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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公司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制度范例3篇【参阅】此篇优质文档“公司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制度范例3篇”由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公司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考勤及休假管理,严格劳动纪律,维护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员工的身心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部门负责人职责(一)部门负责人为考勤休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员工请假的真实性负责;(二)核准和审批员工出差、因公外出、请假等。第四条人力资源部(一)人力资源部为考勤休假的监督管理部门;(二)负责统计每月员工出勤情况,考勤结果是计发工资、奖金、补贴、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2/22(三)负责根据员工的出勤情况,计算员工工资、补贴等。第三章工作时间第五条工作时间公司实行一周五天工作制,即周一至周五为正常工作日。每日标准上班时间为:上午08:30—11:40下午12:40—17:30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第六条考勤方式(一)公司统一实行指纹打卡的考勤方式,员工在工作日上班、下班、中途因公务外出时均需进行考勤记录。(二)若员工因机器故障或无法识别等特殊原因而无法打卡,需在上、下班时亲自到考勤管理人员处登记考勤,在《手工考勤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上、下班时间。(三)因出差或公务外出无法按时打卡的员工,考勤核算均以钉钉中备案的《出差审批表》、《因公外出审批表》为准。未登记或未经签批,按旷工处理。(四)出勤期间不得无故离岗,不得办理私人事务。(五)考勤统计时间: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第七条迟到早退(一)晚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到岗且未超过30分钟者视为迟到;无正当理由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离岗且未超过30分钟者3/22视为早退。(二)员工每月有三次10分钟(含)以内缓冲时间的机会,其不计为迟到,但不包括开会等情况。因恶劣天气(台风、暴雨等)或重大交通事故半小时以内到岗者不计为迟到。(三)迟到10分钟(含)以内者(当月迟到次数≥4次时,3次缓冲次数不计入内)或无正当理由早退10分钟(含)以内者,迟到/早退每1次折算为1小时事假处理。员工迟到10分钟以上且30分钟(含)以内者,或无正当理由早退10分钟以上且30分钟(含)以内者,一个月内迟到/早退每2次视作半天事假处理。(四)每月迟到早退情况,是当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第八条旷工(一)员工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或请假手续尚未获批而休假,视作旷工处理。(二)上班中途离岗1小时以上,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休假,打架斗殴致伤而停工休息,无故不参加公司团体活动,晚于规定的上班时间且超过30分钟到岗,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离岗且超过30分钟,或休假期满后仍未出勤等情况均视为旷工。(三)旷工的最小计算单位为半天(天)。凡旷工者,按照2倍工资扣款作为处罚,即:旷工扣款=月基本工资/×旷工天数×2.另外矿工期间的绩效工资全额扣除。(四)员工累计旷工时间3天(含)以上,则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4/22第九条因公外出(一)因公外出是指员工因公司业务需要,离开公司办公场所,但在公司所在地市内活动。因公外出不享受出差补助。(二)员工因公外出,需提交《因公外出审批单》,经核准后方可外出;若未经核准私自外出,则以旷工处理;因特殊原因不能提前申请者,员工本人应口头(电话)告知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外出原因、外出地点及外出时间,回公司后2个工作日内补办审批手续,否则视为旷工。(三)员工因工作性质需频繁因公外出者,可按周进行审批,并在《因公外出审批单》中明确每天具体的因公外出时间。第十条出差(一)出差是指员工因工作需要,离开公司所在地市的活动。员工出差时间段若跨越休息日,休息日不计加班。(二)员工连续出差超过15天(含),返回后可带薪休息一天。员工连续出差超过30天(含),返回后可带薪休息两天。(三)员工出差应至少提前半天填写《出差审批单》,经有关领导核准后方可出差。《出差审批单》须抄送人力资源部考勤管理人员。如因特殊或紧急情况无法预先签批《出差审批单》者,需电话向分管领导报批,并告知考勤管理人员,同时填写《出差审批单》。(四)如无特殊情况,出差前未填写《出差审批单》,出差过程中或者返回公司后补办出差审批手续,则扣除一天出差补助(出差补助相关规定详见《差旅费管理细则》)。5/22第四章请休假管理第十一条请休假种类本制度所涉及的国家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按照国家及公司所在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事假、病假(医疗期除外)、年休假休假天数为实际工作日;婚假、产假、哺乳假、丧假、工伤假休假天数含法定节假日。第十二条事假(一)员工凡因个人事宜不能按照规定时间出勤者,均应事先在钉钉提交《请假申请表》,三天或以下的由部门经理批准同意,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同意。(二)事假为无薪假,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补贴等各项待遇。(三)事假的最小请假单位为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扣款计算方式:事假扣款=月基本工资//8×事假时数。(四)员工单次事假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年累计事假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0天。每超过一次月度绩效考核进行分数酌减。(五)除因公外出或出差外,员工在上班或下班时产生未出勤打卡的情况,一律按照半天事假处理,如上下班均未打卡,一律以旷工论处。第十三条病假员工因普通伤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须治疗或休养者,依下列规定请病假:6/22(一)病假须出具正规医院开具的就诊记录、病历卡、病情证明单、医药费证明等请假证明单资料,并报请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确认;无医院开具的就医证明,则按事假处理。如因情况紧急、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无法正常办理请假手续的,在恢复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逾期无效。(二)病假的最小请假单位为天,员工累计休病假时间不得超过法律医疗期规定的时间,病假扣款计算方式:1、当月累计病假天数≤3个工作日,则扣款额度按照每小时平均工资的30%计算,即:病假扣款=月工资//8×30%×病假时数;2、当月累计病假天数3个工作日且≤10个工作日,则扣款额度按照每小时平均工资的50%计算,即:病假扣款=月工资//8×50%×病假时数;3、当月累计病假天数10个工作日,则病假期间工资按照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算。(三)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就医治疗时,可按照《企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及天津市相关规定,享受医疗期相关待遇。医疗期累计计算,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四)病假期间根据实际请假天数扣发月度绩效工资及年度绩效奖金。(五)病假工资不能低于本市(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7/22(六)公司认为员工提供虚假病情信息或假资料或故意夸大病情的,有权要求员工到指定医院复查,费用由公司先行垫付。复查结果属实,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复查结果表明员工提供虚假信息或资料的,其虚假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休假期间视为无故旷工。虚构捏造谎报病假者,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经查属实,情节严重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十四条补休(一)员工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须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二)员工须在当月补休有效期内,事先填写《调休申请表》申请补休,未按规定事先办理补休手续而自行补休的,视为旷工处理。补休时长每月安排补休天数不超过一天,当月有效,逾期作废。补休时间须根据工作情况统筹考虑。第十五条年休假(一)员工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员工依法享受的婚假、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二)职工带薪年假天数: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5天;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8/22假10天;3、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5天;员工入职当年年休假天数按照当年实际工作天数按比例折算。即按照【(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工作自然天数÷365天)×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年休假1、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2、员工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3、员工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如属上述1~3所列情形而当年已休过年休假的,则应在下一年停休年休假。(四)员工申请年休假时,需办理相应请假手续,经核准后方可休假。公司根据经营管理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五)原则上年休假在应在本自然年度内使用,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确因工作需要而未能使用的休假天数,由人力资源部核准,可延至次年度3月前使用,到期仍未使用完毕的年休假将不再另行安排补休。(六)员工可使用当年年休假同等天数折抵病假、事假(折抵的最小单位为1小时);申请人须在《请假审批表》中注明折9/22抵情况。第十六条婚假(一)转正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在劳动合同期内领取结婚证的,可享受7天婚假,再婚者享受3天婚假。假期连续计算,包含公休日及法定假日。(二)员工需凭结婚证可申请婚假,婚假自劳动合同期内办理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过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休。婚假需一次性休完,不得分期休假。第十七条产假(一)产检假女员工在怀孕期间,凭借产前检查建档可享受带薪产检假。超过以下规定时间的,按事假处理。1、怀孕第1~7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2、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3、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二)产假1、女员工正常生育的,可享受带薪产假128天;2、难产的增加带薪产假15天;3、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带薪产假15天。4、产假期间,员工工资按照基本工资计算。(三)陪产假男员工配偶正常生育的,可享受带薪陪产假7天。男员工10/22陪产假,应提供配偶单位出具的休产假证明或孩子的出生证明。(四)流产假1、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可享受带薪产假15天;2、女员工怀孕超过4个月流产时可享受带薪产假42天。3、流产假期间,员工工资按照基本工资计算。(五)保胎假女员工按计划生育怀孕,如员工身体虚弱且工作许可,经公司同意,由医院提供证明,可请保胎假,期间享受病假待遇。第十八条哺乳假女员工生育后,婴儿不满一周岁时享受每日哺乳假,每日2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个婴儿每次增加30分钟哺乳时间。第十九条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去世,持死亡证明员工可给予3天丧假;员工的旁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持死亡证明可给予一天丧假。亲人在外地去世,本人需要前往料理丧事的,丧假酌情延长(以合理的往返时间计算)。第五章考勤休假审批程序第二十条审批流程员工因公外出、出差或请假应按不同考勤类别填写审批单(须提供证明资料的须附证明资料),并提前履行相应的审批手11/22续,具体审批流程参见下表。第二十一条请假核实员工请假时,应告知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应予核实请假事由;因故未能事先请假,或请假期间需要续假者,应于当日电话告知部门负责人,同时办理补(续)假手续,过期未办理手续者视为旷工处理。第六章考勤休假纪律第二十二条员工须严格遵守本制度,严格遵循相关审批流程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论处。第二十三条考勤作弊者、擅自修改考勤记录者、提供虚假休假信息或证明资料者,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经查属实,则在当年度内不允许参与升职、加薪。情节较为严重者给予降薪、降职处罚。情节严重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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