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商业合同/协议 > 合同管理制度【热选4篇】
参考资料,少熬夜!合同管理制度【热选4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合同管理制度【热选4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篇】为加强我院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及经济纠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一、经济合同的签订1、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2、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我院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院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3、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履约能力,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4、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择优签约”的原则。5、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医院内部其他科室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权衡,然后签约。6、经济合同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7、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8、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我院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二、经济合同的审查批准1、医院各类经济合同由法人代表及院长或其授权委托人审批,主要包括如下经济合同:(1)医院的各类经营性经济合同;(2)对外招商、招标、合作经营等重大对外经济合同;(3)医院自建或承建的各类安装、建筑、装饰、修缮工程合同;(4)医院各类固定资产购置合同;2、经济合同审查的主要内容:(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达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参考资料,少熬夜!(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3、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经济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见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4、经济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1)合同申报各类经济合同的经办人员,应事先填写“合同会审表”,经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按审批程序报医院各级领导审核批准。(2)合同会审①由医院院务会议对送审的经济合同的价格条款进行审核,经调查研究后出具审核意见;②由医院法律顾问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审核意见;③由合同涉及的相关业务科室出具审核意见。(3)合同审批经院务会议会审后的合同文本,报各领导按权限审批。三、经济合同的履行1、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全面履行。2、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经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3、相关科室应及时了解、掌握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同时对医院重大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应进行定期检查。检查内容着重以下几方面:(1)合同履行情况;(2)合同未能履约的原因、责任;(3)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标准及资料登记情况;(4)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5)其他情况。四、经济合同的变更、解除1、在经济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2、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3、变更、解除经济合同,必须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医院内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参考资料,少熬夜!4、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必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5、变更、解除经济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6、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负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五、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经济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2、合同纠纷由签约科室负责处理。签约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3、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院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4、医院各科室在处理纠纷时,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5、合同纠纷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时间。六、经济合同的管理1、本医院经济合同的管理由院长总负责,由办公室管理。2、医院合同管理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管理本医院签订的合同;(2)负责审查本医院签订的合同文本的完整性;对须报请上级主管机关审批、见证、签证或公证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初步意见;(3)负责本院法人代表委托书的日常管理;(4)根据法律及本《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医院合同管理的实施细则,采取切实措施,搞好合同管理工作;(5)负责处理本医院合同纠纷及经济合同资料的汇总、分类、归档、保管及合同台帐的设立、统计、上报等基础管理工作。3、医院必须认真做好经济合同管理工作。具体如下:(1)建立合同档案。每一份合同都必须有一个编号,不得重复或遗漏。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传等),均应妥善保管。(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参考资料,少熬夜!医院应根据合同的不同种类,建立经济合同的分类台帐和总台帐。其主要内容包括:序号、合同号、经手人、签约日期、合同标的、金额、对方单位、履行情况及备注等。台帐应逐日填写,做到准确、及时、完整。合同管理制度【第二篇】为提高企业信用(合同)管理水平,争创A(A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特制定如下信用(合同)管理制度:一、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及法律法规学习制度企业设立信用(合同)管理机构,由为分管负责人,组成人员有、等人。(一)、信用(合同)管理机构的职能1.宣传合同法律法规,培训信用(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2.制定企业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3.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定期对客户的信用状况统计分析。4.客户授信管理:进行客户信用审批,跟踪客户,定期对客户的信用状况统计分析。5.应收账款管理:控制应收账款平均持有水平,日常监督应收账款的账龄,随时将潜在的不良账款进行技术处理,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6.商账处理: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和一支工作高效的追账队伍,及时制定对逾期应收账款处理的方案,并组织有效的追账。7、利用征信数据库资源,帮助销售部门开拓市场。(二)、信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1、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加强信用管理工作,支持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信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授权委托合同承办人员对外签订合同;对企业合同承办人员进行考核、奖惩;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2、信用(合同)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人的主要职责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组织信用管理研讨会、案例评析会;制定企业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企业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制止企业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日常监督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汇总、分析客户信用数据,向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协调与供销、财务、技术等部门的关系。参考资料,少熬夜!3、信用(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保管好合同专用章。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汇总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发现不符和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报告。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定期向信用(合同)管理负责人汇报信用管理情况。负责客户档案管理与服务。参与商账追收。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搞好信用管理工作。4、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信用(合同)管理员通报。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配合企业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做好信用(合同)管理工作。5、财务、技术部门的主要职责合同管理制度【第三篇】第一条为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xx〕3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授权实施公共管理的组织(以下统称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以及民事经济活动中,作为一方当事人所订立的涉及国有资产、财政资金使用和自然资源、公共资源利用的合同管理工作。政府采购合同、劳动合同以及科技、课题合同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行政机关合同,包括下列类型:(一)基础设施等国有资产(包括无形资产)的投资、建设、租赁、出让、转让、承包、托管合同参考资料,少熬夜!(二)土地、森林、荒地、水流等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的依法出让、转让、出租、承包合同(三)城市公用事业的特许经营合同(四)招商引资合同(五)合作开发合同(六)拆迁改造合同(七)政府投融资合同(八)政府借款合同(九)其他行政机关合同第四条行政机关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公平、诚信的原则,保障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的安全。第五条市政府法制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市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履行行政机关合同的相应监管职责。第六条市政府各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和本部门的实际,制定部门内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本部门及其下属单位订立和履行合同的管理。第七条市政府各部门应当明确具体承办机构和人员,负责本单位合同的调查、谈判、起草、报送和履行等事宜。以市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由市政府指定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合同的调查、谈判、起草、报送和履行等事宜。第八条行政机关订立合同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一)调查。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资产、资质、信用、履约能力等情况进行核实,并充分考虑自身的履约能力。(二)谈判。合同标的额较大或法律关系较复杂的合同,应当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和具有相应技术、经济、法律知识的人员组成谈判小组或招标小组负责具体工作。(三)起草。根据谈判结果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拟定合同文本,做到标的明确、内容齐全、条款完备、责任明确、用语规范严密(四)审查。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应当由本单位承担法制职能的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事项重大的,应当经本单位集体讨论研究。(五)签订。合同文本应当由本单位负责人或者其委托
本文标题:合同管理制度【热选4篇】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90802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