说明(一)表头部分注意年度中间开业或停业的税款所属期间的填制。(二)表体部分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1~6行为收入总额,包括按会计口径确认的收入和按税法口径确认的所有收入(税法上的免税收入在后面单独减除)。第二部分:7~12行为扣除项目,包括按会计口径确认的扣除项目和按税法口径确认的扣除项目。如视同销售收入对应的视同销售成本。税法上不允许扣除的费用在后面作调增,税法上允许以前年度发生的费用在以后年度扣除的在后面作调减。第三部分:13~22行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依次是加、减纳税调整额,减弥补亏损,减免税所得等得到应纳税所得额。第四部分:23~35行为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报表各行次的具体填制要求:第1行:“销售营业收入”,等于一般企业附表一第1行的数据。本行数据为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广告费支出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附表一销售(营业)收入及其他收入明细表第一部分:销售(营业)收入合计=主表第1行的销售(营业)收入第二部分:其他收入合计=主表第5行的其他收入(净收入)关于自制自用产品视同销售例:自制产品自用成本8000元,同类产品不含税售价10000元。[答疑编号11080101]借:在建工程9700贷:库存商品8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1700同类产品不含税售价10000元反映在主表第1行销售(营业)收入中,视同销售产品成本8000元反映在主表第7行销售(营业)成本中。如果视同销售的收入确认错误,则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广告费税前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就不准确了。关于其他视同销售收入2008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务代理实务第3页例:某企业新建饮料生产线试运行,发生材料费用70000元,支付职工工资等50000元,其他各项费用30000元,销售饮料含税收入234000元。账务处理如下:[答疑编号11080102]借:在建工程——待摊支出150000贷:银行存款30000原材料70000应付职工薪酬50000借:银行存款234000贷:在建工程——待摊支出2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34000例:下列项目中应在企业所得税“销售(营业)收入”栏填列的项目有()A.固定资产转让收入B.转让投资用无形资产的收入C.自制产品视同销售的收入D.无法支付的购料款[答疑编号11080103]【答案】C第2行:“投资收益”,等于附表三第4列第17行的数据,是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的全部持有收益。附表三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包括两部分:1-5列:与持有收益相关的数据6-10列:与转让投资相关的净所得或净损失的数据全部投资持有收益包括:例: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中“投资收益”一栏填报的是纳税人取得的()。A.在持有各类投资期间取得的利息性或股息性所得B.收回投资净收入C.投资转让净收入D.流动资金存款利息收入[答疑编号11080104]【答案】A主表第2行的投资收益无需计算还原,与会计账户中持有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的数据相一致。例:A企业本年取得对外投资股利8.5万元(会计账户中取得的投资分红),被投资方适用税率15%,该企业适用税率33%。假设本年该企业自身经营情况为收支相等,无纳税调整额,上年有需要弥补的亏损额12万元。2008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务代理实务第4页[答疑编号11080105]8.5÷(1-15%)=10(万元)以10万元弥补上年亏损会形成虚补。主表第19行“应补税投资收益已缴所得税额”,实际取得的投资收益扣除弥补亏损和免税所得后的余额,所对应的在被投资企业已缴纳的所得税。上例中A企业补亏8.5万元后,无余额不需要填列第19行,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0。若上例:A企业上年有需要弥补的亏损额4.25万元。则:第2行投资收益:8.5万元第13行纳税调整前所得8.5万元第17行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4.25万元第19行加:应补税投资收益已缴所得税额=(8.5-4.25)÷(1-15%)×15%=5×15%=0.75(万元)第22行应纳税所得额=8.5-4.25+0.75=5(万元)第23行适用税率27%境内所得应纳税额=5×27%=1.35第25行减:境内投资所得抵免税额0.75第30行实际应纳税额0.6万元第3行“投资转让净收入”等于附表三第6列第17行的数据。注意投资转让收入不考虑税率差,一般要全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第4行“补贴收入”是纳税人收到的各项财政补贴收入,包括减免、返还流转税等。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和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均根据“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科目的相关数据填报。第5行“其他收入”等于附表一第16行的数据。包括会计上在营业外收入中核算的各项利得性收入;及税法上做收入,会计上在资本公积中反映的各项利得性收入。注意本行数据为净收入。第7行“销售(营业)成本”等于附表二(1)第1行的数据。与主表第1行“销售(营业)收入”成配比的关系。注意附表二(1)其他业务支出中含相关税费,与07年新会计准则的核算要求不同。第9行“期间费用”等于附表二(1)第29行的数据。是会计口径的销售(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的合计数。按会计账面数填,超过税前扣除标准的部分,在后面作调增。财务费用中包括按会计核算要求作账的利息支出和利息收入。第10行“投资转让成本”等于附表三第9列第17行。即初始投资成本与计税成本调整数之和。第11行“其他扣除项目”等于附表二(1)第17行的数据。包括会计上在营业外支出中核算的各项支出,及税法上允许税前扣除的各项支出。注意会计上的营业外支出除捐赠支出外,其他据实填入本行,不允许税前扣除的部分在后面作调增处理。捐赠支出,包括公益救济性捐赠和非公益救济性捐赠及赞助支出的数据不在此填列。第14行“纳税调整增加额”等于附表四第3列“纳税调增金额”第41行的数据。包括不能在税前扣除的支出、超过税前扣除标准的支出、应计未计的其他所得。附表四中1-4列来源于附表十一附表十一第10行“本期税前扣除限额”:工资:当实发工资大于税前扣除限额时,填限额;当实发工资小于税前扣除限额时,填实发数;2008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务代理实务第5页工会经费:当企业计提的工会经费取得《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且实发工资超过税前扣除限额时,填工资限额×2%;当企业计提的工会经费未取得《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时,税前扣除限额为0,全额调增。职工福利费:当企业实发工资超过税前扣除限额时,填工资限额×14%;虽然2007年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已经不再提取职工福利费,据实在工资薪酬中列支,但税法未变,2007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仍按原规定计算可以税前扣除的职工福利费,并在税前扣除。职工教育经费: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88号)文件的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对企业当年提取并实际使用的教育经费,在不超过计税工资总额2.5%以内的部分,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当企业实发工资超过税前扣除限额,实际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全部使用的,填工资限额×2.5%;当企业实发工资超过税前扣除限额,实际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未全部使用的,比较工资限额×2.5%与实际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哪个小填哪个。注意:从2006年7月1日起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调整到人均1600元/月。例:某企业有职工550人,2007年度实现销售收入总额6000万元,应扣除产品销售成本5445.64万元、产品销售费用200万元、管理费用35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支出30万元)。企业全年计入各项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1200万元,已按实发工资总额计算提取了工会经费24万元(已取得上缴工会经费的缴款凭证)、职工教育经费30万元(实际使用数30万元)、职工福利费实际发生额168万元。计算该企业2006年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答疑编号11080201]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限额=1500×5‰+4500×3‰=21万元业务招待费超标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21=9万元全年允许列支的计税工资限额=0.16×12×550=1056万元工资超标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00-1056=144万元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超标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4×(2%+14%)=23.04万元职工教育经费全年允许列支限额:1056×2.5%=26.4万元提取并实际使用额:3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超标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为3.6万元全年应纳税所得额=6000-5445.64-200-350+9+144+23.04+3.6=184(万元)全年应纳所得税额=184×33%=60.72(万元)工效挂钩企业部分:注意:工效挂钩企业本年实际发放的工资额小于按规定计提工资额的,按实际发放的工资额在税前扣除,工会经费等三项费用也按实际发放的工资数计提的部分在税前扣除。工会经费没有《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全额调增,职工教育经费同样按提取并使用部分在2.5%以内部分税前扣除。附表四第5行
本文标题:所得税纳税申报代理实务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8875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