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第二讲纳税计算一、纳税计算涉及的税种财经法规考试中纳税计算涉及的税种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1、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企业和个人,就其货物销售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1)计税依据:是流转过程中的增值额。在实际征收中,很难准确计算增值额,即使能计算,计算也很复杂,目前采用两种方式进行计算。①对一般纳税人,采用按全部销售收入计征销项税,然后减去采购商品或原料时支付的进项税,并以月计算。例1: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12月份销售产品收入20万元,销项税3.4万元,采购这些产品的成本为15万元,支付的进项税为2.55万元,计算其本月应缴增值税。解答:本月应上交的增值税为3.4-2.55=0.85万元。②对小规模纳税人,由于其财务会计不健全,进货时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因而无法抵扣,税法上就取比较低的税率(3%),按其销售收入的全部价款计算销项税,并不抵扣进项税。例2:假如例1的业务换成小规模纳税人,重新计算该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解答:其纳税计算如下:销项税=20*3%=0.6(万元)进项税仍然是2.55万元,但不能抵扣因此其本月应缴纳的增值税就是0.6万元从上面两种方式的纳税情况可以看出,采用17%的税率和3%的税率计算出来的税款相差不会象我们想象中的大。(2)纳税义务人:是在我国境内销售商品(不含不动产),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3)征收环节:只要取行收入就要征税,从国外进口货物也要征税。同一商品通过多个环节,进行多级批发与零售,每一环节都要征税。2、消费税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或消费行为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具体而言,是指对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及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消费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或者销售额与销售数量相结合征收的一种流转税。(1)计税依据:产品出厂时的销售价款、或进口消费品时报关进货价款、或是委托加工收货时的产品价值。(2)征税范围消费税仍然是针对商品的销售收入而言征税,但不是对所有的商品征税,只对特定的消费品征税,具体只对14类的消费品(商品)进行征税,且与增值税不同,对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不征收消费税。(3)纳税义务人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及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其中委托加工的消费税由受托方代扣代缴,纳税人仍是委托人。例3:甲卷烟厂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烟丝,已知该批烟丝原料价格为50万元,加工后的市场价格为80万元,加工费为10万元,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计算乙应代扣代缴烟丝消费税是多少,在提货时总共应付乙多少资金。解答:该批烟丝应缴的消费税为80*30%=24(万元)甲应给乙的资金为24+10=34(万元)(4)征税环节①除金银首饰可在零售环节征收外,其余国内生的应税消费品都是在生产出厂环节一次征收,进入流通领域后,不管流转多少次,都不再重复征收。②进口的消费品在进口海关一次性征收。③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分两种情况一是委托加工收回后,直接出厂销售的,由受托方代扣代缴,出厂销售时不再征收。二是委托加工收回后,还要继续加工的,委托加工完成时的产品价值部分由受托方代扣代缴消费税,继续加工完成后,按新的产品价值在出厂时征收,但委托加工环节已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可以抵扣。例4: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烟丝,该批烟丝市场价为60万元,加工完成交货时乙代扣代缴消费税18万元,甲收加烟丝后继续加工,生成成标准香烟180件,以每条210元的价格全部批发给丙超市。计算甲香烟出厂时应缴纳的消费税。已知每条价格在70元以上的属甲类卷烟,比例税率为56%,定额税率为0.003元每支。解答:从价税:180*50*210*56%=105.84(万元)从量税:180*50*200*0.003=0.54(万元)甲应缴消费税105.84+0.54-18=88.38(万元)3、营业税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不包括加工修理修配)、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共有9个税目,分别为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含旅游、餐饮、理发、咨询、代理、旅店、仓储、租赁、广告等)、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1)计税依据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提供应税劳务的营业额、转让无形资产的转让额或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2)征税环节:取得收入时征收(3)纳税义务人:提供除修理修配外的所有劳务服务或其他服务、转让无形资产与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4)注意事项旅游门票及文化表演归文化体育业;旅游包车及揽车(含游艇、游艇)划归旅游服务业,不划归交通运输业,但旅游公司从事非旅游项目的包车业务又划归交通运输业;旅馆(餐饮)业中为顾客提供的收费娱乐收入划归娱乐业,娱乐场所的餐饮服务划归娱乐业。例5:甲旅游开发有限公司2010年10月发生有关业务及收入如下:A、旅游景点门票收入800万元;B、景区索道客运收入450万元;C、民俗文化村项目表演收入200万元;D、与乙企业签订合作经营协议;以景区内价值3000万元的房产使用权与甲企业合作经营景区酒店(房屋产权仍属公司所有),按照约定旅游公司每月收取30万元的固定收入。计算:(1)门票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2)索道客运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3)民俗文化村表演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4)合作经营酒店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解答:A、门票收入按文化体育业(文化场馆)缴纳营业税,适用税率为3%。应缴纳的营业税=800×3%=24(万元);B、索道客运收入按服务业(旅游服务)缴纳营业税,适用税率为5%。应缴纳的营业税=450×5%=22.5(万元);C、表演收入按文化体育业缴纳营业税,适用税率为3%。应缴纳的营业税=200×3%=6(万元);D、合作经营酒店按服务业(租赁服务)缴纳营业税,适用税率为5%。应纳营业税=30×5%=l.5(万元)。例6:省两会期间,天马旅行社为会务组提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接送服务,取行包车收入4500元,计算其应缴纳的营业税。解答:其应缴纳营业税为4500*5%=225元4、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所得税。(1)计税依据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企业取得的收入减除取得收入的合理成本与费用后的净收入,一般表现为企业的税前利润。这些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如广告经营权)、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2)征税环节:年度清算(3)纳税义务人: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但个人独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而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机构、场所取得的来原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子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机构、场所的,或者需设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境外所得不缴所得税)。5、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1)计税依据:与企业所得税类似,即个人取得的收入扣除合理成本与费用后的净收入。(2)纳税环节:一般由付款单位代扣,没有代扣单位的,或从多外处取得工资薪金的,由个人自行申报纳税,不管是何种情况,年收入超过12万的,单位代扣后,个人年终都要自行申报。(3)纳税义务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以及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同胞。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也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2010年1月1日以后划定)。二、计税标准与税率(一)计税标准上述税种的计税标准有三种:即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1、从价税从价税是指以课税对象的价格为依据,按一定比例计征的一类税,按是否区分计税依据数量大小而确定不同比例又细分为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比例税率不因计税依据数量多少,统一使用同一个税率,如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除工资薪金所得、个体经营户(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外的其他个人所得税都采用比例税率。累进税率按计税依据数量的变化,分段使用不同的税率,且随着计税依据数量的增大,税率也逐渐提升,如工资薪金所得采用3%-45%的七级累进税率,个休经营户生产经营所得采用5%-35%的五级累进税率。工资薪金所得七级累进税率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1不超过1500元的30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10105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20555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1005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2755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55057超过80000元的部分4513505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个体经营户生产经营所得五级累进税率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15000元的502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107503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2037504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3097505超过100000元的部分3514750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损失后的余额或者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对上述税款的计算,为了简化计算过程,我们一般应用一个最高段的税率计算应纳税款,然后减去速算扣除数来计算。例7:某保险公司总经理月工资标准是50000元,规范补助为30000元,计算其每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解答方法一:应税所简额为50000+30000-3500=76500元应税所得额分段查表计税依据税率税额1500不超过1500的3%453000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10%3004500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20%90026000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650020000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600021500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7525共应缴所得税21270元。解答方法二:直接查表,确定应税所得额76500落在超过55000至80000元的部分,对应的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为5505元。应缴个人所得税为76500*35%-5505=21270元2、从量税从量税是指以课税对象的数量(重量、面积、件数)为依据,按固定税额计征的一类税,从量税实行定额税率。如耕地点用税为24元每平方米。在我们的计算题中很少单独进行从量税的计算。3、复合税复合税是对某一进出口货物或物品既征收从价税,又征收从量税,即采用从量税和从价税同时征收的一种方法,如卷烟、粮食(薯类)白酒的消费税征收。如对卷烟消费税的征收,从价税是56%(每条售价在70元以上的甲类卷烟)或36%(每条售价低于70元的乙类卷烟),从量税是每支0.003元,每件卷烟一般是50条,每条200支。对白酒消费税的征收,从价税是20%,从量税是0.5元每斤(500克)值得注意的是,不能对烟酒一概而论采用复合征税,只有对卷烟和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消费税的征收才实行复合征税,对烟丝的消费税仍采用从价税征收,对黄酒、啤酒、酒精的消费税采用从量税,对所有烟酒的增值税仍采用从价税按比例征收。(二)税率上述几个税种中,涉及到消费税,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中的计算题,题目一般会告诉我们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其余题目涉及的都是一些常用税
本文标题:第二讲纳税计算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9409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