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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国美Z-财务-综合003所属分册:财务系统分册颁布日期:2005年11月17日生效日期:2005年11月17日版本号:V2.0附件数:16密级:机密撰写人:吕亮审核人:周亚飞、王雅丽审批人:黄光裕第1页共7页资产盘点管理规定V2.01.目的:为了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帐实相符,特制订本制度。2.范围:2.1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国美电器各中心、各部门、各分部。2.2发布范围:国美电器各中心、各部门、各分部。3.名词解释:3.1兼职资产管理员:指为保证资产帐实相符,加强公司各部门的资产管理,堵塞管理漏洞而在各职能部门/门店设立的兼职的资产管理人员。3.2抽查盘点:指主要由分部财务部、行政部在月度盘点中对分部各职能部门、门店、配送中心、直营店(为方便表述,下文统称为部门)的资产进行抽查盘点或复盘。3.3台账类资产:指公司无偿取得的达到公司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标准的物资,包括厂家赠送、员工赠送的礼品以及前期入账时直接列入费用但仍应按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的资产(其中礼品管理见礼品管理办法)。4.职责:4.1总部行政中心资产管理部:会同总部财务中心制定、解释、推行、完善资产盘点制度;负责盘点问题的审批或者报批工作;负责对分部盘点的组织安排、指导培训;负责盘点数据的审核、整理、通报、汇总上报、跟踪工作;4.2总部财务中心综合管理部:负责资产盘点制度的制定、解释、推行、完善工作;负责盘点问题的审批或者报批工作;负责盘点报表的整理、通报、跟踪工作;4.3分部行政部对分部资产按计划进行抽盘或全面盘点,监督资产管理人员的月度盘点工作并对盘点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复盘、复核。分部行政部、财务部对盘点差异出具初步意见,汇总上报盘点报表,落实上级盘点报告审批意见;4.4财务部对分部资产按计划进行抽盘或全面盘点,监督资产管理人员的月度盘点工作并对盘点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复盘、复核。分部行政部、财务部对盘点差异出具初步意见,汇总上报盘点报表,落实上级盘点报告审批意见;4.5兼职资产管理员是本部门资产管理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办公用品发放登记、部门资产台帐记录、资产异动报批实施、资产日常盘点,按行政部、财务部要求进行本部门资产盘点工作。4.6各分部总经理、各中心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对各自管理范围的资产安全及管理负全面责任。文件编号:国美Z-财务-综合003所属分册:财务系统分册颁布日期:2005年11月17日生效日期:2005年11月17日版本号:V2.0附件数:16密级:机密撰写人:吕亮审核人:周亚飞、王雅丽审批人:黄光裕第2页共7页4.7各分部监察部负责按季对资产管理情况进行核查,包括资产盘点报告的真实准确性、资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和资产帐务处理的合理性,并出具审查意见。5.作业内容:5.1盘点组织及人员分工5.1.1分部总经理作为资产盘点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部署、督导年度盘点工作,按公司要求进行资产清查;5.1.2分部行政部经理作为资产盘点直接责任人负责盘点工作的组织、部署、安排,按事先制定的盘点计划推动和实施盘点工作;5.1.3分部财务部经理负责总账管理、组织与行政部进行账账核对、安排财务人员盘点、审核资产盘点工作报表;5.1.4各部门兼职资产管理员进行部门资产盘点,填制《盘点工作底稿》并根据部门台帐数据进行核对,向行政部提交《盘点工作底稿》;5.1.5分部行政部、财务部指派的盘点巡视人员必须对所巡视、抽查盘点部门的记录负责。5.2盘点要求5.2.1盘点分为季度盘点和年度盘点,盘点范围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台账类资产及材料物资。每月底行政部与财务部只进行帐务核对,具体核对格式参照《资产对帐单》,经分部总经理、财务部经理(总监)、行政部经理签字后于次月的5日(遇节假日顺延)前上报至行政中心资产管理部。5.2.2季度盘点的要求:5.2.2.1季度盘点实行各部门实盘与行政部门、财务部门抽盘相结合的原则;5.2.2.2各部门实盘由部门经理、兼职资产管理员负责实施;5.2.2.3抽盘由行政部门、财务部门负责实施:5.2.2.3.1对部门的抽查:S级分部,行政部、财务部每季度至少对2个门店进行全面彻底的盘点;M级分部,行政部、财务部每月季度至少对4个门店进行全面彻底的盘点;L级分部,行政部、财务部每季度至少对7个门店进行全面彻底的盘点;XL级分部,行政部、财务部每季度至少对10个门店进行全面彻底的盘点。5.2.2.3.2对职能部门的抽查:每季度至少对6个职能部门进行抽查。5.2.2.3.3对库房的抽查:至少要对低值易耗品、工服、电脑耗材类进行全面的文件编号:国美Z-财务-综合003所属分册:财务系统分册颁布日期:2005年11月17日生效日期:2005年11月17日版本号:V2.0附件数:16密级:机密撰写人:吕亮审核人:周亚飞、王雅丽审批人:黄光裕第3页共7页盘点,选取20个单品以上的其他用品进行抽盘;5.2.2.3.4对上季度盘点存在差异的作为重点抽盘对象;5.2.2.4列入抽查范围的部门由行政、财务派人全程参与盘点;未列入抽查范围的部门由各部门负责人、兼职资产管理员自行盘点、上报;5.2.2.5分部行政部、财务部应根据分部部门数量的实际情况,在盘点前联合制定盘点计划,并由行政部于每季度首月5日18:00点前将抽盘计划上报至行政中心资产管理部。5.2.3年度盘点的要求:每年元月5日至20日,对上年度末全部资产进行盘点。年度盘点由分部总经理主持进行,行政部、财务部、门店、库房及各职能部门全面参与。为保证按时按质完成工作,行政部和财务部应事先进行培训,将盘点事项明确告知参与盘点的人员。5.3盘点前的安排5.3.1在盘点期间,行政部原则上不办理办公用品或其他物资的领用手续,(盘点前请行政部妥善安排,如有领用,出库单做在本月账内)。5.3.2在盘点日前将所有的业务单据(入库单、出库单、发票等)全部处理完毕(包括台账类资产),暂不能处理的,登记备查薄便于盘点核对。5.3.3分部之间及分部内部的资产调拨及时办理调拨手续,盘点前尚未办理的及时补办,杜绝因调拨形成的盘点差异。5.3.4财务人员根据行政部报送的“各类资产明细账”与财务账进行核对并及时更正帐务处理错误,经核对不符的会同行政部查明原因。5.3.5行政部与各部门资产管理员核对部门台账。5.4资产的盘点5.4.1季末次月5日至15日对截止上季度末全部资产进行盘点。各部门兼职资产管理员、行政(实物)干事根据实盘情况填报《资产盘点工作底稿(分为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及台账类资产、材料物资)》,经资产使用人、部门第一责任人(门店经理/部门经理)、兼职资产管理员、参与盘点人员签字确认后由兼职资产管理员于当月7日下午18:00将盘点表交至行政部;特殊或重大问题要呈上专项报告予以说明。5.4.3资产管理专员将实际盘点数与各部门财产清册账面数一一进行核对,核对不符的到各部门实地复盘,确认后编制《资产盘点差异汇总表》,于当月11日下午18:00前将各部门《盘文件编号:国美Z-财务-综合003所属分册:财务系统分册颁布日期:2005年11月17日生效日期:2005年11月17日版本号:V2.0附件数:16密级:机密撰写人:吕亮审核人:周亚飞、王雅丽审批人:黄光裕第4页共7页点工作底稿》、《资产盘点汇总表》、《资产盘点差异汇总表》、《闲置资产汇总表》、《固定资产盘点表》、《低值易耗品盘点表》、《材料物资盘点表》、《台账类资产盘点表》转至财务部审核。5.4.4财务人员根据各部门《盘点工作底稿》对《资产盘点汇总表》、《资产盘点差异汇总表》、《闲置资产汇总表》、《固定资产盘点表》、《低值易耗品盘点表》、《材料物资盘点表》、《台账类资产盘点表》进行审核并填报财务数据,对有异议的与行政进行复核,财务核对确认后于当月13日18:00点前将需上报的报表签字转回行政部,行政部报请相关领导签字后于15日18:00前两部门分头上报至总部行政中心、财务中心,报送要求见下文5.6报送要求。5.4.5盘点期间财务人员、行政部人员按计划对部门财产进行抽查核对;抽查工作包括:资产数量是否准确、资产使用人是否转移、资产状况是否良好、资产编码是否准确无误、资产编码卡片是否损坏、模糊并对抽查的结果进行记录、与部门上报的盘点工作底稿进行复核。5.4.6在盘点过程中,因发现差异对资产再次复盘造成盘点工作底稿修正的,应重新填制盘点工作底稿并在新的工作底稿上按页注明“复盘终稿”。由相关人员签字后以此表作为数据录入依据。把原错误的底稿按页从左下角至右上角划直线作废,(红笔注明“此稿无效”并保证原数据清晰可辩)同时必须保证装订在“复盘终稿”后面由资产管理专员一并交到财务。5.5资产盘点问题的处理原则:该原则作为指导分部出具盘盈、盘亏问题的意见,最终以总部授权领导审批的意见处理。5.5.1丢失:丢失资产一律由责任人赔偿,赔偿方案为:5.5.1.1低值易耗品:5.5.1.1.1已使用时间未超过1年的低值易耗品,赔偿原值的75%;5.5.1.1.2已使用时间在1~2年的低值易耗品,赔偿原值50%;5.5.1.1.3已使用时间在2年以上的低值易耗品,赔偿原值的25%;5.5.1.2固定资产的赔偿方案按净值与同类市场价相比较高的来赔偿。5.5.1.3材料物资发生丢失、毁损、短缺的由库房保管人按价赔偿。5.5.2对于因资产使用人、库房责任人管理不善造成资产损失的,视情节由责任人赔偿或修复;5.5.3对于确属资产正常损耗应报废的物资,指目前实物尚在但已失去使用价值,包括正常报废及因过时造成的资产不能使用的报废(此报废物资必须真实存在)。按公司资产管理制度及费用授权及时办理。文件编号:国美Z-财务-综合003所属分册:财务系统分册颁布日期:2005年11月17日生效日期:2005年11月17日版本号:V2.0附件数:16密级:机密撰写人:吕亮审核人:周亚飞、王雅丽审批人:黄光裕第5页共7页5.6报送要求5.6.1盘点报表分为季报和年报;月度盘点情况可只上报盘点中发现丢失、非正常损失等问题,如无以上情况可不用上报,报表式样按季报要求。5.6.2季报于次季首月15日下午18:00前由分部行政部、财务部分头将《资产盘点汇总表》、《资产盘点差异汇总表》、《闲置资产汇总表》电子版上报总部财务中心、行政中心,并传真签字原稿。5.6.3年报于次年1月20日下午18:00前由分部行政部、财务部分头将电子版《资产盘点汇总表》、《土地盘点表》、《房屋建筑物盘点表》、《固定资产盘点表》、《低值易耗品盘点表》、《材料物资盘点表》、《台账类资产盘点表》、《资产盘点差异汇总表》、《闲置资产汇总表》以及其他需要报送的资料上报至总部财务中心、行政中心,并将《资产盘点汇总表》《资产盘点差异汇总表》签字原稿传真至总部行政中心资产管理部、财务中心综合管理部。5.6.4以上报表必须经分部总经理、分部行政部经理、财务经理、制表人、审核人签字认可。5.6.5所有盘点资料交由财务部作为会计档案管理。5.7报告审批工作程序5.7.1总部行政中心资产管理部、财务中心综合管理部对各分部上报的“盘点报表”进行审核、汇总、出具处理意见,经授权领导审批后下发至各分部,由分部执行并于收到审批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盘点差异处理跟踪表》。5.7.2行政中心、财务中心根据盘点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通报资产盘点情况、完善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的管理。5.7.3各分部监察审计部将资产审计作为常规审计项目,按季审查并出具意见。5.8盘点工作奖惩5.8.1奖励5.8.1.1严格执行公司盘点制度,真实反映问题并在规定时间内推动分部解决长期未处理问题达3笔以上的,至少给予相关人员“表彰”以上的奖励,或者100元以上的现金奖励;5.8.1.2通过盘点,发现贪污、私自占有公司财产的并为公司挽回损失金额在5000以上的,至少给予相关责任人“记功”以上的奖励,或者200元以上的现金奖励;5.8.1.3对公司资产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公司采纳的,给予“记功“以上奖励或者给予200元以上的现金奖励。文件编号:国美Z-财务-综合003所属分册:财务系统分册颁布日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