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 后勤管理规章制度【最新5篇】
后勤管理规章制度【最新5篇】资料可以指人事物的相关多类信息、情报。不管我们是学习,还是工作中,都需要寻找一些资料。有了资料,这样接下来工作才会更上一层楼!所以,关于资料您究竟了解多少呢?经过网友精心整理,推出后勤管理规章制度精华13篇,欢迎您收藏本站,并关注网站更新!后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篇】总务处是隶属校长室领导的后勤行政管理职能部门,其主要任务是:1、根据校长室学年度工作要求,草拟总务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2、负责按计划订购发放教科书、教参、教师办公和教学用品,购买图书、仪器、体育医疗用品等。管理学生收费。3、负责学校基本建设和校舍产登记、分配、保管、添置、维修。督促师生执行校产使用和保管制度。4、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合理使用各种经费,开源节流,勤俭办学。5、负责校园环境管理,做到绿化、美化、净化校园,改善办学条件和师生工作学习环境。6、制订总务各项管理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负责制订本处所分管的打印室、门卫、食堂等人的岗位职责并考核。7、经常了解师生需求,主动及时为教育第一线服务。8、负责经办师生集体福利,办好食堂。完成校长布置的突击性工作。9、会同教导处,安排好学生劳动,搞好劳动教育。10、总务副主任协助总务主任工作。后勤管理规章制度【第二篇】第一条为了加强军队票据管理,根据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和军队有关财经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票据,是指军队单位在业务往来结算,价拨装备、被装、物资、器材,提供服务等非经营性经济活动中,开具的收款凭证,是单位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军队单位按照规定开具的收费票据,应当作为军队和地方付款单位的付款依据或报销凭证。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军队各级机关和部队、仓库、医院、院校、农场、“通支办”、科研和房地产管理机构,各种协会、学会、研究会、基金组织、幼儿园、文艺体育团体、报社、出版社、杂志社、礼堂、文化活动中心、游泳馆,各类中心、站、所,各类修理、监理、设计、质检、检测等单位的票据管理工作。第四条军队票据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集中印制、归口领取的管理制度。第五条总后勤部财务部主管全军票据工作,各级后勤财务部门主管本级的票据工作。第六条军队票据分为往来票据和收费票据。往来票据,包括收据和借据,只准用于往来性结算业务,不得作为报销凭证;收费票据,包括通用收费票据和专用收费票据,有关联次可以作为报销凭证。各级事业部门、仓库、医院,原使用的专用收款收据和各类装备、被装、物资、器材价拨单,因内部管理工作需要的,可继续保留,但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价拨装备、被装、物资、器材时,应当按价出具统一收费票据,并附相应的价拨物资清单。第七条票据应当具有票头、专用检印、字轨号码、联次用途、票据底纹、交款单位、财务部门批准字号、收款形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品种、规格、单价、数量、金额栏、大小写合计金额、收款单位、收款人、开票人、收款日期等内容。第八条往来票据的使用范围:(一)单位和个人的预借款或者偿还款;(二)在基层伙食单位就餐人员交纳的伙食费;(三)单位、部门、上下级之间的往来业务款项。(二)事业有偿服务收费;(三)价拨装备、被装、物资、器材收费;(四)经批准成立的各类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组织、研究中心等团体向会员收取的会费、资料费、培训费以及其他收入。第十条通用收费票据和专用收费票据样式由总后勤部统一制定,总后勤部财务部统一印制,国家财政部监制,套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票据监制章”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票据专用章”。未经总后勤部财务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票据。第十一条往来票据样式由总后勤部统一制定,总后勤部财务部或者军区、军兵种(以下简称各大单位)联(后)勤部财务部负责印制,套印“中国人民解放军票据专用章”或者各大单位联(后)勤部财务部票据专用章。第十二条收费票据和往来票据实行定期换版制度,一年印制一次,票据有效期由总后勤部财务部确定。第十三条军队票据的印刷,必须经总后勤部财务部或者各大单位联(后)勤部财务部审查批准。取得票据印刷资格的企业,凭总后勤部财务部或者各大单位联(后)勤部财务部的准印通知,按照规定的格式、数量)起止号码承印。印刷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检查、验收、登记制度,保证票据在印制、运输及保管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第十四条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事业有偿服务收费等单位,以及经批准使用收费票据的单位和部门,应当向同级联(后)勤财务部门(以下简称后勤财务部门)申请购领票据。收费单位所属的非独立核算的收费点使用的票据,一律到本单位财务部门购领。第十五条收据、借据由总后勤部财务部或者各大单位联(后)勤部财务部逐级发放到团以上单位后勤财务部门,使用单位到同级后勤财务部门领取,基层单位到供应经费的后勤财务部门领取。第十六条票据使用单位再次购领票据时,必须持原票据存根,并按照要求填写票据号码清单,经财务部门确认无误,在票据存根上加盖“票据注销专用章”后方可购领。第十七条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范围和项目使用票据,不得转借、转让、代开、买卖和用于擅自开设项目的收费;往来票据和收费票据不得混用;不得利用票据从事违法活动。第十八条各单位在使用票据前,应当对票据的种类、数量、起止号码登记入册,对缺份、少联、错号的,必须退回原发放单位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办理更换手续。第十九条收费单位在使用票据时,必须逐项逐栏一次填(复)写。填(复)写票据时,字迹工整,不得涂改、挖补、撕毁,并在各联加盖收费单位财务章;对填错的废票,各联应当加盖作废戳记,保存备查。第二十条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拒收。第二十一条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票据的收款单位,必须经总后勤部财务部审批,使用总后勤部财务部统一印制的计算机打印专用票据。使用后的票据存根,应当按照顺序号装订成册存档。第二十二条票据使用单位,遇机构调整或者撤销时,必须将未用完的票据退回发放单位,不得自行转让、销毁;单位名称变更、调动、移防、增减收费项目时,应当持有关文件到同级后勤财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第二十三条各级后勤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指派专人负责票据的审核、印制、入库、购领、登记、保管、缴验、稽查、销毁等工作,并设帐登记。第二十四条票据使用单位,应当严格票据的购领、保管和发放,定期向同级后勤财务部门报告票据的使用情况,接受同级后勤财务部门的监督检查。第二十五条票据存根应当按照军队规定的保管期限列册保管。保管期满的票据存根,报主管部门批准,由同级后勤财务部门审核后销毁。票据使用单位不得自行销毁票据存根。第二十六条票据使用单位遗失票据时,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报同级后勤财务部门处理。第二十七条各级后勤财务部门应当建立票据年度稽查制度,对票据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实施检查。被检查单位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资料,不得隐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拒绝检查。第二十八条各级后勤财务部门对票据行使下列稽查权:(一)票据的印制、购领、使用和保管情况;(二)凭证报销、记帐的合法性;(三)调验票据;(四)收取费用的使用和管理情况;(五)查阅、复制与票据有关的凭证、资料;(六)对与票据有关的当事各方进行询问和调查,可以记录、录音、录像和照像。第二十九条各级后勤财务部门在核对票据存根联与票据联填写情况时,可以向收执票据或者保管票据存根的单位发出《军队票据填写情况核对表》,有关单位必须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第三十条对在票据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法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没收非法所得,封存或者销毁私印、伪造票据和票据监制章,封存、收缴和停止供应票据:(一)未按规定业务范围和收费项目使用票据的;(二)不使用规定的票据,或者使用规定的票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三)无票据擅自收费的;(四)擅自转借、转让、买卖、代开、销毁、涂改、混用票据的;(五)私刻票据监制章或者伪造、印制票据的;(六)擅自承印票据或者委托、转让票据印制业务的;(七)不按照规定购领、填开、保管、销毁票据,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报表、资料、证件,以及拒绝财务部门监督检查的;第三十二条团以上单位财务部门使用的拨款、决(结)算、转帐通知书和上交经费报告书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三条军队在地方工商、税务部门注册登记的保障性和福利性企业,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票据管理规定执行。第三十四条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票据管理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三十五条本规定由总后勤部财务部负责解释。第三十六条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施行。总后勤部7月发布的《军队票据管理规定》即行废止。后勤管理规章制度【第三篇】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搞好伙食管理,入园幼儿要登记清楚,防止漏交。三、节余、亏损原因清楚,幼儿伙食盈亏不能超过2%。四、不准用伙食费购买其它与伙食无关的物品。五、定时公开帐目,接受家长和职工的监督。一、坚持勤俭办园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财会工作的规定,做好财会管理工作。二、认真做好记帐、清帐、报帐工作,经常清点库存现金,做到帐款相符。三、每月按时发放职工的工资以及各项津贴等。四、准确核算幼儿的伙食费,掌握伙食标准,经常和炊事员、采购员取得联系,坚持月底盘点,基本上做到收支平衡。五、一切开支需领导同意签字,方可给予报销,否则无效。对不认真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六、及时和银行对帐,保持帐目相符。七、全心全意为孩子服务,各项开支随交随收,做到收费工作及时无差错。八、及时向领导汇报和建议各项费用和收支情况以便采取更好的实施工作。一、幼儿出勤由主班教师上午负责划考勤表,月底及时报财务室。二、幼儿连续1个月不出勤,必须到中心医院化验肝功,方可来园。一、严格按照作息时间上下班,若迟到早退,记录考勤。二、当班时间认真工作,临时有急事须本人去办理的等领导批准并登记在册后方可离园。三、无故矿职给以纪律处分。四、上班时看病须经领导批准同意,看后立即回园,及时填写临时看病登记卡。五、病假延长须有医生手续。六、事假须经园领导批准,事后补假无效。请事假必须是直系亲属有病,需要本人护理,料理,方可请假,非直系酌情。七、到园外学习、开会、办事回园后立即报到并及时通知本班安排值班时间。八、本人因病请假须返回工作的前一天向领导报道,消假,否则到岗也算旷工。九、若有急事不能准时到岗,个人应与本班保教人员进行协调,然后向园领导汇报。原则上当天请晚班假不安排顶班人员。一、凡是工作需要领导安排的工作属加班范畴,本职工作范围内未完成的工作量不属加班范畴。二、每学期初的环境创设视为前勤统一加班,予以一定津贴。一、所有微机专人负责,使用时需经保管人同意方可打开使用。二、保管人不在不得开机。后勤管理规章制度【第四篇】为规范学校经费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规定的收支项目、开支范围和控制金额,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建设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预算编制的原则1、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留有余地的原则。要广开财源,堵塞漏洞,积极筹措办学经费。要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综合平衡,不编制赤字预算。2、保证重点的原则。集中资金保证学校当年确定的重点项目开支,保证教学、科研和教师队伍建设经费逐年增长。3、定员定额预算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实际,对以学生人数和教工人数确定经费包干使用的预算项目,事先核定定额标准,再按标准预算。4、按劳取酬的原则。依据学校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做好校内津贴预算工作。二、预算编制的项目(一)收入预算项目我校收入预算项目为:1学校经费:包括按生均拨款的经费、调资专款、其它专款等。2离退休人员经费:包括拨入的离休金、退休金以及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3住房公积金:指拨入财政补助的住房公积金。4事业收入:指从财政专户拨回的预算外收入。5其它收入:指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散杂收入,如存款利息等收入。(二)支出
本文标题:后勤管理规章制度【最新5篇】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219245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