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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一、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企业是经济的载体,中小企业对世界各国经济的贡献是巨大的。对于发展中的我国,国有大型企业处于变革之中,经营机制尚未理顺,中小企业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在扩大就业、活跃市场、改善人民生活、抵御金融风险等方面,有着独特的功能,对发展经济和安定社会有着重要的作用。目前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极具活力,已成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参与国际经验贸易合作和吸纳劳动力就业的重要力量。但我国中小企业发展仍存在着大量有待解决的问题。其中融资问题是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一份全国工商联的调查报告显示有58.1%的受访者认为“融资渠道”是目前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最大问题。我国的中小企业中95%以上属于非公有制经济。改革开放以来,对非公有制经济地位和作用的认识逐步深化,全社会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逐步形成共识,各级政府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鼓励、支持、引导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截至08年末,各级工商部门注册的中小企业970万户,其中私营企业657万户,外资企业43万户,国有集体股份制企业270万户。另有个体工商户2900万户。广大中小企业创造的GDP占全国的60%,提供的税收占50%,外贸出口占68%,发明专利占66%,提供了75%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中小企业在推动经济发展、扩大社会就业、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技术创新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记得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周正庆在演讲中提到了两个截然对立的统计数字—80%。原国家经贸委在报告中提出有80%的中小企业存在融资难问题,而人民银行在统计中则坚称“80%的中小企业申请贷款获得批准”。究其原因,差异出现在统计口径上。因为受抵押、担保等诸多“准入”条款限制,很多中小企业根本不具备条件向银行提出贷款。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有经济的战略性重组,亚洲金融危机的深刻影响,以及我国经济升幅的逐渐回落,我国的中小企业收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将中小企业的地位和作用提高到新的高度加以研究,已越来越成为政府、学术界的共识。当前,中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要增加点。在我国改革开放政策使我国中小企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1986年-1994年,全国工业企业生产总值增长率为18%,其中大型企业的增长率为30%。对于整个工业增长来说,中小企业的特殊贡献是不可替代的,同时中小企业在出口创汇方面也占重要的地位,1995年仅乡镇企业(不包括城镇的中小企业)出口产品交货值就达4400亿元,占国权出口总额的32%。80年代以来,中小企业的年产值增长率一直保持在30%左右,远远高干总的经济增长速度。在上海,工业小企业产值每增长1%,可推进上海工业总产值增长0.36%,推动上海国民经济总产值增长0.17%。尤其在国有企业不景气的大环境中,中小企业起着经济增长的引擎作用,如我国过去几次爆发的通货膨胀后,经济进入调整时期,都出现增长速度放慢甚至零增长的情况,但每次都是从中小企业开始复苏的。因此中小企业是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亮点。2、中小企业是活跃市场的基本力量随着经济与技术的不断变迁,创造出许多经济的缝隙,中小企业享有专业优势,尤以产业结构轻、薄、短、小见长,消费者因收入提高,逐渐强调个性与自我需求,而中心企业利用其经营方式灵活,组织成本低廉、转移进退便捷等优势,能更快地接受市场信息,调整经济方向、形式和力度,更能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和消费者追求个性化、潮流化的要求。在消费者的收入水平多层次化、要求多样化的情况下,以规模经济为特征的大企业适应能力是有限的,少量多样的生产方式更适合中小企业的经营形态。所以,充分竞争的中小企业是租金我国市场发育、完善市场的主力军。3、中小企业能吸收众多劳动力就业。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就业是中国经济中一个必须加以高度重视的大问题。近年来,随着通货膨胀率的下降,就业问题逐步凸现。据统计,2003年中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4.3%左右,已属于1982年来的最高水平。实际情况远比此严重,考虑到国有企业冗员下岗和农村待转移剩余劳动力,失业率会进一步提高。多数中小企业属劳动密集型企业。据统计,同样的资金投入,小企业可以比大企业多吸收4倍的人员就业。形成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合理地位,有利于解决就业问题,有利于矫正现行的就业结构和产值结构的偏差。从资源配置的角度看,也有利于发挥中国人力资源数量多这一优势。4、中小企业是技术创新的源泉从国际上看,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较大企业成功率高。这是因为,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大多是市场拉动型的,即根据客户的需要进行技术创新的活动。其主要目标是利润最大化。中小企业具有经营灵活、利益关系紧密等优势,因此,中小企业十分有利于技术改进和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不仅仅在数量上占有相当的份额,而且其创新的水平和影响也是并不亚于大企业,中小企业创造了许多被认为是当代最重要的工业创新成果。20世界80年代以后,随着高新技术的发展,人力资本,特别是人的智慧活动的意义越来越显著。由于中心企业有利于在人的创新活动中和创新者的物质利益之间建立起紧密的关系,中小企业在高新技术产业上显示出越来越大的优越性。当今的发达国家中,中小企业的数量普遍占到企业总数的95%以上,新的发明创造绝大部分是中小企业提供的。5、中小企业在制度创新中可发挥重大作用。在市场经济导向的体制改革中,中小企业因其改革成本较低,可以起到改革“试验田”和“前驱”的角色,率先进行各种改革尝试,为更大规模的改革提供经验。中小企业还可以提供就业机会,吸收从国有大企业中精简出的人员,从而减少改革带来的社会压力。另一方面,通过大量中小企业的创办与充分的市场竞争,能够培育出大批企业家人才和培养企业家精神。这种宝贵的企业家资源和精神,对中国社会具有极为深远的重大历史作用。而国有大企业,因其与传统体制、与政府机构的关系,很难从中培育出足够数量与质量的企业家,更难以形成企业家精神的氛围。6、中小企业能够更有效、更经常地利用地方性的资源。大企业由于生产规模巨大,采用多层次集中控制的方法对生产实施管理,一般有利于使用大宗资源,对量少、分散的资源不易有效利用,或者造成运输或管理成本过高。中国幅员辽阔、国情复杂、发展很不平衡,适合中小企业开发、利用的资源很多。即使在大都市中,贴近居民生活、为都市消费与工商业服务的许多经济事业与项目,都具有浓重的地方化、社区化特色。这些活动很难由少数大企业做好,更不用说包办。这正是广大中小企业的用武之地。7、中小企业的发展史现代化的起点伴随着中小企业的成长,涌现出大量的优秀企业管理人才及技术人员,促进了传统工业的进步,保持了乡村和都市的均衡发展,使得现代化过程和企业家精神扩展到广大地区和社会阶层。总之,中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我们相信,中小企业在未来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将不断升级。二、江苏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1、信用担保机构现状我国中小企业起始于1992年,经过10多年的风雨已经初具规模,是一个新兴的朝阳行业,中国担保机构是为解决中心企业融资难题,在政府主导下发展起来的。截至于2005年底,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已达2914家。比2004年增长了33%(这里是指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信用担保机构,而不包括工程类及一些为大企业担保的机构)。其中省级担保机构的出资的有1961家。公司制法人是2446家,事业单位98家,地市级有1169家,政府完全处在的有585家,参与处置的有568家,民间出资的有1961家。公司制法人有2446家,事业单位300家,社团法人128家。2914家担保机构共筹集担保资金815.15亿元,累计担保总额4673.87亿元,担保收入占担保资金总额的26.62%,累计担保企业26.34万户。而到了2007年末,该数量增长到为3729家。中商情报网研究显示:2002-2007年中国信用担保机构数量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4.5%。目前担保行业还没有制定统一的准入标准,只对注册资本在一亿元以上或者跨地区发展业务的担保公司需要有关部门审批,故进入的门槛并不高,但由于担保业务风险暴露的滞后性和高风险性,决定了其推出难度是较高的。鉴于以上现状,2010年3月8日,中国银监会、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星办法》(以下简称:《融资性办法》),融资担保行业长久以来游离于监管之外的局面被打破。业内人士表示,《融资性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加强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融资性担保业务健康发展,为担保机构在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担保难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创造必要的制度条件。对于《融资性办法》的出台,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融资性担保行业经营的是信用、管理的是风险、承担的是责任,因此,有必要通过制定和实施《融资性办法》,加强对担保公司资本金、杠杆率、拨备、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集中度、关联交易、信息披露、高管及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等方面,促其提高风险意识,及时处置风险,尽快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融资性办法》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经营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但该类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一亿元,且连续营业两年以上。《融资性办法》同时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倍,且不得为其母公司或子公司提供融资性担保。其中,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对单个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5%,对单个被担保人债券发行提供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30%。另外,根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要求,自《融资性办法》实行之日起到2011年3月31日,各地监管部门要在全面调查研究,摸清经营管理状况和风险底数的基础上,对照《融资性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全行业的规范整顿工作,推进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改革创新和重组改造,督促其按照审慎经营理念逐步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经营规则、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走上依法规范经营和良性发展的轨道。2、担保行业的劣势(1)公信力不足。信用担保机构是提供信用担保的专业机构,其自身信用的大小直接影响了业务的开展。由于缺乏对各信用担保机构专业的资信评级,当某一担保机构在业务操作上存在不规范行为,如拒绝履行代偿义务等,单一机构的信用度下降可能累及整个行业的公信力下降,影响行业的健康发展。(2)担保企业组织化程度低,抵抗市场风险能力较弱。信用担保机构不仅“小”而“散”,而且组织化程度低,缺乏同业的信息交流和业务联保合作,使得单个担保机构不能低成本获得有效信息和分散风险。在遇到担保资金不足时,由于缺少可以合作联保的机构而不得不放弃担保项目这些问题都影响了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使得担保功效无法扩张。(3)整体人才素质偏低,制约其发展。还有鱼中国过去担保机构少,近年来,担保机构的迅速扩张使得本来就稀缺的担保人才更加短缺。目前,中国尚未建立担保从业资格准入制度和失信惩罚制度,造成从业人员能力和素质偏低。国外在这方面做的较好。(4)业务单一,期限过短。目前中国多数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期限为3个月到半年,最少1年;担保品种局限于流动资金,很少有设备、技术改造的长期贷款担保。国外的一般期限较长。3、担保行业的机遇(1)中小企业迅速发展。经过30多年的艰苦创业,中国大量的中小企业今天开始站在了新的起点上,已经从单纯数量扩张的粗放型增长进入到一个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的可持续发展阶段。截至2009年9月底,全国工商登记企业1030万户(其中不含3130万个体工商户),按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测算,中小企业达1023.1万户,超过企业总户数的99%。目前,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60%左右,缴税额为国家税收总额的50%左右,提供了近80
本文标题: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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