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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招标文件招标项目万级洁净低湿实验室采购编号:XDZFCG2009-012厦门大学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2009年4月15日第一章投标邀请受学校采购领导小组的委托,我处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以下货物的政府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编号:XDZFCG2009-012二、项目名称:万级洁净低湿实验室三、供货地点:厦门大学海韵园科研楼2号楼510四、供货时间:按合同约定五、报名截至:投标人必须在2009年4月16日上午8点至2009年4月20日下午5点,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报名,逾期视为放弃竞标机会六、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08年4月22日上午9:00开标地点:厦门大学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物资管理科(嘉庚主楼711)七、本批采购的咨询联系人技术方面及勘察现场问题请联系:贾老师:0592-2580141招投标方面的问题请联系:许老师电话与传真:0592-2181872、2181873、2186100、2182265厦门大学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2009年4月15日第二章采购项目说明及要求一、工程概况说明(一)项目名称:万级洁净低湿实验室厦门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电子工程系实验室面积约50平方米,位于海韵园科研2号楼510,该实验室主要为一台离子束溅射镀膜机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实验室中洁净度、温度和湿度等参数对仪器性能发挥有重要作用。为保证实验室内仪器设备的正常工作,室内环境要求达到万级洁净标准,湿度控制在45%-55%,温度控制在20-26℃,对地板要做防静电处理。(二)工程量清单项次材料名称规格单位数量一1彩钢夹芯板δ=50mm,δ=0.426㎡1902彩钢夹芯板配套铝合金等R=50㎜㎡1903彩钢板密闭门双门1800W*2000H樘14单层玻璃窗㎡3二1镀锌风管㎡502风量调节阀个23保温材料25mmm314辅材项1三1动力配电箱个12净化灯2*40W盏93电源线及配件项1四1FFU高效过滤单元台42单人单吹风淋室单人单吹台13除湿机台44水平流净化操作台双人百级台2五1环氧树脂δ=2㎜㎡51六空调部分1净化空调机组Q=16KW台12铜管及辅材项1二、采购项目要求投标单位应依据现行国家的设计、施工与验收规范、规程的要求,并在同时满足国家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本工程项目的深化设计,主要参照下列规范和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3-2002《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01《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1-1990《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4《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3-2002其他国家及行业标准三、投标要求1.此次招标各投标人需自行设计方案,标书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仅供参考,投标人须到现场实地勘察,根据环境要求对各系统进行深化设计,深化设计方案必须符合先进性、科学性、合理性、运行费用节省,使用方便等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设计图纸、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材料清单及深化设计方案等技术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说明所投材料设备的品牌,性能,产地等。2.投标人必须有相关的经营范围,且同时具有同类空气净化项目的实施经验,提供相关项目联系人和合同作查验,或提供项目实施单位开具的证明。投标人必须提供空调、除湿设备等主要设备制造厂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证明文件(投标设备制造厂商除外)。3.投标人必须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售后服务体系。厦门地区以外的投标人,在厦门应有能够提供售后服务的分公司或合作伙伴,能提供本地化技术服务,投标人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属分公司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厦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属合作伙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供以下材料:a.与合作伙伴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原件;b.厦门本地合作伙伴的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加盖合作伙伴的公章)。4.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报价应包括:运至工地现场的设备费、运输费、装卸费、现场保管仓储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图纸审核验收费、招投标费用、文明施工费、税费、为该设备安装而可能增加的零配件和零星工程费、验收时为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等一切费用。5.本次采购为交钥匙工程。四、合同签订中标供应商接到中标通知后,持中标通知书与用户签订技术和服务协议后再和厦门大学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均作为签订技术和服务协议、合同订立的基础。五、验收条件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有关国家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作为验收标准。2.用户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由使用单位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具备检测资格的单位进行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作为验收依据。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验收时中标供应商代表必须在场。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凭用户出具的验收合格书至厦门大学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根据合同规定办理付款手续。六、付款条件:按合同约定七、售后服务要求1.投标人应按照本采购项目特点提供长期良好的售后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具体的售后服务承诺条款及保证。2.投标人必须提供设备使用常规知识、技术特点、安装、使用、维修和一般的故障判断等知识的培训,使采购人能正确使用及维护设备,所需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3.本批招标货物要求供应商提供原厂商的质量保证,工程质量要求保修三年,主要设备要求整机最短质保期四年。4.中标产品若发生故障,中标供应商须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12小时修复;特殊情况在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保修期内中标供应商应予以更换同配置设备或提供同档次代用设备。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说明一、投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七)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二、定义1、“货物”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材料、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2、“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及其它类似的义务。三、中标服务费中标人须向招标人交纳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在合同签订后的10天内汇入以下帐号:厦门大学4100021709024904620工行厦大支行。四、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和用户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第二节招标文件说明一、招标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邀请2.招标项目说明及要求3.投标人须知4.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时间变更1.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依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招标人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依法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编写一、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完全的响应。二、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一)投标人和招标人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形式书写。(二)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三)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三、投标文件的组成㈠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投标书、开标一览表以及投标价格一览表等;2.投标资格证明文件;3.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技术响应文件和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㈡投标人应将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投标文件目录或资料清单。四、投标文件格式㈠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价格一览表,注明提供货物的名称、数量和价格等(见附件)。㈡填写投标价格表时应注意下列要求:1.技术规格中特别要求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的费用。2.技术规格中特别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及其它附件服务的费用。3.配套设备或设施的数量和费用。五、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㈠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以下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1.投标人的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壹份。2.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壹份。3.投标货物的制造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明。㈡投标人必须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㈢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文件。㈣投标人近两年来相关案例的业绩,特别是在高校及本省、市的案例。六、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㈠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提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㈡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1.货物主要技术性能和配套设施建设的详细描述。2.保证货物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七、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20天。八、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㈠投标文件分正本壹份和副本柒份,分别封装。在每一份投标文件及封袋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㈡投标文件封口处须加盖投标人印章或由投标代表签名,并标明采购编号、投标项目。㈢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㈣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的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允许有加行涂抹。㈤以电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的投标概不接受。第四节投标文件的递交一、所有投标文件不论派人送交还是通过邮寄递交,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后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拒绝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二、用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在密封外层注上“投标文件”字样,并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以便将迟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三、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销应密封递交,并在封面注明“补充、修改投标文件”或“撤销投标”字样。第五节开标和评标一、开标㈠招标人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或另外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和用户可派代表参加。㈡开标时,先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定无误后拆封唱标。主要公开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内容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㈢开标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相符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㈣开标时,设开标记录员一名,如实记录开标过程发生的事件及唱标主要内容。㈤开标时,设开标监督员一名,监督开标程序是否正确,唱标人是否如实公布投标文件主要内容。㈥澄清唱标结束后,经开标会主持人同意,投标人代表可就错唱或漏唱的内容要求澄清。澄清要求以开标会现场为准,招标人不接受开标会后的任何澄清要求。二、评标㈠招标人将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比较和评价。1.资格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证明文件、资格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完全响应。3.澄清有关问题。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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