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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征税范围具有选择性;(2)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3)平均税率水平较高且税负差异较大;(4)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5)税收负担具有转嫁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下列关于消费税纳税人的说法,正确的有()。A.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是消费者B.委托加工化妆品的纳税人是受托加工企业C.化妆品的批发商是消费税的纳税人D.邮寄入境的应税消费品纳税人是收件人【答案】D增值税与消费税双层征收(一)生产应税消费品(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三)进口应税消费品(四)零售应税消费品(金、银、钻)(五)批发应税消费品(卷烟)1.生产2.视同生产——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视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按规定征收消费税:(新增)(1)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2)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注意三个问题:范围;税率;包装物的处理经国务院批准,自1995年1月1日起,金银首饰消费税由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仅限于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零售环节适用税率为5%,在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时征收。其计税依据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应征消费税的首饰,如镀金(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包金(银)的镶嵌首饰(简称非金银首饰),仍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下列关于金银首饰消费税的说法,符合现行消费税政策规定的是()。A.金首饰的进口应纳消费税B.银首饰的出厂销售应纳消费税C.钻石饰品的批发应纳消费税D.金基合金镶嵌首饰的零售应纳消费税【答案】D(一)烟(二)酒及酒精(三)化妆品(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五)鞭炮焰火(六)成品油子目:1.卷烟2.雪茄烟3.烟丝卷烟生产和进口环节均采用从量加从价的复合计税的方式。2009年5月1日起我国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了一道从价税,适用税率为5%。雪茄烟和烟丝执行比例税率。子目:1.白酒2.黄酒3.啤酒4.其他酒5.酒精对以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具有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文号且酒精度低于38度(含),或以发酵酒为酒基,酒精度低于20度(含)的配制酒,按“其他酒”10%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其他配制酒,按白酒税率征收消费税。啤酒(220元/吨和250元/吨)、黄酒采用定额税率。果啤属于啤酒税目。调味料酒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按250元/吨的税率征收消费税。含美容、修饰类化状品、成套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不含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金、银、金基、银基、铂金、钻石、钻石饰品等首饰和饰品在零售环节纳税,税率5%;其他与金基、银基、铂金、钻无关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在生产(出厂)、进口、委托加工环节纳税,税率为10%。不含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七)汽车轮胎含汽车、摩托车轮胎;汽车与农用拖拉机、收割机等通用轮胎;不含农用拖拉机、收割机和手扶拖拉机专用轮胎。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八)小汽车子目:1.乘用车2.中轻型商用客车含9座内乘用车、10-23座中轻型商用客车(按额定载客区间值下限人数确定)。电动汽车以及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等均不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不征消费税。(九)摩托车十)高尔夫球及球具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高尔夫球包(袋)、高尔夫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把。(十一)高档手表包括不含增值税售价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手表。(十二)游艇本税目只涉及机动艇。(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十四)实木地板含各类规格的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及用于装饰墙壁、天棚的侧端面为榫、槽的实木装饰板,以及未经涂饰的素板。依据消费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行为中应缴纳消费税的是()。A.进口卷烟B.进口服装C.零售化妆品D.零售白酒【答案】A下列各项中,应同时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是()。A.批发环节销售的卷烟B.零售环节销售的金基合金首饰C.生产环节销售的普通护肤护发品D.进口的小汽车【答案】ABD下列各项中,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的是()A.电动汽车B.卡丁车C.高尔夫车D.小轿车【答案】D依据消费税的有关规定,下列消费品中属于化妆品税目征税范围的有()。A.香水、香水精B.高档护肤类化妆品C.指甲油、蓝眼油D.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答案】ABC消费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基本的形式。比例税率中最高税率为56%,最低税率为1%;定额税率最高为每征税单位250元。【归纳】有两种情况消费税税率从高:一是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的;二是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某啤酒厂既生产甲类啤酒又生产乙类啤酒,五一节促销期间,直接销售甲类啤酒200吨取得收入80万元,直接销售乙类啤酒300吨,取得收入75万元,销售甲类啤酒和乙类啤酒礼品盒取得收入12万元(内含甲类啤酒和乙类啤酒各18吨),上述收入均不含增值税。该企业应纳的消费税为多少?【答案及解析】纳税人将适用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根据组合产制品中适用最高税率的消费品税率征税。应纳消费税=(200+18×2)×250+300×220=5.9+6.6=12.5(万元)。2009年5月1日以后的卷烟税目税率状况:第一,注意甲类、乙类卷烟税目复合税率的换算和运用:第二,只有卷烟在商业批发环节缴纳消费税,雪茄烟、烟丝以及其他应税消费品在商业批发环节只缴纳增值税,不缴纳消费税。第三,卷烟批发环节纳税的三个要点:(1)税率5%;(2)环节内不征收——批发商之间销售卷烟不缴纳消费税;(3)不能抵扣以前环节消费税。白酒同时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白酒的比例税率为20%,但是定额税率要把握公斤、吨与斤等不同计量标准的换算。啤酒分为甲类和乙类,啤酒分类标准在(新增)——每吨出厂价(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是甲类啤酒。(1)果啤属于啤酒税目;(2)饮食业、娱乐业自制啤酒缴纳消费税(按照甲类啤酒税率计税)和营业税;(3)注意啤酒(220元/吨和250元/吨)、黄酒的税率;(4)调味料酒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从价定率计征、从量定额计征和复合计税办法(一)销售额的确定1.销售额的基本内容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消费税但不包括增值税。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代垫运费不包括在内。同时符合条件的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收费也不包括在销售额内。计算消费税的价格中如含有增值税税金时,应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换算公式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以及价外费用)÷(1+增值税的税率或征收率)上述公式中的增值税税率为17%;增值税征收率为3%。【初步结论】一般情况下,从价计算消费税的销售额与计算增值税销项税的销售额是同一个数字。消费税与增值税同时对货物征收,但两者之间与价格的关系是不同的。增值税是价外税,计算增值税的价格中不应包括增值税税金;消费税是价内税,计算消费税的价格中是包括消费税税金的。我们通常所说的“不含税价”只是不含增值税,并不意味着不含消费税。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黄酒、啤酒以吨为单位规定单位税额;成品油以升为单位规定单位税额;卷烟的从量计税部分是以支为单位规定单位税额;白酒从量计税部分是以500克或500毫升为单位规定单位税额。只有卷烟、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采用复合计税的方法。应纳税额等于应税销售数量乘以定额税率再加上销售额乘以比例税率。(这里的销售额是不含增值税的)1.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按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某高尔夫球具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设一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2013年8月该厂将生产的一批成本价70万元的高尔夫球具移送门市部,门市部将其中80%零售,取得含税销售额77.22万元。高尔夫球具的消费税税率为10%,成本利润率10%,该项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多少?【答案】该项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77.22÷(1+17%)×10%=6.60(万元)。2.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抵偿债务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额计算消费税。按《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税消费品,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的有()。A.用于抵债的应税消费品B.用于馈赠的应税消费品C.用于换取生产资料的应税消费品D.对外投资入股的应税消费品【答案】ACD某化妆品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A牌化妆品平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下同)20000元/箱;最高销售价格22000元/箱,当月将1箱A牌化妆品用于换取一批生产材料。【答案】该业务应纳消费税=22000×30%=6600(元);该业务增值税销项税=20000×17%=3400(元)。纳税人与关联企业之间的购销业务,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作价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下列方法调整其计税收入额或者所得额,核定其应纳税额:(1)按照独立企业之间进行相同或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2)按照再销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者的价格所取得的收入和利润水平;(3)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4)按照其他合理的方法。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应属于白酒销售价款的组成部分。企业生产销售白酒取得的下列款项中,应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的有()。(2010年)A.优质费B.包装物租金C.品牌使用费D.包装物押金【答案】ABCD通常情况下,从价定率和复合计税中从价部分用于计算消费税的销售额,与计算增值税销项税的销售额是一致的,但有如下微妙差异: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而增值税没有最高销售价格的规定,只有平均销售价格的规定。税率及计税形式适用项目计税公式定额税率(从量计征)啤酒、黄酒、成品油应纳税额=销售数量(交货数量、进口数量)×单位税额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并用(复合计税)卷烟、白酒应纳税额=销售数量(交货数量、进口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同类应税消费品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比例税率(从价计征)除上述以外的其他项目应纳税额=销售额(同类应税消费品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纳税人行为纳税环节计税依据生产领用抵扣税额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自产出厂出厂销售环节从价定率:销售额在计算出的当期应纳消费税税款中,按生产领用量抵扣外购或委
本文标题:税法--消费税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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