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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国企党的领导与行政管理相融合的“大党建”工作格局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对企业发展起着把关定向的决定性作用,如何充分体现国有企业党的领导,有效平衡国有企业党组织与公司行政管理结构协调发挥作用,是必须回答的现实课题。新的形势下,必须构建起国有企业党的领导与行政管理相融合的“大党建”工作格局。让企业各级党组织、党组织与公司治理各个主体、党组织与民主管理组织、党组织与监督组织等主体共同协作形成一个有效的在党的领导下的公司治理、监督工作体系,让国有企业切实实现自身的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公司行政管理的发展历程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政治和经济产物,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行政管理中所处地位和发挥作用的变化,是中国共产党在把控国民经济、巩固执政地位、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和合法性的实践和探索。其发展历程主要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从“一长制”到“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阶段。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我国学习并实行了苏联国营企业的管理机制,即“一长制”模式,实施厂长对生产行政工作的专责管理。厂长是企业行政的总负责人,有“单一指挥权”,当时的企业党组织对“一长制”下的厂长只有监督权没有领导权。在短时间内,“一长制”保障了国有企业生产管理的有效决策,但厂长个人大权独揽,削弱了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因此,1956年起,国有企业探索出确保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提高工人阶级在企业管理中作用的“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责任制”,开启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统一领导企业和工团妇等群众组织的序幕。从“厂长(经理)负责制”到“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阶段。改革开放前,国有企业管理的实质是用政府手段干预企业管理,由各级政府掌握国有企业的剩余价值和控制集权。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开启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历程,国有企业开始“放权让利”,步入“内部人”主导治理阶段。1984年推行股份制试点,1986年推行生产经营承包责任制,1987年施行“厂长(经理)负责制”,1989年,国有企业开始推行“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完善厂长(经理)负责制,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三句话”指导方针,明确了党组织在国有企业中的政治核心、领导地位。现代法人治理结构起步阶段。1992年,邓小平同志的南方讲话为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发展起到根本推动作用。《公司法》的颁发,让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合法化,直接促进了国有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国有企业正式向符合市场经济需要的公司治理结构转变。1997年,“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开始出现,“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关键是选好配强党委书记、厂长(经理)和董事长,优化领导班子的整体结构。实行公司制的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可由一人担任”。大力推行现代企业制度阶段。党的十八大后,为解决国有企业党组织虚化、弱化、边缘化等问题,中共中央先后下发多份文件强调党组织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地位,要求“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企业章程,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党的十九大后新修订的《党章》明确国有企业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xx年《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了“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用条例把国有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行政管理结构中。当前国企党的领导与行政管理融合过程中需要加强的工作国有企业在保障国民经济稳定健康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我党在经济领域巩固执政能力的基础。然而,当前国有企业党组织与公司行政管理在相互协调和作用发挥上仍存在需要加强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经济责任和政治责任的实现不平衡。国有企业党的权力有政治优先或经济优先两种实现途径,若处理不好两者之间的关系,就会导致两种倾向。一是以实现政治目的的方式解决经济问题。由于对重大问题的“前置研究”缺少规范化机制,企业党组织和董事会、经理层的关系没有明晰,容易出现用政治思维和手段干预公司治理和生产经营,造成党组织权力越位、错位的现象。二是以实现经济目的的方式解决政治问题。部分国有企业存在唯盈利性的意识,只注重企业的经营利润和资产扩充,忽视了企业的政治建设。此外,国有企业目前仍然保留着传统“老三会”(党委会、职代会、工会)的管理职能,但其发挥作用十分有限,仍然需要促进企业职工合理合法地参与到企业的民主管理之中。党组织自身建设和生产经营融合有待加强。虽然现在大力推行国有企业党组织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融合,有的企业是“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组织书记和董事长“一肩挑”,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等,形式上完成了党组织与公司行政管理结构的融合,但是党的领导嵌入公司行政管理结构的效果还有待考察。长期以来,国有企业党的领导主要集中在政治领域和思想领域,有的党建工作与公司的内控管理没有形成系统性操作机制,造成了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出现了“形式上融合、实际上脱节”的“两张皮”现象。这会让经营管理层和企业职工对党建工作产生“虚”的印象,从而造成忽视生产经营领域的党组织建设和党建工作。混合所有制企业和国企境外单位党建工作有待继续加强。对于混合所有制企业和境外国有企业,党领导能力的发挥和党组织的建设十分重要。混合所有制企业由于市场化水平更高、产权结构多元、资本力量相互制衡、部分高管由非公企业委派等原因,更注重企业的经济效益,对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的作用认同感不够,党员职工对党组织的归属感不高,因此把党的领导融入到企业治理中的挑战就更大。国企境外单位情况更为复杂,因为涉及国外复杂的政治、文化和社会环境,再加上因为距离远、管控难、监督弱和境外单位重视程度等因素,相关工作需要更深入的研究。国有企业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有待强化。当前,国有企业已经形成了党内监督与监事会监督、民主监督、业务监督相互协作的监督体系,但在其运行过程中仍存在着监督方式方法欠缺、党外监督合力不足的问题。首先,国有企业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过程中,其他班子成员往往忽略了自身的“一岗双责”,对企业廉政建设重视不够、意识不强,没能形成监督合力。其次,业务部门的自主监督、纪检监察机构“监督的再监督”方法不够、措施不强,没有收到最佳的监督效果。再次,国有企业的监事会成员则主要由各股东方推选,其专业性和对股东会、董事会等较高级别的高管起到的监督作用非常有限,致使党的领导在监事会的监督上并没有充分体现。国有企业党的领导与行政管理融合的工作格局构建回顾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公司行政管理的发展历程,反思两者在融合时存在的各种问题,要实现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处理好各治理主体的关系,就必须构建国有企业“大党建”工作格局。建立党的领导下公司行政管理结构的有效运行机制。首先,要明确党对国有企业全面领导的公司行政管理结构的顶层制度。国企党组织对重大决策和事项应该有决定权、把关权及监督权,同时要尊重公司各治理主体依法行使职权,双方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以各方协作的运行机制巩固党在国有企业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基础。其次,国有企业的运行机制要充分体现企业党组织的理论优势、政治优势、监督优势、群众优势,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行政管理机制。要充分协调党组织与行政管理结构之间、各行政管理主体之间的关系,优势互补、各司其职,实现党的领导和公司行政管理结构的有效融合。再次,党组织要掌握国有企业干部人事的绝对领导权,通过干部选派、人事制度将党组织的权力嵌入公司治理结构之中,确保党对国有企业的绝对领导。要把“党管干部”和市场化选人用人结合起来,探索党的权力与企业行政管理人员市场化选聘的契合方式,丰富“党管干部”的时代内涵。明确党的领导与公司行政管理结构之间的决策权力清单。国有企业党组织既要把党的意见建议融入到重大战略决策问题之中,也要支持公司独立、科学、规范地决策。这就需要明晰党组织和公司治理结构各主体之间的决策权力清单,明确事权范围,防止因权力交错致使权责不清的问题发生。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股权的国有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权力清单,塑造企业内良性党政关系,防止出现权力边缘化、泛化的问题。既防止国有企业脱离党的控制,也避免国有企业失去经济组织的属性成为纯粹的政治组织。同时,国有企业要规范决策程序,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流程、监督、问责等机制,在董事会、经理层“交叉任职”的同志应该在相关会议上明确表达党组织对于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决策,并向党组织反馈董事会、经理层对决策的执行情况,形成工作闭环,确保党组织的意志得到真正实现。加强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的合力。一方面,要加强党内监督专责机构建设,增强纪检监察力量,培养专职纪检工作者,强化宗旨意识和专业化水平,保持纪检监督工作的独立性,提升纪检监督能力。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直接委派国有企业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纪检专员)的方式,加强对下级国有企业权利行使的监督,提升监督效果,避免同级党委推举产生的纪委书记在监督本级党组织的时候有所顾忌。另一方面,企业党组织要积极协调公司内部纪检监察组织、业务监督部门、民主监督组织等支持监事会的监督问责工作,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工作的联动衔接,形成监督合力。同时,党组织要加强对外派监事的领导,使其将党组织的意识落实到日常监督工作的方方面面,适时制定外派监事责任终身追究制度,督促外派监事高效、高质量履职。新时代充分发挥“老三会”的优势。职代会和工会组织是党组织和职工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着重要作用。国有企业党组织要积极发挥“老三会”的职能优势,为职代会和工会组织提供参与民主管理的路径支持。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和规章制度,重视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委派,改变当前工会组织形同虚设、附属机构的现状,让工会真正成为职工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让职代会真正成为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平台,促进公司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同时,要把党的领导与“新三会一层”和“老三会”的工作进行衔接,促使三者形成联动效应,让党组织的先进性、科学决策能力和“新三会一层”的生产经营能力、“老三会”的民主管理能力充分协作,促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融合与共赢。
本文标题:构建国企党的领导与行政管理相融合的“大党建”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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