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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技术方案【汇集5篇】正所谓,“工作技术方案【汇集5篇】”我们应尽快完善好自己的工作计划。工作计划的设定能够降低我们出错的概率。哪些好的工作计划值得借鉴呢?相信您应该喜欢网友分享的“工作技术方案【汇集5篇】”,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工作技术方案篇1一、指导思想:以切实强化、加强和改进小学德育工作的责任意识,加强对德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切实强化“与时俱进”的理念,坚持“分层次、抓基础、重建设、严管理、创特色”的工作思路。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切实增强大教育、大德育观念,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德育工作的.途径和方法,主动争取社会、家庭的通力协作,形成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的综合合力,开创农村学校德育工作的良好局面。二、活动地点:劳动教育实践基地三、活动时间:节假日、劳动课四、参加人员:学校师生五、活动形式:以组为单位,由班主任带领轮流开展活动。六、活动内容:1、劳技课通过课堂教学进行劳动教育。2、校外劳动实践基地进行学习。3、校内劳动实践基地体验。4、家庭劳动深化。七、活动要求:1、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各班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动员学生参与劳动实践活动。要精心设计实践活动的内容、方式等,认真落实,使劳动实践活动取得实效。2、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加强劳动实践活动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各班也可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确保活动的顺利有序进行。3、点面结合,注重实效。坚持点面结合、以点带面的原则,重点做好劳动实践活动,兼顾面上的工作,做到既突出重点,又全面参与。活动一定要围绕当地的实际需要展开,努力解决一些实际问题。4、加强教育,注意安全。在活动之前,要加强学生的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使其充分了解劳动实践活动的注意事项;在活动过程中,要加强学生的管理和监督,促使其自觉遵守活动守则,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结束工作技术方案篇2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方案。一、范围和对象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列入评审范围:1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教师进修学校的现任公办教师;2职业中学文化课、专业课现任公办教师;3教研室的教研员及原为教学研究人员,现任教研室领导仍兼教学研究工作的人员;4青少年活动中心、幼儿园、托儿所中符合小学教师职务条件的专职教师和专职辅导员;5曾任专职教师,现任学校行政领导仍兼课者;6曾任专职教师,现以教学为主兼搞行政工作的人员;7从事学校电化教育、实验教学、劳动技术教育和计算机教学的教师;8曾任专职教师,现从事勤工俭学工作的人员;9经市、县教育局批准的具有合法办学资格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师。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列入参评对象:1拒绝承担教学、科研任务、班主任工作或不能履行现任岗位责任,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造成不良后果者;2弄虚作假、谎报学历或工作业绩,剽窃他人成果者;3受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者。二、任职条件(一)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2、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3、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4、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学考核结果均须为合格以上等次;其中申报正高级教师须有2次以上为优秀等次,申报高级教师、一级教师须有1次以上为优秀等次。5、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年均不少于48学时(初次认定者除外)。6、身心健康。(二)业务条件3、一级教师1具有较强的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思想实际和年龄特征,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2比较扎实地掌握所教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专业知识技能较强,能结合教学开展课外实践活动,教学效果好。3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4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具有硕士学位,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有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5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三)破格条件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评审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不受学历和任职年限的限制。1、一级教师破格评审条件1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获市级以上政府奖励或荣誉称号。2指导至少1名学生在省级以上比赛、竞赛中获得第一名或一等奖的。2、高级教师破格评审条件1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获省级以上政府奖励或荣誉称号。2指导至少1名学生在国家级比赛、竞赛中获得第一名或一等奖的。3、正高级教师破格评审条件1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获国家政府奖励或荣誉称号。2指导至少2名学生在国家级比赛、竞赛中获得第一名或一等奖的。(四)学历要求参评学历均须与所任专业一致。后取学历者,须在取得学历后在本专业岗位上工作实践满1年以上方可用此学历参评。后取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方可申报一级教师职务;后取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方可申报高级教师职务。后取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方可申报高级教师职务。五、报送材料种类及要求1、种类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级和中级一式三份,初级一式两份。《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高级和中级一式两份,初级一式一份。2个人申请。3个人工作总结。4毕业证书,多学历者提供所有学历。5教师资格证书。6申报正高级、高级和一级人员,提供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免试证)。7培训合格证书(2007年至2010年)。8计算机等级(计算机模块)培训合格证书。9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10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11任现职以来的获奖证书、荣誉证书。12任现职以来具有代表性的论文论著原件及封面、目录、主办单位、正文复印件。13任现职以来学()考核等次为优秀个人考核表。14公示证明材料。15近2年的教案。工作技术方案篇3各处室、系:为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xx]8号)和《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教学〔20xx〕32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适用对象本方案适用于我校所有高职学生。本方案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二、认定原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三、认定机构(一)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全面领导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挂靠在学生处,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全校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二)认定工作组。各系成立以系领导为组长、系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等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三)认定评议小组。以年级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年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年级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年级范围内公示。四、认定标准学校在全面了解学生家庭经济收入,家庭人员组成、家庭成员健康状况以及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平均消费情况的基础上,依据各生源地(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认定的基本条件为:(一)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二)单亲或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家庭又无固定经济来源且亲友无资助能力者;(三)家庭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四)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五)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者;(六)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经济条件差,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者;(七)因家庭经济贫困,无力支付在校期间必要的学习和生活费用的学生。各系可根据上述基本条件,确定本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认定标准,并将认定标准设置为困难和特别困难两档。困难和特别困难学生比例原则上按在校生的15%和5%评定。五、认定程序及工作要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系认定工作组、年级认定评议小组,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认真、负责地共同完成认定工作。(二)学校在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同时寄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详见附件1);在每学年结束之前,向在校学生发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在校学生要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着变化,可只提交《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详见附件2),不再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三)每学年开学时,认定评议小组组织学生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负责收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四)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以学生家庭人均收入对照本文认定标准的认定基本条件,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年级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报系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五)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时应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六)系认定工作组要认真审核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七)系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复核,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八)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将复核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如师生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校提出质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工作技术方案篇4为进一步规范技术工人岗位聘用管理,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聘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聘用原则(一)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三)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二、聘用对象目前在编在岗且符合聘用条件的工勤人员。三、聘用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操作技能;2.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3.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4.身体健康。(二)岗位要求按照现行工勤人员晋升岗位的条件,具备相应等级的任职资格及年限:1.高级工:要求在中级岗位工作满5年或从事本工种工作满20年及以上,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2中级工:要求在初级岗位工作满5年或从事本工种工作满10年及以上,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3.初级工:要求取得技术工种上岗证书,从事本工种工作满2年以上,通过初级工
本文标题:工作技术方案【汇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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