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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物业临时管理规约_临时物业管理规约合同(最新4篇)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那么我们该如何写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物业临时管理规约【第一篇】甲方:安徽省外经集团(开发建设单位)乙方:安徽浩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单位)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德盛广场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德盛广场物业类型:商业综合体座落位置:花津南路与纬六路交叉口建筑面积:约26万平米第二章服务内容与标准第二条物业早期介入阶段(即从20xx年10月1日起至项目整体交付完毕业主委员会成立止)2/151、从物业管理和使用者的角度,为项目的规划设计提供合理化建议;4、向甲方提供项目所需的各类标识系统,以符合项目交付的需要;5、应甲方要求参与其他相关物业配套设施的评审,并提供相关合理化建议。第三条物业施工阶段第四条物业验收阶段2、招聘员工;进行物业管理业务知识和实务操作技能培训;3、确定物业管理和服务所达到的标准,制定前期物业管理各类方案;4、协助甲方编制业主手册;5、协助甲方做好工程扫尾阶段的成品保护措施;7、做好物业的接管验收工作;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5、道路交通、泊位管理;第三章服务费用第六条前期物业管理开办费用壹拾万元,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签订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前期服务开办费。第八条甲方承担前期物业管理期间发生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问题的维护费用,并承担保修内由于设施设备质量3/15问题产生的损失费用。(可向施工单位质保金中收取)第九条物业服务费用(不包括私家财产和报关费)具体标准如下:2、小区公共能耗费按实按月按户向小区全体业主和使用户平均分摊交纳,控制放分摊能耗由开发建筑单位承担。第二年全额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由甲方全额交纳;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第十一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12个月向业主预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期的前15日履行交纳义务。业主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的每月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第十二条若开发商与业主在销售合同中未确定由谁承担物业管理费用的,则乙方有权直接向甲方按本条约定收取物管费。第十三条业主拒不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可申请禁止该业主转让、出租或抵押物业。第十四条停车场收费及经营收入分配采取以下方式:1、停车场收费标准:按物价审核部门核准的价格收取费用,如前期甲方因招商采取的一系列优惠免费行为,由甲方补4/15贴乙方。2、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的所有的物业公共部分,共用设备设施(外立面的广告)统一由乙方经营。第十五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行办理。第十六条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第十七条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费如下:1、装修垃圾清运费按国家规定执行;2、其他有偿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另行约定。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第十八条甲方应做好以下工作5、按政府规定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并进行装修及配备乙方日常办公所需的相关设备(如办公电脑、打印机、传真复印机、办公桌椅、空调、办公文件柜等)。6、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7、公共能耗部分因目前无法估算,暂不约定,今后在补充协议上约定。8、小区生活垃圾处置费用由甲方一次性向环卫部门支付;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方案;5/152、受甲方委托对小区交付后的物业进行日常管理;第二十一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甲方所有。会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将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会所活动场所收费标准,并上墙公布(另定合同)。1、物业单体的共用部位(屋顶、墙体、楼道)2、道路市政设施;3、环境绿化设施;4、其他公共配套设施;1、因甲方原因造成施工遗留问题的;2、因材料质量问题未达到材料使用年限的;3、共用设施设备未能达到正常使用寿命的;4、保修期内进行更新和关键部件维修更新的。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1、承担维修责任和费用;2、委托乙方维修,承担费用;3、及时更新设施设备或相关部件,重新承担维保期。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4、有关物业销售方面的资料。第二十六条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第六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6/15第二十七条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第二十八条乙方可采取规劝、制止、举报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第二十九条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第三十条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第三十一条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第三十三条协助乙方与施工单位或安装、供应单位共同订立三方维保合同。第三十四条乙方提供标识系统清单由甲方负责制作及安7/15装;同时提供承诺的配套活动场所,并按正常使用状态配置设备。第三十五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第七章专项维修资金第三十六条根据“芜湖市住宅区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本物业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维修资金。物业买受人在购房时,按规定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物业买受人代收代缴专项维修资金。第三十七条专项维修资金由芜湖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管理。第三十八条维修资金的使用在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委员会批准,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之前,不得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因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需要维修的费用,仍由甲方承担。第三十九条维修资金不敷使用时,需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按业主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第八章违约责任第四十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至第七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8/15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第四十一条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至第七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甲方应书面要求乙方整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乙方有权利按服务费3‰·月的标准要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支付违约金。第四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第四十三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十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第四十四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5、乙方已履行物业管理前期服务协议的约定义务,造成业主生命及财产损失的。第九章其他事项第四十五条本合同期限自20xx年10月1日起至首届业主委员会成立时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9/15终止。第四十六条本合同期满前2个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第四十七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新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代管。第四十八条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第四十九条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五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向芜湖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盖章、代表人签字后生效,甲方:乙方:日期:物业临时管理规约【第二篇】一、为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本物业区域内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促进管理有10/15序、安全舒适、环境宜人、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项目实际,制订本规约。二、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机构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规约一致。三、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前将本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物业第一买受人与出卖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本规约作为物业买卖合同的附件,由第一买受人对本规约的内容予以书面确认,其效力及于此后的物业买受人。四、若本规约的条款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则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本规约其他条款的效力。第一部分物业基本情况(应与买卖合同内容一致)五、本物业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物业区域四至七、物业服务机构的基本情况资质等级及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第二部分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八、本物业区域内的业主依法享有以下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接受物业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二)参与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活动;(三)监督前期物业服务机构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七)提议召开业主大会,提出补充、修改本规约的建议;(八)法律、法规规定的业主的其他权利;11/15九、本物业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向物业服务机构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二)按规定交存、管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四)配合物业服务活动;(六)出租、转让物业时,告知承租人、买受人遵守本规约;(七)参加业主大会并予以表决;(八)法律、法规规定的'业主的其他义务。十、开发建设单位对于未售出的物业,享有业主的权利,履行业主的义务。十一、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时,不应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也不应损害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十二、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遵守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十三、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按规划用途使用物业。确需改变物业规划用途的,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告知物业服务机构、产权人或业主委员会。的
本文标题:物业临时管理规约_临时物业管理规约合同(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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