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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的作用1.筹集地方财政收入2.有利于加强房产管理(一)纳税义务人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房屋的产权所有人。1.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5.无租使用其它单位房产的单位和个人,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按照房产余值)。6.2009年1月1日,涉外企业、单位和个人也纳入了房产税的征收管理范围。以下关于房产税纳税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外籍个人不缴纳房产税B.房屋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C.房屋产权属于集体所有的,集体单位为纳税人D.房屋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答案】BCD1.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即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提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提示】要注意房产不等于建筑物。2.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以下关于房产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的说法正确的是()。A.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屋和建筑物B.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免纳房产税C.无租使用其它单位房产的单位和个人,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D.农村的农民出租房屋也应缴纳房产税【答案】C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从价计征与从租计征。计税方法计税依据税率计税公式从价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损耗后的余值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原值明显不合理的应予评估;没有原值的由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屋的价值核定年税率1.2%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这样计算出的是年税额)从租租金收入(包括实物收入和货币收入)以劳务或其他形式抵付房租收入的,按当地同类房产租金水平确定12%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或4%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用房4%1.对投资联营的房产的规定对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只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应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假定甲与其他投资人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则联营企业为房产税纳税人,从价计税。假定甲只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则甲为房产税纳税人,从租计税。某公司2008年购进一处房产,2009年5月1日用于投资联营(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投资期3年,当年取得固定收入160万元。该房产原值3000万元,当地政府规定的减除幅度为30%,该公司2009年应缴纳的房产税为()。(2010年)A.21.2万元B.27.6万元C.29.7万元D.44.4万元【答案】B【解析】用房产投资联营取得固定收入的,按租金收入计交房产税,则该企业应纳房产税为未联营期间按计税余值计算房产税与参与对外联营取得固定收入比照租金收入计交房产税的两项之和:3000×(1-30%)×1.2%×4/12+160×12%=8.4+19.2=27.6(万元)。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规定对融资租赁房屋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至于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3.关于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计税规定一是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二是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某上市公司2011年以5000万元购得一处高档会所,然后加以改建,支出500万元在后院新建一露天泳池,支出500万元新增中央空调系统,拆除200万元的照明设施,再支付500万元安装智能照明和楼宇声控系统,会所于2011年底改建完毕并对外营业。当地规定计算房产余值扣除比例为30%,2012年该会所应缴纳房产税()。A.42万元B.48.72万元C.50.4万元D.54.6万元【答案】B【解析】应缴纳房产税=[5000+500+(500-200)]×(1-30%)×1.2%=48.72(万元)。4.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其中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征,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业主共有房产与其他房产的原值准确划分开的,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出租的,依照租金收入计征。5.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某企业购建一个新办公楼,办公楼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占地10000平方米,会计固定资产账面记录房产金额900万元,在无形资产账面记载了购买该幢楼所占场地的土地使用权金额1200万元,当地的房产税原值减除比例30%【答案】则该企业计入房产原值的土地金额=1200×4000×2/10000=960(万元)。每年应纳房产税=(900+960))×(1-30%)×1.2%=15.62(万元)。6.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注意:“免收租金期间”与“无租使用房产”不是同一个政策。7.减按4%税率从租计税的房产是居民住房。(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但对出租房产以及非自身业务使用的生产、营业用房,不属于免税范围。(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全额或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对于其所属的附属工厂、商店、招待所等不属单位公务、业务的用房,应照章纳税。(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中附设的营业单位,如影剧院、饮食部、茶社、照相馆等所使用的房产及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应照章纳税。(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对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者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房产,应照章纳税。(五)央行(含外管局)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产。某企业拥有A、B两栋房产,A栋自用,B栋出租。A、B两栋房产在2005年1月1日时的原值分别为1200万元和1000万元,2005年4月底B栋房产租赁到期。自2005年5月1日起,该企业由A栋搬至B栋办公,同时对A栋房产开始进行大修至年底完工。企业出租B栋房产的月租金为10万元,地方政府确定按房产原值减除20%的余值计税。该企业当年应缴纳房产税()万元。(2006年)A.15.04B.16.32C.18.24D.22.72【答案】A【解析】该企业当年应缴纳房产税=10万×4个月×12%+1200万×(1-20%)×1.2%×4/12+1000万×(1-20%)×1.2%×8/12=4.8+3.84+6.4=15.04(万元)。某企业2008年房产原值共计9000万元,其中该企业所属的幼儿园和子弟学校用房原值分别为300万元、800万元,当地政府确定计算房产税余值的扣税比例为25%,该企业2008年应缴纳的房产税()万元。(2009年原制度)A.71.1B.73.8C.78.3D.81【答案】A【解析】该企业2008年应缴纳的房产税=(9000-300-800)×(1-25%)×1.2%=71.1(万元)。直接税“费改税”(一)纳税义务人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各类性质的)单位和个人。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包括:购买使用行为;进口使用行为;受赠使用行为;自产自用行为;获奖使用行为;以及以拍卖、抵债、走私、罚没等方式取得并使用的行为。【提示】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是从各种渠道取得并使用应税车辆的行为。根据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车辆购置税应税行为的有()。A.应税车辆的购买使用行为B.应税车辆的销售行为C.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D.以获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答案】ACD下列各项中,属于车辆购置税应税行为的有()。A.受赠使用应税车辆B.进口使用应税车辆C.经销商经销应税车辆D.债务人以应税车辆抵债【答案】AB(二)征税对象与征税范围以列举的车辆为征税对象,未列举的车辆不纳税。其征税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车购税的征收范围由国务院决定。行为增值税消费税车购税自产、进口小汽车(含中轻型商务车)用于销售、捐赠、投资、偿债√√自产、进口大卡车、大货车用于销售、捐赠、投资、偿债√自产、进口小汽车(含中轻型商务车)自用√√√自产、进口卡车、货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自用√√购置、受赠、获奖、接受投资小汽车、卡车、货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等车辆自用√我国车辆购置税实行统一比例税率,税率为10%。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价外征收的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税车辆的价格即计税价格就成为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一)计税依据的基本规定1.购买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价格=(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价外费用)÷(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2.进口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3.其他自用应税车辆按购置该型号车辆的价格确认。不能取得购置价格的,则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相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确定。(一)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其计税价格由纳税人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和价外费用组成。还要注意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包括购买国产车、购买进口车。不论是购买国产车还是进口车,都需要注意需要并入计税价格的项目。并入计税价格的项目不并入计税价格的项目(1)购买者随购买车辆支付的工具件和零部件价款(2)支付的车辆装饰费(3)销售单位开展优质销售活动所开票收取的有关费用(4)凡使用代收单位(受托方)票据收取的款项,应视作代收单位价外收费,应并入计税价格中一并征税(1)支付的控购费(2)销售单位开给购买者的各种发票金额中包含的增值税税款(3)凡使用委托方票据收取,受托方只履行代收义务和收取代收手续费的款项(应按其他税收政策规定征税)2013年3月,李某从某销售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轿车一辆供自己使用,支付含增值税的价款221000元,另支付购置工具件和零配件价款1000元,车辆装饰费4000元,销售公司代收保险费等8000元,支付的各项价款均由销售公司开具统一发票。则李某应纳车辆购置税税额()元。A.20000B.18694C.22100D.19083【答案】A【解析】李某应纳车辆购置税=(221000+1000+4000+8000)÷(1+17%)×10%=20000(元)。【特别提示】这里所谓进口自用车辆,指的是纳税人报关进口车辆并自用。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计征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与进口环节计算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一致。也可以用以下公式计算: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如果进口车辆是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大卡车、大客车,则组成计税价格公式简化为: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某汽车贸易公司2012年6月进口11辆小轿车,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25万元/辆,当月销售8辆,取得含税销售额240万元;2辆企业自用;1辆用于抵偿债务,合同约定的含税价格为30万元。该公司应纳车辆购置税()万元
本文标题:税法--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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