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财务 > 第8讲__进出口税的纳税筹划
第八讲进出口税的纳税筹划一、关税的纳税筹划(一)关税完税价格的纳税筹划1、完税价格的含义2、完税价格的确定3、纳税筹划思路一、关税的纳税筹划例1安徽某钢铁公司与某外国船舶制造公司签订了一份价值500万美元的购销合同,合同要求钢铁公司于6个月后交货,由于购货方对钢材质量有特殊要求,因而钢厂急需进口一批优质铁矿石10万吨。其可选择的进货渠道有两个,一个是澳大利亚,另一个是加拿大。从澳大利亚进口优质、高品位铁矿石,其价格为每吨20美元,运费10万美元;若从加拿大进口同等品质的铁矿石,价格为每吨21美元,同时,卖方给我方30万美元的回扣。由于从加拿大进口的航程为从澳大利亚进口的两倍,又经巴拿马运河,故运费及杂项费用高达25万美元,其他费用二者大体相同。根据以上情况,该公司计算完税价格如下:澳大利亚铁矿石完税价格=20×10+10=21O(万美元)加拿大铁矿石完税价格=21×10+25=235(万美元)一、关税的纳税筹划因为澳大利亚和加拿大同为WTO成员国,进口铁矿石适用的税率相同,从澳大利亚进口铁矿石的完税价格较低,进而缴纳的关税也较少,因此,公司决定从澳大利亚进口铁矿石。纳税筹划进口货物的关税是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在实际操作中,进口商应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价格,如经海关审定为符合“成交价格”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就可以此作为完税价格的依据。所谓“成交价格”,其核心内容是货物本身的价格。该价格除包括货物的生产、销售等成本费用外,还包括买方向卖方另行支付的佣金。一、关税的纳税筹划因此,要想达到节税目的,我们要选择同类产品中成交价格比较低、运输杂项费费用相对较少的货物进口,方能降低完税价格。但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我国税法还规定,对于卖方给我方的正常回扣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如忽视了这点,就可能作出错误的决策。本例中,钢厂如果从加拿大进口铁矿石,所获得的30万美元的回扣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因此,从加拿大进口铁矿石的实际完税价格应为:21×10+25-30=205(万美元)一、关税的纳税筹划该完税价格少于从澳大利亚进口铁矿石的完税价格。从节税角度考虑,该厂应从加拿大而不是从澳大利亚进口铁矿石。由于不了解“回扣可以扣除”这条规定,该公司作出了错误决策。如关税税率为20%,则公司多缴关税l万美元。另外,即使采用海关审定的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法,对于跨国公司来讲,也可以通过对进口商品在国内外公司之间进行转让定价达到节税目的。一、关税的纳税筹划例2东方汽车公司是一家全球性的跨国公司,该公司生产的汽车在世界汽车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2003年1月,该公司董事会决定开拓中国市场,并初步拟定两套方案:方案一:在中国设立一家销售企业作为东方汽车公司的子公司,通过国际间转让定价,压低汽车进口的价格,从而节省关税,这样使得中国境内子公司利润增大,以便扩大规模,占领中国汽车市场。一、关税的纳税筹划方案二:在中国境内设立一家总装配公司作为子公司,通过国际间转让定价,压低汽车零部件的进口价格,从而节省关税。这样也可以使中国境内子公司利润增大,以便更好地占领中国市场。纳税筹划无论采用哪个方案,东方公司都可以采用转移定价法压低进口汽车的价格。但是,第二种方案,由于零部件的进口关税比成品汽车的税率要低很多,低的关税税率可以帮助企业节省不少税款,而且零部件比较分散,进行转让定价筹划也比成品汽车更加容易。结果通过两种筹划方案经济效益的比较,公司决定采用第二种方案。一、关税的纳税筹划例3某外资公司从国外母公司进口一种高新技术产品,该产品由于属于最新研究成果,确切的市场价格还没有形成,但预计其未来的市场价格将远远高于目前市场上的类似产品的价。纳税筹划假如预计该产品进口到中国国内市场的价格将达到200万美元,而类似产品的价格为120万美元,那么,该公司向海关申报进口时,可以以100万美元申报。若海关认为合理,即可放行。若认为不合理,就会对这种产品的完税价格进行评估,因为市场上还没有这种产品,就会按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法进行评估。这样,此种产品的完税价格至多被评估为120万美元。总之,无论如何,这种产品的完税价格都会低于200万美元,从而达到了少缴纳关税的目的。一、关税的纳税筹划(二)关税税率的纳税筹划1、进口关税税率的纳税筹划例4某省外贸局曾组织各进出口公司参加在德国汉堡举办的国际博览会,按照规定,出国展品不受受惠产品范围的限制,只要在普惠制产地证书上注明是展品就可享受优惠待遇。有关公司对参展品都申领了普惠制产地证书,在德国报关时都获得了关税减免。惟有土产公司参展的一批地毯,由于没有办理普惠制产地证书,需缴纳关税1500马克后才能人境参展。若该公司在事先就办理了普惠制产地证书,则可享受关税减免,避免缴纳1500马克的关税。结论可见,活用普惠制可以使企业获得减免关税的好处,减轻企业的关税税负。一、关税的纳税筹划2、利用关税原产地规定进行纳税筹划3、实质性加工标准例5卡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跨国经营的汽车生产商,由多个设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子公司提供生产零配件,并且其销售业务已遍布全球。该公司在东南亚等地设有较多子公司,新加坡的子公司生产仪表,中国台湾的子公司生产汽车轴承和发动机,菲律宾生产阀门,马来西亚生产轮胎,越南供应玻璃,等等。中国内地日益扩大的汽车需求使得这家汽车生产商准备开拓中国内地市场,但要进入中国内地市场,就不得不面对高额的汽车进口关税,高额的关税会使卡门的汽车在质优价廉的丰田、大众汽车面前毫无竞争优势可言。一、关税的纳税筹划纳税筹划针对现实状况,该公司经详细分析后定出如下方案:在新加坡组建一总装配厂,由各子公司提供原配件,组装后的成品从新加坡销往中国。理由是中国和新加坡签有关税互惠协议,产品在新加坡经过实质性加工后可以在进口时享受优惠关税。在本例中,卡门作为一个跨国公司,显然对全部产地标准不适合,只能利用实质性加工标准进行筹划。企业将总装配厂设在新加坡,其产品经加工后变为成品车,显然能符合实质性加工标准的第一个条件,表现为适用税目税率的改变,在进出口税则中不再按原有税目税率征税,这时无论增值额是否达到30%,都能节约关税。一、关税的纳税筹划另外,如果不能满足第一个条件,企业还可考虑使用实质性加工标准的第二个条件。如企业选择一个非常有利于节税的国家或地区,在那里建立总装配厂,可是总装配厂的加工增值部分在技术和价值含量上仅占产品总值的25%,达不到30%的标准,这时筹划就更具必要性。此时,企业可选择扩大生产规模、加大技术比重或运用转让定价,降低其他地区的零部件的生产价格等方式,使增值额达到或超过30%。一、关税的纳税筹划4、进境物品进口税纳税筹划例6宋先生是一位具有留学后在美国工作已经取得美国国籍的海外留学人员,2003年3月10日乘飞机回国探亲。在入关的例行检查中,海关发现宋先生除带了一些食品、衣物外,还带了以下几样物品:500美元的法国名葡萄酒5瓶;400美元的松下摄录一体机一台;100美元的瑞士表一块。经计算,海关要求欧阳先生缴纳关税税款350美元,其计算如下:应纳税额=500×50%+400×20%+100×20%=350(美元)一、关税的纳税筹划纳税筹划如果宋先生事先进行筹划,不携带或少携带税率为50%的烟酒类物品,尽量选择上述20%和10%税率的物品,则可以节约纳税支出。如宋先生带回国的是400美元的松下摄录一体机和600美元的金银戒指、项链,那么他所负担的关税税负则为400×20%+600×10%=140美元。结果可以节税210美元(350-140)。结论当然,这仅仅是从节税角度进行的选择,现实生活中还有许多的变量会影响人们的决策。如果宋先生的亲朋不喜欢金银饰品,光考虑节税就失去了馈赠礼物的实际意义,但纳税多少仍然是做出决策的重要依据。一、关税的纳税筹划(三)税收优惠政策的利用1、法定减免税2、特定减免税3、临时减免税二、出口商品增值税的纳税筹划(一)出口货物退(免)税基本政策1、出口免税并退税2、出口免税不退税3、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适用范围(三)出口货物的退税率二、出口商品增值税的纳税筹划(四)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算1、“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例7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2003年4月的有关经营业务为: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4万元,货已验收人库。上月末留抵税款3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二、出口商品增值税的纳税筹划结果(1)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13%)=8(万元)(2)当期应纳税额=100×17%-(34-8)-3=-12(万元)(3)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3%=26(万元)(4)按规定,如当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即该企业当期应退税额=12(万元)(5)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一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26-12=14(万元)二、出口商品增值税的纳税筹划2、“先征后退”的计算方法例8某进出口公司2004年4月购进某小规模纳税人抽纱工艺品200打(套)全部出口,普通发票注明金额6000元;购进另一小规模纳税人西服500套全部出口,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金额5000元,结果该企业的应退税额:6000÷(1+6%)×6%+5000×6%=639.62(元)二、出口商品增值税的纳税筹划(五)出口退税的纳税筹划1、自营出口与外贸企业出口的选择例9南昌中外合资企业A公司以农产品为原材料生产工业品出口,2003年自营出口40000万元,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3000万元,该公司自营出口执行“免、低、退”税管理办法,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在不考虑内销货物的情况下,计算年应纳增值税额及退税情况如下:(1)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40000×(17%-13%)=l600(万元)(2)当期应纳税额=0-(3000-1600)=-1400(万元)二、出口商品增值税的纳税筹划(3)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40000×13%=5200(万元)(4)按规定,如当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1400(万元)(5)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5200-1400=3800(万元)二、出口商品增值税的纳税筹划该企业当期实际可得到的税收补贴为1400万元。纳税筹划假设A公司有关联外贸企业B公司,A公司把产品以同样的价格销售给B公司,B公司再以同样的价格销售到境外,A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40000万元。则A公司应纳增值税为:40000÷(1+17%)×17%-3000=2811.97(万元)B公司可得到退税:40000÷(1+17%)×13%=4444.44(万元)税务机关从A公司征税2811.97万元,退税机关退税给B公司4444.44万元,A、B两公司实际可得到的税收补贴为:4444.44-2811.97=1632.47(万元)二、出口商品增值税的纳税筹划结果我们可以看出,同样的外销收入,却产生了不同的结果。从A、B两公司来看,自营出口实际得到的税收补贴是1400万元,而通过外贸出口实际得到的税收补贴是1632.47万元,两者相差达到232.47万元(=1632.47-1400)。结论显然,通过外贸出口对A、B公司更加划算。产生上述差异的原因在于“免、抵、退”税与“先征后退”的计算差异造成的。因此,对于外向型生产企业,在其他条件详可的情况下,有必要考虑是否设定与生产企业的外贸公司办理公司的出口事宜。二、出口商品增值税的纳税筹划2、国外料件加工复出口三种贸易方式
本文标题:第8讲__进出口税的纳税筹划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9348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