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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财务 > 第16周_五章个人所得税的核算与税务筹划
第六章个人所得税核算与筹划主讲人:宋银凤Tel:15608022371个人所得税核算与筹划一、个人所得税概述二、个人所得税计算三、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与核算四、个人所得税筹划一、个人所得税概述个税的主要功能是对个人收入分配实施再调节.中国社会目前面临的困局:贫富差距愈益拉大。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为0.473,而基尼系数合理限度0.4。缩短贫富差距,建立和谐社会,必须把实现社会公平作为终极目标。个税虽然不能承载人们对社会公平的全部期待,但个税制度必须担负起调节贫富差距的功能。(家庭征税,美国个税)(一)个人所得税概念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税。(二)纳税义务人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以及在中国境内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一、个人所得税概述(一)纳税义务人1、居民纳税人:(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1年。负无限纳税义务,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居住满1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如果临时离境,即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亦视同在华居住,不扣减天数。例:某外籍人员2011年3月来华工作。2012年8月回国述职25天,10月回国度假20天后返回。2013年4月份工作结束,离境回国。解析:2012年纳税年度,1月1日起至12月31日,由于临时离境不扣减在华居住天数,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所以该外籍人员2012年度属于居民纳税人。该外籍人员2011年度和2013年度属于非居民纳税人。(一)纳税义务人2、非居民纳税人(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非居民纳税人负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华居住天数:用于判断外籍个人的纳税义务;实际工作天数:用于具体计算个人所得税;外籍个人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一天计入“境内居住天数”,但按半天计入“境内工作天数”。(一)纳税义务人例:琼斯为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同时在中国境内外担任职务,2013年3月6日来华,12月20日离开。期间琼斯因工作原因,曾于6月8日离境,6月14日返回。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琼斯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天数(实际工作天数)为()天。A282B283C284D285(一)纳税义务人例:琼斯为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同时在中国境内外担任职务,2013年3月6日来华,12月20日离开。期间琼斯因工作原因,曾于6月8日离境,6月14日返回。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琼斯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天数(实际工作天数)为()天。A282B283C284D285参考答案:D(B)实际居住天数=365-31-28-5-11-5=285(天)其中1月31天,2月28天,3月5天,12月11天,6月5天(一)纳税义务人(二)所得来源地的确定所得是否来源于中国境内,并不以支付地或居住地为认定标准,而是以受雇活动的所在地、提供个人劳务的所在地、财产坐落地以及资金、产权的实际运用地等标准来确定。判断下列所得是否来源于中国境内:(1)中国公民在中国银行柏林分行工作取得的工薪(2)将财产出租给中国公民在日本使用取得的租金(3)法国公民在中国境内合资企业取得的工资(4)中国专家将专利权提供给印度公司在印度使用取得的所得注:1、2、4为境外所得,3为境内所得。(5)中国公民转让其在荷兰的房产而取得的所得(6)因持有中国企业债券而从中国境内公司取得的利息收入(7)在中国境内参加各种活动取得的奖金、中奖、中彩所得注:5为境外所得,6、7为境内所得(二)所得来源地的确定(三)个人所得税征税项目P2285min1.工资、薪金所得: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所有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会计、咨询、讲学、审稿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个人转让房产)10.偶然所得。得奖,中奖,中彩及其他偶然性所得分类征收的弊端个人所得税制度实行分类征收模式,存在不公平的地方。如一次性劳务与连续性劳务之间的不公平P233例:甲教授与某企业签订合同,本月培训授课3次,每次收入20000元,这个月收入60000元;乙教授本月被3个企业请去讲课各一次,各得20000元。甲、乙纳税情况如下:甲纳税=60000×(1-20%)×30%-2000=48000×30%-2000=12400(元)乙纳税=20000×(1-20%)×20%×3=9600(元)(1)征税范围:P227与任职和受雇有关的全部所得。不包括以下五个内容:①独生子女费②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③托儿补助费④差旅费津贴⑤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再按月扣除3500元。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完全由企业承担,不需要在个人所得税中扣除。1.工资、薪金所得下列各项中,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有()A年终加薪B先进奖金C托儿补助费D退休人员再任职的收入E员工取得的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F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G从国企取得的劳动分红H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参考答案:ABDEGH1.工资、薪金所得(2)一般计算(P230)应纳税额=(月收入-3500或4800)×税率-速算扣除数工薪所得适用税率表见P230附加扣除的范围(4800):(3个)①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薪所得的外籍人员;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薪所得的中国公民;③华侨1.工资、薪金所得例:中国公民李某2013年10月份取得税前工资20000元,其中含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共2500元,则李某当月工资应交个人所得税?1.工资、薪金所得例:中国公民李某2013年10月份取得税前工资20000元,其中含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共2500元,则李某当月工资应交个人所得税?解析:应纳税所得额=20000-2500-3500=14000(元)应纳税额=(20000-2500-3500)*25%-1005=2495(元)1.工资、薪金所得(3)特殊工薪计算①年终奖:征税范围:P231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实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绩效考核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单位将自建住房以低于成本价销售给职工,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个税。1.工资、薪金所得例:下列收入中,可以按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算方法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有()A年终加薪B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一次性补偿C实行年薪制而兑现的年薪D实行绩效工资办法兑现的绩效工资E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职工少支付的差价部分①年终奖例:下列收入中,可以按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算方法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有()A年终加薪B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一次性补偿C实行年薪制而兑现的年薪D实行绩效工资办法兑现的绩效工资E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职工少支付的差价部分参考答案:ACDE①年终奖一般计算:单独作为一个月,平均到各月,确定税率,年终一次纳税,不作任何扣除。应纳税额=年终奖*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或应纳税额=(年终奖-当月工资薪金低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年终奖24000元,平均到全年,每月2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假设这里当月的扣除限额已用完。则应纳税额=24000×10%-105=2295元,税后实得21705元。①年终奖多1元年终奖,个税差异很大例:若年终奖18000元,适用税率3%,扣除数0,应纳税额=18000×3%=540元,实得17460元。如果年终奖18001元,适用税率10%,扣除数105,应纳税额=18001*10%-105=1695.1元,实得16304.9元。比年终奖18000元要多交1155.1元。①年终奖A员工接受企业授予的股票期权时,除另有规定(如可公开交易股票期权),一般不征税;B行权时,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低于当日市场价的差额,按工薪所得征税;如行权前转让的,以转让净收益按按工薪所得征税;C将行权后的股票再转让时,获得高于购买日市场价的差额,为二级市场股票转让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征免规定计税,暂时免征。D员工因拥有股权而参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取得的所得,按股息、红利计税。②个人股票期权所得②个人股票期权所得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行权每股股价-员工支付每股价格)*行权股票数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注:一年多次行权,规定月份可以按应纳税所得额加权。例:境内某上市公司在2012年10月18日授权员工王某,工作满3年可以4元/股购买本公司股票10万股(假设为不可公开交易股票期权),当时市价10元/股,2015年10月18日王某全部行权时,股票市价为12元/股,则王某行权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②个人股票期权所得例:境内某上市公司在2012年10月18日授权员工王某,工作满3年可以4元/股购买本公司股票10万股(假设为不可公开交易股票期权),当时市价10元/股,2015年10月18日王某全部行权时,股票市价为12元/股,则王某行权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解析:应纳税额=[100000*(12-4)/12*35%-5505]*12=213940(元)2015年12月王某转让该公司10万股,免个人所得税。②个人股票期权所得企业高管人员行使股票认购权取得的所得:行使股票认购权时的实际买价低于购买日市场价的差额,按工薪所得征税;在股票认购权行使前转让认购权的所得,并入当月工薪所得征税;在行使股票认购权后,转让已认购的股票,按财产转让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③企业高管人员行使股票认购权所得④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征税;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法定扣除标准后,按工薪所得征税。⑤企业为股东个人购买汽车并将车辆所有权办到股东个人名下,按股息、红利征税,该车折旧不能在企业税前扣除。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除以在本企业工作的年份(不超过12年),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注: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处理不同,与股票期权处理也不同。⑥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补偿收入:⑥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补偿收入例:我国公民李某受聘一家公司,2013年1月,公司与任职8年的李某解除了劳动合同,李某取得一次性补偿100000元,该公司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20000元,则李某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⑥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补偿收入例:我国公民李某受聘一家公司,2013年1月,公司与任职8年的李某解除了劳动合同,李某取得一次性补偿100000元,该公司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20000元,则李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解析:应纳税额=[(100000-20000*3)/8-3500]*3%*8=1500*3%*8=360(元)按“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与达到法定年龄正式退休不同)计算:将一次性补贴收入按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平均分摊后,按工薪计算个税。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⑦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⑦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例:我国公民王某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尚有3年零4个月,由于身体原因当月办理了提前退休手
本文标题:第16周_五章个人所得税的核算与税务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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