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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讲税收救济法原理主讲人:刘剑文第十五讲税收救济法原理•税收争议概述•税收救济法的概念与功能•税收救济法的地位与体系•税收救济法的比较与借鉴•税收行政复议制度•税收行政诉讼制度•税收行政赔偿制度税收争议概述•税收争议概念•税收争议的特征•税收争议的分类税收争议的概念•广义的税收争议,既包括内部的税收争议,又包括外部的税收争议•狭义的税收争议仅指外部的税收争议。税收争议的特征•税收争议的主体一方是征税行政主体,另一方是税收行政相对人。•税收争议双方当事人实体上的权利义务不对等。•税收争议的前提是税务机关实施了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税收争议的对象和范围是税务机关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和适当。税收争议的分类•按照税务行政行为针对的相对人是否特定分类•按照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实施阶段与内容分类•按照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性质分类税收救济法的概念•税收救济法,是有关税收救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收救济是国家机关为排除税务具体行政行为对税收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侵害,通过解决税收争议,制止和矫正违法或不当的税收行政侵权行为,从而使税收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获得补救的法律制度的总称。税收救济法的特征•税收救济法以税收争议为前提,并以税收争议为调整对象。•税收救济法的主要内容是审查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适当性。•税收救济法的目的是对违法或不当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所造成的消极后果进行补救,以保护税收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税收救济法是为解决税收争议而形成的一系列法律制度的总称。税收救济法的功能•保证救济机关正确、及时地解决税收争议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税务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税收救济法的地位税收救济法是:•程序性法律制度•行政救济法律制度•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救济法的体系•按照税收救济法立法权限或者法律效力的不同。•按照税收救济法的性质和存在的范围为标准。税收救济法的内部关系•税收行政复议与税收行政诉讼•税收行政诉讼与税收行政赔偿税收救济法的比较与借鉴•大陆法系税收救济法制度的特点•英美法系税收救济法制度的特点税收救济法的发展趋势与借鉴•税收救济机构的独立性地位与司法最终性救济不断得到加强•税收行政救济的范围呈现出逐步扩大的趋势•税收救济的各项制度不断得到完善税收行政复议制度•税收行政复议的概念•税收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税收行政复议的范围•税收行政复议管辖•税收行政复议程序税收行政复议的概念与特征•税收行政复议是指税收相对人不服税务机关在税收征收和管理活动中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向法定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原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适当性进行审查、认定和裁决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税收行政复议具有如下特征:•税收行政复议的双方当事人是固定的。•税收行政复议以税收争议为客体。•税收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税收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救济机制。税收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税务行政复议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复议权的原则•全面审查原则•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原则•一级复议原则•复议不适用调解原则•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原则税收行政复议的范围•可予复议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复议范围•可予受理的税务抽象行政行为复议的范围税收行政复议管辖•一般管辖•特殊管辖•移送管辖税收行政复议管辖•一般管辖•特殊管辖•移送管辖一般管辖•税收行政复议的一般管辖,即税收行政复议案件原则上由最初作出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管辖。•税收行政复议一般管辖的若干情况特殊管辖•不服地方税务局派出机构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管辖。••不服受委托的代征人、代扣代缴义务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管辖。••不服共同行政行为的复议管辖。••不服被撤销的税务机关在其被撤销前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管辖。移送管辖•同级税务机关的转送•上下级税务机关的转送•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向所属的税务机关的转送税收行政复议程序•税收行政复议申请•税收行政复议受理•税收行政复议审理•税收行政复议决定税收行政复议申请与受理•申请复议的条件•申请复议的方式•受理期限•受理结果税收行政复议审理审理方式•书面审理•直接审理审理期限•一般复议期限•延长的复议期限税收行政复议决定•维持决定•履行决定•撤销决定•变更决定•确认决定税收行政诉讼制度概述•税收行政诉讼的概念•税收行政诉讼的特征•税收行政诉讼的性质税收行政诉讼的概念•税收行政诉讼又称税务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对被诉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和裁判的诉讼活动。税收行政诉讼的特征•要解决一定范围的税收争议•当事人具有恒定性•是一种司法活动•核心是审查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税收行政诉讼的性质•税收行政诉讼是一种司法监督制度。•税收行政诉讼是一种行政法律救济制度。税收行政诉讼的范围•可诉税务行政行为的范围•复议前置主义原则•复议选择主义原则不予受理的事项•税务抽象行政行为•税务机关内部行政行为•重复处理行为•税务行政指导行为•其他税收行政诉讼的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裁定管辖税收行政诉讼参加人•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代理人税收行政诉讼的程序•税收行政诉讼的起诉•税收行政诉讼的受理•税收行政诉讼的审理•税收行政诉讼的判决•税收行政诉讼的二审•税收行政诉讼的再审•税收行政诉讼的执行程序税收行政赔偿的概念•税收行政赔偿又称税务行政赔偿,是指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由致害的税务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代表国家予以赔偿的一项法律救济制度。税收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税收行政赔偿的侵权主体是行使国家税收征收和管理权的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存在损害事实。•税务行政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税收行政赔偿的范围国家应予赔偿的范围•侵犯公民人身权的赔偿范围•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的范围。国家不予赔偿的情形•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造成损害的•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税收行政赔偿的权利义务人•税收行政赔偿的请求人•税收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税收行政赔偿的程序税收行政赔偿的提出与处理•单独提出税收行政赔偿•在税收行政复议和税收行政诉讼中附带提出税收行政赔偿税收行政赔偿诉讼•税收行政赔偿诉讼的提起与受理•税收行政赔偿诉讼的审理与判决税收行政赔偿的方式•支付赔偿金•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税收行政赔偿的计算标准•侵犯人身权的计算标准•侵犯财产权的计算标准税收救济法讨论题•1.试论税收救济法的地位。•2.试论税收救济法的发展趋势。税收救济法思考题•1.税收行政复议的原则和范围如何?•2.税收行政诉讼的范围和管辖如何?•3.简述税收行政赔偿的范围。
本文标题:第十五讲税收救济法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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