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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权资产介绍目录项目概况………………………………………………………………………………2资产介绍一、定西县自来水公司………………………………………………………………3二、甘南饭店…………………………………………………………………………4三、甘肃省轻工机械总厂……………………………………………………………6四、甘州区糖酒副食总公司…………………………………………………………9五、张掖市众兴制药有限责任公司…………………………………………………10六、中车集团兰州七四三七工厂……………………………………………………12七、敦煌大酒店………………………………………………………………………14八、甘肃银河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5九、甘肃金土地酒业有限责任公司…………………………………………………20十、甘肃省临夏龙康保健药品厂……………………………………………………21十一、刘家峡石化密封件厂…………………………………………………………23十二、临夏市新鑫旅游公司…………………………………………………………24十三、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5十四、天水二一三机床电器厂………………………………………………………26-2-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债权资产推介受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委托,拟对其所持以下金融债权进行公开转让:债务人名称债权总额笔数合计本金表外息甘肃省定西县自来水公司110,571,323.859,000,000.001,571,323.85甘南饭店64,100,000.004,100,000.00–甘肃省轻工机械总厂1226,129,722.5723,888,000.002,241,722.57甘州区糖酒副食总公司35,037,134.554,499,990.00537,144.55张掖市众兴制药有限责任公司31,638,502.441,359,970.00278,532.44兰州七四三七机械厂816,948,718.9812,900,800.004,047,918.98敦煌大酒店25,483,767.625,000,000.00483,767.62甘肃银河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39,740,292.3737,300,000.002,440,292.37甘肃金土地酒业有限责任公司927,499,303.5627,450,000.0049,303.56甘肃省临夏龙康保健药品厂35,763,386.993,600,000.002,163,386.99刘家峡石化密封件厂119,875,044.156,663,000.003,212,044.15临夏市新鑫旅游公司97,758,636.025,523,493.002,235,143.02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27,421,217.9724,100,000.003,321,217.97天水二一三机床电器厂841,590,658.5941,330,000.00260,658.59受让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3-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除外)。一、定西县自来水公司定西县自来水公司一、债权基本情况2005年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收购了中国工商银行定西地区分行剥离的可疑类不良贷款,其中定西县自来水公司债务本金900万元,表外利息1,571,323.85元,截至到2008年11月20日孳生利息3,226,074.18元,债权合计13,797,398.03元。二、债权担保基本情况2003年6月30日,工行定西分行营业部与定西县自来水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号为2003年(抵)字第065号,借款金额900万元,借款用途为用于归还2001年的借款(此借款用途为城市建设),借期十二个月,期限自2003年6月30日至2004年5月29日,借款月利率为5.7525‰,约定还款来源为财政拨款,担保方式为供水管道抵押。同日签订抵押合同(合同编号为2003年抵字第64号),约定以以债务人输水管道55.9公里、水源井14口、高位水池4座、办公楼1400平方米及设备(未列明)作以上贷款的抵押物,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2001年贷款时办理过工商登记)。三、债务人基本情况及现状定西县自来水公司,现名定西市自来水公司。企业位于定西市安定区27号,法定代表人李喜群,经济性质为国有企业,经营范围: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排水设施的维护与管理,注册号:6224241000026。定西县自来水公司自1984年开始为自负盈亏的单位,2000年承接了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2001年城区排水业务从安定区市政工程公司划转自来水公司管理,2004年撤地设市后,由安定区整体上划定西市管理。主要业务是: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排水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城市生活污水的悼念与处理。拥有水厂两座,苦咸水淡化车间一座,污水处理厂一座,日供水能力5万立方米,日苦咸水淡化能力5千立方米,日污水处理能力1万立方米。现有职工303人,其中男职工158人,女职工145人。下设污水净化公司、排水分公司、谗口分公司、工程公司4个分公司,内香水厂、营管所、稽查室、生产技术室、财务室、办公室六个职能部门。2006年工资平均水平每月为860元。目前,自来水公司存在水源超采严重、发展水源短缺,水质恶化、超标严重,水价过低、亏损严重,苦咸水淡化系统运行困难,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低,员工过多等实际困难。经对抵押物尽职调查发现,现企业受汶川地震影响,部分生产车间、水池设施及办公楼均出现不同程度的破坏;部分地下输水管道老化受损。一条全长11.5公里的输水管线已停用,其他供给排水管网也有不同程度开裂和渗水。-4-二、甘南饭店甘南饭店一、债权基本情况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从工行收购的甘南饭店不良债权数额为:贷款本金余额4,100,000.00元,各笔贷款债权概况如下:债权一、2003年12月15日,中国工商银行合作市支行(以下简称“合作工行”)与甘南饭店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号:2003年合办字第0057号),约定由合作工行向甘南饭店借款50万元,用于偿还2002年合办字第0167号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借款期限2003年12月15日至2004年12月14日,借款月利率为5.31‰。为保证借款的履行,由借款人甘南饭店与合作工行于2003年12月15日签订一份《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号:2003年抵字第0040号),约定由借款人甘南饭店以其所有的面积为3935.13平方米的贵宾楼为其2003年12月15日至2005年1月31日向合作工行的最高额为180万元的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债权二、2004年1月18日,合作工行与甘南饭店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号:2004年合办字第0001号),约定由合作工行向甘南饭店借款50万元,用于偿还2003年合办字第0001号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借款期限2004年1月18日至2005年1月18日,借款月利率为5.31‰。为保证借款的履行,由借款人甘南饭店与合作工行于2003年12月15日签订前述《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号:2003年抵字第0040号)提供抵押担保,于2004年5月28日在甘南州工商局办理了抵押登记,取得了甘南州工商局核发的甘工商动押字第0007号《企业不动产抵押物登记证》。债权三、2004年4月2日,合作工行与甘南饭店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号:2004年合办字第0003号),约定由合作工行向甘南饭店借款80万元,用于偿还2003年合办字第0009号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借款期限2004年4月2日至2005年4月1日,借款月利率为5.31‰。为保证借款的履行,由借款人甘南饭店与合作工行于2003年12月15日签订前述《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号:2003年抵字第0040号)提供抵押担保,于2004年5月28日在甘南州工商局办理了抵押登记,取得了甘南州工商局核发的甘工商动押字第0006号《企业不动产抵押物登记证》。债权四、2004年5月18日,合作工行与甘南饭店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号:2004年合办字第0012号),约定由合作工行向甘南饭店借款100万元,用于偿还2003年合办字第0029号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借款期限2004-5-年5月18日至2005年5月17日,借款月利率为5.31‰。为保证借款的履行,由借款人甘南饭店与合作工行于2004年5月18日签订2004年抵字第0007号《抵押合同》,约定由甘南饭店以其1600平方米的餐厅提供抵押担保,办理了抵押登记,取得了甘南州工商局于2004年5月27日核发的甘工商动押字第0004号《企业不动产抵押物登记证》。债权五、2004年5月18日,合作工行与甘南饭店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号:2004年合办字第0014号),约定由合作工行向甘南饭店借款50万元,用于偿还2003年合办字第0030号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借款期限2004年5月18日至2005年5月17日,借款月利率为5.31‰。为保证借款的履行,由借款人甘南饭店与合作工行于2004年5月18日签订2004年抵字第0009号《抵押合同》,约定由甘南饭店以其2826平方米的西楼提供抵押担保,办理了抵押登记,取得了甘南州工商局于2004年5月27日核发的甘工商动押字第0005号《企业不动产抵押物登记证》。债权六、2004年6月30日,合作工行与甘南饭店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号:2004年合办字第0021号),约定由合作工行向甘南饭店借款80万元,用于偿还2003年合办字第0037号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借款期限2004年6月30日至2005年6月29日,借款月利率为5.31‰。为保证借款的履行,由借款人甘南饭店与合作工行于2004年5月18日签订2004年抵字第0013号《抵押合同》,约定甘南饭店以其2830.26平方米的东楼提供抵押担保,办理了抵押登记,取得了甘南州工商局于2004年7月22日核发的甘工商动押字第0010号《企业不动产抵押物登记证》。二、债务人现状1、债务人基本情况1.1借款人甘南饭店,原系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招待所,借款时法定代表人卓玛加,住所合作市人民街83号,注册资金304万元,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经营方式:服务、零售,主营:住宿、饮食供应,兼营:糕点糖果、罐头食品、烟酒、茶叶、日用化学品。注册登记在甘南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号6230001000503。1.2改制情况:根据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06年3月8日《关于甘南饭店部分国有股权出让全员安置职工改制方案的批复》(州政知字[2006]6号)和2006年5月12日《关于甘南饭店国有产权部分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州政知字[2006]14号)文件,甘南饭店全部资产合计2346.1万元,总负债973万元,净资产1371.1万元,甘南州国资委代表州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以净资产1371.1万元为总股本,以51%的股权为标的,将700.3万元一次性出让给受让方合作市芙蓉酒家(法定代表人张海云),合作市芙蓉酒家整体承担债权债务;合作市芙蓉酒家前三年以国有股权的49%即672.8万元的3%缴纳国有资产收益金,三年,双方按《公司法》规定运作。其中,《关于甘南饭店部分国有股权出让全员安置职工改制方案的批复》(州政知字[2006]6号)规定,由新组建的甘南饭店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原甘南饭店全部债权债务,并确保原饭店80%职工重新上岗,签订劳动合同。现债务人甘南饭店有限责任公司股本总额为1371.1万元,其中张海云出资700.3万元,占51%,甘南州国资委持股672.8万元,占49%。章程约定公司由张海云控股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现甘南饭店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15日,住所甘南州合作市人民街83号,法定代表人由张海云,注册资本1373.1万元,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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