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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稿范例通用4篇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1同志们:我们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关心下一代工作重要指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去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意见》精神,总结交流和部署省关工委如何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会议期间,11个市关工委负责同志汇报了各地围绕“大手握小手,听党话、跟党走”活动的持续推进,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安全教育、权益保护等方面工作的情况。省司法厅、省教育厅关工委的同志结合各自的职能,就做好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方面的工作,介绍了他们的做法和设想。各地关工委组织和各有关部门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我边听边记,有很多做法是值得我们总结和交流的,一是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方面,形成了“五有”,即有主旨、有队伍、有经费、有制度、有效果;二是在实践当2/30中把法治教育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内容;三是建立“四点半学校”,组织“五老”与留守儿童等青少年同读一本书、同下一盘棋、同唱一首歌;四是开展读书征文活动,编写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五是开展“零犯罪学校”“零犯罪社区”活动,创建法治教育基地;六是针对青少年学生有被蛇咬、触电、溺水、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农药中毒等事故和进网吧等问题,开展假日课堂等各种活动进行安全教育;七是对失足、失常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咨询矫正活动;八是公安干警现身说法教育青少年,组织青少年观看《青春防线,忏悔之门》的录像,增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九就是配备法治副校长,使法治教材进课堂,并且把法治课程纳为必修课;十是涌现了一批典型,不仅有集体典型,而且还有个人典型,比如九江的张前彪同志坚持每个月2次到县看守所、拘留所讲法治课,这就是真正地帮助青少年。大家的发言的很好,这次会议起到了相互交流、相互借鉴、共同学习、相互促进的作用,要总结好、推广好这些宝贵的经验。刚才,省关工委常务副主任章凯旋同志作了一个很好的报告,我都赞成,希望大家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下面,谈三点意见: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为青少年成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努力3/30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治环境,既是长远之计,也是固本之举。1、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治观念,是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是新形势下复合型人才的重要综合素养之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一代又一代青少年接续奋斗。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帮助他们培育法治观念,践行法治理念,树立法治信仰,形成对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价值认同、制度认同,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打牢他们为实现中国梦努力奋斗的思想基础,有助于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2、积极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是关工委主动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体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依法治国中积极发挥作用,人民团体要在普法教育中发挥职能作用,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等方面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广大“五老”有宝贵的政治经验和丰富的人生阅历,对社会发展有切身的体会,解读当前社会问题深刻、有说服力,在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安全教育、权益保护、帮教失足青少年等方面,有独特的优势,也是我省关工委开展“大手握小手,听党话、跟党走”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各级关工委和广大“五老”要发挥优势,主动作为,把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融入到社会治理创新的总体布局,做4/30出新的贡献。3、积极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良好法治环境,事关家庭幸福、社会和谐。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孩子是家庭的希望,家庭不稳定,社会就不可能和谐。青少年违法犯罪,不仅侵害了社会公共安全,也给家庭带来沉重的打击。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良好法治环境,提高青少年及其家长的法治意识,教育青少年远离违法犯罪、依法保护合法权益,帮助失足青少年重新走向人间正道,就能够给家庭带来希望、给社会带来和谐。二、突出重点,把青少年健康成长良好法治环境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重点应抓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扎实开展好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推动普法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要结合中国关工委开展的“中华魂”读书活动,围绕“遵纪守法、从我做起”,通过老少共读、学校早读等多种方式,组织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使他们不仅懂得法律底线不能碰、法律行为边界不能越,更加懂得法治精神离不开道德滋养,进一步增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对少年,应着5/30重培育他们的国家观念、规则意识、诚信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应帮助他们具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对青年,应帮助他们具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自身权利、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在青少年中真正形成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良好局面。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既要面向广大青少年,又要突出重点群体,特别是失足、失管、失学、失业、失亲等“五失”青少年群体,是我们应当重点关注的群体。在教育中,注重把解决他们的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坚持既教育人又服务人,既讲道理又办实事。要以“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教育活动为抓手,突出抓好“零犯罪学校”、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基地的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建立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青少年道德教育格局。二是注重抓好青少年的安全知识教育。青少年正处于人生成长的关键时期,为他们创造安全的社会环境对他们健康成长尤为重要。要加强对他们的安全知识教育。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网络安全、消防安全等等是时刻潜伏在孩子们身边的危险,要通过教育使他们树立安全意识,了解安全常识,学会自我保护,提高应变能力,尽可能减少和杜绝各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远离事故隐患。要尽力加大对他们的安全保护。比如,夏季炎热季节时,组织“五老”对河塘、水库等地进行巡查,防止青少年溺水事件的发生;学校放学时,组织“五老”对校园周边的交通干线进行疏导,防止青少年发生交通事故;青少年6/30出现思想问题时,组织“五老”及时进行心理疏导、情感抚慰等等,这样就能够把种种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要积极参与净化青少年成长社会环境。推动优化社会环境,踊跃参与社区网格化管理和零犯罪社区、村屯、学校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文化环境专项整治,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五老”网吧的义务监督工作。三是认真做好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要切实保障青少年的生命健康权、受教育权等权利,保障他们享有社会保障及社会福利的权利,让广大青少年同在蓝天下,共同成长进步。要加强关爱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农村祠堂、校舍、农家书屋等活动场所,开办“假日学校“、”四点半学校“、“留守儿童关爱之家”等场所,为青少年提供更多学习、娱乐、教育阵地。要动员更多“五老”担任人民陪审员,法律辅导员、法制副校长、庭前调查员、纠纷调解员、心理咨询员,搞好青少年结对帮教,做好相关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和家庭邻里纠纷矛盾调解工作。要以“大手握小手,听党话、跟党走”活动为载体,认真抓好“一对一”结对帮扶帮教工作,一如既往地把对关心帮助青少年中的特殊群体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使失学儿童重返校园,留守儿童受到关爱,失足青年得到挽救,困难学生得到资助,受网络毒害青少年得到解脱。三、积极探索,形成合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1、加强调查研究,切实把握新形势下青少年成长的规律。7/30当前,世情、国情发生着深刻变化,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和国内各种社会矛盾,不可避免地对青少年成长产生影响。做好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预防未成年违法犯罪工作,需要正确把握其成长的渐进性、反复性和不平衡性,注重研究青少年在不同年龄、不同成长阶段的特点,研究不同民族、不同地域、不同环境下青少年群体的成长规律,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因人施教,努力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2、总结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多年来,各地关工委在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创造了很多行之有效的工作载体,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刚才我列举的十个方面,各地都有很好的经验做法,希望各地关工委不断地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加大宣传力度,把这些好的做法长期坚持下来,发扬光大,不断推动工作深入发展。省委对我们关工委的宣传教育工作非常重视,专门在江西教育台开通《筑梦未来》栏目,每周日用半个小时来播放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内容,一是希望大家观看,互相学习,互相借鉴,二是推广典型,希望教育台编辑同志能够采访到各地关工委好的典型,也希望教育台将现在的会议上捕捉到的好典型、好经验传播出去。3、加强协调配合,努力形成青少年健康成长良好法治环境。青少年良好法治环境的形成,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也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为做好这项工作需要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支持机制、工作配合机制、工作8/30协调机制,需要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走访制度、工作交流通报制度,需要各级关工委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到在工作规划上“合心”、在工作步调上“合拍”、在工作成效上“合力”,形成在协调中相辅相成,在协作中相得益彰,在协同中各尽其责的生动局面,推动完善党政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关工委积极配合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机制。同志们,努力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既是一个长期的任务,又是一个紧迫的课题,把“五老”的独特优势转化为教育成果,为青少年的茁壮成长做出独特的贡献,是关工委的庄严责任,也是关工委工作价值的高体现,是一件功德无量的大事。我们要为此不懈努力,贡献出自己的智慧和力量。谢谢大家!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即将施行。该法的修订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未成年人的关心爱护,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更好的法律保障。下面,我就共青团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情况和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打算作一汇报。这些年来,我们一直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摆在重要位置,9/30采取有力措施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一是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团中央全程参与了1991年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制定工作。20xx年,受全国人大内司委委托,开展未保法修订的前期调研和建议案起草,并派专人参加了整个修订工作。各省级团委也积极协助各地人大制定未成年人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二是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各级团组织广泛开展模拟法庭、普法大赛、图片展览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学法、守法、懂法、用法。三是加强未成年人的教育、服务和维权工作。通过开展“手拉手”、希望工程、“为了明天”工程、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帮助未成年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环境。四是推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网络。各级团组织大力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的设立并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目前,全国28个省(区、市)设有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其中,26个省份将办公室设在团委,22个省份的工作人员由团干部兼任。今年3月7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工会、共青团、青联、妇联界委员联组讨论时发表重要讲话,要求共青团组织“要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抓手,配合有关部门坚决扫除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社会丑恶现象,着力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条明确10/30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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