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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劳动合同【精选4篇】您最近在寻找相关的合同模版吗?合约可以约束不合理的举动。合同一般是建立在双方法律地位平等表达事务一致的协议,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主题“幼儿园劳动合同【精选4篇】”希望您喜欢,或许本文可以为您提供新的视角!幼儿园劳动合同篇【第一篇】原告徐**,男。被告上海市**幼儿园。法定代表人赖**,职务院长。委托代理人陆**,女,系被告员工。原告徐**为与被告上海市**幼儿园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于xx年1月11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在诉前调解不成后于xx年1月28日依法受理,并决定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史清独任审理,于受理当日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徐**和被告委托代理人陆**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徐**诉称,其通过12333劳动保障公共招聘网报名至被告处应聘门卫岗位,xx年2月5日接到了至被告处面试的通知,并被告知如面试合格将当场签订有效期为三年的劳动合同,其即按要求至被告处面试。面试时,被告向其介绍了相关情况,并要求其填写了入园员工登记通知,又指点其填满了几份盖有被告公章的有效期为三年的合同书上之填充空格,其签完名后准备拿起合同仔细看,被告却将合同收了起来,并以还要审批为由拿走了合同。当日,被告向其收取了一份求职证明,立即安排其上岗。xx年3月9日,被告安排包含其在内的全体员工进行体检,其询问合同之事,被告回复“快了”,并向其收取了身份证复印件。xx年4月,其发现被告将其列入劳务工、临时工范围,即再次询问合同的事,并明确提出其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但被告未给予答复。xx年5月18日,被告在电话中要求其开具一份已有其他用人单位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证明,其回复“不能”。次月14日,被告告知其要签订劳动合同,先要将劳务合同了断,给点补偿金;次日,其至被告处上班,被告负责人要求其写一份了断补偿确认书,并要求其根据口述的内容书写,其在同意先了断三年期劳务合同、再补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书写了确认书并予以签名,但是直至6月底其仍未收到被告发出的补签劳动合同的通知,故其申请了仲裁。据此,其提出如下诉请:1、依法补签xx年2月5日起有效期为三年的劳动合同;2、要求被告支付xx年3月5日至xx年2月4日拒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10,680元(注:实际上只计算至xx年1月31日);3、补足xx年6月至xx年1月的应发工资7,224元(其中6月工资差额为960-456=504元,此后每月以960元计);4、要求被告为其补缴xx年2月至劳动关系结束之日止的社会保险费、公积金。被告上海市**幼儿园辩称,原告受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派遣至其处工作,故其与原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也不存在xx年6月15日原告根据其口述书写了确认书的事实,更不存在其承诺另行与原告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的事实;既然确认书是由原告自行书写的,且原告已领取了确认书所涉补偿款,原告所有诉请即无事实依据,因此其不同意原告所有诉请。经审理查明,被告的机构类型为事业法人;案外人**公司系一家经营范围为商务、劳动保障咨询、劳务服务、会务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xx年1月1日,被告与**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由**公司派遣劳务人员至被告处从事劳务工作等。xx年2月5日,**公司作为甲方、被告作为用工单位、原告作为乙方签订了一份《劳务工协议书》,主要内容是:1、协议为固定期限劳务协议,有效期自xx年2月5日起至20xx年2月4日,其中前6个月为试用期;2、**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聘用原告的工作岗位为后勤门卫;3、原告的月工资为1,000元等。原告在签名下方书写了“本人收到劳务工协议书正本一份”。《劳务工协议书》中用工单位一栏、乙方身份信息一栏、协议有效期一栏、劳动报酬一栏、工作岗位一栏等内容均由原告手写而成。xx年6月15日,原告书写了一份确认书,主要内容是:“本人徐**,工作关系至xx年6月14日终止,所产生的经济补偿条款与用工、用人单位工作合同协商一致。本人在工作合同期启止(注:原文)日一切经济补偿一次性了断,相关劳动中产生一切纠纷随之结束。当事人徐**表示认可并于xx年6月15日到用工单位领取经济补偿式仟元,此经济补偿确认书经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同意即生效(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支付)。此协商一致条文经当事人本人签字确认。”此后,被告作为用工单位、永乾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在确认书上加盖了公章,以示确认。当日,原告领取了一次性工作合同了断补偿金2,000元。xx年12月31日,原告向上海市徐汇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了本案所涉请求事项。仲裁委于xx年1月7日做出不予受理决定,理由是被告系事业单位,原、被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故原告的请求事项不属于该会处理范围,原告不服向本院提起了诉讼。上述事实,有双方的.一致陈述和被告提供的劳务派遣协议书、**公司营业执照、劳务工协议书、确认书、付款凭单等证据在卷资证。本院认为,原告要求被告为其补缴住房公积金之诉请,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范围,故本院不做处理。原告提出要求与被告补签劳动合同,由于劳动合同的内容需由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确定,人民法院作为公权力机构对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无法予以确定,因此补签劳动合同之诉请也不属于劳动争议的处理范围,本院对此亦不予处理。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义务。诉讼中,原告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于庭审中主张的一系列事实能够成立,相反被告所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原告收到了《劳务工协议书》正本,且该协议书相关手写部分均系原告亲笔书写所成,原告理应知晓协议书的甲方是永乾公司,而被告只是其用工单位,原告要求被告为其补缴xx年2月起的社会保险费,难获本院的支持。现有事实表明原告亲笔书写了确认书,认可其与**公司签订的《劳务工协议书》于xx年6月14日解除,其又未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被告承诺在其与**公司解除《劳务工协议书》后,将与其补签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因此原告于本案中提出的其余诉讼请求均无事实依据,本院难以支持。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八条之规定,本院判决如下:一、驳回原告徐**要求被告上海市**幼儿园支付xx年3月5日至xx年2月4日拒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10,680元之诉讼请求;二、驳回原告徐**要求被告上海市**幼儿园支付xx年6月至xx年1月工资7,224元之诉讼请求;三、驳回原告徐**要求被告上海市**幼儿园为其补缴xx年2月至劳动关系结束之日止的社会保险费之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元,免予收取。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史清书记员连文静幼儿园劳动合同篇【第二篇】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期限乙方试用期为___个月。如果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满意,双方将通过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___年,自___年至___年。第二条工作内容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学历、职称、工作能力和经验等,拟聘请乙方从事___工作。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程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接受甲方的规章制度对工作成果进行考核(具体指标和要求按照岗位工作标准)。2.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业绩,适当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岗位或工作性质,并按调整后的岗位支付工资。3.乙方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搞好安全生产,防止工业事故和职业危害。第三条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1.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机构的工资和奖金分配制度,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基本工资为___元/月,当月工资于下月15日至20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给乙方。甲方不得克扣或无理拖延向乙方支付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2.乙方的年休假、婚丧假、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时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等,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3.甲方可根据乙方的表现及本机构的相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4.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改善员工的物质条件,如膳食、住房、交通、娱乐设施、托儿所等。5.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视情况缴纳工伤、生育保险),其中甲方应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乙方应缴纳的部分。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第四条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1.甲方应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事故,减少职业危害。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工作环境,并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和人身不受伤害。3.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支付乙方培训费用,如因乙方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培训及其他费用,或相当于乙方一个月的工资。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第五条劳动纪律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奖惩。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完成劳动任务,提高专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法规,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3.在合同期内,因乙方的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而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加工。4.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解除劳动合同等。根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5.乙方不得向对方透露或询问他人的工资和待遇。第六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1.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甲方完成工作任务,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甲方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乙方经培训或岗位调整后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4.乙方如需调动工作单位,可与甲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2)必须经甲方批准;(3)结算清单。5.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甲方学生损失的,应按实际损失金额赔偿甲方,甲方保留对乙方的法律追索权..6.合同期满后,如双方仍有劳动关系,甲方应及时与乙方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如甲乙双方未能就补充或续签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继续保持劳动关系,则视为本合同延长。在视为延长期限的一个月内,双方未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自愿解除劳动关系。7.甲方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30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在收到证明后30日内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甲方依法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当在工作交接完成时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乙方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乙方。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支付乙方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8.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第七条竞业限制条款1.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将有关商业秘密的所有信息移交给甲方,并承担不向外泄露商业秘密的义务。2.乙方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除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甲方在合同期内向乙方支付的月工资的两倍。第八条法律责任(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甲方制定的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给乙方造成损害的;2.因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3.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4.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5.甲方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
本文标题:幼儿园劳动合同【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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