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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其他税种1本章要点:1.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税率及应纳税额的计算2.资源税纳税人、税目、税率3.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概念、特点、征税范围、减免规定和应纳税额4.耕地占用税的概念、特点、征税范围、应纳税额和税收优惠5.房产税的概念、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税收优惠和应纳税额。26.车船税的概念、征税范围、税率、应纳税额和税收优惠7.印花税的概念、纳税人、税目、税率、计税依据和征收管理8.车辆购置税的概念、特点、作用、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和应纳税额9.契税的概念、征税对象、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3导入案例:某市区一卷烟厂委托某县城一卷烟厂加工一批雪茄烟,双方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方提供原材料50000元(不含税),支付加工费4000元(不含增值税),雪茄烟消费税税率为36%,这批雪茄烟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应代收代缴多少城市维护建设税?4第1节城市维护建设税51.1城市维护建设税概述1.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概念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简称“三税”)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的一定比例征收,专门用于城市维护建设的一种税。它属于特定目的税,是国家为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而采取的一项税收措施。2.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点(1)属于一种附加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随“三税”同时征收,其本身没有特定的课税对象,其征管方法也完全比照“三税”的有关规定办理。(2)专款专用城市维护建设税,所征税款要求保证用于城市公共设施和公用事业的建设和维护。(3)根据城镇规模设计不同的比例税率(4)征税范围较广63.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作用(1)补充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不足(2)调动了地方政府进行城市维护和建设的积极性(3)限制了对企业的乱摊派71.2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与税率1.纳税义务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负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自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以下简称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82.税率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是指纳税人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与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之间的比率。城市维护建设税实行地区差别税率,根据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设置了三档地区差别税率,即:(1)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2)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1%。9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应当按纳税人所在地的规定税率执行。但是,对以下两种情况,可按缴纳“三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建税:(1)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城建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2)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在经营地缴纳“三税”的,其城建税的缴纳按经营地适用税率执行。101.3计税依据与应纳税额的计算1.计税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税法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违法行为的经济制裁,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但纳税人在被查补“三税”和被处以罚款时,应同时对其偷漏的城建税进行补税、征收滞纳金和罚款。城建税以“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同时征收,如果要免征或者减征“三税”,也就要同时免征或者减征城建税。112.应纳税额的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大小是由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决定的,其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12导入案例解析:首先应确定纳税人缴纳的消费税税额,然后根据公式: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其中税率的确定原则是: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城建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城市维护建设税=(50000+4000)÷(1-36%)×36%×5%=1518.75(元)所以,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应代收代缴1518.75元的城市维护建设税。131.4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1.税收优惠城市维护建设税原则上不单独减免,但因城建税又具有附加税性质,当主税发生减免时,城建税相应发生税收减免。城建税的税收减免具体有下列几种情况:(1)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减免后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计征,即随“三税”的减免而减免。(2)对于因减免税而需进行“三税”退库的,城建税也可同时退库。14(3)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建税。(4)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退(返)还。(5)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152.纳税环节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环节,是指《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城建税的环节。城建税的纳税环节,实际就是纳税人缴纳“三税”的环节。纳税人只要发生“三税”的纳税义务,就要在同样的环节,分别计算缴纳城建税。163.纳税地点城建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三税”同时缴纳。所以,纳税人缴纳“三税”的地点,就是该纳税人缴纳城建税的地点。但是,属于下列情况的,纳税地点为:(1)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同时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其城建税的纳税地点在代扣代收地。17(2)跨省开采的油田,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个省内的,其生产的原油,在油井所在地缴纳增值税,其应纳税款由核算单位按照各油井的产量和规定税率,计算汇拨各油井缴纳。所以,各油井应纳的城建税,应由核算单位计算,随同增值税一并汇拨油井所在地由油井在缴纳增值税的同时,一并缴纳城建税。(3)对管道局输油部分的收入,由取得收入的各管道局于所在地缴纳营业税。所以,其应纳城建税,也应由取得收入的各管道局于所在地缴纳营业税时一并缴纳。(4)对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应随同“三税”在经营地按适用税率缴纳。184.纳税期限由于城建税是由纳税人在缴纳“三税”时同时缴纳的,所以其纳税期限分别与“三税”的纳税期限一致。19第2节资源税2.1资源税概述1.资源税的概念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课征的一种税,属于对自然资源占用课税的范畴。20资源税按其征税目的和意义的不同,可以分为一般资源税和级差资源税。(1)一般资源税一般资源税是指国家对国有资源,如土地、水流、矿藏、森林、草原、山岭、荒地、滩涂等,根据需要,对使用自然资源者为取得应税资源的使用权而征收的税。(2)级差资源税级差资源税是国家对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由于自然条件的差异导致的级差收入课征的一种税。212.资源税的特点(1)征税范围较窄目前,我国的资源税征税范围较窄,仅把部分级差收入差异较大、资源较为普遍且易于征收管理的矿产品和盐列入了征税范围。(2)实行从量和从价相结合的征收方式(3)具有收益税的特点资源税是国家凭借其政治权利和自然资源所有权的双重权力对开采者征收的一种税。一方面体现了有偿开采利用国有资源的原则,另一方面也体现了税收的强制性、固定性的特点。(4)实行源泉课征不论采掘或生产单位是否属于独立核算,资源税均规定在采掘或生产地源泉控制征收。223.资源税的作用(1)合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促进企业平等竞争(2)促进对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我国确立国有资源有偿开采的原则,任何企业和个人只要开采国家规定的应税资源,都是资源税的纳税人,从而,可以促进纳税人节约、合理地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有利于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3)有利于缩小区域经济的差距我国征收资源税,可以改变中西部的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有利于缓解我国东、西部地区之间收入和经济发展的差距。232.2纳税义务人与税目、税率1.纳税义务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单位是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其他单位和其他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按照现行规定只征收矿区使用费,暂不征收资源税。因此,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的企业不是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24《资源税暂行条例》还规定,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规定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主要是针对零星、分散、不定期开采的情况,为了加强管理,避免漏税,税务机关认为不易控管,由扣缴义务人在收购矿产品时代扣代缴资源税。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是指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及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252.税目、税率(1)税目资源税包括7大类,在7个税目下面又设有若干个子目。现行资源税的税目及子目主要是根据资源税应税产品和纳税人开采资源的行业特点设置的。①原油,是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②天然气,是指专门开采或者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③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④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是指上列产品和井矿盐以外的非金属矿原矿。26⑤黑色金属矿原矿,是指纳税人开采后自用、销售的,用于直接入炉冶炼或作为主产品先入选精矿、制造人工矿,再最终入炉冶炼的黑色金属矿石原矿,包括铁矿石、锰矿石和铬矿石。⑥有色金属矿原矿,包括铜矿石、铅锌矿石、铝土矿石、钨矿石、锡矿石、锑矿石、铝矿石、镍矿石、黄金矿石、钒矿石(含石煤钒)等。2728⑦盐。一是固体盐,包括海盐原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二是液体盐(卤水),是指氯化钠含量达到一定浓度的溶液,是用于生产碱和其他产品的原料。纳税人在开采主矿产品的过程中伴采的其他应税矿产品,凡未单独规定适用税额的,一般按主矿产品或视同主矿产品税目征收资源税。(2)税率资源税采取从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办法计征,分别以应税产品的销售额乘以纳税人具体适用的比例税率或者以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乘以纳税人具体适用的定额税率计算,实施“级差调节”的原则。级差调节是指运用资源税对因资源贮存状况、开采条件、资源优劣、地理位置等客观存在的差别而产生的资源级差收入,通过实施差别税额标准进行调节。资源条件好的,税率、税额高一些;资源条件差的,税率、税额低一些。29资源税税目、税率表税目税率一、原油销售额的5%~10%二、天然气销售额的5%~10%三、煤炭焦煤每吨8~20元其他煤炭每吨0.3~5元四、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普通非金属矿原矿每吨或者每立方米0.5~20元贵重非金属矿原矿每千克或者每克拉0.5~20元五、黑色金属矿原矿每吨2~30元六、有色金属矿原矿稀土矿每吨0.4~60元其他有色金属矿原矿每吨0.4~30元七、盐固体盐每吨10~60元液体盐每吨2~10元303.扣缴义务人(1)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按照本单位应税产品税额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2)其他收购单位收购的未税矿产品,按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产品税额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312.3计税依据与应纳税额的计算1.计税依据根据新的《资源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资源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按照从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办法,分别以应税产品的销售额和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作为计税依据。(1)从价定率征收的计税依据根据新的《资源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对石油、天然气由原来的从量定额征收改为从价定率征收,其计税依据为销售额。销售额是指为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32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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