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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考勤管理制度【汇编4篇】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网友精心分享的“民办学校考勤管理制度【汇编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民办学校考勤管理制度【第一篇】一、请假制度1、请假2周以内由学校审批,2周以上报教育局审批。2、病假不超过2周,2周以上送教育局审批,事假每学期不超过7天,婚假5天,(晚婚的20天,要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丧假7天(指直系亲属死亡),产假90天,晚婚加15天,到教育局请假,护理假7——10天。3、请假人必须到教务处领取学校专用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4、有急事或疾病不能到校的应托人请假,来校后及时销假并补办请假手续。二、考勤制度1、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校,正常上班时间,无课时有事需离开,必须向学校打招呼,否则视为旷工。周五需乘早车者,必须经过学校批准后方可离开。2、有事先请假再离开,拒绝口头请假,否则按旷工对待。假满不销假、续假的按旷工对待,外出考试、开会、出差、学习等超过规定时间不请假的按旷工对待。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特殊情况需晚来、早走或中途离开,需口头请假,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4、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上课铃声落必须进教室,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课堂,不得提前下课,教室内不准打电话、玩手机。不得私自调课、换课。5、教师考勤情况按周汇报并公示。三、考核办法1、上课迟到、课中随意离开教室或提前下课,发现一次扣除5元。2、无课时有事需离开不口头请假的一次扣5元。3、因特殊原因迟到者,需向学校领导说明情况,不提前说明的一次扣5元。4、私自调课一节扣5元,缺会一次扣10元。5、无故缺课一节扣10元,3次迟到或早退按旷课一节计算,上课迟到15分钟或早退10分钟按旷课对待。6、旷工一天扣30元。7、事假超过7天的每天扣除15元。8、所有考核均从绩效工资或奖金中扣取。四、检查、统计1、教师考勤由教务处统一管理,每周汇总并公示,学期末统计。2、上课情况由值周教师每天如实检查登记,校领导监督并每天抽查三次,发现未如实检查登记的,一次扣除值周教师日均绩效工资的2倍。民办学校考勤管理制度【第二篇】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增强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校全面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一、教职工的工作时间1、在规定的学期时间内,除法定节假日外均为教职工工作时间。2、根据有关规定,在节假日、寒暑假进行的政治业务学习、进修培训及正常的社会活动也作为教职工的工作时间。二、批假规定1、婚假、产假、丧假等按国家相关规定批假。2、公差(指因公外出办事、开会、学习培训及参加其它公务活动):凭文件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的通知批假。3、住院病假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等,按实际情况批假。4、事假、门诊病假按实际情况批假。三、批假权限1、校长请假由督导办主任审批,并报副校长知晓。2、副校长和中层干部请假由校长审批。3、教职工请假由校长审批,校长不在校时由副校长审批。4、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的须另报督导办审批,一月以上的还须报教科局审批。四、批假程序:1、公差、短时请假(四小时以内)采用口头方式,其他请假采用书面方式,书面假条由办公室统一印制。所有请假经审批后报值周领导登记。2、住院病假由分管领导安排人员代理工作,其他假项由请假人自行联系人员代理工作并报分管领导备案,否则不予准假。3、请假须提前进行。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书写假条,假后归校应及时补上;续假的按请假程序提前办理。4、请假手续办理完毕后,请假人应口头向没有参与批假的领导说明请假情况,以便于工作安排。五、相关说明:1、上班考勤分为出勤、旷工、请假(公差、病假、事假)、迟到、早退等项目;会议活动及岗位工作分为出勤、旷课、迟到、早退等项目。2、岗位工作考勤时,教学人员出勤以节为单位,由值周领导和教导处负责登记;行政后勤人员出勤以天为单位,由值周领导和副校长登记;各种会议、学习培训、活动以次为单位,由办公室和组织者负责登记。所有教职工出勤情况由办公室统计汇总。3、相关领导必须严格、准确考勤,以便于落实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另行制定《教职工出勤考核办法》)。4、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学校分配的工作,按旷工论。经常旷工者,学校上报有关部门处理。5、本制度从XX年2月25日起执行。民办学校考勤管理制度【第三篇】一、工作时间1、中心学校上午10:30至下午4:30;2、其它学校(点)上午10:30至下午4:00。二、考勤管理1、教职工由中心学校党支部及各村校进行考勤。考勤时要做到实事求是、公正无私,按实反映情况,按月填写考勤表,并于每月10日之前将前月考勤表报中心校党支部审核,时限为前月1日至30(或31)日,由中心学校支部把考勤汇总表交中心学校财务,作为结算工资依据。2、各村校负责人要严格对本校教职工进行考勤,若经中心学校检查发现教师不在岗而未记考勤,发现一次扣除村校负责人工资50元。3、因考勤不服从校长安排,工作上故意刁难或事后打击报复者,视情节要给予批评教育或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4、缺勤扣款:事假每天扣工资20元,病假每天扣工资10元。生病住院者不扣(必须出具正规医院住院证)。旷工每天扣工资100元。三、考勤制度(一)、请假手续教职工因事、因病需要请假,必须以经过签批的请假条为准,具体请假程序为:1、两天以下(含两天)请假:请假者直接向村校(点)负责人请假由村校(点)负责人签字审批,村校(点)负责人如实在考勤表上做好登记,并由请假者本人在考勤登记表签名栏签字确认,并于下月10日以前将考勤登记表交中心学校党支部汇总。2、两天以上请假:请假者直接向中心学校党支部请假。但请假条必须由村校(点)负责人签字确认。3、所有请假,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与村校(点)负责人协商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岗位。特殊情况可用电话请假,但事后必须补齐请假手续。4、村校负责人、中层以上干部请假由中心学校党支部审批。中心学校支部书记请假由校长审批。(二)、教职工福利假待遇1、女职工产假待遇:女职工产前、产后、流产的假期,按云南省卫生厅、劳动厅、计生委、总工会、省妇联联发的云卫妇发〔1994〕486号文件规定执行。即产假为90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须出具医院证明);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妊娠女职工自然流产的,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产假30天,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产假42天。产假期间不影响正常待遇。2、教职工配偶、父母、岳父母去世,给丧假7天;爷爷、奶奶去世,给丧假3天。不影响正常待遇。3、教职工妻子分娩,给丈夫5天陪护假,不影响正常待遇。4、教职工结婚,给婚假7天,不影响正常待遇。5、参加自学考试的教职工,除考试时间外,来回再给予2天路程假,不影响正常待遇(凭自学考试通知书请假)。6、参加函授学习的教职工若在工作期间需要外出面授,面授期间请假不影响正常待遇(以学校面授通知书为依据)。(三)、相关规定1、请假期满后,应向批准人消假(可电话消假),不消假者,以旷工论处。如有特殊情况,需继续请假者,应办理续假手续。2、凡未经审批擅自离岗、外出不按时返回、请霸王假者,一律视为旷工处理。3、病事假划分标准:凡办理个人事务请假,一律计为事假处理。生病不能坚持上课和工作者视为病假。需要住院治疗者,以医院出具的住院证明为准。4、请病假三天以上者(含三天)须出具正规医疗机构病情证明,否则视为事假处理。四、其它1、考勤处理涉及教职工年度履职考核的,按照区教育局年度考核的相关规定执行。2、本制度若与上级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冲突,按上级规定执行。民办学校考勤管理制度【第四篇】一、目的:为加强学校员工管理,规范考勤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学校全体行政人员三、内容: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星期天休息。2、考勤内容:(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位者,即为迟到。(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3、打卡管理(1)学校行政人员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考勤由办公室负责。(2)实行一人一卡,人在卡在,按月更换。4、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上班、下班。(1)因公出差。(2)因私请假,经校领导批准。(3)紧急事故,经事后核实者。5、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者;(2)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或委托别人请假、续假,但未经批准者。(3)请假届满,不按时销假、续假,又不按时到职者。四、请假手续:1、各种请假应书面形式提前1天办理(突发事故或急病应电话或口头通知,事后一周内补办请假手续,假期届满未及时销假、续假视为旷工)2、请假由分管校长批准。五、考勤奖惩:1、全月出满勤,发给全勤奖150元。2、迟到或早退、擅离职守,每分钟扣款1元。3、迟到超过30分钟,早退超过30分钟,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及未经准假而不到岗位者,均为旷工。超过半小时不到4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4小时不到8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以此类推。4、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5、旷工半天者,扣一天工资,并给予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旷工超过3天者,给予除名处理。6、事假1天扣50元,扣完为止。7、病假1天扣20元,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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