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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系统培训教材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编印前言为加快纳税申报多元化和征管手段现代化的步伐,方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纳税,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申报数据的采集效率和准确性,减轻办税服务厅的压力,深圳市国税局决定从2005年10月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以下简称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是指纳税人在其计算机上安装网上申报系统软件后,使用互联网为传输媒介,将增值税纳税申报信息传输到深圳市国税局网上申报受理平台,经“一窗式”比对通过后将申报数据自动导入税收征管系统,并划缴税款的一种申报缴纳方式。推行网上申报,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和意义。第一,有利于建立丰富的税收数据库。通过网上申报系统采集申报数据不仅减少了以往由手工录入数据所需耗费的资源,还大幅度减低了输入、审核的错误率,为征收管理、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稽查选案、计会计统等各工作环节提供可靠的数据源;第二,加快了税务部门与纳税人、银行、国库之间的票据传递速度,缩短了税款在途滞留的环节和时间,从而确保国家税收及时入库;第三,提高了税务机关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减低征收成本,减轻征收窗口工作压力,规范征管行为,减少执法随意性;第四,方便纳税人,加快纳税人报税速度,降低纳税综合成本,同时促进了企业会计电算化程度的提高。网上申报软件由深圳市国税局买断,供纳税人免费使用。为了方便我市税务人员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了解网上申报系统的应用原理,熟练掌握网上申报系统的操作程序,按照务求实用的原则,我们编写了这本《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系统培训教材》。该书从业务规程、系统应用、案例示范等几个方面对网上申报系统做了充分的说明和讲解,供大家在学习和操作软件时使用。本书由流转税处、信息办和深圳西安交大龙山软件有限公司编写,由于时间仓促,本书的编写难免存在纰漏,敬请读者提出宝贵意见。目录第一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业务规则第一部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业务规程一适用对象二备案注册三申报流程四数据采集五报表填写六抄税处理七资料报送第二部分会计行业报表差异转换填写说明一总说明二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编制说明三利润表各项目编制说明四会计行业报表项目对照表第二篇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软件V3.0操作手册版权声明快速入门第一部分安装一开始之前二安装第二部分管理员篇一初次登录二参数设置三企业管理四操作员管理五备份恢复六日志查看第三部分操作员篇一系统登录二发票管理三报表管理四发送报表五获取扣款结果六获取反馈七信息查看第四部分系统帮助篇一查看软件版本二查看系统帮助三技术支持服务第五部分简明操作指南一软件初始化二日常业务操作第六部分业务处理实例一进项专用发票二销项专用发票三销项其他发票四四小票五报表填写第三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相关文件汇编一关于推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的通知二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的通告三深圳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管理暂行办法四深圳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第一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业务规则第一部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业务规程一、适用对象网上申报系统暂适用于除以下几种情况以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二)逾期申报;(三)办理延期申报或缓缴税款;(四)无法通过“一窗式”票表稽核,需进行人工干预;(五)有同一属期多次申报等非正常申报情况;(六)因计算机、网络故障等原因不能进行网上申报;(七)办理注册地跨区变更,提前进行当月的抄报税以及纳税申报;(八)国税机关规定的其它情形。二、备案注册(一)新开户2005年9月30日前已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系统自动开通其网上申报资格,纳税人无须到国税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2005年10月1日起新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的,持下列资料到国税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1、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方式备案表》(可从深圳国税网站下载);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查验后退回);3、《委托代扣税款协议书》(查验后退回);备案手续要求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纳税人办理完网上申报备案手续后,应于次月的申报期开始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增值税申报。纳税人办理网上申报方式备案后,无特殊情况一年内不得变更。(二)跨区迁移网上申报纳税人发生跨区迁移的,应在原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网上申报注销后,到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办理备案注册手续。三、申报流程(一)防伪税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业务流程如下:①纳税人使用申报软件自行申报→②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抄报税手续→③办税服务厅前台票表稽核、扣缴税款→④纳税人自行反馈申报、扣款结果。(二)非防伪税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业务流程如下:①纳税人使用申报软件自行申报→②纳税人自行反馈申报、扣款结果。四、数据采集(一)专用发票:销项专用发票由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导入;进项专用发票由网上认证系统导入。网上认证纳税人如既有网上认证专用发票,又有前台认证专用发票的,需手工录入前台认证的专用发票;非采用网上认证系统的纳税人取得的进项专用发票需全部手工录入。(二)普通发票1、普通发票按不同税率进行汇总,只录入发票总份数与金额合计数、税额合计数,不需录入发票明细数据。2、免抵退企业开具的出口商品专用发票数据无须录入,也不在副表一中体现,直接在主表第7栏“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填列。3、农副产品收购凭证数据无需录入,直接在副表二填列。4、外贸企业用于出口退税的进项发票填写报表时不能填写到副表二第13栏“本期进项税额转出额”,应该填写到附表二的26栏“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5、未开具发票的销售额,按不同税率进行汇总,录入金额合计数、税额合计数。6、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录入金额、税额。(三)其他凭证采集纳税人有抵扣“四小票”的,需在通用采集软件中数据录入完毕后进行数据申报导出,并将“四小票”数据导入网上申报软件;也可在网上申报软件中直接进行录入。五、报表填写(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三)》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四)》根据发票数据自动生成,不允许修改。若要修改,需修改原始发票数据。(二)纳税人先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进行编辑后保存,然后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纳税人可根据实际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数据并保存。其中免抵退企业应将未做发票采集的出口商品发票金额合计数直接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7栏“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中。(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的填写纳税人应按网上申报软件统一的报表格式进行填写,填写时可参照《会计行业报表差异转换填写说明》对本行业报表与网上申报软件报表之间的差异项目进行合并转换。(四)、其他报表的填写纳税人按照参考填表说明填写其他报表。六、抄税处理(一)纳税人在网上申报系统成功报送纳税申报信息后,携带税控IC卡到可就近选择到全市任一办税服务厅办理抄报税业务,不受所在主管税务机关属地限制。(二)纳税人抄税后,经“一窗式”比对通过的,主管税务机关将税控IC卡退还给纳税人。(三)经“一窗式”比对不通过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暂扣纳税人税控IC卡,纳税人应按税务机关的要求到指定的窗口或部门进行处理。(四)经“一窗式”比对通过但因银行存款余额不足而无法成功扣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暂扣纳税人税控IC卡。纳税人应及时在约定的银行帐户存入足够缴纳税款的金额。七、资料报送纳税人应使用网上申报系统软件打印一套符合《深圳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要求的完整申报资料,经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确认后,在办理抄税时一并报送给受理申报的税务机关。非防伪税控纳税人于每月申报期结束前报送纸质申报资料。第二部分会计行业报表差异转换填写说明一、总说明现对标准格式会计报表(增值税申报附件十三、附件十四)与企业会计制度的会计报表及相关行业会计制度的会计报表各项目对照,对差异项目用黄色标明,企业自行增设的会计科目参照以下说明合并到相应项目填报。二、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编制说明1、“货币资金”项目,反映企业库存现金、银行结算户存款、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和在途资金等货币资金的合计数。本项目应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2、“短期投资”项目,反映企业购人的各种能随时变现,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有价证券以及不超过一年的其他投资。本项目应根据“短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3、“应收票据”项目,反映企业收到的未到期收款也向银行贴现的应收票据,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本项目应根据“应收票据”科目的期未余额填列。已向银行贴现的应收票据不包括在本项目内,其中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应在本表下端补充资料内另行反映。4、“应收账款”项目,反映企业因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各种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填列。5、“坏账准备”项目,反映企业提取尚未转销的坏账准备。本项目应根据“坏账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其中借方余额应以“—”号填列。6、“预付账款”项目,反映企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预付账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预付账款”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有贷方余额的,应在本表“应付账款”项目内填列。如“应付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有借方余额的,也应包括在本项目内。7、“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企业对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应收和暂付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8、“存货”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在库、在途和在加工中的各项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本项目应根据“材料采购”、“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材料成本差异”、“委托加工材料”、“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生产成本”等科目的期末借贷方余额相抵后的差额填列。9、“待摊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已经支出但应由以后各期分期摊销的费用。企业的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大修理支出和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应在本表“递延资产”项目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数字之内。本项目应根据“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预提费用”科目期末如有借方余额,在本项目内反映;增设“外汇价差”科目的企业,该科目如有借方余额,也在本项目内反映。10、“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项目,反映企业在清查财产中发现的尚待批准转销或作其他处理的流动资产盘亏、毁损扣除盘盈后的净损失。本项目应根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所属“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企业待处理的固定资产净损失,应在本表“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项目另行反映。11、“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反映企业除以上流动资产项目外的其他流动资产的实际成本,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12、“长期投资”项目,反映企业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长期投资中,将于一年内到期的债券,应在流动资产类下“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项目单独反映。本项目应根据“长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扣除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后的数额填列。13、“固定资产原价”项目和“累计折旧”项目,反映企业的各种固定资产原价及累计折旧。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产权尚未确定之前,其原价及已提折旧也包括在内。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原价并应在本表下端补充资料内另行反映。这两个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科目和“累计折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14、“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反映企业因出售、毁损、报废等原因转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的净值,以及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变价收入等各项金额的差额,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如为贷方余额应以“—”号填列。15、“在建工程”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各项未完工程的实际支出和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包括交付安装的设备价值,未完建筑安装工程已经耗用的材料、工资和费用支出、预付出包工程的价款、已经建筑安装完毕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安装工程成本、尚未使用的工程
本文标题: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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