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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概念: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1)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2)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3)提供劳务的场所;(4)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5)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税率: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税率为25%;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没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低税率为20%,实际执行优惠税率10%(预提)。总结:居民企业的判定标准为:注册地与实际管理机构并重,注册地与实际管理机构其一在境内的即为居民企业;反之为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分为:境内有机构和场所(25%);境内无机构和场所但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10%)。类别不同税收待遇不一样。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对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3)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收入全额,是指非居民企业向支付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便于理解要点的例题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下列有关税率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居民企业法定税率为25%B.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适用税率均为10%C.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为20%D.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中国境内的所得适用税率为10%【答案】B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适用25%税率。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其取得的所得与所设机构场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其从境内取得的所得适用税率为10%。美国微软公司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A.20%B.25%C.30%D.33%【答案】B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非居民企业的有()。A.从境内取得安装收入的在日本注册的公司B.在境内成立办事处的在美国注册的公司C.从境内取得利息收入的泰国某公司D.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在韩国注册的公司E.从境内取得股息红利的外籍个人【答案】ABC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所得税征税范围的有()。A.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外的所得B.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其机构、场所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C.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D.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E.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境外取得的与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答案】ABD境外所得的税收抵免,主要讲直接抵免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①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②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抵免限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该抵免限额应当分国(地区)不分项计算,计算公式如下: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总结:按照分国不分项的方法进行,即取得某国所有的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按照国内税率计算出可抵免税额。境内注册的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08年度取得境内应税所得额240万元,境外投资分回股息124万元。境外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由于享受了5%的税率优惠,实际缴纳了20%的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司2008年度在我国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境外所得:124/(1-20%)=155,已经缴税155*20%=31应缴(240+155)*25%-31=67.75结果与按照公式计算一样,这样更好理解和记忆。非居民个人所得税政策按照复习资料,有相应的计算公式居住时间税额计算公式90日(或183日)以内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90日(或183日)~1年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1~5年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当月境外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外工作天数÷当月天数)公式复杂,死记硬背容易出错也浪费时间。以下讲解公式的来源和相应的原理,便于大家理解和把握。整体原则:先税后分。(根据纳税义务计算比例)如:90日(或183日)以内,纳税义务为境内所得境内支付部分。先税为: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根据纳税义务计算分配比例:境内支付分配为:(当月境内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境内所得分配为:(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支付部分)由此,公式不需要记忆,只要记住下表的纳税义务即可自行推算公式。对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规定可归纳为下表:居住时间纳税人性质境内所得境外所得境内支付境外支付境内支付境外支付90日(或183日)以内非居民√免税××90日(或183日)~1年非居民√√××1~5年居民√√√免税5年以上居民√√√√(注:√代表征税,×代表不征税)某外籍专家杰特•力史特2010年3月3日来华,在华工作期间,境内企业每月支付工资20000元,境外单位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10000元,5月25日离开中国,另外5月份,杰特•力史特从我国某外资企业取得股息所得10000元。则2010年5月份杰特•力史特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额()元。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先税:(20000+10000-4800)*25%-1375=49250-183天境内支付比例:20000/30000境内所得比例:24.5/31应纳税额为4925*20000/30000*24.5/31=2594.89注意:1、(计算税款)计算其境内工作期间时,对其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半天计算为在华实际工作天数,中途离境的也要按此规则计算扣除在华天数。2、(判断纳税义务)在判断纳税义务计算境内居住天数时,对其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一天计算为在华实际逗留天数。一次离境不超30天,多次出境不超90天的,不扣减天数。
本文标题:非居民所得税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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