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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余秀华诗有感14文典文科班V11414018张文灿摘要:写诗对余秀华个人生活来说只是一件很小的事,只是写自己的经历、自己的感觉。只是自己的情感抒发,对于一时间成名或许她也有些不知所措吧,网上一些人对她的评论有褒有贬,对这些评论于秋华并不在意,用她的话说:“他说他们的,我写我的,不必去管。”关键词:命运,脑瘫,农妇,诗人最近关于一篇《穿越大半个中国去睡你》在微信朋友圈疯狂流传,其作者余秀华也瞬间红了。乍看之下这篇诗作似乎有些标题党,以“睡你”这样的字眼吸引眼球。但仔细读过之后又颇有一番意味,诗人在诗中强烈地表达了自己的爱恋,对爱人的思念之情。残酷的命运生命中总有一些是我们不能改变的,命运总爱折磨人。余秀华是湖北钟祥横店村的一位农妇,出生时因倒产导致缺氧而患上了脑瘫,身体行动不便。高中没上完便辍学回家了,因为身体上的残疾导致她生活不能自理,也因为这个因素的爱情也是悲情的。人人都向往爱情可现实确实总不能令人遂愿。在十九岁辍学时父母变为其包办举行了婚礼。她的丈夫是个脾气火爆的人,两个人在一起总是争吵不断。在无爱的婚姻里,余秀华感到绝望,这也许是中国农村许多包办婚姻的农妇们的真实写照吧。正如在农村中大部分人男女的结合并非因为爱情只是因为双方彼此适合,正如余秀华自己所言:“她有一个老公,但是没有爱情双方从未进入彼此的生活里。”在有性而无爱的婚姻里争吵成了他们唯一的生活方式。感觉从这个方面我们可以从中思考在婚姻里爱情可以占多大分量呢?婚姻要讲究吗?余秀华也是无奈的。如在《离婚证》所写:“一叠新翠,生命里难得一次绿色环保和我的残疾证放在一起合成一扇,等待开启的门,36岁,我平安落地至少一段时间里,我不再是走钢丝的人。”身体的残疾,样貌的一般似乎已注定她在婚姻中只能将就。若是那男的如中国广大农民般朴实也就罢了,但是这偏偏是一个粗暴的且有许多不良嗜好的痞子,余秀华在曾尝试着去接受这样的事实,可是她最终还是无法忍受这样的生活,去与丈夫办理离婚手续丈夫却中途溜走。母亲后来的劝说使她有继续了这形式上的婚姻。“爱,不将就”在现实中对于很多人来说总是那么不切实际。正如保尔·柯察金对冬妮娅的爱却最终不能在一起一样。余秀华渴望爱情,以爱情为食,但在现实中却注定是悲情的,她只能将对爱情的美好想象宣泄在诗歌里:”我得去爱一次了,那个没有手脚的男人会为我吐出满是玫瑰的春天。无法摆脱身体残疾的命运,余秀华现在也不奢望什么爱情了,只是希望能赶快抱上孙子。但愿我们的社会能发展的好。让每个人都有公正公平的竞争机会。出身贫寒之人也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奋斗获成就.而不被社会所遗弃写诗对余秀华个人生活来说只是一件很小的事,只是写自己的经历、自己的感觉。只是自己的情感抒发,对于一时间成名或许她也有些不知所措吧,网上一些人对她的评论有褒有贬,对这些评论于秋华并不在意,用她的话说:“他说他们的,我写我的,不必去管。”不管别人是骂还是赞,她依旧写她的“荡妇体”的诗。有人将她称之为中国的艾米莉·迪金森。这或是与不太适合的,余秋华与狄金森的风格有很大的不同。余秋华出身乡土,几乎没有怎么上学,她的诗也主要反映了她生活的乡村面貌和她的思想感情。细读她的诗,几乎每一首都是她对自己生活的感性认知。“有时我是生活的一条狗/有时生活是我的一条狗。”现实生活有很多无奈,余秀华生活中的踩在脚底下如同别人诧异于一个高中没上完的农妇还写诗,而且还是个脑瘫。她不管别人怎么看她,一直是“姑奶奶只写自己的诗”,是个泼辣、孤僻、随意是个泼辣、孤僻、随意的农妇。如刘年所说余秀华的诗放在中国女诗人的诗歌中,就像把诗歌中,就像把诗歌中,就像把杀人犯放在一群大家闺秀里一样醒目——别人都穿戴整齐、涂着脂粉、喷着香水,白纸黑字,——别人都穿戴整齐、涂着脂粉、喷着香水,白纸黑字,闻不出一点汗味,唯独她烟熏火燎、泥沙俱下,字与字之间,还有明显的血污。她的诗歌里充斥着的狂野、原始、向往疯狂的力量,就如同告诉我们,你们永远也回不去那所谓的精神圣地了,什么美和柔软的瞬间,什么“江南水乡”、“小桥流水人家”,我们就生活在这个高度发展的社会和世界里,我们需要认清的,是在众多镜像之中的自己,而不是镜像之中的自己,而不是镜像之中的自己,而不是去意淫出一个精神家园。她就像“堂吉诃德”一样不断向那“风车”在余秋华的博客上看了一些诗,一篇《风从原野上吹过》:“我请求成为天空的孩子/即使他收回我内心的翅膀。走过原液,冬意弥深/风挂落了日子的一些颜色/酒杯倒塌,无人扶起/我醉在远方/姿势泛黄。麦子孤独地绿了/容我没有意外地抵达下一个春/总有个影子立在田头/我想抽烟。红高粱回家以后/有多少土色柔情于我/生存坐在香案上/我的爱恨/生怕提起。风把我越吹越低/低到泥里,获取水分/我希望成为天空的孩子/仿佛/也触手可及”。这第一句写的极为精妙,就如近日火爆微信圈的“世界那么,我想去看看”。同样都是神来之笔,一下子便打动人心,引起人们的共鸣。创造了独特的意境和精神。但不同的是余秋华那句我请求成为天空的孩子,即使它收回我内心的翅膀”这一句简单的话里却有一股悲情,蕴藏着让人一次次流泪的力量,想在农村这种没有容貌、不能做劳动却狂爱写诗的女人,生存困境可想而知,“天空”没有听到余秋华的呐喊,乡村的风景对她的梦想似乎形成了一种反讽,她喝醉,她想抽烟,她的爱恨是心底不能碰的伤。但是最后余秋华:“风把我越吹越低/低到泥里,获取水分/我希望成为天空的孩子。她选择的不是放弃,这才是诗歌真正打动人心的地方。这是一个其貌不扬,但拥有一颗战胜无数困难的坚强灵魂。有时生活是她的一条狗但更多是生活是我的一条狗。对于自己,余秋华似乎有诗歌遇见的的结局。这首诗是但是,我不知道:幸福如一片叶子含在嘴里/这个三月,走得小心翼翼/我不知道我是否能够获取水分/并从一条经脉上/得到秋天的走向。想让我的一个短句穿过秋天的埋伏/天凉的时候,我怀抱紧张/回首还会惊心/我不知道我身后的脚印/是否如一个酒杯/怀揣着月亮。我开始信任我的平凡,我的世俗和一钱不值。我把一个句子放在山后长长的斜坡上/让叶子盖满它的身体/可是我不知道/哪一片叶子的泪光/会得到整个秋天的原谅。我开始信任我的平凡,我的世俗和一钱不值。我把一个句子放在山后长长的斜坡上/让叶子盖满它的身体/可是我不知道/哪一片叶子的泪光会得到整个秋天的原谅。我开始信任我的平凡,我的世俗和一钱不值。现在的社会有多少人还在为物质、名声乃至虚荣而对自己的生活苦苦相逼,却不肯接纳自己的平凡、世俗和一钱不值。这个时代充满着躁动,与不安。余秀华的诗歌里恰好有这个时代缺乏的精神。又如《安慰》中:即使一句诗无法让一条虫取暖/即使一个问候无法让夜晚光滑/即使水滴里/触摸不到一个。即使在我想你的时候/夜晚那么遥远/然而一个秋天还在路上/在拐弯的地方伸出手/我们的及体内蓄满了赞美的语言/和落叶的感情。”写的多好呀,充满了意象,有想象力和魔力。即使一个问候无法让夜晚光滑生活依旧是如此艰辛,但依然努力。老何家的一块石头遇见她的时候,他说:她身体里有月光/把她捡回来。/她在他案头,他不用想起/她在他案头,他也不常看见/她说现在是春天,他没有听见/她说月光里小溪潺潺,他没有听见/她看着他喝茶,读书,和别人打电话/她看着他谈笑后的落寞/她不说他在她心里,他也不知道/这多么自由。”这首诗说实话读的也不太懂,但感觉挺不错的,男主的以笔杆子为生的人,而以石头为意象,男主把它从路边捡回来后,就放在书桌上,她终日观察者男主的生活与工作,暗恋着男主。整首诗以石头为意象描写了一个女子对自己身边的一个男子的暗恋,她对男主的情愫是那么深,却又不想告诉他,享受这种暗恋的感觉,看他却不打搅他。“如果给你寄一本书,我不会寄给你诗歌。我要给你一本关于植物的,关于庄稼的。告诉你稻子和稗子的区别,告诉你一颗鼻子提心吊胆的春天。”我有月光,我从来都不明亮,我有桃花,从来都不打开。我有一辈子浩荡的春风,却让它吹不到我。我穿过午夜的郢中城,没有蛛丝马迹。”不是为写诗而写诗,而是想写是发自内心的的感情抒发,文字与文字间是那么动人心弦、真实亲切。谷子和稻子从发芽那一天起,稗子和稻子注定没有结局,稗子是提心吊胆的观望着田埂,害怕被农夫拔掉,离稻子而去。艰难的过程,痛苦的结局。有桃花却不打开,有春风却不沐浴,闭塞狭小的村子里无人理解的孤独。因为脑瘫,她的生活圈子简单到只能用以一个人度过前半生来形容,小小的村子像一个笼子或屏障把外界所有的灰暗面阻挡在她的生活之外,所以她单纯,不加一点掩饰和做作,同时也因为脑瘫,它孤独她感性,激发了她的潜能。用一位学者的话说如若不是脑瘫她早就穿越大半个中国去打工了。虽然有些黑色幽默但的确道出了部分缘由。折射了当代社会的部分现实。来自底层的农村,她光着脚踩在柔软的泥土上长大的,在家门口看草长莺飞,看春华秋实,看雨露冰雪,看日出日落、花开花谢。在她的家门口抽个烟,摇摇晃晃的去喂兔子。避免了城市钢筋水泥的侵蚀和包裹,避免了眼睛被快节奏的生活所遮蔽,因词语而她能用最简单,最原始,最踏实贴地的词语和人来事物去调动读者来自灵魂的感动。农村和脑瘫,这两个标签不是为了博取同情,而是成就她的重要因素。我们常常尝试着用冷漠将自己武装保护起来的时候,她依旧真实,坦诚,不卑不亢,并满怀希望,那她的诗必然如她!一锅苦难的汤就这么熬成了一缸醇香的酒!被上天抛弃,一个坚强隐忍透彻的灵魂被揉进了一个残缺的身体。如果上天给她一个机会抛弃现在的一切,绚烂的才华,痛苦的婚姻和唯一的儿子,变为一个健康的普通女人,不知道她会不会义无反顾的选择后者。再看看这篇火遍大半个中国的诗: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其实,睡你和被你睡是差不多的,无非是两具肉体碰撞的力,无非是这力催开的花朵无非是这花朵虚拟出的春天让我们误以为生命被重新打开大半个中国,什么都在发生:火山在喷,河流在枯一些不被关心的政治犯和流民一路在枪口的麋鹿和丹顶鹤我是穿过枪林弹雨去睡你我是把无数的黑夜摁进一个黎明去睡你我是无数个我奔跑成一个我去睡你当然我也会被一些蝴蝶带入歧途把一些赞美当成春天把一个和横店类似的村庄当成故乡而它们都是我去睡你必不可少的理由英国诗人奥登曾经曰过:“一个平庸诗人和杰出诗人不同的是,前者只能唤起我们对许多事物既有的感觉,后者能使我们如梦初醒地发现前所未有的体验”无疑余秀华的诗是带着这种美感的,而不是某些人口中“荒淫低俗的”。现代诗歌不太好赏析,朱光潜就曾说过“诗必有所本,本于自然;又必有所创,创为艺术”这里的创造首先就体现在诗的语言运用是对日常语言的“人工化”的扭曲和违背。而他所说的“诗本自然”的自然就是表达情感的自然需要相对于叙事说理的直截了当逻辑清晰而言抒情往往是低回往复,缠绵不尽,因此更适于把语言当作情感的缩写和指示,力求使听者因声音而体会到弦外之音。诗意不尽,缠绵往复的情感表现,造成了诗对音律等语言形式的格外追求。而这个角度看,余的诗歌不够洗练,并没有对日常语言太过“人工扭曲”。总的评价,这首诗足够优秀,但也不能说登峰造极,在比如让我看,我多少次恨不得把“其实,睡你和被你睡是差不多的”一并改为“你看,睡你和被你睡是差不多的”虽相隔千里,但对那个朝思暮想的爱人的渴望与思念却是依然强烈.爱情---人类永恒的主体.究竟什么是爱呢,诗作中所描述的是一个对爱人的深切的思念,对爱人精神和肉体的渴望.通过肉体上的交互换来精神上的快感.。或许主人公是认真的经历了心理上和身体上的疲劳而穿越大半个中国,精神上的思念与占有始终摆脱不了肉体上的依赖的无奈,.肉体的的愉悦并没有什么错只是主人公深陷迷茫之中,诗中所言在寻觅的过程中却误入迷途,被一些艳丽的蝴蝶迷住,把表面的赞美当作了春天,是精神的不坚定么?或许更多的是被肉体所困扰,精神与肉体,现实与理想如同斯芬克斯之谜一样困扰着人们,人们对爱情的追求要难道仅仅是跋涉万里去睡彼此么?这或许是诗人对每个读者的追问吧!一个性情激烈的女对爱情那种热烈的渴望和想象,有坚强,有诗意,还有对生活的渴望。
本文标题:读余秀华诗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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