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031、国内外来访者资质管理制度
1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国内外来访者资质管理制度各科室、办:为更好的完成我院国内外来访者资质管理相关工作,完善工作制度及流程,经2017年8月31日医疗质量与病案管理委员会讨论,2017年11月10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决定下发此文件,请各科室认真遵照执行。一、访问学者条件(一)、国内学者一般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国外学者具有博士学位或教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二)、国内学者在最近5年内,在国内有一定的学术地位,有较高的诊治水平,开展新技术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三)、国外访问学者在国际有一定学术地位,在所研究领域有突出成效,开展的新技术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四)、长期访问学者(大于半年)需与医院签订合同书,明确访问期间的指导方向、预期目标、双方的责权利。二、访问学者资质认定(一)、访问学者必须提供资质材料(学历、学位、资格、执业)证书原件。(二)、经原件审核后,医院存留资质认定的复印件。2(三)、提供资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四)、来院访问期间从事诊疗工作,必须符合任职条件。(五)、来访者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现行规定。(六)、来访者必须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必须按诊疗操作规范进行医疗活动。(七)、如与医院进行技术合作,需明确合作项目计划,预期目标,合作期限,合作结果必须是我院为第一完成单位。三、外来访者从事诊疗活动相关要求(一)、外来访者从事诊疗活动必须具有临床诊疗资格。(二)、外来访者从事诊疗活动需本院同资质医师陪同参与。(三)、外来访者从事诊疗活动所发生的医疗不良事件,根据事件原因及责任来处理。(四)、外来访者从事有创诊疗活动必须取得患者书面知情同意书。本文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本文标题:031、国内外来访者资质管理制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22064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