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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关于壮大民营经济的对策与建议3篇【参阅】此篇优质文档“关于壮大民营经济的对策与建议3篇”由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关于壮大民营经济的对策与建议1一、近年来开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情况民营经济是贵州经济的重要支撑和组成部分,在促进发展、创造税收、吸纳就业、承担社会责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经发展成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先后召开三次民营经济发展大会,出台《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黔府办发〔2016〕31号)》等一系列重大指导性政策文件以及一揽子配套措施,为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条件。各有关部门着力营造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2017年,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已经达到亿元,比上年增长%,占全省GDP比重为%,对全省经济增长贡献率为%。2018年一季度,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占全省GDP比重达到%,对全省经济增长贡献率为%,拉动全省GDP增长个百分点。(一)持续深化非公经济改革。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省工商局在贵安新区等5个国家级新区、开发区、高新区试点2/24100项涉企事项“证照分离”改革。稳步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2016年在贵阳市开展试点工作。有序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全省工商(市场监管)系统省、市(州)、县(市、区、特区)三级企业登记机关已于2016年12月1日统一向社会开放名称库,2017年11月建成企业名称查询对比系统。推动工商注册便利化,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条件,简化了登记手续。截止2018年4月底,全省市场主体总量达到万户。二是深化税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审批事项清单管理,目前全省国税系统仅保留7项行政许可事项,审批事项精简91%。进一步规范审批权力,2017年全文废止(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7份。不断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推行行政审批“零超时”制度和网上审批,截止今年3月我省网上办税服务厅收到许可申请339户次,办理399户次,受理率为100%。(二)着力推动政策落地见效。一是省经信委在2017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的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将评估报告在适当范围内进行了发放。二是严格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相关普适性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均可享受:增值税的优化政策包括小规模纳税人、创业就业、安置残疾人、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开发生产软件产品等方面;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类型包括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所得减免、抵扣应纳3/24税所得额、减免所得税、税额抵免等。税务部门面向社会大力宣传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做好税收优惠政策提醒工作,并建立了政策执行确定性管理机制,统一全省税收政策执行口径,指导基层税务机关政策执行。三是省经信委从2014年起委托第三方机构每年测评各地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并发布年度《贵州省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指数调查报告》,并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发布。(三)积极为民营企业减负增效。一是着力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贵州银监局推动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提升服务民营经济质效。截至2017年末,全省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亿元,同比增长%,高于各项贷款增速9个百分点;贷款户数万户,同比增加万户;申贷获得率%,与上年同期持平。省税务局在全国率先开发建设“税务信用云”,充分挖掘税务数据资源,以信用换信贷,为银企搭桥。目前,全省已有8796户中小企业凭借税务信用获批贷款亿元。二是降低税赋成本。自2016年5月全面推开营业税收改征增值税。将剩余营业税经营行业全面纳入增值税管理,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消除了重复征税。2013年至2017年,我省国税系统营改增共实现减税亿元。积极探索信息化服务,研发推广“五通”等工作小软件(“校验通”软件、“固易通”软件、“优惠通”软件、“审核通”软件、“分析通”软件)成效明显;开发推出研发加计扣除申报辅助软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研发支出管理系统”,减轻企业核算、统计负担。三是降低用工成本。省人社厅调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从2014年1月1日起,将参加社会4/24保险的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单位缴费率,从2016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阶段性将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低为19%;失业保险费率暂由3%降至2%;根据国家相关精神,我省阶段性降低费率的政策再延长一年。调整工伤保险费率,从2016年起将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由原来三个档次调整为八个档次。2016年以来,我省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超过9个月的统筹地区,将生育保险费率调整到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以内。2017年,将涉及劳务派遣行政审批事项工作下放至市级人社部门,方便小微企业办理相关事项。(四)大力促进创业创新。一是培育创业主体。省人社厅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截止2017年12月底,全省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亿元;落实社保补贴扶持政策,实施创业行动计划以来,兑现社保补贴亿元;落实创业培训补贴政策,2017年兑现创业补贴万元;落实创业型城市一次性补助政策,已兑现创业型城市一次性补助1600万元。预计还将补助2017年被认定为省级创业型城市的贵安新区200万元。二是省经信委加强“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目前,全省已有16家企业被认定为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10家企业获得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称号。贵阳市还获得了国家级“双创”示范城市称号。三是建设创业平台。目前,全省创建农民工创业园(点)142家(个)、创业孵化基地122家;创建全国创业先进5/24城市2个、省级创业型城市6个;创建省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40个,其中,国家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6个。四是提升创业能力。省人社厅实施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城乡劳动者创业培训计划、农民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应届高校毕业生“万名大学生创业培训计划”、贫困村致富带头人“能人培养”行动、小老板创业培训计划等。五是扶持大众创业。省人社厅持续推进“雁归兴贵”计划,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万人(其中返乡创业万人)。实施“万名大学生创业计划”,全省累计有15857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带动71910人就业。(五)不断强化引导扶持。一是省经信委在2013年至2017年安排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项目专项资金亿元扶持项目1573个。二是省经信委在2015年至2017年连续三年开展“民营企业服务年”活动。期间,省、市、县三级领导深入企业开展帮扶,协调解决问题万余个。三是省工商局加大对小微型企业扶持,在2012年至2017年累计扶持微型企业万余户,带动就业67万余人。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一)针对《提案》中提出的“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省经信委将加强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宣贯实施的组织领导,建立宣传贯彻工作机制,有重点、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宣贯工作。建立督促指导机制,增强法律宣贯工作的实效性。二是省经信委将6/24充分发挥贵州省推动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部门联动和政策协调,合力推动有关中小企业各项法律政策落地。推动各市(州)结合当地情况建立中小企业促进工作协调机制。三是省经信委将充分发挥省非公经济发展改革专题组办公室作用,会同专题组成员单位继续深化非公经济发展改革。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放管服”改革有关措施,降低生产成本,增强企业活力。同时,结合非公经济发展改革工作,进一步完善民营经济运行协调服务机制。四是省工商局将持续推进“十八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在“多证合一”改革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内推进涉企行政许可事项的“证照分离”改革。开展工商部门政务窗口登记工作服务质量整治。开展工商部门涉企服务效能整治。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在年底前实现贵阳市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个工作日以内,全省其他地区企业开办时间再压缩一半,总体不超过11个工作日。五是省经信委将继续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指数评价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综合协调。六是省经信委将会同有关单位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破除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歧视性限制和隐形障碍,营造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二)针对《提案》中提出的“加强服务引导,增强民营经济活力”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省人社厅将积极培育创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巩固创业型城市的创建成果,开展返乡创业示范县创建工作,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建设7/24管理,着力建设一批产业特色突出、承载能力较强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二是省经信委将充分发挥中国中小企业贵州网(贵州非公经济网)的骨干作用。完善服务平台,以“1+10+6”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为基础,将骨干网络延伸到县(市),提高中小网信息覆盖面和服务面。三是省经信委将推动各县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充实人员力量和服务内容,切实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支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建设,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作用,提供好财务管理、融资、法律等方面的服务。培育认定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申报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三)针对《提案》中提出的“降低成本,为民营经济减负增效”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省经信委将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推进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工作,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加强与中国银行贵州分行、邮储银行贵州分行、民生银行及各类金融机构合作,促进银企对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二是省银监局将督促辖内各银行金融机构完善管理和服务体系、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实现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含)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合理控制小微企业贷款资产质量水平和贷款综合成本(包括利率和贷款相关的银行服务费)水平。制定辖内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单列2018年小微企业信贷计划。督查严格执行不良贷款容忍度和尽职免责要求,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高出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年度目标2个百8/24分点以内的,或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不高于%的,可不作为监管部门监管评级的扣分因素。督促完善小微企业续贷制度,简化续贷办理流程,合理设定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并改进支付方式,支持正常经营小微企业融资周转的合理金融服务需求。三是省税务局将严格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让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可充分享受到相关普适性税收优惠政策。四是省经信委将依托工信部领军人才培训和贵州省中小企业星光培训工程,加强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培训。同时,配合省人社厅继续开展好民营经济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定工作。(四)针对《提案》中提出的“加大宣传力度,为民营经济发展积蓄后劲”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省经信委与《贵商》杂志社合作,2018年至2019年在《贵商》杂志上,分设《星光行动》、《专家解读民营经济政策》、《企业案例》三个栏目宣传民营经济政策和企业家精神。二是省经信委将积极开展中小微企业服务日活动。围绕法律宣传、政策解读、管理提升、融资对接服务等内容,组织举办相关培训。举办好“6·27中小微企业日”宣传暨贵州民营企业服务提升活动,集中展示我省中小微企业发展成就,宣传国家和我省出台的有关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三是省人社厅将通过举办创业创新大赛、打造“贵州创业生产线”等方式,在全社会形成鼓励创业、全民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畅通大众创业、创富通道,凝聚和激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情,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9/24(五)针对《提案》中提出的“探索民营企业扶贫模式”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省经信委将优选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争取省级脱贫攻坚投资基金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促进龙头企业尽快发展壮大。完善企业与贫困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让贫困人口更多分享产业发展带来的实惠。二是省经信委将贯彻落实大扶贫
本文标题:关于壮大民营经济的对策与建议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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