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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部门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xx省委信息、xxx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发展环境的意见》充分发挥消防部门职能作用,提高消防服务水平,结合全市消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发展大局和建设法治公安的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改革思维,不断提升公安消防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全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二、组织机构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支队成立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支队防火监督处,负责优化发展环境的日常工作。主任:副主任:成员:三、基本原则(一)坚持精简提速的政策原则。要始终坚持依法设定,放管结合,规范权力运行,精简审批流程,为优化发展环境提供全面的政策支撑。(二)坚持严管高效的监管原则。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高效监管,改进监管方式,着力整治隐患,为优化发展环境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三)坚持规范公正的执法原则。要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廉洁,推进规范执法,强化执法监督,为优化发展环境提供清明的法治环境。(四)坚持便民务实的服务原则。要始终坚持服务民生,优质务实,出台便民举措,改变工作作风,为优化发展环境提供优质的服务效能。四、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适应我市经济发展新常态,以人民群众对消防工作的需求为导向,坚持强化“简政放权、高效监管、规范执法、优质服务”,改进消防监督执法,创新社会消防管理,提高消防服务水平,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消防工作的满意度。(一)强化简政放权,进一步优化发展的政策环境。1.提高消防行政审批时效。一般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减为7个工作日。特殊建设工程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评审时限由30个工作日缩减为15个工作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及复查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减为7个工作日。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由10个工作日缩减为5个工作日。2.下调建设工程消防备案抽查比例。依法实施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建设工程的备案抽查比例,由“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95%、其他建设工程90%”下调至“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50%、其他建设工程10%”。取消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3.实行就近消防备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实行属地就近原则,所有依法应当备案的建设项目均报由属地县(市)、区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监督抽查。4.合并部分审批事项。对具备申报条件的场所,根据单位申请,实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并审批,简化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5.改进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对于无人员伤亡、无责任纠纷,直接经济损失小于1万元的火灾事故,实行火灾登记制度,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后,不封闭火灾现场,不调查火灾原因。对发生火灾的单位,在不影响勘验调查的情况下,及时缩小现场保护范围或者解除封闭。对适用简易程序调查的火灾事故,可以不封闭火灾现场,为受灾单位恢复生产经营、减少损失提供方便。(二)强化高效监管,进一步优化发展的安全环境。6.改进消防监督检查模式。对检查发现单位存在火灾隐患时,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当事人的合理意见,合理确定火灾隐患整改期限。对火灾隐患整改确有困难的,在采取安全措施的前提下,适当放宽整改期限。在整改过程中,提供技术指导。限期整改到期前,实施“提醒式”服务,告知单位尽快落实整改措施。7.加强隐患整治的帮扶指导。开展助企行动,主动提供消防技术咨询,帮助企业提高自检自查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指导企业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明确专人帮扶指导,协助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改方案,督促落实临时性防范措施,确保整治成效。8.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管。联合质监、工商部门开展生产、使用、流通领域消防产品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在建工地和灭火器维修机构消防产品监督抽查,加大对生产、销售和安装使用的消防产品的质量监管和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9.发挥“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作用。各地“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全天24小时不间断运行,加大奖励力度,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依托“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涉及消防的破坏发展环境的违法违纪线索、投诉,加大核查办理力度,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10.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特别是招商引资企业和重大产业项目的“六熟悉”和实战演练。提高消防综合执法救援服务队的巡逻频次,抵近执勤,一线监护,确保企业发生火灾“打早、打小、打了”,最大限度减小企业经济财产损失。各执勤中队结合“六熟悉”训练,指导辖区大型企业等重点单位建立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指导消防演练,督促单位保安人员和志愿消防队员扎实掌握灭火技能。(三)强化规范执法,进一步优化发展的法治环境。11.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防止简单粗暴和随意执法,杜绝“乱关、乱停、乱罚”现象。对消防违法行为轻微并当场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以教育警示为主,可以不予处罚。对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12.建立执法建议制度。在消防行政审批和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对存在消防安全问题和火灾隐患的单位发放《执法建议书》,不仅指出问题和整改要求,还要提出落实整改的措施和加强消防工作的建议。13.全面推进执法公开。在各级消防受理窗口和互联网上公开消防监督执法的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进度、执法结果,以及监督渠道。完善互联网“消防公众服务平台”功能,为办事群众提供消防监督执法在线查询、咨询、预约、申请、受理等服务。2016年底前,全面实现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火灾调查等决定文书在互联网上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14.开展涉企案件网上清理整治工作。结合网上案卷评查工作,对办理的涉企行政许可事项和执法案卷进行梳理,重点整治无故拖延企业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办理时限;清理不依法适当对企业采取临时查封、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等措施,积极整治因机械执法损害企业及企业经营者和投资者合法利益的问题。15.提升涉企行政执法服务水平。要正确处理好“执法”与“服务”、“依法行政”与“优化发展环境”的关系,按照“积极主动、严打严防、简政放权、公平正义”的原则,严格依法行政。坚决防止因地方、部门、个人利益驱动,动用行政执法手段违法插手经济纠纷,影响经济发展。在办理涉企案件中,对涉嫌违法但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要慎重传唤企业负责人、慎重使用强制措施。对企业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不得影响企业的经营活动。16.规范消防监督执法行为。规范消防监督执法行为,切实整改“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冷硬横推”等简单粗暴执法的现象,坚决杜绝在行政执法中,随意执法,以罚代改,不按规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执行罚缴分离,不按规定出具罚没收据,或坐收挪用、私分罚款的现象。修订《牡丹江市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制作行政处罚裁量对照表,最大限度的缩小裁量空间,并对外公布执行。17.开展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问题倒查。对于企业投诉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对同一种消防违法行为,情节相同的不同违法单位和个人,采用不同处罚标准以及利用法律与他人合谋坑害企业谋利等违纪违法问题的,一经查实,严格依纪、依法追究责任。要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坚决制止没有法定依据、超越法定权限随意实施行政处罚、擅自设立处罚种类的行为。成立督导暗访组,对全市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开展以及承诺事项落实、工作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督导和明查暗访。对督查发现和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要坚决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和单位领导的责任。18.严格执行公安厅“四个一律”和公安消防部队“四个严禁”中相关要求。一律不许插手企业招投标行为,一律不许插手企业工程建设过程,一律不许插手企业采购行为,一律不许插手非公企业对企业各类合作者自由选择。严禁利用职权在消防监督检查、建设工程审核验收、火灾事故调查、消防产品监督中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干部及其配偶、子女经营消防公司、承揽消防工程、推销消防产品。如有违犯,一经查实,依法依纪从严处理。(四)强化优质服务,进一步优化发展的服务环境。19.开辟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对国家和地方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实施专人负责全程跟踪指导。在工程方案或初步设计阶段提前介入,对消防技术标准规定不明确或者尚未规定的消防设计问题,提供技术指导,及时组织专家评审。对规模较大、建设周期较长的工程,在确保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分项目、分阶段实施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20.成立消防技术服务队。支队成立由业务骨干、消防技术服务组织技术人员、科研院所专家等组成的消防技术服务队,根据社会单位和行业部门的申请,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和消防安全管理提供技术咨询指导服务,为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组织消防演练,提供上门指导服务。21.加强消防审批窗口受理服务。各受理窗口要确保消防机构人员不应少于2人,并根据窗口受理工作量配备一定量文职人员。全面推行和落实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制。简化消防审批申报材料要求,对于消防审批和备案申请资料不齐全的,可以先予登记接收,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内容,由当事人在审查过程中予以补齐。对于暂未取得规划许可证的重点建设项目,可以对消防设计文件进行预审查,提出消防设计审查指导意见,防止留下“先天性隐患”。对于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办公场所可不必提交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消防设计文件可采用能真实反映建设工程情形的白图或者示意图。22.全面公开消防产品信息。推广应用覆盖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检验、监督、身份证信息跟踪为一体的信息系统,通过互联网公众服务平台公布消防产品品牌和生产、销售企业,介绍先进的消防产品、设备和装备,曝光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企业信息,方面群众查询。23.提高消防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利用新兴媒体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安全重点岗位人员等特定目标人员和社会公众推送消防工作提示和火灾警示信息,重要节日、重要活动时段加大推送频次。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全市消防监督员和消防知识宣讲团要以大型企业为重点,持续深入辖区单位开展“零距离、面对面”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加快推进消防体验馆建设和对社会开放工作,消防安全体验馆要主动邀请企业员工有组织、成规模地到所属消防队站参观学习,增进警民交流,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全市消防知识宣讲团和消防队站体验馆的联系方式通过牡丹江消防网和牡丹江市公安消防支队官方微博、“雪城消防”微信公布,实现网上预约,及时为企业等单位开展培训服务。24.完善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和执业技能鉴定。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支持和推动社会力量开办消防安全培训机构,推动各县(市)普遍建立以初级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和专项培训为主的消防培训机构或培训点。继续推进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站“一站多点”建设,方便群众就近鉴定。25.严格落实考培分离制度。严格按照人社部和公安部制定的相关政策,实现培训机构和鉴定机构脱钩,技能培训活动和技能考核鉴定工作分离,认真执行轮换派遣考评人员和回避制度,对考评和管理人员实行质量承诺和纪律制约,保障考核鉴定工作公平公正。26.发挥消防志愿服务作用。联合共青团组织发动各地大型企业等单位以所属员工为主体,自行建立消防志愿服务队,深入工厂车间等重点部位,开展面对面的消防宣传,现场讲解火灾预防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排查常见的火灾隐患。各级监督执法部门结合行业特点,对辖区大型企业等单位的消防志愿服务队队员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理论培训,使其具备基本的排查常见火灾隐患和自救逃生能力,能够扑灭初期火灾,组织开展疏散演练,独立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本文标题:消防部门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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