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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担保合同汇集【精选4篇】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网友收集分享的“银行担保合同汇集【精选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银行担保合同【第一篇】抵押人:______________企业性质:_____________立协议人:抵押权人:___________银行为了明确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各自责任、权益和义务,恪守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贷款抵押管理规定(试行)》,特签订本《抵押协议》,以兹共同遵守。一、抵押人自愿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权,担保借款人__________与__________银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之借款合同,按期履行债务偿还借款。该贷款种类为_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万元,用于__________。贷款期限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借款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二、当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时,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三、抵押人对“抵押物清单”中所列财产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拥有_________(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并在抵押期内将所有抵押财产的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占管。四、_________抵押物在此之前已设有抵押,抵押额为:__________万元;抵押期限为________。五、经双方协商此项抵押的抵押额为_____万元,抵押率为____%,抵押期限为____年,随____号借款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抵押人在已设定抵押物的抵押价值额内不得重复抵押。在抵押价值额外再行设定抵押权的,应在再行设定抵押数之前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抵押人(公章):抵押权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银行担保合同【第二篇】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一、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一)贷款种类________;借款用途_________。(二)贷款金额_________(币种及金额大写)。(三)贷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还款方式_______(分期还款的日期和金额为: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四)利率为月息____%,按____计付利息(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二、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三、保证人保证期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四、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五、借款人应按合同订立的期限归还贷款本息。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____计收利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贷款到期前15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延期协议签订后,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保证责任。六、借款人应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贷款在挤占挪用期间按日利率____计收利息。七、借款人承诺:(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行、账号、存款余额等资料。(2)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3)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清偿贷款本息。(4)用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5)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减少注册资金时,应事先通知贷款人。(6)借款人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对外投资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八、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九、贷款人依照本合同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时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十、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十一、其他事项:(一)_________;(二)__________;(三)___________。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持_____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生效。贷款人:日期:借款人:日期:保证人:日期:银行担保合同【第三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信贷业务担保管理,控制和降低信贷风险,促进业务有效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用信人在农业银行办理信贷业务应当提供担保,符合信用贷款条件或信用方式有权核批行同意采用信用方式的除外。第三条的范围包括信贷业务的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债权与权的费用、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第四条信贷业务方式包括保证、抵押和质押。前述方式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农业银行原则上只接受连带责任保证。第五条信贷业务的担保遵循合法性、充分性和可实现性原则。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农业银行境内自营本外币信贷业务。总行单项信贷业务品种管理办法对特定信贷业务管理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但特别规定与现行法律冲突的除外。第二章保证担保第一节保证人条件第七条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和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可作为保证人。第八条境内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担保机构除外)为保证人的,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依法成立,从事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农业银行行业信贷政策;(二)收入来源稳定,现金流量充足,具有代偿意愿和代偿能力,愿接受农业银行的信贷监督;(三)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含A级,下同);(四)无不良信用记录,或原到期信用、应付利息、应代偿债务已清偿或已经做了农业银行认可的偿还或代偿计划;未涉及可能导致重大损失的经济纠纷。第九条信用担保机构为保证人的,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依法成立,从事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二)实缴到位的资本金在3000万元以上(仅为个人生产经营融资提供担保的担保机构可放宽到1000万元以上,仅为个人消费融资提供担保的担保机构可放宽到500万元以上,政府承担担保损失的政策性担保机构可放宽到100万元以上);(三)治理结构完善,运作规范,建立了严格的审保制度和风险补偿机制,按规定提取责任保证金和风险准备金;(四)原则上应有一定数额的担保基金或担保保证金存在农业银行并专户管理,担保基金或保证金金额一般不低于法人融资担保余额的10%及个人生产经营融资余额的5%;(五)首次合作应经农业银行一级分行资格准入审批。第十条自然人为保证人的,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在境内有固定居所;(三)有合法、充足的收入或资产,具有代偿意愿和代偿能力,愿意接受农业银行信贷监督;(四)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五)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或原到期信用、应付利息、应代偿债务已清偿或已经做了农业银行认可的偿还或代偿计划。第十一条原则上不接受境内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供的保证,但保证人为中央企业、总行授权书中确定的优势行业重点客户、总行统一推荐的可直接认定为AAA级以上信用等级的客户、总行级优质房地产客户、全国百强房地产企业、全国性商业银行的除外,其他跨省提供保证担保的保证人应经一级分行批准同意。第十二条原则上不接受境外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跨境提供的保证担保,但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受理:(一)担保的信贷业务为国际银团贷款;(二)保证人为穆迪、标准普尔或惠誉国际信用评级在A级(即穆迪A1、标准普尔A—及惠誉国际BBB级)以上的企业;(三)保证人为农业银行或农业银行已授信金融机构的境外分支机构、农业银行已核定授信额度的境外金融机构;(四)其他经一级分行批准同意的港、澳资企业为保证人的。境外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农业银行应委托保证人主要财产所在地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境外代理行或银团参与行等对保证人的国籍、法人地位、资格、的合法性、财务状况等情况出具书面意见,但上述第(三)项保证人除外。第十三条不得接受下列情形的法人、其他组织的保证:(一)国家机关提供的保证,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供的保证担保;(三)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超出授权范围的法人分支机构提供的保证担保;(四)农业银行信贷政策禁止介入的法人、其他组织;(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第十四条不得接受下列情形的自然人保证担保:(一)有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二)担任有逃废债务行为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且对公司逃废债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三)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但过失犯罪除外;(四)有嗜赌、吸毒等不良行为的;(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第二节保证人应提交的材料第十五条保证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下列材料:(一)经年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特殊行业须同时提交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或行业资质等级证书;(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签字样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签字样本;(三)行政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印鉴卡,企业章程;(四)保证人有权决策机构依照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和法律规定出具的同意担保的有效决议或证明;法人分支机构提供的,应有有权授权人的授权书或有权审批机关的审批证明;(五)近两年财务年报与近期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两年的保证人,提交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年报与近期财务报告;(六)或有负债清单及情况说明;(七)农业银行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境外法人、境外组织、国家政策性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总行已授信商业银行为保证人的,在确认担保真实有效的前提下可减免提供上述材料。第十六条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下列材料:(一)保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二)保证人固定居所证明;(三)保证人财产或收入状况证明;(四)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材料;(五)农业银行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第三节保证额度核定第十七条农业银行综合考虑保证人的发展前景、经营期内可用于代偿债务的现金流量、或有负债的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核定保证人的担保额度,但最高不超过下列规定:(一)法人或其他组织(信用担保机构、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境外金融机构除外)保证额度=N*有效担保净资产-已为他人提供的各类担保余额1、N为保证人信用等级调整系数,其中保证人信用等级在AAA级以上的为2、AA+级、AA级为1。5、A+级以下的为1;中央企业、总行授权书中确定的优势行业重点客户、总行统一推荐的可直接认定为AAA级以上的客户信用等级调整系数为3。2、有效担保净资产=所有者权益-无形资产(建设用地使用权除外)-待摊费用-待处理资产损失-递延资产-合理预计的可能会形成损失但未反映在资产负债表的或有负债。(二)信用担保机构保证担保额度=N*(所有者权益-合理预计的可能会形成损失但未反映在资产负债表的或有负债)-已为他人提供的各类余额;或者保证担保额度=N*资产中高安全性和高流动性金融资产余额—已为他人提供的各类担保余额。1、N为担保放大倍数,最高不超过10,仅为个人生产经营融资提供担保的N不超过15,仅为个人消费融资提供的N不超过30;2、高安全性和高流动性金融资产主要指现金、银行存款、国债、金融债、高等级企业债、货币基金或其他一级分行认可的金融资产,但应剔除信用担保机构转存的用信人的保证金;3、上述两种方法核定的额度不同时,按孰低的原则核定额度。(三)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以及境外金融机构在农业银行核定的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四)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