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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食品安全法》解读崔春明2015.8.26一、新法修订背景二、新法的变化三、新法亮点亮点一、制度构建的8剂猛药网售食品实施许可管理亮点一、制度构建的8剂猛药亮点一、制度构建的8剂猛药亮点一、制度构建的8剂猛药亮点一、制度构建的8剂猛药亮点一、制度构建的8剂猛药最严厉的处罚,板子打的更狠了亮点二、食品从业者必知的四条硬杠新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其生产经营活动承担管理责任,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承担安全责任,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造成的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依法承担其他法律责任。亮点二、食品从业者必知的四条硬杠新法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追溯义务。国家建立食品全程追溯制度。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等有关部门建立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协作机制。亮点二、食品从业者必知的四条硬杠亮点三、五大修订,确保重典治乱新法规定: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经营病死畜禽、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等屡禁不止的严重违法行为,增加了行政拘留的处罚。亮点三、五大修订,确保重典治乱亮点三、五大修订,确保重典治乱亮点四、四大突破,创新监督亮点四、四大突破,创新监督热点五、三张图片让你看懂新法热点五、两张图片让你掌握新法热点五、两张图片让你掌握新法亮点六、保健食品,五大新规亮点六、保健食品,五大新规亮点六、保健食品,五大新规亮点七、三大修订,回应食安焦点亮点七、三大修订,回应食安焦点亮点七、三大修订,回应食安焦点三、最严格的问责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从104条增加到154条,新增50条,对原有70%的条文进行了实质性修改;法律文本从1.5万字增加到3万字;法律责任从15条增加到28条。新的食品安全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一)承担连带责任。1、明知食品违法经营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2、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3、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允许未依法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进入市场销售食品,或者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4、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虚假食品广告、广告代言人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二)网络食品交易一、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追偿。(三)妨碍公务拒绝、阻挠、干涉有关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事故调查处理、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四)人员处罚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法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三、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五)索证减免制度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六)事故处理一、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许可证。二、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引咎辞职:(七)赔偿制度一、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二、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谢谢大家!
本文标题:新修订食品安全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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