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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调查报告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的适用范围越来越广泛,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报告吗?以下是网友帮大家分享的“生活调查报告”,欢迎学习下载与收藏。生活调查报告【第一篇】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城乡低保”)工作深入开展,有效促进保增长、保民生、保发展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根据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6月中旬,我们组织调查组,通过实地走访、座谈等形式,对我区城乡低保工作有了基本了解。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我区城乡低保工作基本情况我区自XX年开展城市低保工作,XX年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以来,经过几年的努力探索,保障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水平逐年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由点到面、由量力施保到应保尽保,城乡低保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轨道。城市低保标准由XX年90元每人每月调整到380元每人每月,农村低保标准由XX年800元每户的年补助标准调整到255元每人每月。XX年,区财政累计拨出低保资金203。49万元,争取上级低保资金1107.55万元,充分发挥了政府在困难群体社会保障中的主渠道作用。截止XX年底,全区享受低保家庭有2270户,共4913人,其中城市900户1823人,农村1370户3090人,基本达到应保尽保要求,有效地保障了城乡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为建设和谐海州奠定了良好的基础。1、领导重视,提高认识。区政府和民政部门始终把抓好低保工作做为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建立了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城乡低保工作机制,工作职责明确,形成了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基层落实的管理体制。结合我区实际,先后下发了《海州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海州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低保政策,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定期举办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低保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2、制度完善,操作规范。在开展城乡低保工作中,区政府和民政部门结合实际,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优化低保工作方式、方法,促进低保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全区城乡低保对象实行一户一档分级管理和网络化管理,在具体管理上,规范了最低生活保障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在今年开展的复审中,有81户因生活条件改善等原因而被取消了低保。3、资金到位,统一发放。区财政每年将城乡低保配套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民政部门想方设法积极向上争取低保补助金。为了加强对全区城乡低保资金的发放管理,我区财政统一设立低保资金专户,低保资金由财政部门按民政部门核准的数,将低保资金拨付到指定的银行,统一打卡发放,低保资金发放效率得到提高,低保资金管理更加规范,确保了低保资金的安全和专款专用,杜绝了挤占、挪用、克扣等现象的发生,政府信誉度也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申请对象多,收入核实难。低保范围均以家庭收入为标准,家庭收入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和不确定性,低保工作人员不可能完全准确核实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这也是容易造成低保对象不准确的制度性根源,同时也为“人情保、关系保”提供了滋生的空间。二是低保队伍建设还需要加强。部分基层低保工作人员对低保政策了解不够,运用低保政策不够熟练,在执行中容易出现偏离或违背低保政策的现象,从而造成一些不好的社会影响。三是少数人思想认识存在误区。针对低保对象的优惠待遇越来越多,少数人把低保当成永久性福利,当做养老保障,造成“就业不如吃低保”等现象。三、几点建议城乡低保工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工程,是保障民生、维护民利、稳定民心的重要举措。针对我区城乡低保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以下建议:1、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思想认识。城乡低保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在干部群众中广泛、深入宣传低保法规、政策,提高全社会对低保工作的认识。要改变落后观念,积极引导群众由“主动申请低保”向“积极走出低保”的转变。通过宣传,不断提高政策公开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从而降低上访率,推动城乡低保工作的有序开展。2、强化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与低保相配套的救助制度,把低保与医疗救助、子女入学、廉价住房等配套政策结合起来,完善以低保为主体的社会救助体系。就业部门要加强对低保对象的就业培训,努力促进低保对象就业,使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逐步退出低保。二是加强对全区城乡低保对象的跟踪调查核实,力求动态管理的准确性、及时性,要根据低保家庭收入变化进行核审调整,根据具体情况取消或降低补助金,对低保对象做到进出有序。3、夯实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城乡低保工作水平。基层低保管理工作力量薄弱是影响低保工作顺利开展的突出问题。要根据工作需要,选配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低保工作队伍中来。同时,要加大对低保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定期组织低保工作人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在培训中突出理论与实际结合,注重工作经验交流,不断强化低保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提高业务能力,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城乡低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生活调查报告【第二篇】农民工城市边缘人的角色注定了其问题的复杂性,作为具有复杂社会背景的特殊群体,数目庞大的农民工权利的实现程度和生活状况的改善程度无疑对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有着不容忽视的影响。一、调查目的和调查概况农民工群体是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而出现的特殊现象。在目前的学术界,我们对进城务工的农民在身份的界定上存在着二元性,即他们既有农民身份又有工人身份,有工人之实却无工人之名。再加上户籍制度的限制,农民工很多应有的权利并没有真正得到落实,为了切实调查农民工实际的生存状况和权利实现情况,20xx年1月、2月、7月和8月,笔者利用寒暑假时间,组织学生在山东、河南、甘肃、陕西、山西、新疆等省、自治区进行了农民工生活和工作状况的调研,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的形式,由于选取的学生都有充分的条件接触到农民工群体(如家人或亲戚是农民工),所以,问卷的回收率和有效问卷所占的比例都很高,共发放问卷350份,有效回收329份,有效回收率为94%。这一调查虽不足以反映我国农民工的整体状况,但整个调研完全是一种纯民间的行为,且学生们的参与热情和责任感都很强,因此,通过对这些问卷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一些有关农民工的更接近真实的信息,为城乡二元体制的改革提出思考。在此,也感谢我同事杨洪晓,学生郑扬、薛泽林、范才营、侯莉媛、李莉、王苗苗等为该调研所做的贡献。二、农民工基本状况的调查分析被调查的群体既有第一代农民工,也即年龄较大的部分,其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上。也有新生代的农民工,也即比较年轻的那部分群体,年龄在20岁到30之间。其文化程度也呈现出参差不齐的特点,初高中比例相对较高,占到了总数的45%,中专以上的有38.8%。分析认为,这些拥有高中及高中以上学历的人应该多属于第二代农民工,也即农村里那些初中或者高中毕业后因升学无望而辍学的年轻一代,他们直接告别乡村,进城进厂打工以挣钱补贴家用或为自己未来积蓄资本。从总体上来说,现代的农民工群体其文化素质是要高于改革开放之初进城的第一代农民工,表现在学历相对较高,对新事物、新观念接受能力更强、对一些问题的看法更为开放。从收入角度来看,月收入大多集中在1000-3000之间,其比例高达76.1%,收入在3000元以上比例只占到了9.2%。这就反映出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群体收入水平不高、经济地位较低的现状。我们认为,这是由于在第一代农民工逐步退潮之际,新一代的农民工大多是刚刚开始在城市的打拼历程,因技术、人脉等各种原因,致使这一代年轻的群体收入水平不会太高,也拉低了农民工群体的总体收入水平。三、农民工工作状况的调查分析对于农民工的工作状况,我们立足于对农民工进城后的职业性质、工作报酬、工作时间等几个维度进行分析。在关于农民工职业状况的'调查中,我们发现有18.8%的人选择了建筑业,有10%的人选择了文教卫生,12.5%的人选择了批零贸易和餐饮业,选择其他选项的占到了总数的30%。可以看出,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所从事的行业还是处于低端层次,行业水平不高。由于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工作流动性较大,更换工作的频率较高,其行业性质呈现出极大的不稳定性特征,也正是由于这种不稳定性导致了很多农民工对自己的行业界定存在模糊,进而使得他们在被问及自己的行业性质时,“其他”这一选项所占比例较高。从劳动时间上来看,每周的工作时间在45小时以下的占到了12.5%,45-55小时与55-65小时的均为28.8%,而65个小时以上的比例则为30%。根据国家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加班时间不超过2个小时)。由此可见,农民工的工作时间是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的,他们是在为城市的发展和低廉的工资而透支着自己的劳动力。考虑到其收入情况,对比之下就不难发现,农民工群体的付出与所得也是远远不成比例的。四、农民工的权利保障情况边缘人的社会角色决定了农民工群体在城市生活中注定处在一个弱势的地位,故其权利的保障不仅仅是法律问题,也是一个社会的道德问题。在调查中,我们从经济权、健康权、社会保障权等三个角度出发,对农民工的权利的实现状况进行调查。首先,从劳动合同的情况来看,63.7%的人是没有正式的书面合同的,这其中,甚至有17.5的人连跟用人单位基本的口头约定都没有。这是因为农民工大多是依靠亲戚、朋友、熟人、同村人的关系而“跟随”进城或进厂,亲友之间的信任取代了他们之间的法律承诺。甚至他们会认为提出签订劳动合同有伤情面,但是这种非正式的、以人际关系为基础的非契约性约定是没有坚实的维权根据的。在随后的调查中就可以发现,工资曾经被拖欠的农民工达到了总数的63.8%。其中的20%甚至是经常性的被拖欠。而在维权手段上,51.3%的人选择了协商、调解,忍气吞声的占到了总数的25%,为第二大比例。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只有18.8%,甚至有少数人采取了暴力解决的途径。可以认为,农民工群体的经济权利并没有得到切实的保障,其法制维权意识有待提升,维权手段有待改进,维权途径有待完善。从健康状况的角度来看,生病了会去医院的人只有31.3%,43.8%的人选择了“只有重病的时候才会去医院”。甚至有人即使在重病的情况下也只是靠买点药硬撑过去。由此可见,农民工的生命健康权无疑是处在被忽视的地步,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无法参加城市医疗保障的农民工群体只能在医院高昂的医疗费用面前望而却步。从社会保障的角度来看,有35%的人选择了没有参加任何形式的社会保险,在剩下的65%的群体中,医疗保险与工伤保险明显较为突出,前者为总数的53.3%,后者为28.8%。但是在现实中,农民工所参加的医疗保险大多属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范围,也就是其参保的地域仍然是其出生的乡村,这种状况下的医疗保险并不能减轻其在城市的医疗负担。至于工伤保险,参与者也多为第二代农民工,因为相对父辈而言,其风险意识相对较高,但是其参加比例却仍然较低。五、农民工社会地位的自我感知作为城市的“外来者”,农民工在城市中对自身地位如何界定,城市生活给他们带来的总体感受无疑是在探讨农民工问题的过程中绕不开的重要环节,根据我们关于农民工与城里人关系的调查。在与城市人的关系上问题上,大多数人还是选择了“不好不坏”这一选项(53.8%),相处融洽的人占到了37.5%的比例,只有少数人选择了不协调。但是从城市地位的自我感知这一角度来看,大多数人却依然有较大的失落感(37.5%),认为自己得到不公平待遇的占到了28.8%,为所有选项中的第二大比例。还有少数人认为城市人看不起自己。也就是说,虽然大多数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可以跟城里人在生活上可以比较融洽的相处,但是这种表面的和谐并不能改变他们心中的巨大落差。也反映出进城的农民工在忍受着经济压力的同时也要忍受着被歧视的心理压力,有学者也同时把城里人的歧视以及农
本文标题:生活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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