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组织学习教育 > 医疗保障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范例【汇集4篇】
1/37医疗保障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范例【汇集4篇】【参阅】此篇优质文档“医疗保障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范例【汇集4篇】”由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医疗保障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第一篇】2021年,隆安县医疗保障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医疗保险保障民生和稳定大局的作用,强化服务,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现将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一、2021年工作总结(一)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我局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南宁市各项决策部署,并坚持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到各项事业之中,切实把理论学习体现到完善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解决实际问题上来。1.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2/37一是积极开展党史专题学习。在干部自学的基础上,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多种形式专题学习“四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结合全年的理论学习计划,2021年共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0次学习十个主题,其中专题学习4次;局支部通过支委会12次、主题党日12次、专题党课11次等“三会一课”形式学习“四史”。二是开展支部党员专题培训。充分发挥线上学习培训优势,运用“学习强国”等平台开展学习,参加党史知识问答,学习党史知识,对支部党员进行全员培训。2021年,党员通过微信平台在线微党课学习3次,10月22日专门组织党员观看“十场名家云直播”微党课。三是开展多种形式党性教育活动。按照上级安排,我局积极落实,派出一名党员参加县里开展的“红色歌曲大家唱”拉歌活动;6月2日,开展“庆六一·童心向党”主题活动,干部职工携未成年子女开展党的故事宣讲,引导他们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6月4日,赴马山县医保局党史学习教育经验;6月19日,前往位于崇左市龙州起义纪念馆、小连城、红八军军部旧址,开展红色教育活动;6月21日,组织全体党员开展“红色歌曲大家唱”卡拉OK比赛;6月21日,开展“党史故事大家讲”和“党员心声大家谈”活动,党员轮流讲一则有关党史故事,并结合入党以来的经历,谈学习党史的感受;7月7日,到隆安县农民工创业园脱贫攻坚展厅开展“脱贫感党恩奋进新征程”主题党日活动;10月22日,组织集3/37中观看红色影视作品《红色传奇》第1集《星火初照》。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凝心聚力、鼓舞士气,既活跃了学习氛围,又达到了学习目的。四是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履职担当的动力,提高为民服务的水平。一是多形式、广覆盖推广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应用,纵深打造医保便民,2021年,全县61家定点医药机构均已实现医保电子凭证结算工作,参保人可通过医保电子凭证享受各类高效、便捷、规范的医保服务;二是加强与各部门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确保脱贫人员应保尽保,落实参保资助政策;三是推动门诊跨省结算率先落地,解决群众就医难题,三家二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隆安县人民医院、隆安县中医医院、隆安县妇幼保健院)均已实现开通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进一步方便了群众就医。2.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职责,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抓在手上、把职责扛在肩上,积极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地见效。二是注重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按照《中共隆安县委宣传部中共隆安县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全县理论学习的通知》(隆宣发〔2021〕3号)精神,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4/37组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南宁市各项决策部署,较好完成2021年县委要求的阶段性理论学习任务。2021年,我局召开意识形态专题研究会议2次、组织生活会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10次,按照县委宣传部的理论学习主题进行了安排。三是强化舆情管控,加强阵地建设。结合《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宣传工作,全面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做好负面信息的调查核实,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倾向苗头性问题,定期开展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牢牢把握话语权。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意识形态工作阵地建设和管理,确保系统内宣传栏、广告牌、电子显示屏、文化活动场地等意识形态阵地内容及时更新,始终坚持正确方向和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3.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我局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强化“一把手”主体责任,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明确其他班子成员履行5/37“一岗双责”,对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推动班子成员既抓好业务工作,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二是加强教育引导,提高党性修养。我局始终坚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抓好日常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全体党员党性修养。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等多种形式,将廉政责任纳入会议内容,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督促全体党员举一反三、警钟长鸣、清正勤廉;不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并引导纠正;围绕整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全面排查,同时引导领导干部要自觉带头培育良好家风,既廉洁修身,又廉洁齐家,时刻保持头脑清醒,挺纪在前,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严守底线。三是持续正风肃纪,推进廉政建设。我局始终坚持加强医保廉洁自律规范,确保医保队伍纯洁性,做到用制度管人,用纪律约束人。制定印发了《隆安县医疗保障局单位支出管理制度》、《隆安县医疗保障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隆安县医疗保障局经费支出管理制度》、《隆安县医疗保障局收入管理制度》、《隆安县医疗保障局预算管理制度》、《隆安县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等并严格执行,完善了管理体系,规范了采购行为,提高了采购效率,促使资金支出合法合规,专款专用,厉行节约,预算科学合理严肃,从严杜绝腐败现象;规范执行6/37“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围绕管人、管事、管财、管物等重要事项,由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持续正风肃纪,主要做好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认真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工作,经过一系列整改,我局被曝光违反工作纪律的4位同志都能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愿意接受组织的问责和处分,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均表态,要举一反三,深刻剖析自己和检讨自己,在行动上拿出切实有效的措施,保持好干部的良好形象。(二)主要业务工作开展情况。1.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1落实资助参保政策,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应保尽保。一是抓好脱贫人口及困难特殊人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2021年,我局严格落实参保动员主体责任,与各职能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做好人员身份标识,及时掌握动态调整人员,跟踪参保情况,重点做好脱贫人口及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城乡低保对象、认定有效期内的低收入对象、残疾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等困难特殊人群参保缴费动员工作,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应保尽保。截至2021年12月底,我县脱贫户103463人,核减63人,应参保103400人,已参保103400人,参保率100%;农村低收入人口30806人(其中民政部门认定的对象27538人,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监测对象3268人),已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是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7/37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人·年,我县继续按照原医保扶贫政策资助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其中,全额代缴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持二代残疾证残疾人、农村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结扎户的父母及其子女和脱贫人口(指2019年脱贫户、2020年脱贫户)参加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代缴,即280元/人;差额代缴人员:脱贫人口,即2014、2015年退出户、2016、2017、2018年脱贫户参加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差异化补助,2014、2015年退出户补84元/人,2016、2017、2018年脱贫户补168元/人。2执行上级文件精神,抓好医疗保障待遇政策落地。过去5年脱贫攻坚期间,我县执行医疗保障待遇倾斜政策,对两年扶持期内脱贫人口以及监测户、边缘户的住院、门慢实际医疗费用,兜底报销比例达到90%和80%。2021年,我县严格落实自治区及南宁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相关文件精神,8月1日之前,继续执行脱贫攻坚期间的医疗保障待遇倾斜政策,对两年扶持期内脱贫人口以及监测户、边缘户的住院、门慢实际医疗费用,兜底报销比例达到90%和80%;8月1日之后,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全面清理存量过度保障政策,取消不可持续的过度保障政策,确保政策有效衔接、待遇平稳过渡、制度可持续。增强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功能。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公平普惠8/37保障政策,全面取消脱贫人口在脱贫攻坚期内门诊特殊慢性病和住院治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倾斜政策,转为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待遇。完善大病专项救治政策。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在全面落实大病保险普惠待遇政策基础上,继续对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和认定有效期内的低收入对象实施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10%、取消封顶线的倾斜保障政策。对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在规定的5年过渡期内,实施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取消封顶线的倾斜保障政策。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不再享受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属于我县救助对象的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和认定有效期内的低收入对象,以及属于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在规定的5年过渡期内,按应计入住院医疗救助费用的70%以上给予救助。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不再享受医疗救助政策。建立依申请医疗救助机制。对参加当年基本医疗保险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家庭收入低于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的,对其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累计在1万元以上的部分采取依申请救助的方式予以救助。9/372021年,全县脱贫人口普通住院25736人次,医疗总费用万元,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万元,大病医疗保险赔付9077人次,赔付金额万元,医疗救助基金支付7862人次,报销金额万元。全县脱贫人口门诊特殊慢性病就诊34498人次,医疗总费用万元,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万元,大病医疗保险赔付3989人次,赔付金额万元,医疗救助14347人次,报销金额万元。3建立健全预警监测长效机制,防止因病致贫返贫。一是定期监测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情况。通过部门信息比对,及时筛查未参保人员信息反馈给乡镇,由乡镇做好参保动员工作;二是定期监测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享受医疗费用报销政策情况。每个月定期比对数据,将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年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累计5000元以上以及
本文标题:医疗保障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范例【汇集4篇】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212244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