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组织学习教育 >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2023年党员积分管理办法3篇
1/11党员积分管理制度2023年党员积分管理办法3篇【参阅】此篇优质文档“党员积分管理制度2023年党员积分管理办法3篇”由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党员积分管理制度2022年党员积分管理办法1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根据上级党组织精神,结合光荣院实际,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切实增强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本办法。一、制度范围所有党员适用积分制管理范围。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推行积分考察制,纳入积分管理范围,但不参与评定等次。二、积分内容及办法党员年度基准积分为80分。每个年度从“0”开始,具体由记分项、扣分项和“一票否决”事项组成。(一)讲政治,积极学习理论知识(30分)1红星云APP或学习强国在线学习每500积分积1分。2参加集中学习一次积1分3自学笔记、学习心得每篇积分。4努力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每月2分)2/11(二)讲规矩,有纪律(20分)1带头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廉洁自律积5分。(大操大办红白喜事,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2按时参加党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活动;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按时上交思想汇报积5分。3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积5分。4自觉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积5分。5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参与党员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等每次积1分。(三)讲道德,有品行101发扬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4分)2孝敬父母、爱护子女、邻里友善、互助和谐,群众口碑好。不尽赡养老人或抚养子女义务的,该项不得分。(4分)3生活健康、生活积极向上,远离赌博、迷信、邪教等。搞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2分)(四)讲奉献,有作为201年度考核“称职”记10分,优秀的记20分2认真负责,工作中无错漏、无失误、无事故、无违章等记5分。4带头开展党员承诺,积极落实承诺事项积3分。5加分:当年度在工作、生活、学习中做出突出贡献,受到退伍军人事3/11务局以上表彰的,按表彰给予适当加分。(同一项目以最高级表彰积分,不累计。)(五)负面扣分1未经同意,缺席应参加活动的,每次扣1分。2不按时足额交党费,每次扣2分。3受留党察看以下处分的扣10分,留党察看以上的,全年记0分。4受养员投诉,查证属实的,每次扣5分。(六)一票否决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三、积分流程党员积分以党支部为单位按年度具体组织实施。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照执行。(一)年初制订标准。2020年度按以上积分标准,新的一年如需调整,按调整执行。(二)月末自主申报。每月末,党员对照积分考核标准备,如实向支部申报积分。支部明确记分员,建立台帐。(三)公开公示。党支部每个季度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或向上级党组织申诉。(四)计算年度积分。年末,党支部计算党员年度积分(年4/11度积分=基础分+履职得分-累计扣分),党支部审核备案。四、积分运用(一)党员年度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在开展民主评议前,党支部应向党员公布积分情况。党员年度积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可评定为“好”等次;年度积分在79分-70分(含70分)的,原则上评定为“一般”等次;年度积分在69分-60分(含60分)且排名靠后的,原则上评定为“差”等次;年度积分低于60分的,可列为不合格党员。预备党员年度积分未达到70分的,可延长预备期。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参与党员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等每次积1分。年度积分分值与评定等次的对应关系,由党支部根据本支部设定的基础分、履职分具体确定。(二)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三)对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重点帮教,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四)对被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做出处置。5/11党员积分管理制度2022年党员积分管理办法2为深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深化巩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夯实全县中小学校党组织基础,推动党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共毕节市委教育工委《毕节市中小学党建工作规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以便遵照执行。一、基本原则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动态管理、注重实效、贴近实际、民主公开的原则,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基础教育跨越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四讲四有”,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红线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二、适用范围全县中小学校党组织在职党员。因长期生病等特殊情况不在岗的党员,经党支部审批后,可不参与积分管理、借调人员根据党组织手续转接归属地考核。三、积分考核6/11(一)严格“三会一课”制度党员每月“三会一课”的资料实行程序管理上报,请在当月20日前将记录上传到支部《中共纳雍县委教育工委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材料收交统计表》程序之中,20日县委教育工委将进行全县通报,不参加“三会一课”1次记积分负3分,所在党总支和县直学校书记电话通知本人作情况说明;不参加2次记积分负6分,县委教育工委约谈所在党总支(支部)书记和党员;连续3次不参加“三会一课”记积分负10分,作为不合格党员,由支部报县委教育工委会议研究,取消党员资格,作除名处理。(二)严格支部每月统计考核党员积分包括基础积分、履职积分、奖励积分三方面内容。基础积分60分,其中讲政治、有信念15分,讲规矩、有纪律30分,讲道德、有品行15分;履职积分40分,即讲奉献、有作为40分;另外设置奖励积分和惩罚负分,加分上限20分,负分不限。基础积分、履职积分、奖励、惩罚积分合计为年度党员最终积分。各中小学校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细化积分评定细则,并向党员公布。四、积分流程党员积分按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采取以下步骤进行:(一)支部做好日常记录。“三会一课”按照平时记录和7/11参照《中共纳雍县委教育工委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材料收交统计表》程序管理记录积分;支部指定专人平时负责做好党员基础积分和履职积分累计记录,每月底向支部汇报党员积分情况,由支部评定党员每月得分。(二)党员申报加分。党员每月底如实向党组织申报加分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支部评定加分分值。(三)党员大会通报负分情况。支部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上月党支部评定的党员积分情况。(四)公示积分。党支部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五)计算年度积分。每年12月20日前,党支部根据积分公示情况,计算党员年度积分。年度积分=(每月基础积分+每月履职积分)/12+奖励加分+不完成工作负分)。五、积分运用(一)星级评定。党员年度积分60分以下(不含60分)评定为无星级党员,60-70分为一星级党员,71-79分为二星级党员,80-85分为三星级党员,85—90分为四星级党员,91分以上为五星级党员。(二)党员星级评定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三)运用结果。被通报1次以上的党员,当年不能评为“优秀党员”;被县委教育工委作除名党员,当年不能晋级、尽职。对星级评定为一星级的党员,由所在党支部进行约谈,8/11督促其提高,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预备党员被评定为一星级及以下的,延长预备期直至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连续2年评为一星级党员的纳入后进党员进行帮扶;无星级党员直接纳入不合格党员甄别处置范围。中共纳雍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党员积分管理制度2022年党员积分管理办法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创新党员管理模式,调动广大党员立足岗位比贡献、创先争优促发展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探索党员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实行党员积分管理,建立个人积分档案,作为党员履职履责、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第三条本办法的适用对象为党组织关系隶属于本单位的所有在册党员(含流动党员)。第四条对于公司借调、退休及长期生病等原因无法正常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可不列入积分管理范围。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党群工作部负责党员积分管理办法的制定及修订,对单位全体党员积分进行考核、统计、分析,定期对积分情况进行公示,管理党员积分系统。第六条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党员违反党的纪9/11律情况进行统计。第七条安全环保部负责党员不安全行为扣分情况统计。第八条其他业务部门负责所管辖业务范围内的积分事项统计。第九条各党支部、党小组负责管辖党员的积分上报、公示。第三章日常管理第十条党员积分以年度为考核周期,进行月度考评,基准分100分,次年重新统计。党员积分包括扣分、加分各五类。第十一条扣分项包括标准扣分、重复扣分、加重扣分、连带扣分及其他扣分。(一)标准扣分。从党的纪律、党员义务、岗位建功、组织生活、政治学习及其他6个维度进行考核扣分(详见附件1)。(二)重复扣分。再次违反同一扣分标准,在原扣分分值基础上浮20%扣除。(三)加重扣分。有党内及行政职务的党员违反扣分标准,上浮10%扣除。(四)连带扣分。党员个人积分扣除3分及以上时,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10%。扣分大于5分及以上时,根据“一岗双责”制度分管领导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20%,联系点领导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10%。(五)其他扣分。党员违反公司、单位相关规定,扣分大于5分时,根据实际情况议定扣分。第十二条加分项包括合理化建议、岗位建功、获得荣誉、10/11新闻宣传等(详见附表2)。(一)合理化建议加分。合理化建议、党员创新管理等亮点,被采纳使用的。(二)岗位建功加分。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有突出贡献的党员。(三)获得荣誉加分。获得单位党委、两级公司党组织、地方党委及全国性荣誉的党员、集体。(四)新闻宣传加分。在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网站、省市媒体和国家级媒体发表新闻报道。加、减分实行审批制,每月5日前各部门及支部将党员积分审批表(附件3)报党群工作部,报表必须由履行“一岗双责”的领导审批,并报备联系党支部领导。3分(含)以内的由党委书记审批,大于3分的情况经党委会议定。第四章结果应用第十三条低于基准分时,分别予以书面检查、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培训教育、预备党员延长转正期处置。第十四条低于100分的党员不得参与评先树优、月度党建考核奖金分配活动。第十五条积分低于98分(不含)时,增加手写检查,并利用主题党日活动进行警示教育,要将检查材料在本支部宣传栏公示。第十六条积分低于96分(不含)时,增加支部书记与扣分党员进行不少于1次提醒谈话。第十七条积分低于94分(不含)时,增加“一岗双责”11/11领导、联系点领导要与扣分党员进行不少于1次的提醒谈话,学习教育培训1天。第十八条积分低于92分(不含)时,增加党委书记与扣分党员进行不少于1次的提醒谈话,学习教育培训2天。第十九条积分低于90分(含)时,增加党委与扣分党员进行1次诫勉谈话;学习教育培训3天;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半年到一年。第二十条党员积分在100分及以上时,优先推荐评为先进、安排外出培训,月度先进奖励200元/人。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本文标题:党员积分管理制度2023年党员积分管理办法3篇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208875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