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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永丰县营商环境迎评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根据《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我省既要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同时也要做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促使营商环境不断改善。近期,省工商联已启动市场主体的评价工作,省发改委和省直相关单位也将同步开展评价工作。为做好我县的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确保取得好成绩,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把握评价方法省营商环境评价内容由三方面组成,分别为第三方评价、企业评价和省直部门评价,总分100分,其中第三方评价60分,企业评价20分,省直部门评价20分。(一)第三方评价(分值:60分)评价指标: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设立一级指标14个,二级指标45个。一级指标(14个)分别为:开办企业与注销、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获得用水用气、登记财产、纳税、获得信贷、执行合同、劳动力市场监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务服务、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市场监管。二级指标(45个)分别为:开办企业流程、开办企业时限、开办企业费用、开办企业便利度、企业注销;办理建筑许可流程、办理建筑许可时限、办理建筑许可费用、建筑质量控制指数、办理建筑许可便利度;获得电力流程、获得电力时限、获得电力费用、用电信息透明度、供电可靠性;获得用水用气流程、获得用水用气时限、获得用水用气费用;登记财产流程、登记财产时限、登记财产便利度;纳税时间;合法权利度指数、融资结构、融资成本;解决商业纠纷时限;公共就业服务和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劳动力权益保障;互联网+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参与度、流程规范性与管理;互联网+招标、投标和履约担保、外地企业中标率、投诉机制;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政务服务事项便利度、惠企政策服务、政务服务满意度;知识产权创造、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双随机、一公开”落实情况、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率、政务诚信度、商务诚信度。主要评价方法:1、工作材料核查。主要核查各单位2020年度的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材料,包括工作总体情况、各评价指标工作总结、相关指标事项办理清单、相关佐证材料等。2.实地核查。实地调研业务办理流程、时间等,获得佐证资料。3.访谈调查。从提供的各指标企业或单位选取选取作为访谈对象,采用座谈、“一对一”访谈等方式展开调查,获得有效的指标数据,发现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4.问卷调查。针对部分指标设计调查问卷,同时以书面形式提出若干问题,来询问受访企业和相关政府部门办事人员。5.电话调查。调研组以电话调查形式进行评价。(2020年度优化营商环境材料提供的企业名单内抽选)评价时间:5月底启动(二)企业评价(分值:20分)评价方法:1、问卷调查。采取随机抽样,在每个县(市、区)抽取部分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1200份参与问卷评价,有效问卷目标为每个县不少于100份。完成抽样后,问卷系统自动发短信链接至被抽选市场主体联系人手机。被抽选市场主体通过短信内的链接直接答题,参与评价。问卷发放时间为2021年5月22日至5月31日。填写时间在3分钟以上视为有效问卷。2、实地调研。一是召开企业座谈会,走访部分企业。二是办事大厅随机访谈,访谈企业办事人员,了解办事流程、时限、费用等情况。(5月26日-6月12日)(三)省直部门评价(分值:20分)评价方法:省直部门按指标内容评分。各指标责任单位要补充调整收集好本单位今年以来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的文件、优惠政策、相关指标事项办理流程和清单、工作特色亮点、宣传等佐证资料。要主动加强与省直评分单位的汇报对接,积极宣传上一年度以及本年度我们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举措、工作成效,争取省直相关部门的最大认可。评价时间:省直单位评价已展开,即将反馈结果。请各地认真对接,争取好成绩。二、广泛宣传动员(一)通过媒介宣传。一是从5月17日起,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公众号、电视台重要版面、重点时段宣传《关于开展2020年江西省营商环境企业评价的公告》,在黄金时段开辟永丰优化营商环境专栏,专题报道一些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进展和成果;县大数据中心负责将公告在县政府网上发布,深入宣传。二是开展公共区域宣传。县委宣传部、县城管局通过政策公示、公益广告、宣传标语、电子游标、宣传手册等形式,在公园、广场、商场等公共场所、电子屏幕大范围宣传《关于开展2020年江西省营商环境企业评价的公告》(不建议采用横幅等实体宣传)。三是短信群发推送。将江西省营商环境企业评价的公告、江西营商环境企业评价调查问卷和调研问卷填写说明通过手机推送短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发送给全县市场主体,要求全县市场主体收到短信后按要求填写江西省营商环境企业评价问卷,此工作由县政务服务办、县工商联、县发改委负责。(二)上门走访宣传。5月17日起,各乡镇各单位要按照以下分工开展上门走访宣传,挂点县领导要带头走访所挂点帮扶的企业。1.各乡镇场负责走访辖区内所有市场主体(含个体工商户、农业合作社以及辖区内的企业)及各自帮扶的工业企业。2.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负责走访各自负责帮扶的工业企业和各自职责范围分管的企业和市场主体。3.县市监局负责走访本单位帮扶的工业企业外,同时负责与各乡镇场共同走访个体工商户。4.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走访本单位帮扶的企业外,同时负责与各乡镇场共同走访农业合作社。5.县工信局负责走访本单位帮扶的工业企业外,同时负责与各乡镇场共同走访园区外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县民政局负责走访本单位帮扶的工业企业外,同时负责走访社会团体。7.县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走访园区内工业企业。走访过程中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发放《关于开展2020年江西省营商环境企业评价的公告》,做好评价宣传工作。二是提醒市场主体在5月31日前有短信(号码为1063791090010045)发到企业负责人手机上进行营商环境企业评价,之后还有第三方中介机评估构发送手机短信进行评价,企业在收到短信链接时要积极配合,主动点击链接填写问卷,并且填写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上。三是要帮助市场主体解决困难。要深入了解市场主体在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于市场主体提出的困难和问题,走访单位能够现场解决的,要立即解决;对需要其他单位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县营商办,由营商办转交相关单位并督促解决;对有困难或因政策原因一时无法解决的,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取得市场主体的谅解。要认真填写优化营商环境走访情况表,走访情况表每个市场主体一份,没有反映困难和问题的企业也要填写,走访结束后,要将走访情况梳理汇总,走访情况汇总包括走访的市场主体名称、地址、联系人(法人)、联系电话,市场主体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困难和问题解决情况等。所有走访和对接工作必须在5月21日之前完成,5月22日各乡镇各单位要将走访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并填报附件3、附件4报送至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发改委1209室,联系人:温莎莉,电话2589366),电子版报邮箱:jayf@jian.gov.cn。三、明确责任分工(一)县发改委:牵头负责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具体负责第三方评价对接工作,加强与省、市发改委的汇报衔接,并做好县内各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和督促调度。(二)县工商联:负责与省、市工商联的衔接,牵头做好企业评价的对接工作,并负责会员单位的宣传、走访工作。(三)县行政服务中心:要严格对照评价方案,负责对行政服务大厅的行政审批流程再优化,以及大厅的规范管理工作。(四)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部门:按照《永丰县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责任分工表》(附件1)的要求各自做好工作。(五)各专项指标涉及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12个牵头单位和10个配合单位近期要加强与省、市对口部门的衔接,要在省直部门评价获得好评价的结果。同时,要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对接,推送相关营商环境的新闻报道材料。四、严格工作要求1.加强领导。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工业园管委会党工委书记为副组长的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县发改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2.高度重视。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既要做好本次营商环境评价的各项工作,更要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贯彻到工作的全过程,真正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全面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3.迅速行动。各乡镇各单位要立即布置、精心组织,不折不扣做好宣传动员、上门走访等工作,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户。县发改委、县工商联、各专项指标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立即赴省、市与对口部门主动汇报衔接。4.强化督查。县纪委、县发改委、县工商联、县政务服务办等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督查组,负责对全县的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开展全面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5.严肃问责。这次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中,因履职不到位,造成本单位负责的具体指标评价分数不理想的,将启动问责程序。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力的单位,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年终目标考核中予以扣分。2021年5月18日
本文标题:关于印发永丰县营商环境迎评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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