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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号】2-436【原文出处】江西社会科学【原刊地名】南昌【原刊期号】200504【原刊页号】180~185【分类号】F13【分类名】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复印期号】200508【标题】规则和信用的建设: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新阶段【作者】林其屏【作者简介】林其屏(1944—),男,福建福清人,福建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教授。(福建福州350001)【内容提要】我国市场经济在经过商品化阶段和市场体系建设阶段的发展后,市场经济的框架已基本建立。现在已进入市场经济发展的第三阶段——规则和信用的建设阶段,这个阶段需要的时间最长。规则和信用建设的关键是建立规则和信用体系。【关键词】规则和信用/市场经济/新阶段【正文】[中图分类号]F123.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518X(2005)04-0180-06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已经经过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商品化阶段,即把产品转化为商品,不断提高商品率的阶段;第二阶段是市场体系建设阶段,即不断完善市场体系的阶段。目前,这两个阶段都已基本完成,我国市场经济框架已基本建立。现在实际上已经进入第三阶段,即规则和信用的建设阶段。当然,这三个阶段不是截然分开,而是就其侧重点而言。在这三个阶段中,尤以第三阶段——规则和信用建设,需要的时间最长。一、规则和信用是市场经济的两大基石市场经济主要是通过经济主体之间的信用关系加以维系的,对信用关系的规范与调整,又离不开一系列规则(即法律法规)的约束和影响。市场经济实质上是法治与德治统一的经济。在这里,规则和信用是市场经济的两大基石。规则是市场经济的法制基石;信用是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石。规则是指人们有意识创建的一系列政策法规,从宪法到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到特殊的细则,直至个别契约的正式制度。它是保证市场有效运作的基本原则,它决定着市场内部的结构和安排是否适当,市场交易和企业内部交易是否协调,从而保证社会分工、合作不断发展和扩大,市场经济制度得以正常运转。没有一个好的市场规则,市场难以发挥它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不可能真正建立起来。无疑地,市场规则的建立和市场秩序的逐步完善,是发展经济、深化改革的一个重要前提。正式制度的确立是市场经济的必要选择和前提条件,但现实经济生活中仅有这些是不够的,国家的法制也有其不可避免的缺陷,即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多样性,无法完全容纳市场经济社会利益要求的多元性和利益结果的复杂性,仅靠法制还难以形成人们之间的社会合作力和聚合力。在这种情况下,非正式制度安排就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道德约束的力量是十分必要和十分重要的。信用是道德约束的核心。信用原则要求具有独立经济利益行为的主体之间的经济往来,讲信用,杜绝欺诈行为,要求以信用为核心来构造道德秩序。市场竞争是公平竞争,是在规范的经济秩序中进行,它拒绝欺诈,排斥投机取巧,鄙视一切不讲信用的行为。市场规则是保证市场有效运作的基本原则,市场规则的确立,离不开完备的法律规范,也离不开有效的道德支撑和约束,它们共同规范着人们的行为和价值取向,在潜移默化中成为一种社会秩序和为社会大多数人认同的自律准则,二者共同作用、相互促进,对保证市场的正常运行起到重要作用。比如,市场交易要通过契约来完成。因此,必然要制定实施有利于契约履行的各种“游戏规则”,这就是法治的表现。然而,仅止于此还是不够的。任何契约的履行,无不建立在“诚”、“信”的交易理念上。如果其中一方不讲信用、不守信义,再好的契约也会是一张废纸,即使诉诸法律解决,也会损失市场效率,而且从整体上说也会加大整个社会的运行成本。市场经济讲法治,也要讲道德,法治是外在的约束,道德是内在的自律,二者必须双管齐下,缺一不可。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规则建设和信用建设是互为支持、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规则作为规范信用交易行为、提高社会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的最重要的力量,为信用交易的发展和社会信用体系的运行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同时,规则虽然对各种社会关系、经济关系做出了制度性的规定,但由于经济主体之间的关系复杂多变,规则并不能独立完成协调所有经济关系的任务。同时以法制手段调整经济关系的社会成本很高,并且法制手段只能在问题出现之后才发生作用,具有事后性,所以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法律又必须以信用作为其必要的补充。信用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的有效发挥是通过社会信用体系来实现的,而法律又为信用体系的正常运转创造了必要的社会环境。用法制保障信用,是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有效措施。二、规则和信用建设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阶段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以市场为取向的,刚起步时,必然要把产品逐步转化为商品;而当商品市场逐步形成之后,又必然要建立市场体系。当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已基本建立后,就必然要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即规则和信用的建设阶段。从商品经到市场体系的形成到规则和信用建设,是市场经济发展逐步成熟和逐步升级的三个阶段。规则和信用建设是市场经济内在规定性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1.规则和信用是维系商品交换的基本前提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方式和主要手段的经济。为了提高效率和降低交易成本,必须实现市场经济的有序进行。实现公平与有序竞争是市场经济体制的本质要求,其外在的规则是法律体系,其内在的约束机制则是信用。没有规则和信用就没有交换。商品交换是以社会分工为基础的劳动产品交换,其基本原则是等价交换,交换双方都是以守规则和讲信用作为条件,构成互相信任的经济关系。任何一方不守规则和不讲信用,就会使等价交换关系遭到破坏。同时,由于资源的有限性,市场必然产生竞争。为了使竞争不至于搞垮整个市场,一切竞争者就必须平等、互信和互利。也只有这样,竞争才具有经济意义。在等价交换的原则下,人与人之间首先要有互信,然后才可能实现互利,从而形成一种平等互信互利的关系。市场竞争是市场寻利人理性的智慧、技能和运气的对比与较量。毫无疑问,它必须遵守平等互信互利的规则和信用,不能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健全的法律体系,是正常的信用关系得以维系的保障。仅靠良心、道德,不可能有效约束债权人和债务人的经济行为,必须依靠法律力量,把一切信用活动纳入法制的轨道,才能维户和培育良好的信用秩序,形成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环境,为市场经济建立必要的法制基础。从完善、强化法制入手,构建有效的信用制度,是关乎当前改革与发展全局的问题。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的竞争是非常激烈的,甚至可以说是残酷无情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发展市场经济的历史早已证明了这一点。我国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长历程中,也充分反映了竞争是无处不在,无人可免。但不管时间、条件怎样不同,守规则、讲信用的企业最终都会击败对手,取得竞争的胜利,从而达到占领市场的目的。这一点不管是西方的市场经济,还是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都是高度一致的。2.规则和信用的缺失制约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1978年以前,中国实行的是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没有规则和信用制度,经济单位以及个人之间的经济联系是依靠国家指令性计划加以维系的。指令性计划所体现的规则就是经济联系的规则;指令性计划所体现的信用就是经济联系的信用。这个阶段的社会规则和信用的特征是政企不分,企业是政府的附属物,没有经营自主权,没有商品的交易,只有产品的调拨。结果造成经济活动效率低下,经济发展缓慢。改革开放以来,先是放开指令性计划,开始从产品向商品转换。随着扩大经营自主权乃至产权制度的改革,外商的进入以及外资企业、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的不断发展,在这些对手的竞争下推动了国有企业走向市场,逐步成为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市场体系也逐步形成。这时,如何遵守市场经济运行的规则和信用,日益凸显,需求逐步增加。为了获得客户、获得融资支持和开拓市场,企业必须由无序的恶性竞争产生的不守规则、不讲信用,转向遵守规则与诚实经商的理性经营。但是,由于信用制度的不健全和信用体系尚未形成,假冒伪劣产品不断出现,企业逃废银行债务和企业之间“三角债”问题非常突出。如今,在部分地区和部分领域,由于规则和信用缺失,商品交易行为甚至倒退到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状态,不仅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而且还制约了经济的健康发展。有经济学家认为,目前中国经济的首要问题“不是需求不足,而是信用不足”。在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已经形成的情况下,规则和信用的缺失问题,已经严重困扰了企业经营和市场经济秩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突出瓶颈之一。3.规则和信用建设是改善投资环境的重要环节市场经济发育程度的成熟度不断提高,交易规模不断扩大,使信用交易方式成为现代市场经济中的主要交易形式。信用交易的普遍化,大大降低了市场交易成本,从而使市场规模因此成倍扩大。信用关系的出现和信用需求的迅速增长,使守规则讲信用,成为处理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准则。只有这样,市场竞争才能充分发挥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增强市场经济发展的动力。否则,就没有市场秩序,市场经济就不能健康发展。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国内外市场融合度不断提高,为了提高我国吸引外资的能力,必须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其中,守规则、讲信用是一项改善投资软环境的重要环节。没有完备的规则和信用制度,国内外投资者在扩大投资和发展贸易上就会缺乏安全感,影响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和进出口规模的扩大。同时,国内企业由于缺乏信用意识,信用等级低,在境外投资中,增加了境外融资成本,影响了竞争力。为了适应对外开放,实现国内外市场一体化的新形势,也需要加快社会信用制度的建设。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遵守规则和信用问题的重要性日益突出。为此,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必然要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规则和信用建设阶段。建立健全规则和信用制度,是优化经济环境、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有效地进行宏观调控、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必然要求。三、规则和信用建设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规则和信用是人类文明的果实。它体现了最根本的法律关系和社会关系,体现了市场经济必备的道德理念与法律意识,它是整个市场经济赖以发展的基石。规则和信用建设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西方国家历经150多年的努力,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市场经济制度,其核心就是规则和信用制度。信用已成为西方公民的“第二生命”,没有信用的人在社会生活中寸步难行。但仍然发生了美国第七大公司安然公司的欺诈事件。事件被揭露以后,在美国朝野引起极大的震动。这一案件涉及一大批政府要员和国会议员,而且还涉嫌勾结安达信会计师行造假帐,引起了各方的关注。这说明,即使是在美国这样世界上市场经济十分发达的国家,规则和信用建设的任务也还没有完成。可见规则和信用建设需要多么长的时间。我国正处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在完成了商品化和市场体系建设两个阶段后,刚刚步入规则和信用建设新阶段。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不可能通过开几次会、下发几个文件就能达到目的。特别是这个阶段的目标和要求还没有设定,理念还没有确立,氛围还没有形成,要实现这个阶段的任务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因为:一是契约观念和“公德”意识的缺乏。中华民族自古就有诚实守信的传统美德。古人曾说:“诚者天之道也,诚者人之道也,诚者商之道也”。但是,中国传统伦理文化中契约观念和“公德”意识缺乏,特别是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经济人特征的恶性膨胀,国家法律体系的不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的不健全,等等,都影响了规则和信用建设的进程。可以说,当前的规则和信用缺失是历史与现实、经济与政治、社会与个人、思想文化与制度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因而不能幻想一朝一夕就能实现全社会遵守规则和信用状况的根本好转。二是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过渡的特定时期,虽已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但是,这些法律多是粗线条的,法律本身的可操作性以及实际被遵守的程度均与要求有一定的距离,其结果是诚实信用的传统道德受到冲击,于是我们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陷入了二种怪圈:一方面各种市场规则不断完善,市场运行有法可依;另一方面部分市场主体信用缺损,不依法办事。同时,信用制度建设方面的立法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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