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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流转税类第一节流转税综述第二节增值税第三节消费税第四节营业税第五节关税(略)第一节流转税综述一、流转税概念:流转税类,国际上把它称之为“商品劳务税”,因为流转税是以商品或劳务的流转额为计税依据所课征的税种的统称。1、商品流转税商品销售额:商品交换过程中实现的金额采购额:购进商品支付的金额2、非商品(劳务)流转税额营业收入额货币收入额二、流转税制的设计:(一)征收范围的选择:概括法:一般营业税列举法:一般产品税(二)纳税环节的选择:单一环节:消费税、关税多环节:增值税、营业税(三)计税依据的选择:销售价格销售数量(四)课税对象的选择:全部流转额:营业税流转额中的增值额:增值税三、流转税的特点:1、与商品经济发展关系密切2、税额与商品价格关联密切3、普遍采用比例税率,计征简便4、是间接税,易转嫁,敏感度低四、评价:缺点:累退性五、我国现行流转税:增值税为主、辅之以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第二节增值税一、增值税概述(一)含义:以法定增值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种税1、理论的增值额:v+m2、生产经营单位的增值额:生产经营过程中活劳动创造的价值,类似理论上的增值额3、生产全过程的增值额:各环节增值额的总和,当于最终商品销售价格。(二)各国增值税制的比较1、实施范围不同:全面实施局部实施各行各业全部实施工业制造环节工业制造与商品批发环节工业制造、商品批发、零售及服务业2、对固定资产的处理不同:生产型增值税:C/2+V+M收入型增值税:V+M消费型增值税:V+M/23、税率多寡不同:单一税率:所有税目只有一种税率我国:基本税率和低税率两种4、征收方法不同:直接计算:加、减(扣税法):购进扣除间接计算:税额抵扣(扣税法):凭发票抵扣(三)我国现行增值税:生产型和有限全面型(四)增值税的优点:1、避免重复征税,有利于社会分工与协作2、征收范围广,收入稳定可靠3、有利于促进对外交流:出口退税,鼓励出口,增强竞争性二、增值税的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一)增值税的纳税人: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装配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1、小规模纳税人(1)主观标准: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2)客观标准:按经营规模大小,以年销售额多少来确定。A、从事货物生产,提供劳务的纳税人:50万元/年B、货物批发、零售:80万元/年C、个人、非企业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劳务行为的企业。(二)增值税的课税对象(征收范围)1、一般规定:销售或进口货物:除不动产以外所有用于销售的商品。无形动产:电力、热力、气体包括在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受托方的原料、材料受托方的加工费、修理费等2、一般纳税人:3、扣缴义务人:除小规模纳税人之外的企业、个人和企业性单位。境外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销售应税劳务而在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4)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其他构件或建筑材料,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的建筑工程的,应在移送使用时征收增值税;(5)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集邮商品的;(6)邮政部门发行报刊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或个人发行报刊,征收增值税。2、特殊项目(1)货物期货(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3)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不属于增值税范围的业务C设有两个以上的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在同一县(市)的除外;D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E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或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或无偿赠送给他人。3、特殊行为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特殊行为(1)视同销售行为A将货物交由他人代销;B销售代销货物;(三)增值税税率1、基本税率:17%2、低税率:13%(P169)3、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3%4、零税率:注意:若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其销售额,本别计税,否则从高适用税率。生产、批发、零售:视为销售行为其他企业和个人:不视同,不交税(2)混合销售行为销售应税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兼营非应税劳务同时单独核算不能单独核算(3)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纳税人出口货物(除一部分国家特殊规定外)三、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增值税额的计算有两种方法:(一)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1、销项税额的确定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扣额法:应纳税额=增值额×税率(直接法)=(当期销售收入额-法定扣除项目金额)×税率扣税法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间接法)=当期销售收入额×税率-当期外购扣除项目已纳税额(1)销售额的确定:从购买方所收取的全部价款,包括收取的一切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已缴纳的增值税额。(向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包括:纳税人除增值税以外的全部收入收取的一切价外费用:手续费、包装费、补贴、返还利润等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金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A承运部门将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B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1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税率)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①折扣销售②以旧换新③还本销售④以物易物⑤包装物押金⑥旧货、旧机动车的销售⑦视同销售的行为:A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B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销售价格确定C组成计税价格11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成本(+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率)2、当期进项税额购进货物或支付应税劳务时向销售方负担的增值税(1)准予抵扣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2)标准抵扣免税农产品外购货物运费废旧物资13%7%10%(3)不得抵扣①购进固定资产②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③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④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⑤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⑥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⑦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未按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奇特有关事项的,其进项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删除只限于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例题: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5月份发生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1)销售甲产品给某大商场,开具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80万元;另外,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甲产品的送货运输费收入5.85万元。(2)销售乙产品,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29.25万元。(3)将试制的一批应税新产品用于本企业基建工程,成本价为20万元,成本利润率为10%,该新产品无同类产品试产销售价格。(4)销售使用过的进口摩托车5辆,开具普通发票,每辆取得含税销售额1.04万元;该摩托车原值每辆0.9元。(5)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的货款60万元,进项税额10.2万元;另外支付购货的运输费用6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6)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一批,支付收购价30万元,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运费5万元,取得相关的合法票据。本月下旬将购进的农产品的20%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计算该企业5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1含税销售额销售额(+征收率)(三)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计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关税计税价格×(1+关税税率)+消费税例题:某商店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8月份取得零售收入总额12.48万元。计算该商店8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1)8月份取得的不含税销售额:(2)8月份应缴纳增值税税额:12.12×3%=0.36(万元)12.48÷(1+3%)=12.12(万元)四、增值税出口退税1、既免又退2只免不退3、不免不退五、增值税征收管理(一)免税项目3.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2.避孕药品和用具1.古旧书6.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7.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国内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4.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8.个人(不包括个体经营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汽车、摩托车、游艇以外的货物(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四)纳税期限: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一个季度(五)纳税地点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略)销售货物:每月2000~5000提供应税劳务:每月1500~3000按每次纳税:每次(日)150~200(二)起征点第三节消费税一、消费税概述:(一)概念:消费税有选择的对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以及消费行为的流转额征收的一种税。(二)特点:1、征收范围选择性:2、纳税环节单一性3、税率水平差异性4、价内征税5、间接税,易转嫁1、生产销售(包括自用)2、委托加工3、进口应税消费品4、零售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二)征收范围:税目11个——14个具体税目见表(P192)二、消费税的纳税人、征收范围和税率:(一)纳税人: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列举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的单位和个人委托方纳税人受托方扣缴义务人海关进口单位和个人零售单位和个人(三)税率适用于计量单位规范、供求基本平衡、产品价格差异小的应税消费品加强消费税调节作用,防止纳税人避税,对卷烟和酒类从2001年6月起,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适用于价格差异较大,计量单位难以规范的应税消费品1比例税率2定额税率3混合税率具体税率见表(一)计税公式: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在“其他业务收入”帐户反映收取粮食白酒品牌使用费4680元;“其他应付款”帐户反映本月销售粮食白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9360元,销售啤酒收取包装物押金1170元。该酒厂本月应纳消费税额是多少?三、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例: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和啤酒。2007年1月“主营业务收入”帐户反映销售粮食白酒60000斤,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5000元;销售啤酒15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2900元。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从价定率(二)几种特殊行为的消费税额的计算:1、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处理: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缴纳其他(1)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2)在建工程(3)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4)馈赠、赞助、集资、福利、奖金等①从量定额:应纳税额=生产自用数量×单位税额②从价定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比例税率A同类产品均价B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率)③复合计税=生产数量×单位税额+组成计税依据×适用比例税率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处理:①从量定额:应纳税额=加工数量×单位税额②从价定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比例税率A同类产品售价B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③复合计税=加工数量×单位税额+组成计税依据×适用比例税率例:某酒厂以自产自销特别粮食白酒2000斤用于厂庆活动,每斤白酒成本12元,无同类产品售价,成本利润率10%。该酒厂应纳消费税是多少?3、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①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分别核算,分别计税②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不单独核算,适用从高税率。例:某酒厂2006年12月销售粮食白酒12000斤,售价为5元/斤,随销售的包装物价格6200元;本月销售礼品盒6000套,售价300元/套,每套包括粮食白酒2斤,单价80元;干红酒2斤,单价70元。该企业12月应纳消费税()元。(题中价格均不含税)A.199240B.379240C.391240D.4845504、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①从量定额: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单位税额②从价定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率组成计税价格=(
本文标题:第六章流转税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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