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商业合同/协议 > 2023年网络服务合同纠纷判决书通用4篇
好文档,供参考1/172023年网络服务合同纠纷判决书通用4篇【题记】这篇精编的文档“2023年网络服务合同纠纷判决书通用4篇”由三一刀客最“美丽、善良”的网友上传分享,供您学习参考使用,希望这篇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起诉电信判决案例中国电信起诉案【第一篇】被告周某。原告某某通信公司与被告周某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王文美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某某通信公司委托代理人耿粟邑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周某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某某通信公司诉称,被告自20xx年5月起租用原告移动电话号码,自20xx年6月起,被告连续数月积欠原告移动电话通话费、月租费人民币650元。经原告催讨未着,故诉讼来院,要求被告给付上述欠款并偿付相应违约金人民币429元及合同违约金人民币1536元(按日利率3‰、计至20xx年6月)。原告提供证据如下:业务受理确认单、移动电话用户欠费及违约金清单各一份。被告周某未答辩,亦未提供证据。本院认为,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好文档,供参考2/17实信用的原则。原、被告双方自愿签订的协议,理应按双方的约定履行义务。现被告拖欠电信费,其行为已构成违约,除应承担付款责任外,还应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现原告诉请要求被告给付移动电话通话费650元、偿付违约金429元及合同违约金1536元,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视作其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本院依法予以缺席判决。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周某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某某通信公司电信服务费用(移动电话号码)人民币650元。二、被告周某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某某通信公司逾期违约金人民币429元。三、被告周某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某某通信公司合同违约金人民币1536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5元,由被告周某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好文档,供参考3/17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附:相关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三十五条电信用户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足额地向电信业务经营者缴纳电信费用;电信用户逾期不交纳电信费用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有权要求补交电信费用,并可以按照所欠费用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好文档,供参考4/17……审判员王文美书记员吴竞爽篇2:中国x公司与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国x公司与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0xx)郴北民二初字第717号民事裁定书原告中国x公司。被告。本院在审理原告中国x公司与被告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中国x公司于20xx年7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中国x公司自行处分其诉讼权利,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中国x公司郴州分公司撤回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中国x公司负担。好文档,供参考5/17审判员李程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代理书记员蒋家承篇3:中国x公司与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国x公司与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0xx)郴北民二初字第715号民事裁定书原告中国x公司。被告。本院在审理原告中国x公司与被告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中国x公司于20xx年7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中国x公司自行处分其诉讼权利,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中国x公司郴州分公司撤回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中国x公司负担。好文档,供参考6/17审判员李程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起诉电信判决案例中国电信起诉案【第二篇】特别提示:客户及其代理人在入网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尤其是“特别提示”及黑体字部分(标题除外),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咨询。客户及其代理人有权同意本协议或选择其他协议,但客户及其代理人在签署本协议后即视为客户同意本协议全部条款。本协议甲方系指舟山市电*分公司,本协议乙方系指舟*电信客户(以下简称“客户”),乙方所需业务及相关办理手续的具体内容、方式、资费等请参见相关业务说明或向甲方咨询。为保护客户的通信权利,维护甲方合法的通信经营权,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客户的权利与义务(1)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国家保护。(2)有权对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3)须在甲方规定时限内交纳电信业务服务费用(每月计费结帐周期为:1日至月底;每月电信费用交纳期限为每好文档,供参考7/17月6日至次月5日)(4)固定电话、小*通、宽带等新装或拆机业务,当月基本月租费计收按实际竣工日期、拆机申请日期区分全月或半月月租费;通话费按实际发生计收。新装:即1日至15日(含15日)为全月,16日(含16日)至月底为半月;拆机:即1日至15日(含15日)为半月,16日(含16日)至月底为全月。(5)客户选择银行托收、信用卡代扣、邮政储蓄代扣方式缴付通信费用时,需到银行或邮政局办理相关委托托收或代扣手续。(6)申请办理各项电信业务须提供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客户资料,当客户资料变更时应及时办理客户资料变更手续。客户对填写的客户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7)自行管理使用本人的“业务密码”、上网帐号。甲方提供的宽带“初始密码”应及时进行修改,妥善保管,宽带安装接入modem设备只供使用,非赠送品。如因自身原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己承担责任。(8)签署的各类优惠业务协议或宽带包年期到后,应在到期后一个月内自行到当地电信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如在一个月仍未办理变更或续签手续,则默认甲方按普通资费标准收取费用。对不再使用的,应在到期前来办理取消手续,如超过到期日来办理,发生的费用则由客户自己承担。好文档,供参考8/17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标准资费收取各项费用,并保留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的权利。2)本协议终止后,甲方有权对客户原使用的业务号码回收,并进行再分配。(3)在营业场所公布服务标准、服务项目、资费标准,并以多种方式(现金付费、购买充值缴费卡、银行托收、信用卡代扣、邮政储蓄代扣等)为客户缴费提供方便。(4)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可对超过规定交费约定期限的用户,所欠费用每日加收3‰的滞纳金。在超过交费约定期限的30日后,采取暂停提供服务措施。在暂停提供服务的60日内,用户仍不交纳所欠费用和滞纳金,可终止提供的服务。(5)提供业务咨询、查询;根据客户的需要免费向客户提供长途话费、区间话费详细清单,并保留话费信息半年。(6)客户办理暂停手续后,客户业务号码仍予保留,停机期间按规定收取停机保号费(每3个月为一计费单元,不足3个月按一个计费单元计收,以次类推),如需恢复通话或拆机,须办理相关复话或拆机手续。装移机业务转为待装业务的,所选的号码不予保留,届时客户需重新办理相关手续。(7)提供的宽带接入终端modem设备,产权归甲方所有,一年内保修。乙方宽带拆除时负责对modem设备进行检测好文档,供参考9/17和收回,如遗失或损坏,照价赔偿。二、协议的终止与解除1、客户在缴清所有费用后可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起诉电信判决案例中国电信起诉案【第三篇】为维护电信和电信业务经营者(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基于客户在本登记单中确认的服务项目,本公司将向客户提供电信业务的相关服务,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客户的权利与义务(一)权利(1)依法使用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2)有权自主选择使用本公司已开办的电信业务;(3)有权对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二)义务(1)应当在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足额地交纳电信费用;(2)申请办理电信业务须提供真实、无误的客户资料,当客户资料变更时应在一周内办理客户资料变更手续。客户对填写的客户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好文档,供参考10/17(3)应使用国家批准入网并具有入网标志的用户终端设备;(4)应配合本公司实施的电信业务服务变更和功能调整;(5)管理使用本人的电信业务“业务密码”及用户终端设备,如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己承担责任;(6)办理过户手续时,新客户必须重新签定电信业务服务协议。2.本公司的权利和义务(一)权利(1)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资费标准收取各项费用,保留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的权利;(2)保留对电信业务的服务功能作出调整的权利,以确保电信业务的服务质量;(3)本协议终止后,本公司有权回收客户原使用的业务号码,并进行再分配;(4)因客户欠费等信用原因,本公司有权拒绝其申请其他电信业务服务项目;(5)为建立与客户沟通渠道,改善服务工作,本公司可以使用本协议涉及的客户资料;(二)义务(1)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服务规范》为客户提供电信好文档,供参考11/17服务;(2)在营业场所公布电信业务的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资费标准、使用规定、缴费规定,并以多种方式为客户缴费提供方便;(4)本公司一般不为住宅客户在电话号簿上刊登资料,除客户本人提出申请外。二、协议的中止与解除1.客户在交清所有费用后可申请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2.客户选择按年(或季度)包干的电信业务有效期内不能办理停止使用手续,有效期满客户交清所有费用后可申请办理停止使用手续,有效期满如不办理停止使用手续,本公司视同客户继续使用,并按月收取相应的月使用费(通信费)。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暂停向客户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的服务:(1)客户提供的客户资料被发现为不真实的;(2)擅自在已装的通信线路上装、移各种无进网许可的终端设备及复用设备(室内移机除外)的;擅自改变电信业务使用性质的;或擅自利用已享受的电信业务服务非法进行电信业务经营的;(3)逾期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未缴纳电信服务费用的;4.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终止提供服务并中好文档,供参考12/17止本协议:(1)利用已享受的电信服务进行非法电信业务经营的;(2)逾期三个月以上未交电信业务服务费用的;(
本文标题:2023年网络服务合同纠纷判决书通用4篇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200782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