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财务 > 税务筹划第04章营业税法(新)
第四章营业税法营业税本章学习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掌握营业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与税率;理解应纳税额计算,尤其注意与增值税交叉部分的兼营与混合销售;熟悉税收优惠及征收管理。营业税本章重难点分析重点:纳税义务人、税目及税率、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免税项目、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税务处理。难点:计税依据的确定、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税务处理。营业税本章目录第一节营业税基本原理第二节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第三节税目与税率第四节计税依据第五节应纳税额的计算第六节几种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第七节税收优惠第八节征收管理例题营业税第一节营业税基本原理一、概念以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为课税征收的一种商品劳务税。营业税二、计税方法(一)计税依据:营业额全额(二)税率:比例税率三、作用:(一)广泛筹集财政资金(二)体现国家政策,促进各行业协调发展(三)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营业税第二节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一、纳税人:(一)一般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营业税1、境内: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①营业税劳务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2、劳务:加工和修理、修配,不属于营业税规定的劳务。营业税3、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但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包括在内。营业税4、单位及个人: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营业税5、视同发生应税行为:(1)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2)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营业税(二)特殊规定1、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2、中央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铁道部,合资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合资铁路公司,地方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地方铁路管理机构,基建临管线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基建临管线管理机构。营业税二、扣缴义务人(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二)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营业税第三节税目与税率一、税目:按行业、类别的不同分设9个税目。营业税二、税率:(一)一般规定按行业、类别设计差别比例税率。营业税税目1.交通运输业陆路、水路、航空、管道运输,装卸搬运3%2.建筑业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3%3.金融保险业金融、保险5%4.邮电通信业邮电、通信3%5.文化体育业文化、体育3%6.娱乐业5—20%7.服务业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租赁业、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5%8.转让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5%9.销售不动产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5%营业税的税目、税率表营业税(二)特殊规定1、从2001年5月1日起,对夜总会、歌厅、舞厅、射击、狩猎、跑马、游戏、高尔夫球、游艺、电子游戏厅等娱乐行为一律按20%的税率征收营业税。2、自2001年l0月1日起,对农村信用社减按5%的税率计征营业税。3、自2004年7月1日起,保龄球、台球减按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税目仍属于“娱乐业”。营业税第四节计税依据一、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全额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营业税2、不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二)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三)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营业税二、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余额余额计征项目计税依据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个人的运输费用旅游业务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建筑工程分包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分包款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卖出价—买入价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营业税三、计税依据的其他规定(一)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二)娱乐业的营业额为经营娱乐业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门票收费、台位费、点歌费、烟酒、饮料、茶水、鲜花、小吃等收费及经营娱乐业的其他各项收费。营业税(三)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57号)1、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2、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3、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4、个人之间的无偿赠与免税营业税非普通住房普通住房差额征收免税营业税不足5年超过5年全额征收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差额征收参考资料营业税思考:如何进行筹划减轻营业税?营业税(四)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的,按下列顺序确定其营业额: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按下列公式核定:营业额=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营业税第五节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营业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营业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营业税第六节几种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一、兼营不同税目的应税行为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的应当缴纳营业税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以下统称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未分别核算分别核算从高适用税率各自适用税率营业额营业税1.光华大酒店2010年1月取得以下收入:(1)客房收入100万元;(2)KTV取得收入50万元;(3)车队送顾客去机场收入10万元;请计算光华大酒店2010年1月应纳的营业税。税务处理一:酒店收入能够分别核算应纳的营业税=100×5%+50×20%+10×3%=15.3万元税务处理二:饭店收入不能够分别核算应纳的营业税=(100+50+10)×20%=32万元营业税二、混合销售行为同增值税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一)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征增值税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营业税1、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2、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营业税某地板销售商家从事地板的销售与安装维修,2009年1月实现销售收入117万元,其中,地板销售收入为93.6万元,地板的进项税额为9万元;地板安装费为23.4万元,辅料1万元。应纳增值税税额=(93.6+23.4)÷(1+17%)×17%-(9+1)=7万元营业税(二)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1、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未分别核算分别核算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营业额和增值税分别计征营业税和增值税营业额或销售额营业税某地板生产厂家从事地板的生产与安装维修,地板的生产与安装维修分别核算。2009年1月实现销售收入117万元,其中,地板销售收入为93.6万元,地板的进项税额为9万元;地板安装费为23.4万元,辅料1万元。税务处理?营业税应纳增值税税额=93.6÷(1+17%)×17%-9=4.6万元应纳营业税税额=23.4×3%=0.702万元合计应纳税额5.302万元注意前提条件: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仅销售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不适用;营业税三、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行为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其应税行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营业额。未分别核算分别核算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营业额分别计征营业税和增值税营业额或销售额营业税1.光华大酒店2010年1月取得以下收入:(1)客房收入100万元;(2)KTV取得收入50万元;(3)车队送顾客去机场收入10万元;(4)独立核算的小卖部(小规模纳税人),取得收入5万元请计算光华大酒店2010年1月应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营业税税务处理一:酒店收入能够分别核算应纳的营业税=100×5%+50×20%+10×3%=15.3万元应纳的增值税=5×3%=0.15万元营业税税务处理二:酒店收入不能分别核算税务机关核定营业额,可能调高营业税的营业额(营业税率高于增值税的征收率,纳税人可能从为调低营业额)应纳的营业税=100×5%+51×20%+10×3%=15.5万元应纳的增值税=4×3%=0.12万元营业税第七节税收优惠营业税涉及国家鼓励发展的第三产业,其税收优惠较多。营业税一、起征点营业税起征点,是指纳税人营业额合计达到起征临界点。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一)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营业税二、免税项目:(一)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二)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三)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四)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五)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六)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营业税第八节征收管理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一般规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1、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2、未签订书面
本文标题:税务筹划第04章营业税法(新)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9154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