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GB5296.4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介绍我国标准分类标准编号的组成:标准代号—标准发布的顺序号—标准发布的年号例:GB18401-2010标准分类:一.层级分类法按照标准的作用和有效使用范围,可划分为四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经备案的企业标准。1.国家标准:《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国家标准代号由大写汉语拼音字母构成。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推荐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T”。例:GB18401-2010GB/T22849-2009针织T恤衫我国标准分类2.行业标准:行业标准代号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行业备注的编号由行业标准代号、标准顺序号及年号组成。轻工业(QB)、纺织(FZ)、烟草(YC)、化工(HG)3.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的代号由汉语拼音字母“DB”加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代码前两位数再加斜线组成,推荐性地方标准的代号再加“T”。示例:山东省DB37/,北京市DB11/,山西省DB14/4.企业标准:企业标准代号为字母“Q”加斜线构成。示例:Q/***(企业代号)****(标准顺序号)-****(年号)我国标准分类二、对象分类法1.基础标准在一定范围内作为其他标准的基础并普遍使用,具有广泛指导意义的共性标准。例:GB/T1335-2009服装号型2.产品标准保证产品的适用性,对产品必须达到的某些或全部要求所制定的标准。例:GB/T22849-2009针织T恤衫3.方法标准以实验、检查、分析、抽样、统计、计算、测定、作业等公正方法对象制定的标准。例:GB/T3920-2008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摩擦色牢度GB5296.4主要内容相关定义1基本原则2使用说明的内容3使用说明的形式4使用说明的安放位置5基本要求61.相关定义1.1纺织品Textiles经过纺织、印染或复制等加工,可供直接使用,或续进一步加工的纺织工业产品的总称。如纱、线、绳、织物、毛巾、被单、毯、袜子、台布等。1.2服装Garments,Clothing,Apparel穿于人体起保护和装饰作用的制品。1.3使用说明Instructionsforuse向使用者传达如何正确、安全使用产品的信息工具。通常以使用说明书、标签、标志等形式表达。1.4耐久性标签Permanentlabel一直附着于产品本身上,并能承受该产品使用说明中规定的使用过程,保持字迹清楚易读的标签。2.基本原则使用说明是交付产品的组成部分使用说明的所有内容应符合多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使用说明的所有内容应简明、准确、科学、通俗易懂使用说明应如实介绍产品,不应有夸大虚假的内容3.使用说明的内容1.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2.产品名称3.产品号型和规格4.采用原料的成分和含量5.洗涤方法6.使用和贮藏条件的注意事项7.产品使用期限8.产品标准编号9.产品质量等级10.产品质量合格证明11.安全类别3.使用说明的内容3.1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应标明纺织品和服装制造者依法登记和注册的名称和地址。进口纺织品和服装应用中文标明该产品的原产地(国家或地区)以及代理商或进口商或销售商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3.2产品名称产品名称应标明产品的真实属性,并符合下列要求:(1)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有规定的,应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名称;(2)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没有规定的,应使用不会引起消费者误解和混淆的常用名称或者俗名。(3)如标注“奇特名称”、“商标名称”时,应在同一部位明显标注(1)和(2)规定的一个名称。可参考:GBT23560-2009服装分类代码3.3产品的号型和规格产品的号型和规格的标注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号Height:人体的身高,以厘米为单位表示,是设计和选购服装长短的依据。型Girth:人体的上体胸围或下体腰围,以厘米为单位表示,是设计和选购服装肥瘦的依据。体型Bodytype:以人体的胸围和腰围的差数为依据来划分的人体类型。体型划分为四类,分类代号分别为Y.A.B.C。体型胸围和腰围的差数(cm)男子女子儿童Y17~2219~24A12~1614~18B7~119~13C2~64~8上下装应分别标明号型例:上装170/88A,其中,170代表号,88代表型,A代表体型分类。下装170/74A,其中,170代表号,74代表型,A代表体型分类。主要号型标准:GB/T1335.1-2009服装号型男子GB/T1335.2-2009服装号型女子GB/T1335.3-2009服装号型儿童GB/T2667-2008衬衫规格GB/T2668-2008单服、套装规格GB/T6411-2008针织内衣规格尺寸系列FZ/T70012-2010一次成型束身无缝内衣号型3.4采用原料的成分和含量应标明产品采用原料的成分名称及含量,纺织纤维含量的标注应符合FZ/T01053的规定。皮革服装应标明皮革的种类名称,种类名称应标明产品的真实属性,有标准规定的应符合有关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纺织纤维分类纺织纤维天然纤维动物纤维丝纤维:桑蚕丝、柞蚕丝、蓖麻蚕丝、木薯蚕丝、海丝等毛发纤维:羊毛、山羊绒、安哥拉兔毛、水貂毛植物纤维种子纤维:棉、木棉、牛角瓜纤维等韧皮纤维:亚麻、黄麻、大麻、苎麻、罗布麻等叶纤维:剑麻、芦荟麻、蕉麻等果实纤维:椰壳纤维矿物纤维石棉化学纤维再生纤维素纤维再生纤维素纤维:粘纤(人造棉、人造丝、人造毛)、醋纤(醋丝)富纤、铜氨纤、莱赛尔纤维、莫代尔纤维等再生蛋白质纤维:大豆蛋白/聚乙烯醇复合纤维合成纤维典型的六大纶:涤纶、晴纶、锦纶(尼龙)、维纶、丙纶、氨纶(莱卡)等无机纤维玻璃纤碳纤维金属纤维1)仅有一种纤维成分,在纤维名称前或后加“100%”,“纯”或“全”。a)b)c)2)2种及2种以上纤维组成的产品,按纤维含量递减顺序列出每一纤维的名称,并在名称前面或后面列出该纤维含量的百分比。a)b)纤维含量表示方法及示例棉100%纯棉纤维含量相同时,顺序可任意排列。a)b)50%粘纤50%棉50%棉50%粘纤65%棉35%聚酯纤维棉65%聚酯纤维35%全棉问题在哪里呢?3)如果采用提前印好的非耐久性标签,标签上的纤维名称按一定顺序列出,且留有空白处用于填写纤维含量百分比,这种情况不需要按含量优先的顺序排列。4)含量≤5%的纤维,可列出该纤维的具体名称,也可以用“其它纤维”来表示。特殊功能纤维,建议标出具体名称。产品中有2种及以上含量各≤5%的纤维且总量≤15%时,可集中标为“其它纤维”。a)b)c)d)60%棉36%涤纶4%粘纤60%棉36%涤纶4%其它纤维60%棉36%涤纶4%氨纶90%棉10%其他纤维5)含有两种及以上化学性质相似且难以定性分析的纤维,列出每种纤维的名称,也可列出其大类纤维名称,合并表示其总的含量。a)b)6)带有里料的产品应分别表明面料和里料的纤维名称及含量。如果面料和里料采用同一种织物可合并标注。70%棉30%莱赛尔纤维+粘纤再生纤维素纤维100%(莫代尔纤维+粘纤)面料:80%羊毛/20%涤纶里料:100%涤纶7)含有填充物的产品应分别标明外套和填充物的纤维名称及其含量。羽绒填充物应标明羽绒类别和含绒量。a)b)外套:65%棉/35%涤纶填充物:100%桑蚕丝面料:80%羊毛/20%锦纶里料:100%涤纶填充物:灰鸭绒(含绒量80%)充绒量:150g8)由2种及2种以上不同织物构成的产品应分别标明每种织物的纤维名称及其含量。面积不超过产品表面积15%的织物可不标。a)b)c)d)前片:65%羊毛/35%腈纶其余:100%羊毛身:100%棉袖:100%涤纶方格:70%羊毛/30%涤纶条形:60%涤纶/40%粘纤红色:100%羊绒黑色:100%羊毛9)含有2种及2种以上明显可分的纱线系统、图案或结构的产品,可分别标明各系统纱线或图案的纤维成分含量;也可作为一个整体,标明每一种纤维含量。对于纱线系统、图案或结构变化较多的产品可仅标注较大面积部分的含量。a)b)c)63%棉36%涤纶7%锦纶白色纱:100%涤纶绿色纱:100%粘纤灰色纱:100%棉绒毛:90%棉/10%锦纶地布:100%涤纶10)由2层及2层以上材料构成的产品,可以分别标注各层的纤维含量,也可作为一个整体,标明每一种纤维含量。a)b)外层50%棉/50%粘纤内层100%棉中间层100%涤纶60%棉20%涤纶20%粘纤11)当产品的某个部位上添加有起加固或其它作用的纤维但比例较小时,则应标出纤维的名称及其含量,并说明包含添加纤维的部位,以及添加的纤维名称。55%棉/45%粘纤脚趾和脚跟部位的锦纶除外12)当产品中易于识别的花纹或图案的装饰纤维或装饰纱线,当其含量≤5%时,可表示为“装饰部分除外”,也可单独将装饰线的纤维含量标出。a)b)80%羊毛20%涤纶装饰线除外羊毛80%涤纶20%装饰线100%涤纶13)在产品中起装饰作用的部分或不构成产品的主题部分,例如:花边、褶边、腰带、衬布、衬垫、贴花等,其纤维含量可以不标。若某个部件的面积或同种织物多个部件的总面积超过产品表面积的15%时,则应标注该部件的纤维含量。14)含有涂层、粘着剂等难以去除的非纤维物质的产品,可标明产品中每种纤维的名称。15)结构复杂的产品(如文胸、腹带等)可仅标注主要部分或贴身部分的纤维含量,对于因不完整或不规则花型等造成的纤维含量变化较多的织物,可仅标注纤维名称。a)b)(文胸)烂花:涤纶/棉底布:100%涤纶里料:棉100%侧翼:锦纶/涤纶/氨纶:100%涤纶纤维成分含量及允差3.5洗涤方法(1)应按照GB/T8685规定的图形符号表述洗涤方法,可同时加注与图形符号相对应的简单说明性文字。(2)当图形符号满足不了需要时,可用简练文字予以说明,但不得与图形符号含义的注解并列。(3)干洗符号中可分别添加字母A、P、F以说明干洗剂的类型。符号的使用1)符号应按水洗、漂白、干燥、熨烫和专业维护的顺序排列。2)应使用足够的适当的符号,以维护制品而不造成不可回复的损伤。3)符号所代表的处理程序适用于整件纺织品,有特殊说明的除外。基本符号水洗漂白干燥熨烫专业纺织品维护不允许的处理缓和处理非常缓和处理处理温度1)应尽可能直接标注在制品或标签上,在不适当的情况下,也可仅在包装上标明维护说明。2)应使用适当的材料制作,该材料能承受标签上标明的维护处理程序。标签的符号应足够大,以使符号容易辨认,并在制品的整个寿命期内保持易于辨认。3)标签应永久地固定在纺织产品上,且符号不易被掩蔽,使消费者可以很容易发现和辨认。符号的应用符号的应用和使用问题在哪里呢?水洗漂白干燥熨烫专业维护符号干洗剂类型可使用所有常规干洗剂。包括符号P所代表的所有溶剂以及三氯乙烯和三氯乙烷可使用四氯乙烯、一氟三氯乙烷和符号F所代表的所有溶剂,不可使用三氯乙烯和三氯乙烷仅可使用三氟三氯乙烷和白酒精(蒸馏温度在150℃和210℃之间,燃点为38℃至60℃)干洗符号中不同字母所表示的干洗剂类型3.6产品标准编号应标明所执行的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编号。3.7产品质量等级产品标准中明确规定质量(品质)等级的产品,应按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标明产品质量等级。3.8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国内生产的合格产品,每单件产品(销售单元)应有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明。3.9使用和贮藏条件的注意事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的产品,应标明使用注意事项。有贮藏要求的产品应简要标明贮藏方法。3.10产品使用期限需限期使用的产品,应标明生产日期和有效使用期(按年、月、日顺序标注日期)。《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项目A类(36个月以下婴幼儿)B类(直接接触皮肤产品)C类(非直接接触皮肤产品)甲醛含量(mg/kg)≤2075300PH值4.0-7.54.0-8.54.0-9.0色牢度/级耐水(变色、沾色)3-433耐酸汗渍(变色、沾色)3-433耐碱汗渍(变色、沾色)3-433耐干摩擦433耐唾液(变色、沾色)4----异味无可分解致癌芳香
本文标题:服装标识要求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978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