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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防火巡查检查制度集聚4篇【参考指引】这篇优秀的讲稿文档“防火巡查检查制度集聚4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整理分享,以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防火巡查检查制度【第一篇】一、员工岗位自查制度1、单位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日对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内容进行防火检查;2、员工岗位自查的内容是: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3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4场所有无遗留火种;5宾馆饭店的服务员在清扫卫生、开夜床、查房和清台时应检查是否切断电源及顾客有无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厨房工作人员在班前、班后应检查燃油、燃气管道、阀门有无破损、泄露,班后燃油、燃气阀门是否关闭,灶台、油烟罩和烟道清理是否及时,火源是否妥善处理等情况;商场市场工作人员应检查营业场所有无吸烟现象;公共娱乐场所工作人员应检查营业期间有无违章燃放烟花爆竹现象,营业结束后是否切断场所2/25内非必要的用电设备、器具电源;医院工作人员应检查病房药品可燃包装等可燃物是否及时清理;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3、员工在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当立即消除,不能当场消除的,应当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上报处理。二、防火巡查制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每2小时不少于一次,其他单位每日进行不少于3次(其中夜间2次)。1、防火巡查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单位相关人员每日开展。2.每日防火巡查内容: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3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5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是否符合db65/t3119—XX要求;6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位情况;7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应当巡查有无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情况和有无超过额定人数现象,营业结束时应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3/25防火巡查检查制度【第二篇】一、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二、加强夜间防火巡查。三、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四、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巡查记录应当记明巡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防火巡查检查制度【第三篇】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4/25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一、每年的6月12日组织员工进行灭火、印记疏散预案的演习和训练。二、消防安全管理人为演练总指挥,保安部经理和专职消防主管具体负责指挥演练工作,保安部全体人员和半数以上员工参加演练。三、实施演练前,由保安部将本次演练具体行动方案上报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进行批准,方案确定后,将方案传给各部门,所有参加演练人员应熟悉演练方案,明确职责。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5/25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消防安全管理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到消防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负责管理。二、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例会,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三、建立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确定巡查和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四、利用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五、建立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定期护、检查的要求,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完好、有效、通畅。六、建立消防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部6/25门和责任人,明确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管理要求,明确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七、建立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整改合格标准和所需经费来源。八、建立用火、用电、动火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用火、用电、动火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用电、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内容。消防安全措施1.领导措施。各级领导应当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将防火工作纳入安全生产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企业的主要领导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健全防火预警机制,防止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2.组织措施。应当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消防工作,并设立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消防工作,有条件的单位应当建立义务消防队伍。3.技术措施。根据国家消防安全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防火重点部位,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开展防火安全培训,提高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搜集和掌握新的防火安全技术,推广和应用科学的先进的消防安全技术,从施工工艺、技术上提高预防火灾事故的防范能力。4.物质保障。在消防安全上要舍得投入,每年作出消防设施的建立、消防器材的购置计划,定期更换过期的消防器材,7/25推广和使用新型的防火建筑材料,淘汰易燃可燃的建筑材料,从新阻燃材料和物质上,解决火灾的危险源。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l、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各项工作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8/25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6、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9、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防火巡查检查制度一、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二、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必须佩戴统一制作的证章。三、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的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四、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巡查、9/25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五、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6营业结束或下班后,清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情况;7其它需巡查的情况。六、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3消防水源状况;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5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8防火巡查开展情况;9其它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10/25防火巡查检查制度【第四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依法对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第三条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辖区、县级市、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确定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公安派出所可以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单位范围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工作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拟定,报省级公安机关确定。第四条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与公安派出所共同做好辖区消防监督工作,并对公安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定期对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监督业务培训。第五条对消防监督检查的结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11/25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对检查发现的影响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定期公布,提示公众注意消防安全。第二章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和内容第六条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有:(一)对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二)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三)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核查;(四)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五)根据需要进行的其他消防监督检查。第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本地区火灾规律、特点等消防安全需要组织监督抽查;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或者期间,应当组织监督抽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在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中占有一定比例。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监督检查一次。第八条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12/25(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五)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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