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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分析内容提要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的广泛推行,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中国人民银行1999年在农村信用社引入了农户小额信贷,在提高农户信贷可获得性和促进农村信用社贷款的发放、解决贷款难问题与缓解贫困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这种对“三农”尤其是对农户的金融制度安排和资金供给方式,适应了农村中以家庭经济为特点的分散性和小规模的生产方式,有效配合了农村经济政策和产业发展政策的实施,扩大了农村生产和消费需求,拓展了农村信用社服务群体和空间。本文以制度经济学、金融经济学和发展经济学为指导,采用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考察了我国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展的持续发展状况,深入探讨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在现阶段面对的困惑与难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如何促进我国小额农贷业务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本文在对我国农村信用社小额农户信贷实践情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分析了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现状。本文分为四章:第一章简单介绍了农村信用社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由来,着重分析了农村信用社开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现实意义;第二章介绍了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具体操作,分析了农户小额信2用贷款的特点;第三章分析了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目前存在的问题;第四章提出对策研究。针对以上几部分提出和分析的问题,借鉴孟加拉乡村银行的成功经验,从制度创新,农户培训,加大国家扶持力度,规范监管,建立保障体系和风险防范、转移和补偿机制,建立多层次的信贷载体以及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本文的主要观点是:1、改变“穷人难以承受较高利率”的观念,通过制度创新实现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发展;2、加强培训,将发展农户小额信贷与培育农村合作型社会化服务组织相结合;3、加强国家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支持力度,规范和有效实施对小额信贷的监管;4、农村信用社自身要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贷前、贷中、贷后的审查和监管工作;5、严格监控小额贷款,完善贷款担保和保障体系,建立多层次的风险防范、转移和补偿机制。关键词: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持续发展1目录引言……………………………………………………………………………1一、农村信用社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由来……………………………2(一)农村信用社的历史沿革………………………………………………2(二)我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展进程……………………………4(三)农村信用社开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现实意义………………6二、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具体操作……………………………9(一)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运作程序…………………………9(二)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特点………………………………13(三)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地方实践…………………15三、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存在的问题…………………………………18(一)信用社组织问题过多…………………………………………………18(二)小额信用贷款运作程序不规范……………………………………19(三)贷款期限,额度与现实需求的不相适应……………………………20(四)资金来源不足……………………………………………………20(五)贷款的安全性与农业生产的风险性相冲突…………………………21四、完善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建议…………………………………21(一)改变“穷人难以承受较高利率”的观念,通过制度创新实现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发展…………………………………………………………21(二)加强培训,将发展农户小额信贷与培育农村合作型社会化服务组织相结合…………………………………………………………………222(三)加强国家对农户小颧信用贷款的支持力度,规范和有效实施对小额信贷的监管………………………………………………………23(四)农村信用社自身要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贷前、贷中、贷后的审查和监管工作…………………………………………………………24(五)严格监控小额贷款,完善贷款担保和保障体系,建立多层次的风险防范、转移和补偿机制…………………………………………………27(六)进一步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28后记…………………………………………………………………………31注释…………………………………………………………………………33参考文献……………………………………………………………………341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分析引言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兴起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到现在已经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它最初作为一项试验计划,由孟加拉国银行家,农业经济教授穆罕默德·尤努斯于1976年最先实施。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授予了这位“小额农贷之父”。从国际流行观点看,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指专向中低收入阶层提供小额度的持续的信贷服务。根据尤努斯教授的评价,小额信贷是帮助穷人尤其是贫困妇女的一个非常有效的工具,适合世界上所有文化和经济状况。国内学者也开展了很多这方面的研究。杜晓山、孙若梅(2000)认为,小额信贷是指专向低收入阶层提供小额度的持续的信贷服务活动,认为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为大量低收入(包括贫困)人口提供金融服务,即一定规模的展开和服务于目标群体层的含义;二是保证机构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即机构可持续性的含义。林毅夫(1994)的研究表明,除了制度变迁因素是农业增长的主要源泉外,包括信贷在内的要素投入起到较突出的作用。但是,发展中国家的农村金融市场上存在普遍的信贷失灵现象:一方面正规金融部门收取低廉的贷款利率,另一方面非正规金融部门的利率却居高不下;一方面广大中小农户表现出巨大的信贷需求,另一方面他们却难登正规机构的大雅之堂;一方面政府推出的各种廉价的信贷支持计划普遍遭受挫折,另一方面非正规金融部门却在顽强生存并在农村金融市场中2占据重要地位。农村金融市场呈现出种种市场割裂性和普遍的信贷约束。在这种情况下,小额信贷的产生和发展便具有了其特定的环境条件。何广文等认为小额农户信贷模式有利于促进农户良好信用文化的形成,最终有利于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质量的提高。在这一点上可以看成是对正规金融和正规金融制度的创新。唐双宁认为“国家宏观调控、加强监督,省级政府依法竹理、落实责任,信用社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的农村信用社监督、管理、经营体制逐步形成。农村信用社应在新的体制下应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意识,推进小额农户贷款制度创新。一、农村信用社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由来(一)农村信用社的历史沿革1、1996年8月22日,国务院颁发了《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农村信用社正式脱离农业银行,实现社员的民主管理。1997年,国务院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信用社改革整顿规范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明确了信用社的制度规范,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农村信用社的业务管理直接由县联社管理,对农村信用社的金融管理,由人民银行直接承担。加强县联社建设,使其能够承担起管理辖区内信用社的职能。强化人民银行对信用社的监管,在机构设立、服务方向、利率管理等方面加强管理,按照合作制的原则重新规范信用社,信用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社员代表大会,实行“一人一票”。2、2003年8月,国务院召开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省市负责同志座谈会,按照《国务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精神,部3署改革试点工作,拉开了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序幕。3年来改革取得巨大成效,资本充足率大幅提高,抵抗风险能力有了质的提高。截至2006年末,全国农村信用社(含改制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总资产44193.1亿元,其中贷款余额26244.08亿元,资本充足率达7.9%。不良贷款率下降,资产质量明显改善。2006年末,不良贷款余额3051亿元,不良贷款比例11.6%,结束亏损局面,经营效益显著转好。自1994年至2003年,全国农村信用社连续10年亏损。2004年实现轧差盈余105亿元,盈利面达到81.2%。资产规模不断壮大,支农服务功能增强。2006年末,全国农村信用社总资产44193亿元,比年初增长18.8%,其中贷款余额26245亿元,比年初增长19.5%,农业贷款余额9197亿元,比年初增加1608亿元,增幅15.32%。总负债42151.8亿元,比年初增长18.6%,其中存款余额38899.2亿元,比年初增长19.3%。组建银行类机构和县统一法人社,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到2006年末,共组建93家农村银行类金融机构,其中农村商业银行13家,农村合作银行80家,另有15家农村银行类机构获准筹建;重组改制了统一法人机构1205家。组建省级管理机构,新的监督管理体制逐步形成。到2006年末,己有26家省级联社挂牌成立。“国家宏观调控、加强监督,省级政府依法管理、落实责任,信用社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的农村信用社监督、管理、经营体制逐步形成。①3、中国人民银行在1999年、2000年相继制定颁布了《农信社农户小额信贷管理暂行办法》,提出农信社要适时开办农户小额信贷,简化手续,方便农民借贷。在上述文件指导下,各地进一步探索实验,创造出以4“贷款证”、“资信卡”、“富民卡”、“一证通”等为代表的一系列符合农民实际需要的贷款方式,受到各方面的一致好评。2001年12月,为配合在农村开展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教活动,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在江西省婺源县直接组织试点,并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小额信贷管理指导意见》,12月10日召开“总结推广农信社发放农户小额信贷、建立信用村镇座谈会”,对农信社开办农户小额信贷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普遍推行农户小额信贷方式。据人民银行统计,到2002年底,全国共有30710个农信社开办了农户小额信贷业务,占农信社总数的92.6%。(二)我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展进程我国长期以来是通过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业相关税负减免作为对农户增收的主要手段。随着国外小额信贷的成功开展,这种扶贫模式被引入到我国,中国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在部分贫困地区先后开展了小规模的小额信贷试验。在这些实验项目中,开展时间较早、规模较大、规范较好的主要有中国社会科学院“扶贫社项目、UNDP(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四川和云南项目、陕西商洛地区政府“扶贫社”项目等。这些小额贷款扶贫试点项目运作的成效,引起相关部门和社会的关注。根据我国政府扶贫政策和扶持“三农”政策的变化和要求,到目前为止,我国农户小额信贷的发展大体可分为四个阶段:1、试点的初期阶段(1994年初——1996年10月)。在这一阶段,小额信贷试点主要是以探索我国小额信贷服务和小额信贷扶贫的可行性、操作模式及政策建议为宗旨,以国际机构捐助或软贷款为资金来源,以民间5或半官半民组织形式为运作机构的小额信贷试验项目来开展活动的。这一阶段的明显特征是:在资金来源方面,主要依靠国际捐助和软贷款,基本上没有政府资金的介入,人们重点探索的是孟加拉乡村银行式小额信贷项目在中国的可行性,以半官方或民间机构进行运作,并注重项目运作的规范化。2、项目的扩展阶段(1996年10月——2000年)。在这一阶段,除了继续进行小额信贷试验项目外,还出现了以借助小额信贷服务这一金融工具,以实现2000年扶贫攻坚和新世纪扶贫任务为宗旨,以国家财政资金和扶贫贴息贷款为资金来源,以政府机构和金融机构(农业银行)为运作机构的政策性小额贷款扶贫项目。这一阶段的明显特征是:政府从资金、人力和组织方面积极推动,并借助小额信贷这一金融工具来实现扶贫攻坚的目标。3、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介入和各类项目可能进入制度化建设阶段(2000年——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于1999年和2000年分别出台了《农村信用社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农村信用社农户联保贷款管理指导意见》,标志着中央银行已经开始在正规金融制度框架内试验,过去主要有非政府组织实行的社会担保贷款即信用贷款方式。农村信用社作为正规金融机构,根据中央银行信贷扶持“三农”的要求,以农信社存款和中央银行再贷款为资金来源,在地方政府的配合下,全面试行并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
本文标题: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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