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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法学适用对象:法学主讲:陈红兰邮箱:chenhonglan@ahau.edu.cn目录•第一编财政法•第一章财政法总论•第二章财政收入法•第三章财政支出法•第四章财政监管法•第二编税法•第五章税法总论•第六章税收债务法•第七章税收程序法•第八章税收责任法•第九章税收救济法第一章财政法总论•第一节财政原理•第二节财政法概述•第三节财政法基本原则•第四节财政法律关系的构成•第五节财政法的历史发展第一节财政原理•一、相关概念•财政:国家为了满足公共需要而取得、使用和管理资财的政务的总称。包括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清末用“国计”指称,与家计民生对应。•财政:公共经济与私人经济相对•财政学:公共经济学•二、财政的基本特征•国家主体性、公共目的性、不求盈利性、永久持续性三、财政的体系•1.预算——财政收支的总体计划•2.财政收入——财政的源泉•包括:税收、国债、收费、国企收益等利润、捐赠、罚没收入等•美国塞利格曼分为奉献性收入、契约性收入、强制性收入•我国:税收收入、国资收益、专项收入、其他•3.财政支出——财政的目的•包括购买性支出(政府采购、国防支出、行政管理支出、事业发展支出等)和转移性支出(一般性转移和专项转移)•我国分类见预算法四、财政的职能•三类:分配收入、配置资源、保障稳定。•例中央财政安排“三农”投入从2006年的3517.2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10498亿元,6年累计投入40122亿元,年均增长24%。公共财政覆盖农村步伐明显加快。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畜牧业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家电和汽车摩托车下乡支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税收优惠配置资源•各级财政部门要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给,抑制住房租金水平过快上涨五、财政存在的必要性•1.人类社会有公共欲望的需求•2.公共物品、公共服务具有非排他性,需由公共部门以财政方式支持六、财政思想与财政原则•(一)近代财政思想•1.16世纪英国重商主义——财政手段干预民间经济,关税政策鼓励出口赚黄金,本国禁止黄金出口•2.17世纪德国官房学派,王室家计以官产为主,国家财政收入以税收(关税和营业税)为主•3.18世纪法国重农学派,反对国家干预经济,政府税收收入应源于土地的净生产,实行土地单一税。•4.亚当斯密财政不应干预自由经济,财政以税收为主,但课税仅能以生产要素为来源,反对发行公债。•5.瓦格纳税收等财政政策能克服市场经济弊端,官产收入和公债可以弥补财政经费的不足。(二)现代财政思想•凯恩斯功能财政思想•国家必须运用财政等手段对经济进行积极干预,举办公共事业,政府为了实现充分就业和消除通货膨胀,需要预算赤字就预算赤字,需要预算盈余就预算盈余,而不应为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妨碍政府财政政策的正确制定,他承认不平衡财政。•应从反经济周期的需要来利用预算赤字和预算盈余,当国民收入低于充分就业的收入水平时,即使出现财政赤字,政府也应该采取扩张性财政政策。反之,即使出现预算盈余,政府也应该采取紧缩的财政政策。财政伺候成为各国宏观调控的主要根据。(三)财政原则•1.财政政策原则财政活动中必须遵循财政的基本目标是保障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表现为财政功能重在宏观调控。常被称为生产原则、景气原则。•2.财政技术原则是关于财政活动的具体办法的原则,使每个财政年度内的预算收支达到平衡。又称收支均衡原则,表现财政功能重在收支平衡。•经济自由竞争阶段:财政技术原则起作用,财政政策原则潜在发挥作用。•经济垄断市场失灵阶段:反之。七、财政政策与财政立法•1.财政政策是国家为了实现一定的宏观经济目标乃至社会目标而在财政收支和财政管理方面确定的行动方针和采取的各类措施。•如充分就业、稳定物价、经济增长、国际收支平衡、社会公平、社会福利、保障人权、促进社会进步等目标•2.财政政策的目标体系:经济稳定、经济发展、公平分配、平衡预算•3.财政政策的工具:预算政策、购买支出政策、转移支付政策、税收政策、国债政策•4.财政政策的实施保障和法律化——财政立法第二节财政法概述•一、财政法的概念•财政法是调整财政关系(国家为了满足公共欲望实现国家职能而取得使用管理财政资金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具体内涵:•1.民主宪政是财政法的制度基础•2.增进全民福利、促进社会发展是财政法的目标•3.财政关系是财政法的调整对象。二、财政法的调整对象•财政法的调整对象为财政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财政收入关系:税收征收关系、资产收益关系、国债发行关系、费用征收关系•2.财政支出关系:政府采购关系、财政贷款关系、财政投资关系、财政转移支付关系•3.财政管理关系:财政预算关系、国库经理关系、审计监督关系•石油特别收益金被称为“石油暴利税”,该制度于2006年3月建立实施。它是指我国对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国产原油因价格超过一定水平所获得的超额收入按比例征收的收益金。社会抚养费•80年代,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生育的,国家对其行政处罚:征收一定数额罚款;后全国法工委认为,计生经济限制措施不应被界定为行政处罚罚款,遂改称之计划外生育费,定性为补偿性的行政收费,00年更名为社会抚养费,02年出台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县级计生办开具征收决定,去银行交款,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全部上缴国库,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地方怎么分配?各省自定。一般是省市级计生提留一点,县财政保留一点,剩下4到9成返还到乡镇计生办做办公经费,计生奖励。实际呢?寻租贪污收入不入账等屡见不止。•安徽省财政厅消息,截至2012年5月底,安徽省财政累计拨付交通建设专项资金70亿元,预计全年财政投资将超过100亿元,并将有力带动社会资金投向交通建设领域,优化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打造升级“立体交通”。1月至5月,安徽财政性资金在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客运枢纽站场、码头航道水运设施等建设上同比增加投资近40亿元,增幅近120%。截至5月底,安徽省完成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83.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5.1亿元,同比增长22%。其中公路建设完成投资72.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4.3亿元,同比增长24.5%,其中,高速公路完成投资41.7亿元,同比增长10%;国省道路网改造完成投资18.1亿元,同比增长25.1%;农村公路建设继续呈增长态势,危桥加固改造民生工程、县乡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共完成投资9.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6.9亿元,同比增长224.5%。水运建设共完成投资10.3亿元,同比增长7.3%。安徽财政新增转移支付资金30亿2012227•昨日,省财政厅发布数据显示,去年共新增省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30亿元。其中,新增省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20亿元,新增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10亿元。•在推动资源枯竭城市可持续发展方面,省财政下达中央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资金6.33亿元和省级财政配套资金6330万元,推动资源枯竭城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同时,促进生态功能区发展,分配下达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8.92亿元,推动相关地区加强生态保护和改善民生。兑现相关财政激励政策资金20.5亿元,及时下达中央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04亿元。同时,评审2010年革命老区已完工项目,对考评成绩优秀的县区奖励项目资金1500万元。安徽财政预算执行管理出新招中国财经报2011•2011年,安徽省财政通过全景式管理、保姆式服务、网格式监控、挂钩式分配、民生式公开五项举措,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该省已构建了从理念到制度、领导层到办事员、省级到市县级、财政系统到部门单位、结余到结转、预算资金到专户资金、公共预算到其他三大预算体系的全方位的预算执行管理制度体系,为加快支出进度创造了内外部条件。•安徽省制发《关于深入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意见》,在财政部规定公开的45项基层财政专项支出基础上,将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等直接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资金全部纳入公开范围,公开目录整合扩充为64项,并明确各级财政部门的工作责任和预算公开方式。另外,对支出绩效实行内部通报和外部公开制度,将涉及社会民生和经济发展的重大项目以及竞争性分配项目的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安徽:普通公路建养纳入公共财政预算•2011-5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投融资政策促进普通公路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要求,省、市、县政府将普通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资金纳入各级政府公共财政预算,从本级财政预算收入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普通公路发展。各级政府在中央代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中按照要求安排普通公路发展建设资金。市、县政府对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沿线主要节点、重要区域和周边的国有建设用地可以实施规划储备,通过土地收益筹集普通公路建设资金。在加大政府性资金投入的同时,多渠道增加资金投入,探索符合普通公路公益性的市场融资方式。•安徽省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意见,省补资金适当向皖北、大别山倾斜。•《意见》明确了“十二五”干线公路建设项目补助标准。新改建一级公路,国道由中央车购税每公里补助600万元,省级资金补助100万元;省道由中央车购税每公里补助420万元,省级资金补助100万元。新改建二级公路,国道由中央车购税每公里补助250万元,省级资金补助60万元;省道由中央车购税补助175万元,省级资金补助60万元。新建特大桥、大桥、隧道项目,不分国、省道,均由中央车购税每平方米补助1500元,省级资金补助1000元。•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补助标准,县乡公路升级改造项目,二级及以上公路,由中央和省级资金合计按每公里50万元进行补助;三级公路按每公里40万元补助。村道建设项目,四级及以上村道按每公里12.5万元补助;危桥改造分不同标准享受从每平方米600元至2800元不等的补助。2012年安徽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2012615记者从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获悉,经省人民政府积极申请,财政部核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分配我省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规模111亿元,其中3年期、5年期各55.5亿元。•我省债券发行额度作如下安排:省级留用55.5亿元,为5年期债券;分配市县55.5亿元,为3年期债券。调整后的省本级预算平衡情况为:2012年省级预算总收入为1778.0亿元,与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省本级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11亿元;省级一般预算支出合计645.7亿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支出55.5亿元,另增加转移性支出55.5亿元。收支保持平衡。•根据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管理办法》规定,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实行预算管理。年度政府预算已经同级人大审查批准的,要及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国库“经理”制要改变了?•现代国库体制的核心功能集中于两个相互关联但界限分明的领域:预算执行控制和政府现金管理。我国在这些功能由以前的央行单家行使,2012全国人大向社会公众征求《预算法修正案草案》意见。草案中“国库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的表述,引发了人们对上述职能变为财政部门与央行共同行使的担忧。•按之前法律的规定,国库是办理预算收入收纳、划分、留解和库款支拨的专门机构,由人民银行经理。央行受托管理政府现金资源和银行账户——现金管理包括处理日常基础上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确保在任何时候国库单一账户(TSA)上的资金余额不低于安全支付水平,以及对超过安全支付水平的剩余现金进行短期投资和交易(央行公开市场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实行的是人大负责预算事前审批;财政部门负责预算编制、执行;人民银行负责事中监督预算收支;审计部门负责预算事后监督。财政是政府的总会计,国库是政府的总出纳,会计和出纳互不兼任,实行“钱账分管”。•若此条新规定被采纳,央行国库等于丧失了一项功能:预算事中监督。•重庆大学教授蒲勇健说若改变经理制,财政部门权力将进一步扩大,可能加剧财政领域的腐败和危及国库资金安全完整。近年来,江苏财政受贿案、江西鄱阳财政资金贪污案等案件就是财政部门专户资金放在商业银行“代理”,财政自己进
本文标题:财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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