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 图书馆规章制度【汇编5篇】
图书馆规章制度【汇编5篇】或许您需要类似于图书馆规章制度的文章。每个雇主都有不同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的合法性是它们存在的基础。规章制度为公司提供了实施具体工作的规范和流程,并成为部门和员工考核以及评优的标准。如果您觉得这个文章有价值,请别忘了和您的朋友分享这个宝贵的信息!图书馆规章制度【第一篇】一、图书馆借阅制度(一)借书制度1、图书馆图书(对教职工及学生)实行全开架的书库管理方式。读者入室必须交验本人借书证,无证不得入室。借出:读者在室内选书,不得将图书乱拿乱放,从室内中选好图书后持图书到借阅处,经检查仪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后,由管理人员将借书证和所借图书一并交还给读者。还书:读者须将所借图书交还到借阅处,经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确认书籍未超期和完整无损后,方可离去。挂失:读者一旦发现图书丢失,须持本人借书证立即到借书处对所丢失图书进行挂失。2、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3、要按时归还。因外出等原因不能按期还书的须提前办理续借手续或提前归还。4、未按借阅制度擅自将图书带出图书馆者,即按偷书论处。(二)借书数量及期限1、教职工每人每次可借10册图书,借阅期限为90天。2、学生每人每次只可借5册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3、图书借阅7天后方可归还图书。4、图书借阅20天后可续借,续借次数仅限一次,自续借之日起,续借期限为30天。(三)其它规定1、外单位人员到图书室借书需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期归还。2、图书室对所有外借图书均有权随时收回。3、对丢失、损坏的图书,可按“图书遗失,损坏赔偿办法”进行赔偿。二、图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图书馆图书属于学校财产,读者应对图书、报刊予以爱护,以便使其发挥更大作用。若发生以下情况,应进行赔偿。(一)读者在借书时应认真检查所借图书有无缺页,污损现象。若发生有上述情况,可交图书管理员做好登记。否则,在还书时发现有以上情况,批评教育外,以原书的1倍罚款。情况较为严重者,按原书的2倍罚款。(二)图书条形码的完好是保证图书正常流通的重要条件。如发现有丢失条形码或损坏条形码者,丢失,损坏一个条形码罚款2元。丢失,损坏一根磁条,罚款3元。(三)图书超期每册每天罚款元。(四)遗失一般图书可按书原价罚款并支付10元手续费,若遗失珍贵图书或现已无法购买到的书籍,可处以2倍的罚款。(五)成套图书若丢失或损坏其中一本,应按整套价格赔偿。(六)采用撕条形码,损坏磁条等恶劣手段偷窃图书,除报请学校给予纪律处分外,可按原书价的2倍罚款。(七)如发现借书证代借,转借等情况,除批评教育外,停借图书一个月。(八)遗失的书刊经赔偿后,经过一段时间又找到原书刊时,可将原书刊交回图书馆,原赔偿款收据经图书管理员签字认可后交回财务,由财务处退回赔偿金,超期款另算。(九)涂抹、损坏期刊者,加倍罚款。三、图书馆书库管理制度(一)图书馆服务对象仅限于本校师生。(二)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幽雅宁静的环境,凡到图书室借阅者,严禁吃东西、吐痰、乱扔果皮、吸烟。借阅者一律不准穿拖鞋、背心、裤头,严禁大声喧哗、不得抢占座位等,以免影响他人。(三)借阅者进入室后,一律到借阅处登记签名,放下借书证,方可进行借阅。(四)每人每次限取一册图书,如果阅览,将代书板放在图书相应位置上,然后归座阅览;如果借图书,请把图书拿到借阅处登记;不得在图书架前停留太久,以免影响他人取图书。(五)阅览者在阅览时,应爱护图书,不得折页、勾画、撕毁,违者酌情罚款。(六)借书者,将图书拿到借阅处后,经检查仪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后,由图书管理员将借书证和所借图书一并交还给借书者后,方可离开。(七)阅览者在阅览时,不得将书携带出室外。若有违章,并停止借阅权30天。图书馆规章制度【第二篇】一、为加强我校图书室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建设,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二、图书室是中小学校的书刊资料信息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学研究服务的机构,培养学生收集、整理资料,利用信息的能力和终身学习的能力,并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图书室实行校长领导下的专人负责制。三、图书室应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和教研工作的需要广泛采集国内外相关图书资料,并要积极配备各类电子读物,将有保存价值的室藏图书制作成电子文档。四、图书资料的配备应以学生需求为主,兼顾教师。图书馆的藏书,应当包括适合中小学生阅读的各类图书和报刊,供师生使用的工具书、教学参考书、教育教学研究的理论书籍和应用型的专业书籍。五、图书购进必须严格的履行申报、审批手续,经校领导同意后方可购进。六、购进的图书,首先是盖学校图书室公章,接着进行财产帐登记,然后根据《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登记,进入书。七、图书馆每年要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旧的图书进行处理,同时要购置一定数量的新图书,一般每年新增图书比例应不少于藏书标准的1%。图书馆规章制度【第三篇】为充分利用图书馆现有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为教育工作服务,对图书馆工作人员、藏书、设备、技术方法等实行科学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一、制定完善的规章条例。1、读者服务的规章制度:分别制定教师、学生的借还书制,阅览制度。不仅对借阅时间、外借件数、损失的赔偿作出一定的规定,还对不同读者对象的借阅范围、借阅方式、借阅内容作出了一定的规定。2、业务工作制度:对采编、流通、阅览、参考咨询、业务研究等部门的职责范围和各个工作环节、操作过程进行详细说明。避免由于各行其是,众说不一造成的基础工作的混乱,藏书的混乱,流通率低的现象。二、规定图书馆工作标准。1、图书馆各个工作环节操作过程实现标准化。实行计算机管理图书。有图书、报刊验收记录,图书分类登记齐全,有报刊登记簿,图书剔旧记录,记载详细,帐物相符。按《中图法》分类图书,分类正确,按《标准》著录目录卡,编制规范,排列合理,差错率不超过百分之三。图书室、阅览室分类按束书号排架。2、图书馆设备实现标准化。藏书数量,书库面积,阅览室面积、座位数要达到省教委规定的标准。三、做好统计工作。从图书馆活动过程的数量方面反映图书馆活动的基本情况,做好以下几项统计:藏书统计、读者统计、借阅统计、服务效果的统计、工作人员工作量的统计、图书馆基本资源统计。四、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明确分工,建立岗位责任制。提高工作效能。善于总结、积累经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图书馆规章制度【第四篇】阅览室是广大教职工读书看报的场所,为保证阅览室的正常开放,特制定如下制度:一、讲究卫生,不得在室内吃东西、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二、爱护书刊,不准在书刊上乱涂乱画,损坏书刊的,照价赔偿。三、书刊看完后,放回原处,摆放整齐。四、保持室内安静,不准大声喧哗。五、不准私自拿书刊离开阅览室,否则按偷窃论处。六、管理人员必须按要求定期开放,每天做好书刊的清点工作,对室内所有书刊要登记入册,分类编号摆放整齐。七、保持室内清洁,每天打扫一次。为规范学生阅览室的管理,提高书刊的使用寿命,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学生持阅览证均可进学生阅览室阅览。学生阅览室为开架阅览,每次限阅一本,取书时将阅览证放在原书位置,阅览完毕,将书放回原处,取走阅览证。二、学生阅览室书、刊严禁携出室外,自带书、刊及书包等放在指定场所,不准带入室内。三、遵守公共秩序,讲究文明礼貌。室内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保持安静。四、保持室内清洁,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吃东西。五、自觉爱护书刊,取放有序,不准任意涂抹、撕页,否则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六、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阅览规则。七、阅览室按时开放,满足学生阅览需要。图书流通工作是图书馆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图书馆对师生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可先在学校内网上查询图书信息,记下索书号,然后再到图书馆借书。这样可避免盲目性,节约时间。二、入室借书,个人物品不得带入书库。三、工具书、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四、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由还书者承担一切责任。五、学生凭借书证入室借书。每次可借2本,借期为20天。教师每次可借10本,所借图书非教学用书须在一个月内归还,教学用书学期结束归还。六、对借书逾期不还者,视其时间长短,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甚至停止借阅。七、爱护图书,保持图书的整洁、完好,不准在图书上标点、画线、涂改、撕剪或污损,妥善保管,以免遗失。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八、开架图书未办理借阅手续,不能以任何理由将图书携出室外,违者按偷窃处理。九、借书证只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若有丢失,应立即到图书室挂失,如发现无冒借情况,可予补发。挂失前借出的图书由借者本人负责。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规定:一、本馆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三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五倍赔偿。2、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套图书现价的两倍赔偿。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2、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2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4元。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4、污损书内的机读条形码,赔偿1元。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处理。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校有关部门批评教育。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知识老化现象日益加速,为提高图书馆的藏书质量和工作效率,在藏书达到一定规模时,也要相应地剔除相当数量的旧书:一、剔除范围:1、图书内容已陈旧过时的。2、流通率不高的。3、没有现实意义的。4、复本过多的。5、图书内容与本馆任务不相适应的。6、破烂不堪和残缺不全已没有参考价值的。二、剔除的方法:1、根据图书借阅记录决定图书去留。2、把准备剔除的图书打印成清单,向学校师生征求意见,以达到兼听则明,防止片面性。3、将剔除的图书清单报校领导批准。4、在财产登记和目录上予以注销。三、处理办法:1、组织交换,互通有无。2、组织调拨,支持基层。3、组织出售,削价处理。4、报废。四、剔除总结:每次图书剔除工作结束后,必须有书面小结,将剔除计划、领导批示、剔除清单、处理情况、处理日期、经办人等记录在案,存档备查。图书馆规章制度【第五篇】入馆须知:一、读者进入阅览室,需向管理人员出示本人学生证或借书证方可阅览;未带证件者,谢绝入内。二、期刊、报纸只供室内阅读,概不外借。三、读者手头只能保留一份刊物或报纸,不许多占;阅后按架上所标名称复位,不可乱放,注意保持架面整齐。四、不得将书包、提包、书籍等带入室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内。五、爱护期刊、报纸,不得随意勾画、写字、撕页或开天窗,不得私自将刊物带出馆外,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六、保持室内安静、卫生,不得喧哗,不得乱扔果皮、纸屑,共同维护良好的阅览环境。七、妥善保管借书证,若遗失,读者立即到图书馆办理挂失手续。八、学生每次可借图书1册,15天还回或续借,教职工6册,30天还回或续借,除文学类图书外,各类图书在没有人预约的前提下可续借一次。九、读者在办理借书手续前,要先检查图书有无污损、缺页、缺条码或其它损坏等,如有损毁,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否则一经发现,由借阅者负责。图书馆开放时间:周一~周五8:00————
本文标题:图书馆规章制度【汇编5篇】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220641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