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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关于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不强的表现【热选4篇】【参阅】此篇优质文档“关于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不强的表现【热选4篇】”由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不强的表现【第一篇】一、要善于接受群众监督。常言道‚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口碑是人民群众检验‚一把手‛是否正确运用手中权力的‚试金石‛。口碑好坏,关键看‚一把手‛是否能为人民群众谋利益,是否与人民群众站在一起。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作为各级部门‚一把手‛要始终牢固树立权力源于人民、权力服务人民的思想;要敢于、善于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恪守为民之责,学会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思考问题,将人民群众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想问题、办事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善于同人民群众打交道,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主动将自身权力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努力提高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办大事的工作水平,帮助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二、要切实加强党内监督。‚一把手‛在班子中处于关键2/17位置,特殊的地位决定其掌握着重要权力。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一把手‛由于手中权力过于集中,自身不能正确把握,会上会下,屋里屋外稍有不同声音,当即指责批评,给予难看,‚一堂言‛现象广泛存在。加之缺少有效的制度约束,自身成为部门的‚总管家‛,独特的语气背后渗透着权力的符号,班子其他成员难有真正说话的权利,官员腐败也就成为可能。为此,‚一把手‛必须自觉强化党内监督,处理好‚偏听‛和‚兼听‛的关系,在班子中建立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具体制度和办法。要搞好班子团结,加强权力制衡,畅通沟通渠道,深刻认识到在班子中自己既是班长,也是普通的一员,要勇于让下属说‚不‛,坚决防止先集中后民主,真集中假民主现象产生,坚决防止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防止独断专行。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必须坚持集体讨论、集体决定来实现。三、要敢于接受媒体监督。当今时代,媒体已成为人民掌握信息和沟通的主要渠道。近年来,通过媒体监督暴露处理的干部不占少数,致使部分‚一把手‛谈媒色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要么避而不见,要么相互推诿,总摆出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分析背后原因,不难看出领导干部害怕承担责任、丢官卸职的恐慌心理。然而媒体也并非如洪水猛兽一般,作为‚一把手‛要提高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敢于面对媒体,敢于在媒体监督下开展工作,善于借助媒体加强与社会、与人们群众的沟通与交流,积极发挥媒体在统一思想、凝聚力3/17量、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与媒体形成良好的合作机制,树立自身良好形象。四、要主动接受网络监督。随着信息化社会的到来,互联网逐步改变着人们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方式。网络已成为公众了解国家事务、发表个人意见、提供信息线索、形成社会舆论的新平台。由于具有普遍性和不可控性的特点,网络强化了公众的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成为信息社会下实现权力监督的重要工具。作为‚一把手‛要学会运用网络技术,搭建信息沟通平台,通过建立政务、纪检监察、信访网站等形式,将‚一把手‛的权力范围、财产状况、个人收入等与权力运行相关的重大事项情况公布在公众的视野内,扩大公民的知情权,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要积极同广大网民交流互动,收集采纳群众提出的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主动处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实现服务于民。五、要勇于实现自我监督。自我监督是一个内化律己的过程。古人常强调要先‚修身齐家‛后‚治国平天下‛,这是再普通不过的道理。‚一把手‛作为部门的领导核心,不可避免会与各种人打交道,其举手投足、一言一行均可成为别有用心之人攻击的‚靶子‛。因此,‚一把手‛不仅要注重自身学识、能力、素质的提高,更要注重操守、德行、人品的修养,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严格要求自己,时刻提醒自己,做一个经济上清楚、政治上清醒、生活上清白、作风上清廉的好干部。4/17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不强的表现【第二篇】今年以来,某某乡纪委聚焦主业,突出监督执纪问责,通过“摸、查、看、访”等形式,紧紧抓住举报线索这个关键要素,变被动为主动,坚持主动出击,抓“早”抓“小”,切实保障群众利益:一是强化组织健机制。以信访举报接访工作为突破点,成立了以乡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乡纪委全体为组员的接访举报工作组,采取“走出去、收进来、速效办”三步走接访模式,改变以往窗口等待接访,每周不定期主动进村入户接访,接访中,通过发放宣传页、公开举报电话畅通线索问题举报渠道,着重收集针对群众比较关注的扶贫救助、低保办理、环境污染等方面的信访诉求和信访举报,对于现场群众诉求能及时答复速效办理,不能立即作出答复的问题,认真做好记录并向反映人说明情况限时办理答复。二是创新模式抓监督。以乡党委工作落实为着力点,今年年初制定了乡党委中心工作落实专项督查督导工作组,配备年青骨干力量充实到纪检专职队伍,抓督查督导落实,督导督查采取日常定向不定向监督、重点专项监督、走访群众监督等手段,以考勤人员在岗在位、督查工作完成进度、跟踪反馈问题整改等形式开展,全面掌握工作落实情况,下发督导督查通报、提出问题整改意见,不断促进乡党委各项重点工作稳步推进。三是正风肃纪严问责。以追责惩治高压态势为发力点,本5/17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发挥乡纪委“利剑”作用,对工作“没事干”“不会干”“不愿干”“不实干”干部坚决予以追责,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坚持一查到底,特别加强对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进行查处,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违纪违法行为,为乡党委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信访维稳等各项中心工作的顺利落实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今年以来,某某乡纪委共接到群众举报线索13件,信访诉求50余件,下发督导通报38期,党政纪处分党员干部9人,通报批评13人,有效的营造了某某乡风清气正环境,提升了某某乡各项工作整体水平,为推动全乡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提供坚实保障。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不强的表现【第三篇】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监察体制改革以来,XX市监督对象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共有XX名党员,XX名监察对象。面对这么多的监督对象,如何对其实施精准有效监督,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一、存在问题发现问题是监督工作的生命线。从目前监督工作来看,20xx年,XX市纪委监委处置的XX件问题线索中,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XX件,仅占比XX%,这说明我们的监督工作还有6/17很大差距和不足。(一)站位不高,思想认识有偏差。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规定,监委是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监督都是第一任务、第一职责,都要求坚决把监督挺在前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准,不善于从政治上审视、分析和查处问题,重审查轻监督,认为办案是硬指标、监督是软任务,无论是监督检查室还是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都忙于办案而疏于监督;有的对监督的“再”监督认识不到位,出现监督“越位”、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有的担当精神不强,主动亮剑不够,认为监督容易得罪人,导致监督弱化、虚化。(二)职责不清,权限职能有交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设监督检查一章,明确监督重点,规范监督方式,使监督更加有力。但是,《规则》对纪委监委各监督主体谁来统筹、职责分工、如何协作等没有详细规定。比如:第十二条规定,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而监督检查室具体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与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作风监督的职责上有交叉、有重合。同时,监督检查室的日常监督和派驻机构的派驻监督在对象、内容上边界模糊,职责定位不够清晰,监督关系没有理顺,导致出现“九龙治水”、无序监督,或推7/17诿扯皮、无人监督,或多头监督、资源内耗问题。(三)机制不畅,统筹运行有阻力。党中央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为强化监督职责提供了重要支撑。实际工作中,党风政风监督室承担专项监督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室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市委巡察办负责巡察监督,但是“四个监督”各管一块、单兵作战、行无定式,没有打破孤岛、聚拢五指,致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如:巡察办与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之间没有实现信息共享;监督检查室对派驻机构的联系指导作用没有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专项监督上无力统筹“四个监督”,没有形成监督合力。(四)手段不多,方式方法有欠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廉政档案、意见回复等常规的监督方式均有点题,但在实践运用中,各监督主体普遍感到茫然,监督办法不多、方式不新,致使监督效果不佳。比如:监督检查室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但是仅仅实现了档案见面、材料扫描,对监督对象的性格特征、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并不了解,这种粗放式的监督,形式大于内容;派驻机构在派驻监督上缺乏全局观念,未将“病树”“歪树”放在“森林”的整体之下分析研判,对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和班子情况心中无数、画像不准;党风政风监督室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上依赖看资料、查账目等传统手段,不会运用8/17“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束手无策。二、原因分析从监督方面的诸多问题可以看出,监督乏力已经成为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之一,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匹配”。(一)能力素质和监督理念不匹配。从实际情况看,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与当前形势还不相适应。一是监督意识不强,不会督。监察体制改革后,如何按照监察法要求和“四种形态”标准对成倍增加的监察对象开展日常监督,显得力不从心。二是思维模式固化,不想督。局限于“安排什么干什么”“看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日常监督、派驻监督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考虑不深不细。三是担当意识缺乏,不敢督。受熟人社会影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拉不下脸、下不了手,弱化了监督工作的严肃性。(二)职责权限和监督格局不匹配。从表面看,“四个监督”是简单的1+,但目前4个1+小于4,因为各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不能有力支撑起“四个监督”一体化的格局。一是组织架构上,没有指导统筹“四个监督”的领导机构,监督缺少研判、规划统筹,导致各监督主体各说各的,各干各的,没有同向发力。二是职责定位上,监督职责、监督领域有交叉,也有留白,出现了重复监督或无人监督的困境和尴尬。三是人员力量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督检查室的人员力量不足,在保障办案的前提下,很难有精力开展监督工作。9/17(三)制度体系和监督模式不匹配。目前,监督工作尚处于探索创新阶段,没有可以“照单”监督的制度体系。一是监督重点上,“四个监督”基本都可以“包打天下”,没有各自的主攻方向和侧重点,相互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还不完善。二是监督程序上,除了巡察监督比较规范外,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如何请示报告、如何发现线索、如何整改落实均没有现成的制度规范。三是监督方式上,习惯于按老套路、老办法开展工作,不善于抓早抓小,特别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监督的手段不多。四是监督对象上,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对象基本相同,对各自的监督层级和监督重点没有明确的区分,影响了监督效果。(四)考核方式和监督实效不匹配。尽管XX市纪委监委机关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和各部室每年进行考核,但是考核管理不精细,致使监督工作没有动力和活力。一是考核导向上,以案件数量论英雄,让监督工作“出力不讨好”,从主观上丧失了对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考核方式上,指标设置不科学,让考核显失公平,致使监督工作形式化、表面化。三是考核结果上,由于
本文标题:关于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不强的表现【热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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