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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纳税筹划营业税纳税筹划•营业税相关知识•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各种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具有税源普遍、征税面广、征收简单的特点,这有利于国家财政收入的筹集。•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包括九个部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的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的税率为3%;•金融保险业、服务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的税率为5%;•娱乐业则适用5%~20%的幅度税率。建筑业•定义:建筑业是指建筑安装作业。•征税范围:建筑安装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从事的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的建筑队对外承包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其中,营业额是指纳税人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纳税筹划:•1、利用签订合同进行筹划•工程承包公司是否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将适用不同的税率。具体说,若承包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就适用建筑业3%的税率;若不签订承包合同,则适用服务业5%的税率。适用税率的不同,为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很好的契机。•案例:建设单位B有一工程需找一施工单位承建。在工程承包公司A的组织安排下,施工单位C最后中标,于是,B与C签订了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200万元。另外,B还支付给A企业10万元的服务费用。•A应纳营业税(适用服务业税率)为:10万元×5%=5000元•若A进行筹划,让B直接和自己签订合同,合同金额为210万元。然后,A再把该工程转包给C.完工后,A向C支付价款200万元。这样,A应缴纳营业税(适用建筑业税率):(210万元—200万元)×3%=3000元。于是,通过筹划,A可少缴2000元的税款。•2、利用境外子公司进行筹划•外商除设计开始前派员来我国进行现场勘察、搜集资料、了解情况外,设计方案、绘图等业务全部在中国境外进行,设计完成后,将图纸交给中国境内企业。在这种情况下,对外商从我国取得的全部营业收入不征收营业税。•案例:B公司拟进行一项工程建设,它先委托国内建筑企业A为其设计图纸。双方就此事签订合同,合同金额为100万元•A应纳的营业税为:100万×3%=3万元•若A进行纳税筹划,在香港设立一规模较小的子公司C,然后,让C与B签订设计合同。终了之后,B付给C设计费100万元。依据有关规定,在这种情况下,C不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于是,通过筹划,可少缴纳3万元的税款。交通运输业•税法规定:•(1)运输企业自中国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出境,在境外其载运的旅客或货物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转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2)联运业务的营业额为其实际取得的营业额,即指运输企业开展联运业务时,以收到的收入扣除支付给以后的承运者的运费、装卸费、损装费等费用后的余额。•案例:某物流公司是一个集仓储、运输为一体纳入试点的大型物流企业并且为自开票纳税人,2011年该公司的总收入为4000万元,其中提供运输收入为1400万元,提供仓储和其他业务的收入为2600万元。•思路:提供运输劳务取得的运输收入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并开具货物运输业发票。凡未按规定分别核算其营业税应税收入的,一律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因此,对于那些纳入试点的进行多种经营的物流企业来说,如果分别核算运输、整理、仓储、包装等业务可以将税率低的运输业务按照3%税率纳税;如果没有分别核算则统一按照5%税率缴纳营业税。•未分开核算:•应缴纳的营业税为4000×5%=200(万元)•分开核算:•应交营业税=1400×5%+2600×3%=148(万元)•少交了52万的营业税金融保险业1.贷款业务营业额的税收筹划贷款业务的营业额为贷款利息收入(包括各种利息、罚息等)。筹划方法为:降低利息率和隐匿贷款规模,再通过其他形式取得被贷款企业的补偿,以减少贷款利息收入,达到节税的目的。【案例】某银行2012年第一季度取得人民币贷款利息收入600000元,取得美元贷款利息收入200000美元,营业税税率为5%(假设1美元=人民币6.2元)该季度应纳营业税为:(600000+200000×6.2)×5%=92000(元)•假定该银行将贷款的一部分转为对企业的投资从而减少了利息收入200000元,以实际投资收益(按规定不需缴纳营业税)的形式获得补偿,则可节省营业税10000元(200000×5%)。•需要注意的是,此筹划中要避免投资收益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名义投资收益即固定利润或保底利润,否则仍然要补缴营业税。2.金融经纪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中间业务)的营业额的税收筹划计税依据:金融经纪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中间业务)的营业额就是手续费(佣金)收入。(1)转贷业务营业税=(贷款利息-借款利息)×税率此项业务节税的关键在于提高借款利息收入,降低贷款利息收入,缩小利息差距,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例]A银行从B银行拆借1130万元人民币,转贷给某工厂使用3个月。A银行共收取利息3万元,支付给B银行利息2万元,则该业务应纳营业税为:(30000-20000)×8%=800(元)•如果A银行通过降低转贷利息收入,提高拆借利息支付,使3万元利息收入变为2.5万元,使2万元利息支出变为2.5万元,其结果是差额为零,减少税款800元。企业再通过投资于银行或其他途径将这笔利息返还银行。(2)中间业务•银行中间业务是指通过中间服务获取手续费收入的业务。•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营业税=银行各业务手续费收入×税率•[例]某银行某季度共取得结算业务手续费收入为30万元,则该项业务应纳营业税为:•300000×8%=24000(元)•此项收入的节税关键在于降低手续费收入,然后通过其他途径求得交换补偿。3.保险业营业额的税收筹划•保险业实行分保险的,以全部保费收入减去付给分包人的保费后的余额为初保业务的计税依据。•保险业的收入部分为营业额,税收是其成本的一部分,同时保险理赔支出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支出。如果保险公司能够减少保险理赔支出的比例,其税收筹划也应该认为是成功的。•【案例】:某境内保险公司想要承办财险业务,投保公司位于地震频发区,保费金额200万元。•方案一:直接投保保险公司应就该项保险业务缴纳营业税:200×5%=10万元。经研究,该项保险风险较大,一旦地震发生,理赔支出可能使保险公司面临破产。•方案二:向境外大型保险公司办理分保险业务,保费金额160万元该境内保险公司该笔保险业务应纳营业税(200-160)×5%=2万元,扣缴境外保险公司应纳营业税160×5%=8万元。•可以看出,方案二少交营业税8万元,保险业务的部分转出使得企业的风险也相应降低了,因为假如公司收取全部保费,一旦地震发生,可能使企业面临巨额的损失。但是,必须指出的是,企业做方案二的筹划会导致企业净收入相应减少,因此,企业需要在高风险、低税负与低风险、减少净收入中进行权衡。邮电通信业1.电信业务•计税依据:电信业务的应税营业额是指提供电报,电话,电传,电话机安装,电信物品销售或其他电信业务所取得的营业收入额。例:某电信公司为促销推出为期4个月的交话费赠手机活动。活动规定:只要消费者缴存3600元的话费,就可以得到一部市场价值为2800元的新款手机,所存话费在两年之内分月返还消费者。活动推出后收到良好效果,截至活动结束共销售2000部手机。•按照税法规定,该电信公司收取的3600元话费应按邮电通信业税目缴纳营业税,适用3%的税率:3600×3%×2000=216000(元)。该电信公司所赠送的手机应视同销售,依照有关税法规定其也应按邮电通信业税目缴纳营业税,适用3%的税率:2800×3%×2000=168000(元)。在此次促销活动当中,该电信公司共计缴纳税款384000元(216000+168000=384000,其他税种忽略不计)。筹划后:消费者只要交存800元的话费,再购买一部价值2800元的手机,就可以获得两年免费通话服务。此种方式对于消费者来说,他们所支出的费用是一样的。然而对于该电信公司而言,纳税却发生很大变化。该电信公司销售手机应缴纳的营业税为2800×3%×2000=168000(元)。该电信公司收取话费所应缴纳的营业税为800×3%×2000=48000(元)。在此种促销方式下,该电信公司共计缴纳的税款为216000元(168000+48000=216000)。相比之下,在第二种促销方式中,电信公司少缴纳168000元税款。2.邮政业务的纳税筹划•计税依据:邮政业务的应税营业额是指从事传递函件或者包件、邮汇、报刊发行、邮政物品销售、邮政储蓄或其他邮政业务所取得的营业收入额。•案例:•1.邮政业务收入(包括各种信函、包裹、汇兑等业务)共5万元。2.发行纪念邮票收入1万元。3.报刊发行收入3万元。4.电报、电传、长话收入4万元。5.邮政储蓄收入2万元。•该邮局将以上业务统一核算。本月该邮局的会计被临时抽调,参加业务培训去了,新顶替的会计对业务不熟悉,计算应纳税额如下:•(1).邮政业务收入、发行纪念邮票收入和电报、电传、电话收入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所以本月应纳营业税额为(5+1+4)×3%=0.3万元。•(2).报刊发行收入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本月应纳增值税额为3×17%=0.51万元。•(3).邮政储蓄收入是邮局将吸收的存款存入银行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存款利息收入,属于利息税的征税范围,本月应纳利息税为2×20%=0.4万元。•分析:•该邮局计算的应纳税额不正确。•首先,对邮政部门发行报刊应征收营业税。邮政部门发行报刊,是指邮政部门代出版单位收订、投递和销售各种报纸、杂志的业务。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比较,表面上看好象没有什么区别,都属于货物销售行为。但考察其实质,却有根本的区别,表现为:邮政部门发行报刊是代理性质的,是代理出版单位收订、投递和销售,取得的收入也只是代发行所取得的手续费性质收入,而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却是经营行为,即出版单位与发行者是销售关系,发行者所取得的收入是经营报刊销售所取得的经营性收入。•其次,对邮政储蓄应征收营业税。邮局按储蓄存款的统一利率支付储户利息,银行按高于储蓄存款的利率支付邮局的利息,两个利息的差额就是邮局的邮政储蓄收入。•邮政储蓄实质上是邮政部门的一种代理业务,利差收入只不过是取得代理手续费收入的不同形式罢了,因此,邮政储蓄仍属于征收营业税的范围。•所以,该邮局的五项收入都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故本月营业税应纳税额为:•(5+1+3+4+2)×3%=0.45万元。文化体育业定义:文化业包括表演、播映、经营游览场所(动植物园)、展览、培训、文学艺术科技讲座、图书资料借阅等业务注:广告播映不属于此税目,应属于“服务业”。税率:3%计税依据:以全部票价收入或包场收入减除付给提供演出场所单位、演出公司或经纪人的费用的余额为营业额。(提供演出场所的单位取得场租收入按照“服务业—租赁业”计税,演出公司或经纪人取得手续费收入按照“服务业—代理业”计税)•案例:某体育局下属康健体育馆,可常年举办各种赛事,仅出租场地一项每月平均可获得场地费收入300万元,该体育馆按照5%的税率缴纳“服务业—租赁业”营业税;体育馆每月场地设施折旧、日常维护管理人员费用等成本合计40万元。营业税及附加=300*5.5%=16.5(万元)所得税前利润=300-40-16.5=243.5(万元)请你对该单位提出税收筹划方案?筹划方案•建议配备若干专业体育设施和器具,招聘一批体育专业裁判人员和场地管理人员、后勤人员,为各单位和个人组织各种体育活动并提供体育器材。经测算,每月设施折旧费、人工费用等成本增加70元,其组织体育活动并提供场所的营业额由300万增加到350万。该馆按照“文化体育业”税目缴纳3%营业税。•营业税及附加=350*3.3%=11.55(万元)•所得税前利润=350-70-11.55=268.45(万元)•营业税及附加减少4.9
本文标题:纳税筹划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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