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第七章个人所得税教学目的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理解个人所得税的概念和特点,掌握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和计算方法,明确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方法。重难点提示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授课内容1.个人所得税概述2.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制度第一节个人所得税概述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课征的一种税。它是世界各国普遍开征的一个税种。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对中国居民的境内外所得和非居民来源于中国境内的个人所得所征收,它由原来征收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和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三个税种合并统一而成。二、个人所得税的特点1.实行分项分率课征制;国际上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一般有总额课征和分项课征两种办法。我国选择的是分项分率课征制。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列举了11个应税所得项目,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采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采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税;对其他所得实行20%的比例税率征税。2.实行定额和定率相结合内外有别的费用扣除方法;对我国居民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每月定额扣除3500元,对外国居民和中国非居民每月定额扣除4800元。二、个人所得税的特点3.计税方式多样性;工资、薪金所得按月计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年计税,分月预缴;其他各项所得均采用按次计税的方法。4.鲜明的奖限政策;为加强对某些过高收入的调节力度,税法增加了“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的规定。同时,为鼓励专家学者著书立说,提高全民族的知识水平和文化素质,税法规定对稿酬所得一律减征30%的个人所得税。5.以个人为计税单位;6.计算简便。三、个人所得税的作用1.有利于我国财政收入的增加和税收体系的完善;2.有利于我国改革开放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3.有利于维护我国的国际地位和经济权益。第二节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制度一、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的判定1.居民纳税义务人的判定: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居民纳税义务人。(l)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即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所谓的“户籍”,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户口,我国公民通常是有户口的。在我国有住所的,一般被判定为居民纳税义务人。(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在我国境内居住满365日。临时离境的,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不扣减日数。2.非居民纳税人的判定: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非居民纳税义务人。(l)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个人。这种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又没有来中国的外籍个人,他们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形式一般是由于资金、技术或财产在中国境内被使用而获取的。(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并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居住不满一年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收入的个人。一般是指短期行为来华的外籍人员,如承包工程中短期作业的外籍个人,到中国境内演出或表演的演员或运动员等。二、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纳税义务的确定1.居民纳税人纳税义务的确定。按照国际惯例,居民纳税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即对本国居民纳税人取得来源于全世界范围的所得实施征税权。2.非居民纳税人纳税义务的确定。非居民纳税人仅负有限纳税义务,即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但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华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足90天的个人,其取得的中国境内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转嫁给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税。三、所得来源地的认定1.对各项应税所得来源地的认定原则:(l)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以个人提供劳务活动的地点为所得来源地;(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以其实际生产、经营地为所得来源地;(3)稿酬所得,以稿酬的支付地为所得来源地;(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该项特许权的使用地为所得来源地;(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使用资金并支付利息或者分配股息、红利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的所在地为所得来源地;(6)财产租赁所得,以被租赁财产的使用地为所得来源地;(7)财产转让所得,以被转让不动产的座落地或者转让动产的转让地为所得来源地;(8)偶然所得,以所得的产生地为所得来源地。四、征税对象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四、征税对象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五、税率1.超额累进税率(7级、5级和3级)2.比例税率(20%)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表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1500元的30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10105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205554超过9000元至多35000的部分2510055超过35000元至多55000的部分3027556超过55000元至多80000的部分3555057超过80000元的部分4513505个体工商户和承包、承租所得适用税率表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15000元的5%02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10%7503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20%37504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30%97505超过100000元的部分35%14750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税率表级距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2万元的不超过1.6万元的2002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超过1.6至3.7万元的3020003超过5万元的超过3.7万元的407000适用税率1.7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于按月征收税款的个人工资、薪金所得。2.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3.对个人取得劳务报酬一次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4.出租居民住用房适用10%的税率,自07.8.15日起,储蓄存款税率由20%调减为5%;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六、税收优惠1.免税项目2.减税项目3.暂免征项目七、应纳税额计算1.一般情况下应纳税额计算个人每月工资、薪金收入额减除费用标准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费用减除的具体标准为(2011.9.1始):在中国境内任职、受雇的中国公民,在扣除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所得的津贴、补贴差额后,每人每月减除费用3500元。外籍人员的扣除考虑到外籍人员、华侨、港、澳、台同胞和在境外工作的中国公民生活费用较高的实际情况,税法增列了附加减除费用的规定。在2000元扣除额的基础上,再附加一个费用扣除额,即再减除2800元,共4800元,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全月工资、薪金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1某纳税人在中外合资企业工作,2012年3月取得工资6300元,取得奖金2400元,取得职务津贴1300元,取得其他补贴1050元,该纳税人不适用附加减除费用的规定。计算该纳税人该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参考答案1.应纳税所得额=(6300+2400+1300+1050)-3500=7550(元)2.应纳税额=7550×20%-555=955(元)例2在广州一外商投资企业工作的美国专家,2012年4月份取得工资收入18800元,取得奖金4500元,计算该纳税人4月份应纳税额。参考答案1.应纳税所得额=(18800+4500)-4800=18500(元)2.应纳税额=18500×25%-1005=3620(元)例3中国公民孙先生自2012年3月份起在一家中外合资企业任职,并担任该公司的董事。其2012年度的收入情况如下:每月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0000元;一次取得董事费收入6000元;转让自有房产两间,取得转让收入80000元,转让过程中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5000元,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房产原值为50000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4000元;取得银行存款利息收入4000元。要求:1、孙先生在2012年度应就哪几项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2、分别计算孙先生各项应税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计算孙先生2012年度全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①孙先生2012年应就工资薪金所得、董事费收入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②工资薪金所得年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0-3500)×20%-555〕×10=7450(元)③董事费收入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6000×(1-20%)×20%=960(元)④财产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80000-50000-5000)×20%=5000(元)孙先生2012年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7450+960+5000=13410(元)2.个人所得税的综合计算费用扣除标准: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减除成本、费用及损失。财产转让所得: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对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减除必要费用。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均实行定额或定率扣除,即每次收入额不超过4000元,定额扣除800元,超过4000元,定率扣除20%。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及偶然所得:不得扣除费用。练习某作家为一作家协会的一级作家,自2012年3月份起取得的个人收入包括:每月从作家协会取得工资收入6000元;4月份出版长篇小说一部,一次性取得稿酬15000元;由于该小说畅销,5月份又加印10000册,获得稿酬10000元,其中拿出2000元向希望工程捐款;该小说在6月份评奖中获国家文学奖,奖金5000元;此外,该作家除写小说外,还擅长写字画画,10月份将自己的一幅字画拍卖取得收入6000元。要求:1、2012年度该作家应就哪几项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2、分别计算该作家各项应税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3、计算该作家2012年度全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解:1.该作家2012年度应就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2.工资薪金所得年应纳个人所得税=〔(6000-3500)×10%-105〕×10=1450(元)稿酬所得=15000+10000=25000(元)稿酬所得应税所得额=25000×(1-20%)=20000(元)公益、救济性捐赠的扣除限额=60000×30%=18000(元)稿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0-2000)×20%×(1-30%)=2520(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6000×(1-20%)×20%=960(元)该作家2012年度全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1450+2520+960=5020(元)中国公民程先生为演艺界自由职业者,2012年5月开办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2012年取得以下收入:⑴为某单位拍摄商品广告,取得广告费收入80000元,将其中20000元通过民政部门捐赠给灾区。⑵将两处家庭生活住房中的一处住房销售,取得收入200000元,该房上年(不足1年)购进价80000元,销售过程中缴纳相关费用5000元,并缴纳了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⑶7月起每月参加某歌舞团在甲市演出一次,每次出场费8000元。⑷.出版个人自传专辑,上半年取得稿酬3500元,5月份又得加印稿酬9000元。⑸6月取得偶然所得10000元,将其全部捐赠给了残疾人基金会。⑹经营情况如下:经营收入100000元,已交销售税金3850元,支付房租6000元,雇用5名职工(6月1日聘请),每人每月工资1500元
本文标题:第七章个人所得税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9373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