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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关税税率【教学重点】进口的关税完税价格的确定【教学难点】关税完税价格的确定【教学方法】讲授【教学目的和要求】了解我国关税制度概况熟悉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设置等方面的规定掌握关税完税价格的确定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一、概念关税是海关依法对进出境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二、种类进口关税出口关税过境关税“境”指关境,非国境。三、征税对象货物物品四、纳税义务人进口:收货人所有人出口:发货人贸易性商品个人物品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关于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有关事宜)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2010-08-19一、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二、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注:非居民的免税额为2000元实行全额征税验放: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餐料。最低完税价格为每件5000元,税率为20%。五、税率1、进口关税税率(1)税率设置:四栏税率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2)税率计征办法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滑准税•关税税率随进口商品价格由高到低而由低至高设置计征关税。2、出口关税税率一栏税率仅对少数产品征收出口关税3、特别关税报复性关税反倾销税与反补贴税保障性关税六、应纳税额的计算1、从价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关税税额=关税完税价格×税率(1)进口以到岸价(CIF价)为关税完税价格(2)出口以离岸价(FOB价)扣除关税税额为关税完税价格货价+保费+运费关税完税价格=离岸价÷(1+出口关税税率)例、某进出口公司2010年10月进口一批小汽车,境外成交价900万元,支付运抵我国报关地的运费50万元、保险费30万元,报关后发生境内运费5万元、保险费2万元。已知小汽车关税税率为30%、消费税税率为5%。请计算进口该批小汽车应纳的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900+50+30=980万应纳关税=980×30%=294万应纳消费税=(980+294)÷(1-5%)×5%=67.05万应纳增值税=(980+294)÷(1-5%)×17%=227.98万2、从量税应纳税额的计算3、复合税应纳税额的计算4、滑准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七章资源税【教学重点】计税依据的确定应纳税额的计算【教学难点】计税依据的确定税收优惠【教学方法】讲授【教学目的和要求】了解我国开征资源税的意义熟悉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税收优惠、征收管理的规定掌握计税依据的确定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征税范围矿产品、盐二、纳税人在我国境内开采矿产品或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三、税率定额税率实施“普遍征收,级差调节”的原则四、计税依据:课税数量销售:销售数量自用:自用数量五、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六、税收优惠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2、对地面抽采煤层气暂不征收资源税3、进口的矿产品和盐不征收资源税4、出口的矿产品和盐不免征或退还已纳的资源税七、征收管理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增值2、纳税期限税相同3、纳税地点:开采或生产所在地第九章城镇土地使用税【教学重点】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教学难点】计税依据的确定【教学方法】讲授【教学目的和要求】了解我国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意义熟悉纳税人、征税范围、征收管理的规定掌握应纳税额的计算和税收优惠政策一、纳税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从2007年1月1日起对外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开征二、征税范围城镇土地,不包括农村三、应纳税额的计算计税依据: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税率:定额税率——有幅度的差别税率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单位税额四、税收优惠五、征收管理与纳税申报纳税期限: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第十章房产税【教学重点】计税依据的确定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教学难点】计税依据的确定【教学方法】讲授【教学目的和要求】了解我国开征房产税的意义熟悉纳税人、征税对象、征税范围、税率、税收优惠、征收管理的规定掌握计税依据的确定应纳税额的计算•房产税与土地增值税的界定自用出租出售房产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一、纳税人房屋产权所有人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自2009年1月1日起,对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征收二、征税对象房产三、征税范围城镇,不包括农村四、计税依据1、房产自用——从价计征余值=原值×(1-10%~30%)原值净值市价重置成本……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应计入房产原值对原有房产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2、房产出租——从租计征:租金收入五、税率1、从价计征:1.2%2、从租计征:12%例、某企业一栋房产原值4000万元,2008年7月20日起将其中原值200万元的仓库对外出租,租期1年,月租金1.5万元,当地税务机关规定允许按原值减除30%。请计算该企业2008年应纳的房产税。解:应纳房产税=(4000-200)×(1-30%)×1.2%+200×(1-30%)×1.2%×7/12+1.5×5×12%六、税收优惠七、征收管理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2、纳税期限:按年计算、分期缴纳3、纳税地点:房产所在地第十一章车船税【教学重点】应纳税额的计算【教学难点】税额确定的特殊规定【教学方法】讲授【教学目的和要求】了解我国开征车船使用税的意义熟悉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税收优惠、征收管理的规定掌握应纳税额的计算一、纳税人1、车船的所有人或管理人二、征税范围1、车辆2、船舶三、税率:定额税率幅度定额税率四、计税依据1、除货车外的其他车辆:辆2、货车:自重吨位3、非机动船:净吨位五、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第十二章印花税stamptax【教学重点】计税依据的确定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教学难点】计税依据确定的具体规定【教学方法】讲授【教学目的和要求】了解我国印花税的性质与特点了解违章处罚熟悉纳税人、税目、税率、税收优惠、征收管理的规定掌握计税依据的确定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一、概述1、概念: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使用、领受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2、性质:行为税3、特点(1)覆盖面广(2)税率低、税负轻(3)纳税人自行完税“三自”纳税法:自己计算应纳税额自行购买印花税票并足额粘贴自行注销或画销轻税重罚二、纳税人、税目、税率和计税依据税目纳税人税率计税依据合同立合同人4档比例税率合同记载的金额产权转移书据立据人书据记载的金额营业账簿记载资金的账簿立账簿人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其他账簿定额税率:每件5元件数权利、许可证照领受人具体规定1、在国外书立、领受的,但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纳税人是使用人;2、由两方及以上当事人共同书立的应税凭证,当事人各方都是纳税人;3、同一凭证载有两个及以上经济事项的:分别记载金额的,分别计税;未分别记载金额的,从高适用税率;4、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是否按期兑现,均应贴花。对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所载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的,只要未修改合同金额,一般不再办理完税手续;•甲、乙双方签订一份商品买卖合同,合同金额1000万元,则该份合同应纳印花税=1000×3‰×2=6万元,甲、乙各自纳税3万元。•甲、乙双方签订一份加工承揽合同,先由甲方向乙方提供价值200万元的原材料,再由甲方进行加工,收取加工费50万元,则甲、乙双方各自应纳印花税=200×3‰+50×5‰•若合同未分别记载原材料和加工费金额,则应纳印花税=250×5‰5、在签订时无法确定金额的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6、以物易物的购销合同,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计税贴花;7、将建设工程分包或转包的,应按新的分包或转包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8、对股票交易按股权转让书据项目征收印花税:应纳印花税=当日实际成交价格׉9、企业记载资金的账簿,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增加的,就其增加部分贴花;对启用的新账簿,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未增加的,免贴印花。•甲乙双方签订一份以物易物合同,甲方以价值100万元的钢材换取乙方价值100万元的水泥。•则甲乙双方各自应纳印花税=(100+100)×3‰•甲与乙签订一份价款为5000万元的建筑安装工程总包合同,甲方将价款为1000万元的部分工程分包给丙。•则总包合同应纳印花税=5000×3‰•分包合同应纳印花税=1000×3‰三、税收优惠四、征收管理1、纳税方法(1)“三自”纳税办法(2)汇贴或汇缴办法汇贴: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500元的,填写缴款书或完税凭证汇缴:同一种类应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可按期汇总纳税,最长不超过1个月(3)委托代征办法2、纳税环节:书立或领受时3、纳税地点:就地纳税五、对违反税法规定行为的处罚【教学重点】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的确定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教学难点】计税依据的确定【教学方法】讲授【教学目的和要求】了解我国契税的发展历史熟悉纳税人、税率、税收优惠、征收管理的规定掌握征税对象的规定掌握计税依据的确定和应纳税额的计算第十三章契税一、概念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二、征税对象: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土地使用权转让3、房屋买卖4、房屋赠与5、房屋交换三、纳税人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四、税率3%—5%的幅度税率五、计税依据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成交价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参照市场价格核定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价格差额(1)交换价格相等:免税(2)交换价格不等:由补价一方交纳契税六、税收优惠七、征收管理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签定合同的当天2、纳税期限: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3、纳税地点:土地、房屋所在地4、征收管理税务机关:契税完税凭证土地、房屋管理部门: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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